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餐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環境衛生等負有直接責任。
三、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五、嚴格執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購驗收臺賬。
六、嚴格遵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爛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三)應當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五)操作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七)制作涼菜應當達到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清洗消毒;
(九)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十)應當保持運輸食品原料的工具與設備設施的清潔,必要時應當消毒。運輸保溫、冷藏(凍)食品應當有必要的且與提供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溫、冷藏(凍)設備設施。
七、責任追究:
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責任,將按《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蓋章):
餐飲服務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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