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保密工作責任書2篇
責任書【一】
為切實做好辦公室保密工作,防止發生失泄密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相關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辦公室各科室要經常組織人員學習《保密法》和上級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嚴格遵守《保密法》,提高警惕,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保密觀念,認真學習保密規定,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文件不看,不該說的機密不說,不該知道的機密事項不打聽。
二、辦公室工作人員不準在公共場所和家屬、親友、熟人及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其它涉密事項;不準在個人通信、通訊、上網、采訪、投稿中涉及或泄露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跟隨領導服務和經常出入領導辦公室的公務人員對有關的機密文件、機密事項要做到不看、不聽、不傳。
三、政府辦公室辦公場所,非工作需要,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一切文件、電報、檔案、資料、刊物、錄音帶、錄像帶和領導的筆記、信件等,各科室必須妥善保管。涉密紙質文件的起草、制作、分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銷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堅決杜絕將涉密紙質文件隨意丟放、攜帶出差、帶回家中、擅自擴大閱知范圍、向無關人員透露等現象。
四、各科室要確定專人管理本科室和對口服務領導的文件,并做好日常保密工作,對收管的文件要及時清點、登記,每月進行一次自查。秘書科、文書處理科、信息科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要求,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則。
五、辦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復印密件。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允許復印;如工作需要復印秘密、機密級文件資料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六、收發和辦文人員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涉密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內。白天處理不完的文件,不準帶回家處理,如需加班應在辦公室進行。
七、認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銷毀工作,秘書科對送印的秘密文稿、資料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樣、廢頁和多余份數,要嚴格按規定做好銷毀工作,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需要銷毀的機、絕密文件要進行登記,經領導審批后,由辦公室分管領導統一派人監銷,不經批準不得私自銷毀文件。
八、加強涉密會議和涉密活動的保密管理。對各類涉密會議和涉密活動,要有周密的保密工作方案,落實好各項保密規章制度。抓好涉密會務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嚴格新聞稿件審查報批,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因公外出人員,不準隨身攜帶機密文件;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須攜帶時,須經的辦公室主任批準;外出期間,要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確保密件安全。
九、對涉密計算機必須重點監管,嚴禁涉密電腦上國際互聯網,嚴禁將涉密筆記本電腦帶回家中或出入公共場所及出境、出國。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接入互聯網,必須采取與互聯網完全隔離的保密技術措施。嚴禁使用含有無線網卡、無線鼠標、無線鍵盤等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設備處理涉密信息。
十、要嚴格區分涉密計算機、工作機和上網機,嚴禁擅自將移動硬盤、U盤、光盤等磁介質插入涉密計算機、工作機,如確需拷貝資料,需經機主進行保密隔離處理之后方可。秘書等人員不得在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處理公文。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不得通過QQ、郵箱等方式傳遞公文內容特別是涉密信息。
十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文件定密工作,對不屬于國家秘密的界定范圍但需要保密的材料確定為“內部資料”,對屬于國家秘密的材料要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保密內容。
十二、加強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對各種涉密軟盤、U盤、光盤等,要嚴格按照紙質文件同樣的密級進行管理和使用。
十三、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采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設備,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并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后方可實施。
十四、指定專人負責涉密計算機軟件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件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十五、工作調動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文件資料和使用的保密筆記本等,移交給接替工作的同志,并妥善處理交接手續。
十六、辦公室內部加強對各科室保密工作檢查,每季度集中檢查或抽查一至二次,特別是加強對一些重點部位的檢查。
十七、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予以必要的處理,情節輕微的,在辦公室范圍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八、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辦公室及責任人雙方各執一份。
喀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政府辦責任人
簽字人: 簽字人:
20 年 月 日
責任書【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有關保密政策和廣東省保密工作管理規定,參與廣東省公安廳20xx-xx執法執勤裝備采購項目(編號:)工作的單位必須承擔本項目的保密責任。為做好本項目的保密工作,確保項目的保密安全,特立具本保密責任書。
(一)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相關法律、法規和保密政策規定,保證不泄露本項目的國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所獲取的紙質采購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光盤等資料將至投標截止時間全部退回。
(三)嚴格對我單位制作的文件(包括電子文檔)進行保密管理,在計算機設備上刪除相關內容。不將涉密的文件、有關內容和項目內容等情況對外泄露。
(四)不將任何與該項目有關的內容以文字、言論等形式通過媒體或其他途徑向外傳播。
(五)由于個人原因造成泄密,愿意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責任人簽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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