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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校車安全責任書

        時間:2022-07-22 16:50:21 責任書 我要投稿

        【精】校車安全責任書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提升我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到底應如何擬定責任書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校車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校車安全責任書

        校車安全責任書1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部門:

          年 日 月

        校車安全責任書2

          一、學校主要職責

          1.學校為每一位駕駛人提供一臺運營手續完備的接送學生車輛,專人專車,主要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

          2.學校為每輛車配備必須的衛生、維修等工具,車輛加油、維修事項由學校協同教育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統一辦理。

          3.學校為每輛車配備二名隨車照管人員,協助駕駛人完成學生上下學接送任務。

          4.學校按月對駕駛人進行常規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協同教育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發放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

          二、 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主要責任

          1.駕駛人要符合校車駕駛要求,確保所提供的各種證件真實有效。 2.駕駛人要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培訓,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3.熱愛本職工作,服從調派,遵守紀律,不擅離職守。 4.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5.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6.認真、準確填寫接送學生車輛相關記錄。

          7.在駕駛過程中要做到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8.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嚴禁酒后駕車;不經學校批準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

          9.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會使用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并在第一時間給學校分管領導報告。

          三、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駕駛人必須按時參加學校和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組織的安全培訓,并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20元/次。

          3.駕駛人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駕駛人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駕駛人承擔。

          4.駕駛人有責任與義務協助隨車照管人員妥善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5.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言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無理爭吵,否則每次扣50元。

          6.駕駛人要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果出車遲到十分鐘,每次扣50元,請假一天,扣相應天數工資的1/2(主要用于另請司機的部分費用),曠工則扣當日工資的2倍。

          7.駕駛人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負責人和校車駕駛人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長(簽名) 駕駛人(簽名)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3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部門:xxxx

          負責人(簽):xxxx

          責任人(簽):xxx

          xxx年xx 月xx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4

          甲方:xx

          乙方:xxx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幼兒園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為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幼兒姓名:xxx家長姓名:x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5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職責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刻,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鐘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務必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職責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一天出車前要自我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好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安全標語)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用心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狀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職責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職責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職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6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一、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二、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三、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四、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五、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六、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七、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八、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九、本責任書有效期: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5日。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xxx

          校車車主:xxx

          XX年2月15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7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安全責任人(簽名):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xx市xx中學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8

          根據《校車管理暫行規定》,為了加強我鎮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我鎮學生和在園幼兒的生命安全,結合我鎮校車管理實際,雙溝鎮中心學校與各學校、幼兒園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接送車輛按交巡警和交通運管部門規定辦理相關校車手續,噴涂"校車"統一標式;

          2、凡受過刑事處罰的、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未滿三年的、三年內發生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或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校車;

          3、杜絕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司乘人員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

          5、落實責任,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1、各學校和配有接送車輛的幼兒園要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

          3、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學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現場督查,及時發現制止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采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凡配備接送車輛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及時到鎮中心學校備案,并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乘坐接送車的中小學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和幼兒園的認可,并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校車安全責任書9

          為增強接送教師的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接送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接送崗位職責要求,特簽訂定本責任書:

          1、每次接送前,接送員必須攜帶《點名表》和《線路接送安排表》,熟悉本路線學生名單、接送點和家長聯系電話,做到接送準確無誤。

          2、嚴格遵守接送時間,每次接送至少提前XX分鐘到崗,不遲到。不得擅自讓他人頂替接送任務。

          3.發車前,認真清查本路線學生人數,點名后在《點名表》上做好記載,不得多帶一名非本線路學生,也不得少帶一名本線路學生。若發現多人或少人現象,要立即向接送負責人反映情況,不得擅自作主將學生帶走或留下。

          4、指揮學生有序上下車,杜絕學生搶座位。上車后,再次清點人數,確認學生到齊后,同時檢查、督促學生系好安全帶,才能通知司機發車。學生未到齊一律不準發車。小學低年級的學生上下車,接送老師要特別小心,要攙扶或抱,不得讓他們自己上下車。

          5.行車途中,不得同司機談話,要求司機不得開快車、開英雄車。嚴禁司機酒后駕車,如司機我行我素,有危險或潛在危險,必須立即與車隊或接送辦領導聯系。

          6、行車途中,車內只有一名接送員的坐在中間,兩名接送員的一人在前,一人在后,時刻注意維持車內秩序,注意行車安全,不得讓學生在車內站立,走動,吵鬧,把頭或手伸出窗外。嚴禁接送老師坐在座位上睡覺。

          7、如車內沒有空位,接送員有權拒載任何非本線路的人員(包括教職工及其親屬)。如需乘坐的教職工必須有學校領導簽字同意方可。

          8、到達站點后,自走的學生(家長已與學校簽定了《乘坐校車自走協議》的),必須讓學生在點名表上簽名,出具“自走卡”才可讓該生下車自走。自接的學生,家長要憑接送卡接走學生,家長帶走孩子,同時家長把接送卡交回給接送老師。如果家長未準時趕到接送點的,要用電話告知家長盡快來接孩子,如超過規定的時間XX分鐘,要將孩子帶到末站再作處理,直至帶回學校。

          9.對于不是家長本人親自來接的,必須要求此人出示“接送卡”,再讓家長用電話委托,此人簽名后方可帶走學生。如果此人沒有“接送卡”,必須要家長打電話給老師,讓家長用電話委托,再由接送者出具身份證,簽名并留下身份證號碼后方可帶走學生。

          10、中途因故誤時半小時以上,接送員必須電話告知學校,如因車輛、司機問題,速與領導聯系。

          11、回到學校下車時,要提醒學生帶走隨帶物品;等學生全部下車后,對車內每個座位清查一遍,以防學生睡著不下車或掉東西在車上。

          12、接送完畢后接送員要到車隊辦公室簽名并填好接送情況反饋單。接和送學生人數不一致線路的接送員,送學生回校后,要把接送卡交給車隊辦,在下次接學生前再到車隊辦把該線路的接送卡帶走,以便接學生時把接送卡交給家長。

          13、接送員手機要及時充值并充足電,保證電話隨時暢通。

          14、學校對接送工作做得好的接送員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批評教育并由接送員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幼兒園簽字(蓋章)

        校車安全責任書10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

          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學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兒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長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

          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僖敿氄莆諏W校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

          ②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蹐詻Q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芤贫ㄐ\嚢踩芾碇贫,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賬,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尊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菀ㄆ诤筒欢ㄆ趯π\囘M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學校要確保校車每次運載幼兒時不出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迣铀蛯W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勵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藥依法追究責任。

          六、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七、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單位:XXXX中心學校單位:

          責任人簽名:責任人簽名:

        校車安全責任書11

          根據省《校車管理條例規定》,完成20xx年校車安全工作目標任務, 保證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向武陟縣教育局保證如下:

          一、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接送車輛按交巡警和交通運管部門規定辦理相關校車手續。

          2、凡受過刑事處罰的、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未滿三年的、三年內發生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或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校車;

          3、杜絕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司乘人員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

          5、落實責任,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1、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

          3、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現場督查,及時發現制止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采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及時到縣教育局備案,保證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一次一檔,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乘坐接送車的中小學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和幼兒園的認可,并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6)應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接送車?空,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2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和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車到達校園后要統一組織學生和幼兒進入班級,防止發生幼兒滯留校車引發安全事故。

          (7)接送車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中心學校、縣教育局。

          (8)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責任單位:

          責 任 人:

          20xx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0xx年2月15日—20xx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

        校車車主:

          20xx年2月15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3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校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如果當天不能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要及時與校車跟車員聯系。否則,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后駕駛的校車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校車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及跟車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不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家長必須每天按時到接送地點接送自己的孩子,并與校車跟車員做好簽字交接手續。

          學校安全責任人(簽名):

          乘車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河頭店鎮大淳于小學

          20xx年2月26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4

          甲方: 乙方:

          為嚴格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確保校車交通安全,甲乙雙方依據《xx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特訂本責任書。甲方是校車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乙方是校車交通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1、甲方同意乙方(車號:_____,_____座客運車輛)從事接送學生運輸服務,有效時間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有的合法的行駛和運營手續。車輛應在醒目處張貼校車標識,配齊安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滅火器、安全鍾、安全門等)。乙方提供的駕駛員不得有下列情況之一:駕駛證準駕車型與校車不符或無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三年內任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的;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精神病史的;有吸毒、酗酒經歷的;其它不宜從事校車駕駛工作的。

          3、乙方向甲提出校車登記申請時,應主動提供車輛的真實、完整、有效的行駛和運營證件、保險單據的復印件,駕駛員的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復印件和最近3個月內市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原件。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應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及時建立健全校車登記檔案。

          4、甲方根據乙接送學生的數量和服務期限,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校車補貼資金。乙方應本責任狀有效期內按時向甲方提供學生接送服務,并確保學生途中安全,學生在乘車時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5、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接送任務的,由乙方安排符合本責任書第2條要求的車輛和駕駛員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并將情況通知學校。嚴禁發給學生路費讓其自行到;蚧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如因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做好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駕駛員工作。學生離校時安排專人護送學生上車,并清點好乘車學生人數。乙方有權拒絕學生途中下車的要求,在學生到達目的地后,應核對乘車學生數,保證不漏一人。

          7、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保證學生安全。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學校,并視情況拔打緊急求救電話。對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負責。

          8、乙方車輛駕駛員要強化安全意識,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嚴禁超速、超員,遵守交通信號及標志。在接送學生時間內,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9、乙方應對所提供的車輛進行定期檢驗維護,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并提出整改意見。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車輛或駕駛員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第2條規定的情況時,甲方將通報公安交管部門并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追償已經支付的校車補貼資金。

          10、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xx鎮新新幼兒園 乙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5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范車輛運營行為,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偃〉孟鄳獪蜀{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谧罱B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蹮o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軣o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轃o犯罪記錄;

         、奚硇慕】担瑹o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核定人數、規定線路、運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運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后,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6、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規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在校車運行過程中,及時發現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出現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

          9、校車駕駛人出現違法運營行為的,由監管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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