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4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ㄒ唬⒆龊没A工作夯實管理基礎
一是構建管理平臺,實現安全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使各項安全生產活動有章可循。全面修訂完善了各級、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了各項管理方案及作業指導書。
三是強化教育培訓,加大宣傳力度,做到警鐘長鳴。制定全年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安排對所有職工進行了一次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教育,全年安排對所有新分配人員及臨時用工進行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教育,全年教育培訓教育以集團公司安全管理文件、事故通報、安委會會議精神作為安全教育的學習材料、開展對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規范、作業指導書、裝置(設備)知識、危險源識別、職業危害與防護、風險管理、應急預案等方面培訓教育,并將“反三違、查隱患、促整改”活動的宣傳教育作為重要工作貫穿始終。同時,組織特種工培訓取證工作,企業法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了安全知識考核崗位任職資格培訓,不斷提高了各崗位的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二)、加強施工作業過程控制和監督管理
反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一直是著力開展的重要工作,將查隱患和查違章作為檢查的重要內容,通過對基層項目部的日常檢查、月檢和安全大檢查等工作,查處“三違”行為對各基層單位分層次建立反“三違”處理臺帳,對“三違”行為進行嚴格處罰,并與主管領導聯責,督促各級管理干部嚴肅查處“三違”行為。
。ㄈF場中的關鍵環節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檢查要有重點、有標準、有要求,并作書面記錄,履行簽字手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登記、復查,制定相應整改計劃,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大事故隱患應簽發限期整改通知書,F場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現場,有權責令停工整頓。
①基坑支護中檢查施工方案、坑壁支護、排水措施、坑邊荷載、臨邊防護、上下通道、土方開挖、周邊建筑設施和基坑支護的變形檢測、作業環境等內容;
②檢查(各種類型)腳手架的施工方案、立桿或架體基礎、架體與建筑結構、桿件和剪刀撐的連接固定、懸挑梁及架體穩定、腳手板、荷載架體和層間防護、材質與桿件接頭、通道與卸料平臺的搭設和各部分的施工技術交底與驗收、以升降裝置與附著支撐等諸多容;
、郜F澆構件的模板安裝中,檢查施工方案、支撐系統、立桿穩定、施工荷載、模板堆放與吊裝、支撐方法與驗收、拆除前的砼強度、運輸道路與作業環境等方面;
、軐Α叭龑殹保ò踩、安全帶、安全網)、“四口”(通道口、基坑口、板洞口、梯道(井)口)、“五邊”(基坑邊、陽臺邊、樓板邊、詹口邊、梯道邊)中使用的器具、防護與設施的可靠性進行檢查;
、輽z查施工用電:
a、外電安全距離與防護措施;
b、工作接地與接地保護系統;
c、配電箱與開關箱的兩級保護的做法、參數、標記、門鎖;
d、現場照明的電壓、回路、做法和接地保護;
e、配電線路的'電纜芯數、電線質量、穿越過道的保護、架設與固定;
f、電氣裝置的參數與設備是否相匹配;
g、用電記錄與檔案(巡視維修記錄、地極阻值搖測、規章制度)等內容;
、迣ξ锪咸嵘龣C械(龍門架、井字架)檢查架體資證、限位保險裝置(定型化的停靠、超高超荷底極等限位、緩沖裝置)、架體穩定(纜風繩和建筑結構、連接)鋼絲索、卸料平臺門攔、吊籠門攔、架體安拆(方案、基礎、垂直度、架藍間隙、防護網、保護繩等)、傳動系統(地錨、卷揚鋼繩、滑輪與防脫保險裝置)、聯絡信號、操作規章、避雷防護等內容;
⑦對外用電梯檢查人機資質、安全裝置(靈敏度、門鎖靈活)、荷載(配重與限控)、裝卸方案、架體穩定、聯絡信號、避雷、驗收與操作制度等;
、鄬λ醯陌踩珯z查內容為:人機資證、力矩限位器、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吊鉤、卷揚機與上人爬梯的保險裝置;附墻裝置(或夾軌鉗)的安置距離、安裝與拆卸方案、指揮及方式(對講機、旗語)、電氣安全(卷線器、機與架的間距、防護、接地接零、基(軌)質量(有設計文件、安裝牢靠、軌道有限位器等)安裝驗收與定位記錄等;
、釋κ┕C具中的木工(平刨、圓盤鋸)機械、手持電動工具、鋼筋、電焊機、攪拌機、氣瓶、打樁機、潛水泵、翻斗車等檢查人機資證、安裝穩定、電氣可靠(線路開關、接地接零等)、環境(棚、屋等)符合要求,操作有規程、防護與標志齊全等內容。
(四)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保證
首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和落實工作,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公司和項目、班組、職工逐級完成了《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定工作,建立了檢查考核制度。
2、完成職工全員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組織安全事故演練,有效的提高了職工的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組織職工資格學習培訓和考試工作。
3、堅持隱患查改和治理活動,組織兩輪低老壞問題查改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并記入考核,并進行安全大檢查。
4、積極配合各種施工動火動火等危險項目的條件和安全措施確認工作,保證了現場安全管理秩序,完成項目施工;完成的技措改造施工任務;正確現場施工用火;完成隱患整改;完成拆除施工用火管理工作。
5、加強隱患治理工作,對已查明的隱患分類整改,并建立好《隱患治理臺帳》。
6、針對不同季節的安全生產特點搞好針對性安全活動。
安全管理工作是全員參與,人人負責,企業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有一個完善的組織和制定嚴密的規章制度,同時還要有一個過硬的管理隊伍,首先從制度上批準通過了《崗位安全環境職責》,工種的《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環境管理標準和安全管理標準。在組織上成立了以公司領導掛帥,各單位、項目部主管領導和各科室長組成的安委會,下設以安環科為主的安全管理辦公室,各單位領導主管安全,各單位安全員具體負責的安全管理網絡。
。ㄎ澹踩芾砉ぷ魃闲枰獜娀膸醉椆ぷ
1、在思想觀念上強調認真處理好三個關系,即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成本的關系,當效益、進度、施工成本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給安全讓路。
2、以人為本抓安全,強調通過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將人的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同時通過強化人的管理職能,使物的不安全因素降為零,最終實現零事故的目標。在這方面需要強化的工作是:
3、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職責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4、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提高安監員素質,配備資源,投入資金,逐步完善和優化安全環保設施,改善生產一線的作業環境。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單位生產經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病范圍
指本單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前期預防
1、工作場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A、職業病危害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B、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應的設施。
C、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和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D、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E、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2、職業病設施的建設
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經費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1、單位每年指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檔案,負責配合保定市職業病防治所定期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單位采購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對產生嚴重事業并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4、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5、各部門、車間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第一條為加強勞保用品使用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減少損耗,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勞保用品依據不同車間、不同工種已制定使用標準發放。
第三條工人在臨時變動工作崗位時,已領用的勞保用品使用沒有到期的,必須繼續使用,不得重復領用。
第四條工人變動工作崗位,新的工作崗位需要的用品不足的`,可補發增用的勞保用品。
第五條發放的勞保用品上崗時必須使用。否則,各部門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第六條耐用勞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發放后由個人保管,個人丟失自補。
第七條短期使用的勞保用品,如:防護手套、防護眼鏡等必須以舊換新。
第八條從業幾天就辭職的工人,領用的勞保用品不回收,按原價從工資中扣回。
第九條以舊換新的具體要求是,必須按發放的原樣物品上交。否則,按不上交舊品處理。
第十條回收的勞保用品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和倉庫保管員共同認真查驗、清點,不同物品分別存放保管。
第十一條對回收的勞保用品,有利用價值的要清洗、修補后以備再用。
第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將受到處罰。
第十三條本規定與已發規定相抵觸時,以本規定為準。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應當滿足要求,并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級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并持有安全資格a證。
3、從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二、安全部經理負責對公司下屬項目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要求:
1、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并持有相關上崗證書。
3、從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三、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協助安全部經理對公司下屬項目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要求:
1、具有中;蛳嗟戎袑R陨衔幕潭。
2、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以上技術職稱資格,并持有相關的上崗證書。
3、從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現場經驗和協調能力。
四、項目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對項目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資格要求:
1、具有大;虼髮R陨衔幕潭。
2、具有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并持有安全資格b證。
3、從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五、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經驗和協調能力,并持有安全資格c證。
3、從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組織能力。
六、所有安全管理人員都必須持有安全資格c證及以上的資格證書,并接受相應的培訓、復訓。
七、年滿60歲,不得繼續擔任安全管理人員。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
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置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設備,并協助項目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并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匯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并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設備檢維修和施工過程中避免發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修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1、施工、檢修前準備
1.1編制施工、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施工、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1.2施工、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施工、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施工、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1.3施工、檢修負責人在施工、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施工、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施工、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1.4施工、檢修存在危險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置換和有效隔離,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1.5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施工、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1.6施工、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專人監控,方能施工、檢修。
2、施工、檢修安全規定
2.1施工、檢修人員要對施工、檢修項目進行檢查,符合危險作業的項目辦理審批手續;施工、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施工、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施工、檢修。
2.2一切施工、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3凡施工、檢修時,要在施工、檢修場所懸掛警告牌。特殊作業,要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2.4在受限空間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應采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并設專人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2.5凡施工、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2.6拆卸有危險物質設施,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防止中毒和灼傷等傷害。
2.7遇有易燃易爆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2.8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絡。
2.9在施工、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施工、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施工、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2.10較大型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3、竣工驗收
3.1施工、檢修竣工后,施工、檢修部門要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施工、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
3.3竣工驗收時,使用和施工、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施工、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3.4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單,簽字驗收后;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一、當前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政策評價
第一,現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明確了政府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責任,從法律的層面上給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保證。第二,現行政策建立的約束機制,使參建各方重視安全管理,強化了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意識。第三,現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監理行業的規范和發展,促使行業內整個安全生產監理水平的提高,使一些責任心比較差的監理企業意識到危機。第四,現行政策對監理的安全管理職責范圍進行了界定,使監理過程有法可依,為監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據,客觀上起到了保護監理人員的作用。
二、當前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深層問題與完善思路
2.1建設各方主體的經濟和社會屬性
從現行政策對各方法律責任的要求來看,建設單位屬于消費者,施工單位則屬于生產者,監理單位是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者。
2.2事故致因規律的理論認識
在安全事故的統計中,無論是美國的'osha,還是我國與安全生產管理相關的政府部門,都使用的是直接事故原因統計,如高空墜落、擠壓、觸電、物體打擊以及坍塌等類別。
2.3政府安全管理的手段
隨著工程建設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無論是施工單位還是監理單位,都面臨著利潤空間被極度壓縮的不良生存環境。
三、結論
3.1安全責任分配制度設計應從事故致因及其各方控制能力的角度出發
安全與質量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的目標是沒有事故,質量管理的目標則是沒有廢品,在造成事故和出現廢品的復雜原因中,存在著大量的共性因素且交互影響。
3.2制度再設計中應體現建設單位作為生產者屬性的政策前提
由于建設單位(業主)是建設活動的“組織者”,具有強勢地位,對包括質量、安全、進度、費用等在內的生產管理活動具有強大的影響力。
3.3制度的導向應注重激勵和積極引導
根據安全事故致因理論,安全事故的發生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共同作用的結果。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項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2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
1.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1.4建筑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
1.5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6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1.7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1.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制度。
2、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在本級機關建立以下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2.1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發類型、原因和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措施,并發布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
2.2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在本行政區域內各市、縣及有關企業中設置安全生產聯絡員,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工作信息動態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對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
2.3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預警提示制度。在重大節日、重要會議、特殊季節、惡劣天氣到來和施工高峰期之前,認真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區域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以往年度同時期曾發生事故的教訓,有針對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
2.4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開展本行政區域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工作,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經常性的向社會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
2.5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層級監督與重點地區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和制定各項監管措施情況;根據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結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及在專項整治、監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重點監督檢查地區。
2.6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要與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約見談話,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工作措施。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要與發生事故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有關責任主體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并將約談告誡記錄向社會公示。
2.7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2.8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制度。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處理等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材料等立卷歸檔。
2.9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將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各方責任主體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利用網絡、媒體等向全社會公示,加大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力度。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工作實際,不斷創新安全監管機制,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建筑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四、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五、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六、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1、需要臨時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并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九、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十、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二、建筑施工企業和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十三、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十四、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十五、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單位承擔,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安全負責。
十六、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
1、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2、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3、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4、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
5、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6、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7、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制成冊,統一實施管理。
8、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規范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以下稱: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行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監督執法人員”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從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工作人員。監督執法人員應當擁有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經當地人民政府注冊的行政執法證,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執法專業知識。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培訓是指以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為目的進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安全專業技術的培訓。
第四條培訓分為資格培訓、年度培訓、不定期培訓三種。
資格培訓,包括行政執法資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專業知識培訓!氨O督執法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任職。
年度培訓,包括“監督執法人員”補充更新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的再教育。年度培訓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監督執法人員”,必須經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在崗任職。
不定期培訓,根據國家和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在崗“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需要,實施的針對性較強的法規和專業知識,以及安全生產形勢教育等的培訓。培訓可作為繼續教育的內容。
第五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類負責的原則。建寧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由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統一安排實施。
第六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學和集中培訓、統一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第七條監督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參加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
一、 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1、 無死亡、無重傷事故;
2、 輕傷頻率不超過1.5‰;
3、 無500元以上機械設備事故;
4、 無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5、 安全文明施工達標合格;
6、 確保市級標化工地,爭創省級文明工地。
二、 項目部管理目標分解
1、 項目經理部負責整個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遵照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保證計劃,以及施工技術措施規定的.有關安全措施組織施工,各班組按項目部管理目標嚴格控制要求范圍內;
2、 認真做好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簽字;
3、 在施工過程中對薄弱環節予以重點控制,如塔吊等從設備進場檢驗、安裝及日常操作要嚴加控制與監督;凡設備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準使用;
4、 防護設備的變動必須經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員總批準,變動后要有相應有效的防護措施,作業完后按原標準恢復,所有書面資料由專職安全員保管;
5、 對安全生產設施進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定點廠家的認可產品;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4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是建筑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實行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把職工組織起來緊緊圍繞安全目標進行生產建設,同時也通過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去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法規。
企業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建設單位對建筑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控制、監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動。其目的在于保證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職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針對施工現場檢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現場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施工現場管理是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關鍵。
一、檢查內容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包括建筑企業本身對生產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也包括根據設備和季節特點進行的專項檢查,安全檢查歸納起來主要為查思想認識、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措施。檢查一定要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的重點,而不同的安全檢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點。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導和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促進安全生產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檢查的依據由建設部發布的強制性行業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對工程施工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防護設施、機械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勞保用品進行檢查,對管理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安全行為進行糾正。
二、檢查方式
1.公司聯合檢查:每月月中與月底由公司組織各級管理人員、安全員、技術員及項目負責人對公司范圍內的各項在施工程進行聯合檢查。
2.項目部經常性安全檢查: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對其所在項目工程的安全情況每日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隱患、不安全行為等及時處理。
3.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檢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對公司范圍內所有在施工程進行檢查,并協助項目部安全員對工程項目中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進行處理。
4.專業性安全檢查:對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機械、腳手架、臨時用電、壓力容器等的安全問題進行單項專業檢查。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配合。
5.季節性安全檢查:根據季節對施工安全造成的影響,制定針對季節特點的施工方案,結合公司聯合檢查、項目部經常性安全檢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檢查、專業安全檢查方式,對在施工程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6.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各班組在作業前后、交接工序時對自身的環境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并互相監督。
三、檢查項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檢查機構的主要監督部門,負責所有在施工程項目的安全指導工作,公司各項目部的專職安全員是項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體執行者,對所在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
1.施工部檢查項目
對于工程建設初始階段就應開始安全審查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設施的投入均在檢查范圍之內。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勞務分包方的資質手續、安全協議,施工現場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思想意識都要有系統的檢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對安全資料檢查按照項目工程專職安全員的安全內頁來進行,但是由于施工現場情況復雜、人員多變、多工種交叉作業等因素,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內頁中相關項目結合起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變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檢查活動當中主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場容衛生、機械設備、具有實效性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做出口頭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處罰款通知,并會在日后的日常檢查中進行復查。
季節性和專項工程等特殊情況的檢查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對應內容進行,突發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產事故等按照預先編制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以上項目必須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同時編制。
2.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項目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具體執行者,負責監督指導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以及發現和處理現場環境中不安全因素。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把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資料如實反映到安全內頁中。
專職安全員不僅是現場安全的監督者,還應對施工作業人員的錯誤思想進行糾正,讓他們有意識、自覺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單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進行糾正。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會議,是對施工作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種方式,這樣即能保證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臺時及時進行更新。
四、檢查整改
1.在公司聯合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對其所在項目工程開具整改意見通知單,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檢查中配合其落實。
2.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告知作業人員并提出整改意見,對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應當立即制止。
3.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項目部負責人或該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并提出整改意見,配合該項目部落實。
4.對大型機械、腳手架、臨時用電、壓力容器等的安全問題專業性很強,應由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作業人員協同安全管理人員共同協商后制定專項方案進行整改。
5.受季節影響,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應根據預先制定的季節施工方案進行整改。
6.各班組對發現的不安全問題要及時通知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并停止作業,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繼續作業。
7.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應由項目部進行登記,制定整改計劃,在隱患未消除前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五、整改分類
1.需立即整改的問題。凡是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危險的隱患,應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通知停工并與項目工程負責人以及相關技術人員討論整改方案,全力解決人力、物力、財力,加快危險隱患整改。整改完畢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來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2.限期整改的問題。凡是危險隱患比較嚴重,不盡快解決就可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種客觀條件和困難不能立即解決,應限期整改。整改及復工要求同上。
3.口頭提出整改的問題。對于嚴重違章及一般隱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施工部或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匯報檢查問題時逐項落實給責任人,限期整改。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13
建筑安全生產月的總結04-11
建筑安全生產月總結(精選)03-05
建筑安全生產月總結03-31
建筑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02-17
建筑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03-21
關于建筑安全生產月總結03-08
建筑安全生產月總結(精品)01-07
建筑安全生產月的總結(精選10篇)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