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通用1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責任書,責任書是一項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時,寫明責任范圍、職責的文書。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__地區__消防大隊對房屋租賃安全防火的規定,為加強租賃房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并同時簽訂安全責任書。并對租賃房的安全負責。防止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2、承租期內,乙方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杜絕事故隱患。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乙方若違反規定發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賠償因事故發生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3、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且賠償因改造房屋和結構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乙方須事前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并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5、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本安全責任書是租賃合同的補充,是租賃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責任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蓋印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__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2
甲方:(鄉鎮人民政府)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實際情況,甲方和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職責: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組織出租房房主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2、維護乙方出租房周邊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時,可對乙方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出租房內存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根據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內配置符合規范的輕便滅火器材。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浙江省的各項消防管理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負責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消防責任,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進行管理。
4、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并積極主動落實整改。
5、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安全用火用電。
7、負責制定和貫徹承租單元的消防應急方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習。
8、保護好出租房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并協助甲方保護好公共場所的消防設備、設施。
三、其他:
1、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4、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3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設備、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后,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于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并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4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負完全責任。
2、嚴禁使用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完全負責。
3、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負完全責任。
4、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5、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責任人(承租房):
日期: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5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安部制定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公安機關對租賃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為履行治安義務,特向城關水陸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書。
第一條 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ǘ┡c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ㄈ⿲Τ凶馊说男彰、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ㄋ模┌l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ㄎ澹⿲Τ鲎獾姆课萁洺_M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條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ㄒ唬┍仨毘钟斜救司用裆矸葑C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ǘ┳赓U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三)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ㄋ模┌踩褂贸鲎夥课荩l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ㄎ澹┏凶獾姆课莶粶视糜谏a、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不得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w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 違法行為的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租人(簽名) 年 月 日
承租人(簽名) 年 月 日
民警(簽名) 年 月 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6
責任人承租了(以下簡稱該房屋)。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確定責任人為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防火災發生,對該房屋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教育本處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后要關閉開關(閥門)。
三、對該房屋內的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該房屋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對該房屋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性能維護,并配合甲方對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五、各種用電設備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設備超負荷運行及帶病作業;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儀器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并認真檢驗。未經消防、電力部門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八、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國家標準及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等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熱得快、電暖氣、電褥子、煤爐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九、出租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
十、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實施和管理。
十一、乙方的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不能影響甲方的房屋設施,乙方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在承租區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及房屋損壞,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二、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任何事故,由責任人負全部刑事、民事責任及賠償甲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十三、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承租人完全搬離該房屋時為止。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7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以下簡稱“房屋”)及承租房的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遵循“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房屋承租人對該房屋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應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火災發生。
二、承租人應對房屋內的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該房屋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三、承租人應定期對該房屋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性能維護,并配合房東對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四、嚴格遵守電氣裝置安裝規程和技術管理規程,禁止非電工安裝、修理電氣線路。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電器設備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燈具不得緊貼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擋。
六、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爐、電茶壺、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設備和大功率的照明設備,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嚴禁使用明火灶具。動火部位應設置獨立房間(廚房)集中使用,且與其他房間和人員疏散通道采用實體墻進行分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氣罐的,應能自然通風排風。
七、電瓶車應在獨立房間內集中停放和充電,該房間與居住部分及樓梯間采用實體墻進行分隔。
八、樓梯、通道嚴禁堆放雜物,安全出口嚴禁上鎖,不得設置阻礙逃生的防盜門窗。
九、掌握消防逃生技能,遇到火災時能準確撥打119報警電話并幫助兒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逃生。
本責任書一式貳份,房東、承租人各一份,在房屋租賃期間,本責任書長期有效。
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應認真落實執行,若違反將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甲方:房東(簽字):____乙方:承租人(簽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8
為維護公司內部正常工作秩序及消防安全,確保公司內租戶財產及人身安全,根據消防機關有關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公司內經營的租戶,須簽訂本責任書,在簽訂責任書時,由公司保衛部負責對租戶介紹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租戶認真執行公司各項安全規定及有關法律規定,物業部門負責監督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制度的具體情況。
三、租戶在經營期間至少有一名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員變更,應重新到保衛部備案。
四、租戶在公司工作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租戶員工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可自行培訓或委托公司保衛部進行培訓,經公司保衛部審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2、租戶員工需遵守有關規定,在工作區域,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3、租戶員工不得在下班后留宿等,若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況,須向物業部書面或郵件知會,以便于部門之間的協調安排。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9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租賃房屋地址:_____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1、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房東應定期做好對房屋的防火、防盜、用電等等的'安全檢查。嚴禁乙方違反規定私自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與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契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房主也應該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杜絕不安全的事故發生。
2、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3、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4、乙方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不可抗力: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臺風、火災、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租賃時間: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房屋地址:_____
為確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間乙方人身、財產和甲方財產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管理,明確責任,甲方與房屋承租戶(乙方),經商議,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家人和暫住親屬的安全宣傳教育和指導,讓每個人都掌握安全用電用火用水常識,正確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電器和燃氣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用水等安全工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出租房屋內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正確安全使用房屋里的電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乙方人身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的房屋及財產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從事非法經營或色情等非法活動,如果利用出租房屋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準文件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四、乙方應該愛護和正確安全使用房屋里的.電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要負責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親屬之外的其他人員,如有特別情況需要留宿的,必須經甲方同意,暫住超過三天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八、甲方有權在乙方租賃的房屋期間每季度和乙方約定時間進行房屋對房屋用電用氣用水進行安全巡視,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乙方應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雙方的財產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11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24號令,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責任書。
一、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1、本規定所稱的租賃房屋,是指旅館業以外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2、公安機關對租賃的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
3、城鎮街道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治安保衛會,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租賃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傳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4、出租的房屋,其建設、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危險和違章建筑的房屋不準出租。
5、私有房屋出租,出租人須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經審核符合本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二、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出租人應 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居住證;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4、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 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三、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1、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2、租賃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3、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備案;
4、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6、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四、 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處罰規定:
1、出租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2、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及承租人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罰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 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者發生案件、治安滅害事故的,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4、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 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沒收物品,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6、對出租或承租的單位違反規定的,依照本規定第八條由縣公安局予以處罰,同時對單位的主管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處以月工資兩倍以下罰款;
7、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被處罰人和單位對依照本規定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 照《行政復議條例》的有關規定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處罰決定的執行。
五、 大武地區派出所主要職責:
1、貫徹公安法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向出租、承租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以保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2、對出租單位、個人的出租房屋承租人員進行監督、檢察、管理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3、及時受理各類違法犯罪案件,預防、制止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4、清查外來人員底數,并辦理有關手續;
5、對違法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予以處罰。
出租人:
承租人:
責任區民警:
年 月 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12
為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堵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門衛人員應加強以下管理:
一、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校門,嚴禁非教學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二、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進行登記,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記的人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四、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或通知),門衛驗證后方可放行且備檔,否則如發生問題,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五、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帶出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后方可放行。
六、門衛人員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防汛、上課期間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120、119等部門報告。
七、門衛人員非經校長(或主管領導)同意,嚴禁外來車輛、人員入泊學;蛘加媒淌。
九、門衛人員要做好校門外環境衛生整治,做好門外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協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十、門衛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如因門衛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發生的傷亡事故、財產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目標責任人和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
門衛責任人簽字:
日期: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13
為切實保證本所轄區各有關單位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范,有效控制火險隱患滋生,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損失,保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派出所與你單位簽訂20__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一、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
2、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3、開展社區消防工作,指導社區各單位、居民住宅區制定《防火公約》,落實社區防火、滅火措施;
4、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實施消防監督檢查;
5、受理群眾舉報,依法查處轄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轄區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
2、積極配合派出所和組織本單位員工、居民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在派出所和消防部門的指導下,開展防火、滅火和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制定本單位《防火公約》,落實各項防火、滅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4、定期對本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上報并進行整改;
5、組織本單位員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積極參與初起
火災撲救工作,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轄區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派出所:(蓋章)
所長簽字:
日期: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14
1、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黨史政領導干部負責保衛工作,有總、分包單位的工程,實行總承包單位負責的保衛工作責任制,建立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與承包單位簽訂保衛工作責任書;各承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
2、工程項目設立保衛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負責全面領導工作,安全負責人任副組長。
3、工地設門衛值班室,白天對外來人、進出車輛及特效進行登記,夜間值班巡邏護場;重點是倉庫、工棚、辦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衛工作。
4、加強對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員底細,掌握個人的思想動態,及時進行教育,把事故消滅在萌牙狀態;非施工人員不得留在施工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負責人批準。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并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資料內備查。
6、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設專庫、專管,非經項目經理批準,任何人都不得動用;不按此執行,造成嚴重后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7、施工現場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執勤標志。
8、更衣室、財務室及職工宿舍等易發案件部位要指定專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嚴禁賭博、酗酒、傳播物品和打架斗毆。
9、鍋爐房、變電室、泵房、大型機械設備及工程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是現場的要害部位,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衛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11、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責任人簽字:
施工項目:
自開工 年 月 日至竣工 年 月 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15
為了加強租賃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強化基礎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為我市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兩好的治安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租賃屋治安管理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本責任書所稱的租賃屋是指旅館業以外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條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
第三條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單位介紹信,到當地派出所申請登記。
第四條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或者讓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后,方可租賃。
3、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4、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5、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剛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第五條、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1、必須持有本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2、租賃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3、將承租房屋再轉讓他人的,應當到當地派出所登記備案。
4、發現承租人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
6、集體承租或單位承租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公安機關將定期或不定時的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第七條、檢查時,公安人員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辦事,禮貌待人,維護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予以處罰。
1、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管理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2、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何法有效證件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罰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4、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房東與租客安全責任書 16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領導有關校園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不斷將創建“平安校園”活動深入開展下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及時消除隱患,有針對性地、扎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以下幾點教育:
l、不得亂攀爬陽臺、走廊的圍墻、窗戶、樹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與他人開玩笑、打鬧,以防出現意外。
2、要養成自我防范意識。要防火、防盜、防爆,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亂插或私自碰摸各種用室的電線、開關、捅頭,以防觸電。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騙。
4、不得在節假日私自組織外出,以防發生意外。
5、不得進入三廳一室(營業性舞廳、錄像廳、卡拉ok廳、游戲機室),不得進入營業性的茶樓灑館,不得抽煙、賭博、酗酒,不得傳看低級趣味的小說、圖片等不良書刊。禁止黃、賭、毒等丑惡現象發生。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進入營業性網吧。教育學生不做違法的事情,不做有損學校名譽的事情。
6、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閑散人員來往,更不能把這類人員帶到學校里來,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師解決。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管是步行、騎自行車、乘機動車均要注意交通信號及來往行人車輛,要小心謹慎。
8、要十分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預防病從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凈的'`水果、飯菜和“三無”產品。
9、嚴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戲水。
lo、教育學生注意外來人動態,提高警惕,及時報告。
三、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堅持不懈開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的好公民。
四、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制。對綜治工作成績突出的班主任給予表彰和獎勵,班級如有學生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本學年該班主任不得評優、評先。
校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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