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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2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1
為了充分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作用,切實加強社區居委會的建設,規范社區居委會的管理,充分調動社區居委會成員的工作積極和創造性,努力打造一支精干、務實、廉政、高效的社區居委會隊伍,推進社區居委會工作的組織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負責,嚴于律己,工作務實,勤政為民,牢固樹立服務的思想,當好社區居民的`帶頭人。
2、遵紀守法,依法行政,克己奉公,恪守職業道德,始終把居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居民辦事處交辦的各項工作。
3、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聯系群眾,接受監督,堅持原則,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問題和糾紛。
4、加強實踐鍛煉,完善知識結構。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5、熱愛居委會工作,樹立大局意識,提倡協作精神,自覺維護本居委會的整體利益及班子團結。人人有崗位,個個有責任。
6、在工作中做到情況明,底數清。堅持“五字”工作(勤、精、細、快、準)。接待居民辦理居民事務時,要熱情大方,耐心細致,不急不躁,講求效率。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向居民辦事處報告。
二、考勤制度
1、必須嚴格考勤,居委會人員的出勤、缺勤,由每天值班人員負責記載。
2、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無故不得遲到或早退。每天負責考勤的工作人員認真進行登記,遲到或早退人員必須向居委會負責人說明原因,否則視為曠工。
三、會議制度
傳達居民辦事處文件和上級組織的會議精神,有關指導性意見,落實居委會的各項任務等,各種會議均要做好會議記錄。
四、文明辦公制度
1、接待居民要有禮貌,做到“四聲”:來有應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支持配合有謝聲。
2、禁“四難”: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
3、全體成員在上班時間內,衣著要干凈整潔,做到行動莊重,舉止大方,語言文明,不高聲喧嘩,盡量不影響他人辦公。
4、堅持杜絕庸、懶、散行為。上班時間內,不準打牌、玩電腦游戲、上街購物等,不做與工作不相干的事情。
5、居委會成員內部之間要團結,定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維護居委會班子的和諧穩定。做到個人服從組織,處處以大局為重,齊心合力做好工作。
五、居務公開制度
社區居委會要將工作職責、成員分工、辦公時間、服務項目、辦事程序,通過圖板、宣傳欄,向居民公開,便于居民服務并接受監督。
六、保潔制度
辦公室衛生每天打掃一次。全體成員在每天上班前打掃。每月大清掃一次。每天專門有一人負責全天的保潔。保證室內無雜亂臟物。做到文件、書刊擺放整潔,玻璃明亮,地面干凈。
七、安全制度
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防火、防電、防盜。下班時關好門窗、電源、水源。
八、學習制度
1、堅持上班前半小時的學習,堅持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提高政治敏銳性,提高政治鑒別力。培養自己的工作作風。要按時參加居委會組織的學習。工作中虛心向同事學習工作崗位的各項業務技術。細心地做好各項工作,學習上級領導和同事的工作經驗和方法。在工作中加以創新運用,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工作實踐。
2、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做好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針對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學習和討論,做好學習筆記,寫好學習心得。
九、以上制度作為年度先進工作者考評標準。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2
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的主要職責是:
一、討論研究居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落實社區居民(代表)會議作出的各項決議、決定;傳達貫徹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的指導性意見,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本社區各項工作;總結檢查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社區居民委員會應該討論的其他問題。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社區居民委員會全體委員出席,社區工作者可列席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
四、社區居委員的大額經費支出;社區居委會公益活動的'開展;社區保潔、巡邏等人員的聘用;社區居委會干部及居民小組長生活補貼發放;居辦經濟和社區服務項目的申辦、變更、注銷及經濟合同的簽訂與終止等,均應提交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
五、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決定問題,應當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社區居民委員會進行工作,應當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強迫命令。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3
一、居務公開制度
社區居委會財務收支狀況,成員職責分工和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及審核、承辦的各類事宜的`程序和內容,要通過揭示板、聯系卡等形式向社區居民公開、社區居委會成員在工作時間內應掛牌上崗,文明服務。
二、服務承諾制度
社區居委會為社區成員提供各類服務項目,應明確服務標準,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實行承諾,明確辦理時限和解決程度,建立意見箱,自覺接受社區成員的檢查和監督。
三、定期報告制度
社區居委會原則上要每季向社區議事委員會報告一次履行職責情況,主動聽取并征求意見,接受社區議事委員會的.咨詢、監督和評議,每年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一次工作情況,接受社區代表的審議。
四、考核評議制度
社區居委會應定期接受社區居民及社區議事委員會的考核評議。社區居民對社區居委會滿意率低于60%或社區議事委員會三分之一的成員投反對票的居委會班子可召開社區居民代表大會進行調查。對不稱職或工作有嚴重失誤的社區居委會成員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區居代表大會進行罷免和撤換。
五、會議制度
1、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委員出席,專題研究社區居委會各項工作。
2、社區聯席會議,每雙月召開一次,由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召集,社區主任、駐地單位代表、社工人員參加,通報近期工作動態,傳達貫徹上級組織的有關指導性工作意見,協調工作,落實各項任務。
3、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每周二、四下午召開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
4、社區議事委員會會議,每季召開一次。
5、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二次。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4
1、社區村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村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村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村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日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村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村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5
一、工作制度
1、居委會干部要實踐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學習和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居民委員會工作。
2、熱心為群眾工作,虛心接受群眾意見,大膽工作,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
3、班子內部團結合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主任全面負責,其它成員必須協助主任搞好本職工作。
4、實行坐班工作制,堅持每天上下班簽到制度。
5、要以身作則,事事帶頭做好,做群眾的表率。
6、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居委會的財務管理,居委會的'一切財務開支必須報請街辦分管領導同意。
二、服務承諾制度
1、社區居委會為社區成員提供各類服務項目,明確服務標準。
2、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實行承諾,明確辦理時限和解決程度,建立意見箱,自覺接受社區成員的檢查和監督。
三、居委會考核制度
1、居委會考勤由專人負責。
2、工作人員實行簽到制,每天早晨9點之前簽到,11:30下班,下午3點到5點。由專人負責保管簽到簿,不按時簽到者按遲到或曠工對待。遲到扣10元每次,曠工扣20元每次。
3、不論病、事假,需有書面請假條,逐級審批,請假半天,由主任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街辦分管領導批準,請假三天以上要街辦主要領導批準。
4、如因急事不能事先或當面請假者需向街辦分管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每月累計病假或事假不超過一天或遲到、早退累計不超過三次者均視為全勤,每月病假或事假超過四天者,第一次扣20元第二次扣30元。
6、街辦主管部門不定期下居委會檢查。如發現問題,堅決按制定制度執行
7、每月10日居委會將上月的考勤表加蓋居委會公章后報街辦分管領導存查。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6
一、社區居委會應建立統一的財務賬簿,應按規定規范登帳、記賬,出納人員應每月及時報送現金銀行結存報表、銀行對賬單及單位銀行調節表。根據區財政局對社區財務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社區居委會所有收入,應存入街道社區資金專戶;各社區分別開設一個經費支出戶頭,專門核算社區各項支出;出納人員應由本社區工作人員擔任,并定期接受街道財政所的培訓。
二、社區居委會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須及時全額繳存到街道社區資金專戶,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或挪用。
三、社區居委會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不得使用自購(自制)票據私設“小金庫”。
四、支出管理:
1、按區有關規定統一規范社區居委會各類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以及福利上限標準。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由街道財政所統一制表。各社區工作人員的福利應在社區財力許可的`范圍內并確保工資發放的前提下,在不超過街道統一規定的上限內酌情發放。
2、嚴禁使用白條報銷。
3、不得使用復印件、收費通知單等作為報銷單據。
4、報銷的發票上不能寫“辦公用品”、“高溫用品”、“文化用品”、“紀念品”等籠統字樣,報銷發票需附購物清單。
5、對需要修繕項目需報街道備案,并按有關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對達不到工程公開招標的零星修繕費用,也要做到事前有預算、事后有決算和審計,并轉賬支付。
6、差旅費報銷應附出差通知書,審批文件,嚴格按財務規定報銷,旅行社發票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7、招待費開支要求填寫“公開招待審批表”,寫明招待內容、時間、人數、地點,主管審批后方能報銷,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茶藝居發票不能損銷。
8、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應遵守財務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增收節支,理好財。補貼費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寫明事由、列支項目,由制表人、證明人簽字,會計審核、主管審批后報銷。
五、各社區會計統一由街道財政所負責,各社區財務憑證必須于每月終(各街道定報關時間)將原始單據報送街道財政所,會計審核后方能報銷,對不合管理要求的原始單據予以退回。會計憑證資料由財政所專人保管。
六、嚴格執行政務公開,社區財務應做到每月定期公布。
七、社區主要負責人離任應接受離任審計,并做好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7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社區居委會財務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規定處理會計業務,實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
2、社區居委會活動經費應按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日常經費開支必須控制在年度撥款指標內,不得超支。各項經費(包括各項活動經費)的使用須按預算執行,不可統籌使用。
二、財務人員設置及管理
1、社區居委會配備一名財務報賬員,具體管理財務收支工作,帳務由鎮財政集中統一記賬。
2、擔任社區居委會財務報賬員應經相關業務部門培訓考核。
3、社區居委會財務報賬員應當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服從社區居委會的領導和管理,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
4、社區居委會財務報賬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因工作需要離任的,必須按規定辦理正常交接手續。
三、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
2、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
3、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嚴格審核收支單據。
4、按時記賬、結賬、報賬,定期核對現金、銀行存款的帳實情況。
5、及時整理、保管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財務檔案資料。
6、負責管理社區居委會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確保財產不受損。
7、嚴格執行現金收付制度,按規定審核收支單據,對不真實、不合法憑據拒絕付款。
8、及時記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9、嚴格財經紀律,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入賬,公私款分開保管。
10、社區居委會票據實行定期報結制度。財務報賬員將報結的.原始憑證審核無誤后報結。報結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原始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接受原始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包括數量、單價、金額)、填制單位簽章、憑證附件、大小寫一致。
四、資金管理
1、收入管理
社區居委會財務實行收支兩條線。所有收入都必須入賬,不得建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公、私款分類保管;現金收入必須當天存入銀行,不得坐支;收費人員必須及時收取各種應收款項,并將收取的現金,銀行支票當天交給財政所入賬。
2、支出管理
嚴格遵守《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支付結算辦法》。在銀行結算起點上的支出(單筆1000元以上)應通過銀行轉賬結算。每筆經費報銷必須符合有關政策、法規、財經紀律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報銷標準,須做到經濟內容合法、合理,有關單據清晰、規范。憑經手人、分管領導簽字且經審批的合法票據予以報銷。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加強貨幣資金支出管理。財務報賬員庫存現金不超過限額2000元。
3、債權債務管理
加強各項應收、應付款管理,定期清查暫收、暫付、內部往來款項。對于暫時無法收回的財物,要簽訂借據,約定歸還期限,并按時催討入賬。嚴禁以各種形式向外借款、投資、擔保、捐贈,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五、開支審批
社區居委會主任是財務管理的責任人,對財務管理負有全責。
1、社區居委會必須建立健全開支審批制度,嚴格開支審批手續。所有支出,必須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
2、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財務開支權限控制在單筆2000元以內;單筆開支超過2000元的報請鎮分管主要領導審批。
六、固定資產管理
社區居委會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購置(暨政府采購)申請表》,送黨政辦公室審核,經分管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購置。
七、監督管理
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收支狀況每年由鎮財政審計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根據需要還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進行審計。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8
1、居委會干部要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居民委員會工作。
2、熱心群眾工作,虛心接受群眾意見,大膽工作,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
3、班子內部團結合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主任全面負責,其它成員要服從主任的`領導,協助主任搞好本職工作。
4、實行坐班工作制,堅持每天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和早退,每個月超過3次,主任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談話后任不遵守,報鎮社區辦處置。
5、實行請消假制度,如有事要事遲到或早退要事先和辦公室打招呼,請假2天以內寫請假條報主任審批,2天以上報鎮社區辦審批。離崗不請假按曠工處理,其他婚嫁、產假均按相關制度辦理。
6、上班時間不得做和工作無關的事情,不隨意串崗。
7、以身作則,事事走在群眾前頭,做群眾的表率。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9
為了加強社區建設,促進社區居委會財務的規范化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捎梢幻敝魅位蚵殬I社區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出納。分管財務的社區居委會主任(或書記)不得兼任會計或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熟悉各項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做到帳據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各社區要建立鍵全總帳、明細帳,固定資產帳。全面、準確、完整地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反映。
四、全面推行“鄉財旗管、村財鄉管”的辦法,經費開支使用厲行節約,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一次性超過1000元的經費開支由社區黨總支研究決定;超過1000元的開支須報辦事處財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須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同時備案);2000元以上的開支須經辦事處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資產的出租、出售事先報請辦事處批準,本著公開、競爭的原則在辦事處的協助和監督下進行。各項服務收費項目應事先報請辦事處批準或備案。
五、社區居委會現金超過1000元必須及時存入銀行,各項收入及接受捐贈的.款物及時入帳。
六、實行科學理財,定期檢查。每季度要對社區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督查小組,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要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糾正。
七、履行財務規章,接受離任審計。社區居委會分管財務的書記、主任、副主任離任時必須接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八、健全資產帳目,確保安全和完整。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健全資產帳目,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各項收入款、新增固定資產、新添物品應及時入帳。
九、社區居委會應每季度末向辦事處報送財務報表一次。
十、社區居委會財務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并納入辦事處對居委會考核總體目標中,與居委會干部報酬直接掛鉤。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10
一、認真貫徹《會計法》,嚴格執行財務法規和財經制度,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厲行節約。
二、居委會全體工作人員都要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和規定。
三、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管理、監督職責,堅決按有關財務制度辦事,廉潔奉公,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及時反映,堅決抵制。
四、嚴格審批制度。凡居委會一切開支均由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由主任實行一枝筆審批。各項接待和購買辦公用品等開支,須事先由經辦人提出意見,有財務人員依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提出意見,經主任審批批準后,方可辦理。未經主任同意擅自辦理的,無論何種理由,均不予審批。
五、公款一律不得私借。因公出差,確需借款的.要嚴格控制,借款由主任審批,并在回來后五日內結算帳目。
六、加強對固定財產的管理。健全固定財產登記、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辦公設備登記卡,每半年進行一次帳、物核對。新增固定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管理不善而毀壞或丟失的公物由使用管理者賠償。
七、節約辦公費用,嚴格領用物品手續,做到帳、物相符。
八、愛護辦公及公共財產。全體工作人員要負責管好、用好辦公用品和設備,不得損壞和丟失。如損壞或短缺,要查明原因,負責賠償。
九、建立財務匯報、公開制度,加強對財務工作的檢查和管理。財務人員每月向主任書面匯報一次,每季度向全體干部匯報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全體工作人員都要厲行節約,在上班時間或加班時間確需開燈者,允許開燈,但下班時要對燈具進行檢查,及時斷電;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使用電爐、電壺等大容量用電器?刂齐娫捹M,在不影響聯系工作的前提下控制打電話的次數和時間,一般本月電話費不允許超過上月電話費。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范辦公經費的使用流向,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制定本制度:
1、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2、社區居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核查”的財務管理制度,每季度由街道辦安排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工作。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報銷票據必須注明事由,經辦人簽字后由居委會主任、副書記負責簽字審批,不得代簽。500元以上的開支應提前告知街道辦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的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建立現金日記賬簿,詳細記錄居委會收支及辦公經費的使用情況,妥善保存賬簿以備核查。
5、居委會報銷票據必須是正式發票,要求每月在規定日期將每張需報銷票據與票據明細一起上交,票據與明細的日期、金額要相對應,必須是所購買單位的統一采購清單,堅決杜絕倒票行為,一經發現追究居委會主任的責任。另外,需報銷票據均需在票頭用鉛筆注明類型(如:黨費、辦公經費等等),并另附所需報銷票據的分類合計與總計金額。
6、居委會主任工作調動時,應接受街道辦的財務核查,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居委會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范圍主要是指社區居委會的專項工作經費、其它經費和固定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活動須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堅持收支獨立、分級管理、民主監督的原則,采取街道辦事處指導、社區成員監督,實行“賬款分離、項目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社區居委會應通過社區辦公會議定期公布社區財務管理情況,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條:街道財審所對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及資金收支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
第二章:辦公經費的管理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的辦公經費應?顚S,用于社區居委會的正常辦公開支,節余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七條:社區居委會的其他經費主要是指上級核撥經費、協辦事務經費、代辦事務返還經費、獎勵經費、捐贈經費、其他收入經費。
上級核撥經費是指上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給予的各種補助經費;協辦事務經費是指政府及有關部門撥付的協辦事務工作經費;代辦事務返還經費是指公用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組織委托社區居委會代辦的有償服務經費;獎勵經費是指接受政府表彰獎勵的資金;捐贈經費是指駐社區單位和結對共建單位贊助社區的經費,個人贊助的經費等;其它收入經費主要是指社區居委會在社區內開展社區福利、便民利民服務等的合法收入資金。
第八條:社區居委會其他經費的使用,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其他經費主要用于彌補辦公經費的不足、辦公條件的改善、各項活動的開展等。節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九條:社區居委會不得為企事業單位代收各種費用;不得將結余資金用于發放獎金。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條:實行“居帳街管”。由街道辦事處對社區居委會的帳簿和資金進行集中核算、統一監管。街道辦事處財務管理部門為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立總帳和明細分類帳,按規定編制社區財務報表。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社區居委會設立報帳員一名,負責辦理社區具體會計流水賬業務、登記固定資產臺帳和卡片;每季度對帳一次,并建立有關備查帳簿。報帳員由社區工作人員兼任,社區居委會負責人(黨組織書記)不得兼任。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預算管理。社區居委會應根據市區有關規定、街道編制的工作計劃和社區建設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其他經費使用的年度項目預算,重點應用于社區服務管理和居民群眾活動等方面,倡導勤儉節約,注重提高使用效益。年度項目預算,須在社區居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社區年度項目預算須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第十二條:規范經費使用程序。
申請。由社區居委會根據年度預算或實際需要,提出社區經費使用申請。
審批。原則上由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共同簽字負責審批。一次性開支在1000元以上的`須經街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
報銷。各類報銷單據須符合財務規定,嚴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條報銷。社區居委會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憑各類有效報銷單據、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經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到街道辦事處按程序報銷。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三條: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主要包括辦公和服務用房,政府配備和社區居委會自置的辦公設備、服務設施及文體活動器材,以及其它屬于社區集體所有的公共財產。以上資產均按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社區居委會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如實進行登記,及時做好增減變動記錄,防止資產流失。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臺帳,要有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經辦人共同簽名,并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第十五條:社區居委會不得與社區單位、個人發生任何可能導致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連帶責任的經濟事項。
第五章: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建立定期對帳制度。社區居委會報帳員每季度到街道辦事處核對一次帳目。街道辦事處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將社區居委會上一季度的社區專項工作經費和其他經費的財務和資金使用情況,向社區居委會通報并在街道辦事處政務公開欄中公示,接受社區居委會的質詢。
第十七條:建立定期督查、審查制度。街道財審所定期對落實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督查。街道財審所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審查,對管理不規范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意見并予以糾正,同時指導社區居委會落實和執行財務公開制度。
第十八條:建立離任審計制度。街道辦事處在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屆中辭職、換屆選舉前,都要進行離任審計。同時,負責監督社區居委會辦理財產物資的交接手續。
第十九條: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督查、審查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街道社區管理辦公室、街道財審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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