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安全使用特種設備,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利益,確保社會穩定,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與單位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職責: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為本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日常安全檢查。
二、具體要求:
1、貫徹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并按照要求,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進行監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2、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會議,聽取有關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情況的`匯報,研究防范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工作,及時解決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建立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層層落實責任制,簽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4、建立健全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5、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用特種設備必須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保證不使用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
6、負責做好每月一次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解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配備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定期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備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需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和管理工作。
8、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區質監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積極落實整改措施并接受有關部門處理。
9、本年度內,確保不發生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
簽約單位(蓋章):
年月日
【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相關文章:
特種設備設備安全責任書01-18
特種設備設備安全責任書-責任書01-18
特種設備設備安全責任書(10篇)01-18
特種設備設備安全責任書10篇01-18
特種設備安全自查報告10-01
特種設備事故安全類型分析08-20
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11-08
安全環保責任書-責任書01-15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01-15
監理安全生產責任書-責任書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