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你了解過了遼寧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了嗎?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遼寧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的管理,規范從業行為,維護建設市場秩序,根據建設部《關于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021號),結合遼寧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簡稱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建設工程造價員(以下簡稱造價員)是指通過資格考試,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業務活動的專業人員。
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是造價員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業務、專業水平的資格證明和工作經歷證明。
第三條 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全省造價員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造價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負責全省造價員的行業自律。
第二章 專業、級別設置
第四條 造價員資格證書按專業劃分為三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土建、裝飾)、安裝工程(安裝、水暖、電氣)、市政工程(市政、仿古園林),每個專業設一級、二級、三級及見習。
第五條 資格證書級別
(一)一級造價員應具備的條件:
1.取得二級造價員資格證書,滿三年并從事工程造價工作;
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近三年在工程造價編審、管理、理論研究、專業培訓等方面有顯著業績。
(二)二級造價員應具備的條件:
1.取得三級造價員資格證書,滿三年并從事工程造價工作;
2.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近三年每年至少有兩項工程造價業務方面的業績。
(三)三級造價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工程造價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作;
2.其他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作滿一年;
3.不具備上述學歷的,須連續從事工程造價工作滿三年;
4.取得見習造價員資格證書,滿一年并從事工程造價工作。
(四)見習造價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全日制工程造價專業?、建筑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第三章 資格考試
第六條 造價員資格考試、升級考試每年進行二次,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題庫,全省統一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分為《工程造價基礎知識》和《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兩個部分。其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按專業分:《土建、裝飾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安裝、水暖、電氣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市政、仿古園林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三個科目?荚噷嵭虚_卷,考試合格者,頒發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從業印章。
第七條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年齡在60周歲以下,符合本細則第五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本省組織的造價員資格考試或升級考試。
第八條 普通高等院校工程造價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免試《工程造價基礎知識》。本人應向所在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經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確認后,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批準。
第九條 造價員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登錄相關網站, 填寫《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報名表》下載、打印,到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第十條 申請造價員資格應提交下列資料:
(一)申請一級造價員資格:
1.《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網上下載,一式兩份);
2.二級造價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
6.近三年從事工程造價編審、管理、理論研究、專業培訓等方面業績材料證明。業績材料應為以下內容之一:
(1)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編審成果;
(2)省級及以上工程計價依據編制成果;
(3)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的有關工程造價確定、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論文、專著或研究成果。
(二) 申請二級造價員資格:
1.《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網上下載,一式兩份);
2.三級造價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
5.從事工程造價工作年限和近三年工程造價業績資料證明。
(三) 申請三級造價員資格:
1.《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網上下載,一式兩份);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
5.工作單位聘用合同或證明。
(四)申請見習造價員資格:
見習造價員資格,由所在院校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考試或考核、答辯合格后,頒發見習造價員資格證書。見習造價員資格證書有效期三年,畢業見習一年后,按三級造價員資格要求報送材料,并換發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從業印章。
第十一條 已具有造價員資格,申請增項專業考試的,一年內只允許報考一個增項專業的三級造價員資格。
第四章 從業范圍
第十二條 取得一級造價員資格的,可在本專業范圍內從事工程概、預、結(決)算的編制或審核;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控制價、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或審核;施工合同價款的簽訂及變更、調整、工程款支付與工程索賠費用的.計算。
第十三條 取得二、三級造價員資格的,可在本專業范圍內從事單位工程概、預、結算、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控制價、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及施工合同價款的變更、調整、工程款支付與工程索賠費用的計算。
第十四條 取得見習造價員資格的,可在本專業范圍內配合造價員從事相關輔助性工作。
第十五條 造價員應在本人承擔的工程造價業務文件上簽字、加蓋從業印章 ,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級造價員可在本人從業活動中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從業印章;二、三級造價員可在單位工程成果文件上加蓋從業印章。
第五章 資格管理及行業自律
第十六條 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全省造價員資格考試、驗證、從業及繼續教育的管理;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資格證書的考試報名、驗證、變更的初審及建立和保存造價員文字檔案等工作。
第十七條 造價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規范,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自覺抵制商業賄賂。
造價員應自覺遵守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依據、行業規范和規程等工程造價相關規定,保證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質量。
第十八條 造價員應接受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及行業協會的從業行為檢查。
第十九條 造價員應受聘于一個單位,并以所受聘單位的名義,從事與本人取得的造價員資格證專業、級別相符的工程造價業務活動。不得以個人的名義在社會上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活動。
第二十條 建立造價員信用檔案管理制度。造價員在從業活動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的、行政處罰等情況作為不良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
第二十一條 造價員每4年應接受不少于40學時的繼續教育。
造價員繼續教育,由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章 資格證書變更
第二十二條 造價員從業單位變動或因單位名稱改變的,應在變更之日起90天內辦理資格證書變更手續。
第二十三條 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每月第二周集中受理造價員資格證書變更,辦理變更后不滿一年的,不再受理。
第二十四條 造價員資格證書變更分為市內變更、省內變更及跨省變更。
(一)市內變更:
造價員將變更資料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核,審核無誤后,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履行變更手續,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備案。
(二)省內變更:
1.造價員將變更資料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核,審核合格后,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將變更資料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后履行變更手續。
2.申請人攜帶經批準的變更資料、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從業印章,到變更以后單位所在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換發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從業印章 。
(三)跨省變更:(轉出變更)
造價員轉出變更的,經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同意后履行手續,其它辦理程序與省內變更相同。
第二十五條 持有外省頒發的造價員資格證書,擬轉入我省的,需參加遼寧省舉辦的資格考試?荚嚭细裾,按第二十六條規定,按原資格證書設有的專業或相近專業換發資格證書。
原資格證書無論是否設有等級,一律換發三級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辦理造價員資格證書變更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變更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填寫、下載);
(二)原單位解聘合同或證明,現單位聘用合同或證明;
(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四)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
(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跨市、跨省變更);
(六)造價員轉入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須提交縣級以上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交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第七章 資格證書及印章管理
第二十七條 資格證書由中價協負責監制,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資格證書的用印;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資格證書的打印、印章制作及頒發工作。
第二十八條 資格證書編號由 11位字符、數字組成:
第1~2位為漢字“遼”;
第3~4位為發證年份后兩位,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5位為市代碼,按省轄市大寫英文字母編排:A(沈陽建安、沈陽市政)、B(大連市)、C(鞍山市)、D(撫順市)、E(本溪市)、F(丹東市)、G(錦州市)、H(營口市)、J(阜新市)、K(遼陽市)、M (鐵嶺市)、N (朝陽市)、L(盤錦市)、P(葫蘆島市)、Q(大連開發區)、S(綏中)、V(省直);
第6位為專業代碼:1表示建筑工程、2表示安裝工程、3表示市政;
第7位為級別代碼:1表示壹級、2表示貳級、3表示叁級;
第8~11位為流水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二十九條 從業印章規格為50×26mm,顏色為藍色原子印。姓名為宋體小四,其它為宋體小五。
第1行為專用章名稱“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專用章”;
第2行為姓名;
第3行為資格證書編號及專業等級;
第4行為從業單位簡稱;
第5行為從業有效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印章圖樣:
第三十條 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應由本人保管。資格證書或從業印章遺失,本人須在相關網站刊登遺失啟事同時登錄相關網站填寫、打印《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章)遺失補辦申請表》,到所在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辦理補辦手續,重新制作資格證書或從業印章。
第三十一條 資格證書驗證工作,每4年進行一次。驗證工作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十二條 資格證書驗證的內容為本人從事工程造價工作業績、繼續教育情況、從業行為、職業道德等方面。
第三十三條 資格證書驗證須填寫《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驗證申請表》,并攜下列書面資料到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辦理驗證:
(一)《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申請表》(網上下載);
(二)造價員資格證書;
(三)近4年完成的工程造價業績證明;
(四)近4年參加繼續教育的合格證明。
第三十四條 資格證書驗證分為合格、不合格。驗證合格的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在資格證書“驗證記錄欄”欄內加蓋“ XX年度驗證合格”印章。
驗證不合格或到期未驗證的,將注銷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并在相關網站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條 資格證書驗證合格與不合格的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為合格:
1.近4年每年至少有1項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的業績材料;
2.近4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少于40學時;
3.恪守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為不合格:
1.已脫離工程造價工作崗位的;
2.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
3.在從業中,有不良行為記錄并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社會影響的;
4.涂改資格證書或轉借從業印章的;
5.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從業的;
6.年齡滿70周歲及以上的。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由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自2013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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