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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路燈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路燈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了加強獨山子區道路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水平,保證我區道路路燈設施完好和安全運行,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路燈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經經濟運行,為廠區群眾創造出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路燈管理所管轄范圍內的路燈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三條:路燈照明設施的維護及管理工作應當貫徹以下原則:
。ㄒ唬﹫猿职踩谝坏姆结槪汛_保廠區道路路燈安全可靠運行作為路燈維護管理的首要任務。
(二)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ㄈ﹫猿挚煽考夹g進步,科技創新作為發展動力,推廣應用現代道路路燈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學技術成果,實現道路路燈科學管理和規范、高效、經濟。
第一章、道路路燈運行及維護管理
第一節基本要求
第四條:準確按照道路照明設施的數量安排下達養護、維修計劃,保證負責范圍內照明設施正常運行,確保亮燈率達到98%(見建設局路燈管理所方針目標責任書)。
第五條:道路路燈維護工作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第六條:要求維護單位認真執行“三三二五”制,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三票、三圖、三定、五規程、五記錄)。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
“三圖”指一次系統圖、二次回路圖、電纜走向圖。
“三定”指定期檢修、定期巡檢、定期清掃。
“五規程”指檢修規程、試驗規程、運行規程、安全規程、事故處理規程。
“五記錄”指檢修記錄、巡檢記錄、試驗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第二節、具體要求
第七條:負責按道路照明設施的`數量安排下達養護、維修計劃,保證負責范圍內照明設施正常運行,確保亮燈率達到98%(見建設局路燈管理所方針目標責任書)。
第八條:做好崗位負責范圍內照明設施每月用電計量的統計與分解工作。確保數據準確無誤,管理報表整齊完備,及時申請及支付相關費用。
第九條:保證“夜景照明集中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發現問題及時協調相關單位在相應時間內進行處理,避免因操作失誤或問題處理不及時造成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情況發生,每月定期更新系統資料及數據。
第十條:進行日常及夜間路燈巡檢,做好巡檢記錄:
。ㄒ唬┒ㄆ谘惨暎好恐軐\行廠區道路路燈至少進行一次定期巡視,并做好記錄。
。ǘ┨厥庋惨暎阂虮┯、大雪、節日、線路異常、故障跳閘等情況,需對道路路燈進行特殊巡視,并做好記錄。
。ㄈ⿲τ谔厥鈪^段和線路,根據沿線地形地貌和氣候變化等具體情況及時加強巡視和檢修,并做好預防性的準備工作。
第十一條:及時安排和下發安全活動計劃,每月定期進行對負責范圍內的亮化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一般性安全隱患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及時填寫故障處理記錄;特殊性安全隱患(較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做好現場防護措施及填寫處理記錄,及時上報局領導,提出解決方案,盡快解決該安全隱患。全年杜絕發生各類重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的發生頻率控制在千分之0.5以內,確保全年本崗位職責范圍內各類安全事故死亡人數0人,做好檢查記錄。
第十二條:每月定期了解維護材料使用情況,掌握材料平衡,準確、及時統計分析材料庫存與消耗情況,按時與各部門對帳,做好每月的盤庫工作。根據維護情況做好維護物資的配備與發放。嚴格執行材料的領用與發放制度,杜絕浪費。
第十三條:每周定期對路燈集中監控系統設備及路燈各配電室(柜),工具及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和清掃,工具擺放要規范整齊,環境干凈、整潔。
第十四條:對各項維護檢修費用結算嚴格把關,準確核算工作量,及時申請費用,完成各項工程費用指標。
第二章道路路燈建設工程管理
第十五條:根據區政府下發的年度項目投資計劃,擬定切實可行的項目實施進度計劃,負責協調各相關單位組織完成各投資項目的前期實施方案制定、審查及項目工程概、預算等。
第十六條:及時上報立項項目進展過程中的所有有關文件報批、會審工作,做好各類報批文件的管理,收集,存檔工作,做到各類報批文件在保存期內完整,可追溯。
第十七條:認真做好委托設計、勘察測量單位對項目進行前期準備工作,如:現場勘查、建設標準、范圍、功能要求等,(如需招標確定設計勘察單位的,必須遵守局、政府相關規定);協調相關單位組織實施項目初設方案的可行性評審、概預算等;組織會簽設計合同;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審核施工圖紙。
第十八條:負責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組織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會審、會簽并按要求發布招標公告;嚴格遵守《獨山子區政府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獨山子區建設工程施工投標資格預審辦法》等規定,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招標工程,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利用職權貪污舞弊。
第十九條:嚴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開工前的手續辦理工作,如:供水、供電、綠化、執法、機動、城建、質檢等;組織監理部門檢查督促施工單位開工前的準備工作,認真審核監理規劃及在準備充分的前提下保證按時開工。
第二十條:必須嚴格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詳盡的安全預案及有效的應急措施,杜絕重大傷亡、交通機械事故的發生,保證建設工程安全進行,;定期組織監理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情況進行檢查,如:環境衛生、現場圍擋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二十一條:嚴格遵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獨山子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保證每日到現場進行監督管理,對存在問題部位及時要求進行施工單位整改,嚴把質量關。
第二十二條:認真復核項目工程是否具備竣工條件,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如:施工方、監理、質檢、設計等)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
第二十三條:嚴格遵守《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認真審核工程量,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項目結算價格審核,嚴禁存在徇私舞弊的情況;負責該項目工程設計、監理、質檢等費用的審核、申請及支付,對各項費用結算嚴格把關,準確核算工作量,及時申請費用,完成各項工程費用指標。
第二十四條:嚴格遵守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準確控制工程物資材料的保管、使用、出入庫情況,工程剩余物資保證有專人管理并向有關財務部門進行對帳。
第二十五條:嚴格遵守《建設工程竣工資料備案管理辦法》,認真審核竣工資料,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在工程竣工兩個月后完成竣工資料的移交工作(局檔案辦)。
第二十六條:項目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問題,積極協調相關單位盡快進行維護檢修(如無特殊情況一周內解決),保證工程設施的整體完好性。
第二十七條:項目工程保修期滿后,積極協調移交單位或維護崗位人員,組織項目移交(工程情況、資料、鑰匙等),深入現場,做到各類移交資料完整,可追溯。
路燈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為了加強鎮遠道路照明景觀燈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水平,保證我縣道路路燈景觀燈設施完好和安全運行,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路燈景觀燈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經經濟運行,為鎮遠群眾創造出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為鎮遠古城旅游增添靚麗風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路燈,城市亮化管理所管轄范圍內的路燈景觀燈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三條:路燈照明景觀燈設施的維護及管理工作應當貫徹以下原則:
。ㄒ唬﹫猿职踩谝坏'方針,把確保城區道路路燈景觀燈安全可靠運行作為路燈維護管理的首要任務。
。ǘ﹫猿衷O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ㄈ﹫猿挚煽考夹g進步,科技創新作為發展動力,推廣應用現代道路路燈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學技術成果,實現道路路燈科學管理和規范、高效、經濟。
第四條:準確按照道路照明景觀燈設施的數量安排下達養護、維修計劃,保證負責范圍內照明設施正常運行,確保亮燈率達到98%(見建設局路燈管理所方針目標責任書)。
第五條:道路路燈維護工作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第六條:要求維護認真執行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定期檢修、定期巡檢、定期清掃。檢修規程、試驗規程、運行規程、安全規程、事故處理規程。做好檢修記錄、巡檢記錄、試驗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第七條:負責按道路照明景觀燈設施的數量安排下達養護、維修計劃,保證負責范圍內照明設施正常運行,確保亮燈率達到98%。
第八條:保證“夜景照明集中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發現問題及時在相應時間內進行處理,避免因操作失誤或問題處理不及時造成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情況發生。
第九條:進行日常及夜間路燈巡檢,做好巡檢記錄:
。ㄒ唬┒ㄆ谘惨暎好恐軐Φ缆仿窡艟坝^燈至少進行一次定期巡視,并做好記錄。
。ǘ┨厥庋惨暎阂虮┯、大雪、節日、線路異常、故障跳閘等情況,需對道路路燈進行特殊巡視,并做好記錄。
(三)對于特殊區段和線路,根據沿線地形地貌和氣候變化等具體情況及時加強巡視和檢修,并做好預防性的準備工作。
第十條:及時安排和下發安全活動計劃,每月定期進行對負責范圍內的亮化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一般性安全隱患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及時填寫故障處理記錄;特殊性安全隱患(較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做好現場防護措施及填寫處理記錄,及時上報,提出解決方案,盡快解決該安全隱患。全年杜絕發生各類重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的發生頻率控制在千分之0.5以內,確保全年本職責范圍內各類安全事故死亡人數0人,做好檢查記錄。
第十一條:每周定期對路燈景觀燈集中監控系統設備及路燈各配電室(柜),工具及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和清掃,工具擺放要規范整齊,環境干凈、整潔。
第十二條:必須嚴格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詳盡的安全預案及有效的應急措施,杜絕重大傷亡、交通機械事故的發生,保證建設工程安全進行,定期組織監理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情況進行檢查,如:環境衛生、現場圍擋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路燈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3
一、城市道路照明設施、電纜管道等設施必須按專業規劃進行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進行可能觸及、遷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或者影響其安全運行的地上、地下施工時,應當經縣城鄉建設局審核同意后,由縣路燈管理所負責遷移或拆除工作,費用由申報單位承擔。
三、城市道路照明設施附近的樹木距帶電物體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0.1米。因自然生長而不符合安全距離標準影響照明效果的樹木,由縣路燈管理所與縣園林綠化管理所協商后剪修;因不可抗力致樹木嚴重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安全運行的.,縣路燈管理所應采取緊急措施進行剪修,并同時通知縣園林綠化管理所。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損壞道路照明設施后,應當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通知縣路燈管理所及有關單位。
五、各單位或村委會投資建設的道路照明設施需移交管理機構的,應當報城鄉建設局審核同意,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符合道路照明安裝及施工質量標準;2.提供必要的維修、運行條件;
六、城市主要街道及小街小巷道路照明設施由縣城鄉建設局復制規劃設計和組織施工。
七、縣城道路及小街小巷照明設施由縣路燈管理所負責管護,按照“定員、定段、定責、定獎”的“四定”管理模式,保證照明設施的正常運行。
八、嚴禁私自在照明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招牌,如有需要必須報縣城鄉建設局批準。
九、開發商建設的照明設備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劃保質保量建設。
十、縣路燈所負責縣城管護范圍內的照明設備每日巡查工作。巡查內容包括:更換損壞光源電器、電纜,檢查電纜有無破損,接頭有否過熱及燒蝕情況,路燈的控制電路中的交流接觸器、空氣開關、繼電器、時鐘、鎮流器等控制電器,照明燈桿是否有露筋、裂紋、掉塊、傾斜、被撞、桿基是否下沉或變形現象,定期對路燈監控系統設備及路燈控制箱進行檢查和清掃,并定期刷防銹漆,以防銹蝕。
路燈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條總則
為了加強本轄區農村路燈管護,本著方便群眾,節能、降耗、安全的原則,確保農村路燈正常運行,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路燈的管理
。ㄒ唬└鞔逦瘯撠熉鋵嵢粘B窡艄茏o,統籌安排轄區內路燈亮燈、維修、電費繳納工作。
。ǘ┤魏螁挝缓蛡人,均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路燈設施安全的行為:
1.擅自遷移、拆除路燈設施或使用路燈電源;
2.依附路燈設施搭棚、建房、筑墻或堆放、懸掛物品,利用路燈設施從事牽引作業、栓牲畜或搭設電力線、通訊線、廣播線、廣播喇叭等;
3.向路燈設施射擊、投擲物體,向電纜井內傾倒垃圾、污物等物品;
4.其他有損路燈設施安全的行為。
。ㄈ└鞔逦瘯鶕r活、季節、或特殊情況等適時調整路燈開啟時間。為節約用電,路燈開啟時間一般為10月至2月18:00—21:00,3月至9月19:00—22:00。
第三條路燈的`維護及管護負責人職責
。ㄒ唬┺r村路燈管護實行專人負責制,各村確定一名人員負責日常管護工作。
(二)路燈管護負責人要認真負責,愛護一切路燈設施,不隨地亂扔廢舊材料,修舊利廢,降低盞燈消耗,保質保量完成維護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ㄈ┞窡艄茏o負責人要以安全為基礎,嚴格遵守各項用電操作規程和各種規章制度。不得隨意開啟路燈,未經允許擅自開啟路燈造成費用(含電費和維修費)由管理人員自行負責。
(四)路燈管護負責人要確保在規定的時間開燈熄燈。如發現損壞等問題,需立即報告村委會后及時維修。
。ㄎ澹┞窡艟S修或遷移所需資金,優先使用村辦公經費以及村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解決,其次使用村集體經濟收入、項目分紅、鄉賢捐款或村民自籌資金等,保障路燈能夠正常工作。
第四條其他
。ㄒ唬┥米赃w移、拆除路燈設施或使用路燈電源,造成設施損壞的,照價賠償;
。ǘ┮栏铰窡粼O施搭棚、建房、筑墻或堆放、懸掛物品的,利用路燈設施從事牽引作業或搭設電力線、通訊線、廣播線等的,責令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村委會予以強制拆除,所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ㄈ┢渌袚p路燈設施安全的行為,由各村委會根據損壞情況上報鎮黨委討論后予以處理;
(四)對以上行為造成嚴重后果,不服從管理規定的,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路燈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城區路燈設施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進一步提高路燈維修管理水平,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路燈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路燈設施的維修和管理堅持安全第一,保證質量,節省燃料的原則,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路燈設施的完好正常運行。
第三條 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群眾的監督,及時更換和修復破損的路燈設施,使燈亮率不低于98%。
第四條 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以下節能方式:
(一)根據季節變化,隨時調整亮燈時段和路燈亮燈的間距。
。ǘ┒ㄆ趯φ彰鳠艟哌M行清掃,提高照明效果。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五條 路燈管理中隊負責城區所有路燈的維修維護工作。
第六條 目前城區路燈設施管理分為四個片區,各片區分別負責日常的巡查、維修和維護工作,接受分管領導的工作安排和指揮。
第七條 路燈維修組人員職責
1、中隊長負責本組人員的人身、交通、施工安全,把好技術質量關,帶領全組人員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2、組員和司機服從中隊長領導,互相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維修工作任務,完成上級考核的亮燈率、設施完好率、及時修復率指標,完成臨時交給的其他任務。
3、中隊長要以身作則,堅持優質服務,帶領全組人員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和技術指標。
4、全組人員必須熟悉本組維修區路燈設施情況,按劃分的維修范圍完成每天的巡查維修任務,不得遺漏或不修。
5、中隊長負責安排做好每天的維修記錄,修燈時設置安全標志,帶好安全帽,注意車輛和行人動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進行高空、帶電作業時,要密切觀察工作范圍的情況,確保安全。
6、維修工作中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并向維修隊長及主管領導匯報情況。
7、維修組要本著節約能源材料和愛護公物的原則,做好材料的修舊利費工作,使三相負荷接近于平衡,不得無故停止路燈設施運行。
第八條 巡查檢修燈的種類及周期
一、路燈巡查檢修工作按目的分為:
1、定期性巡查維修;
2、特殊性巡查檢修。
二、定期性巡查檢修是根據維修路燈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各維修組責任區范圍,結合設施量、光源類別、燈型等多種因素所決定,巡查檢修周期規定如下:
1、主干道路燈每周四次;
2、小街小巷路燈每周四次;
3、20米以上高桿燈每周四次;
4、監控室監控的路段24小時巡查。
三、特殊性巡查檢修是指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巡查檢修:
1、固定重大節日和重要的政治活動;
2、遇有異常自然條件(如洪澇、臺風、暴雨等);
3、遇有人為的破壞(如被盜、交通事故等)。
四、巡查檢修時間
1、定期性巡查檢修每周一、二、四、五每晚亮燈開始,因四季天黑天亮時間差別大,具體開關燈時間由維修隊長根據季節的變化而定。
2、特殊性巡查檢修時間按當時工作需要而決定。
第九條 巡查檢修管理
一、巡查檢修應建立資料檔案。
1、各維修組責任區分片巡查檢修小圖(標明巡修線路,此圖由技術科提供)。
2、設施資產記錄(帶有燈具及各種光源的系統圖,由技術科提供)。
3、缺陷記錄(由維修隊組和技術科共同負責)。
4、黑暗路段(路面照度差記錄,由維修隊組和技術科共同負責)。
5、特種燈電氣接線圖及必要檔案圖紙(由技術科提供)。
二、三率指標,由分管領導和局考評組每月進行查燈考核,做好記錄列入月度生產報表,并上報主管領導及主管部門。
1、亮燈率:平均亮燈率不低于98%,重大節日和政治活動主干道不低于98%。
2、設施完好率:85%。
3、及時修復率:
。1)燈具四件頭(燈泡、鎮流器、觸發器、電容)故障1個工作日修復。
。2)常規線路路障2個工作日內修復。
。3)遇有線路設施被盜或自然災害損壞,根據實際情況盡快修復。
(4)重大節日、政治活動,立即組織修復。
。5)對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燈設施,一經發現,立即組織處理,盡快修復。
第十條 為了節省電費開支,部分道路實行半晚減燈。
第三章 巡查檢修內容
第十一條 路燈的巡查檢修,一般在晚上進行,但要隨時掌握早上和半晚的運行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引起滅燈的`,均應在巡查檢修中處理,如:
1、燈泡壽命終了或管壓過高形成偷停的燈;
2、打泡或炸泡引起玻殼損壞,只剩燈芯或燈頭;
3、燈的電源引線松脫,或保險絲燒斷等;
4、鎮流器損壞、被盜或鎮流器超溫、噪音異常;
5、燈頭燈泡松動或照明方向不正;
6、燈具燈臂移位;
7、單燈、補償電容器損壞應及時更換,不得省掉電容運行;
8、觸發器失效或工作不穩定;
9、變壓器低壓保險、控制箱保險熔斷應及時更換,控制箱內的接觸器是否接觸良好,時鐘運行是否正常;
10、每次修燈或時隔半年對燈具清掃一次。
第十二條 路燈桿的巡查檢修
一、路燈專用電桿(含水泥桿、金屬桿)
1、桿身是否傾斜、被撞、桿基有否下沉或變形現象,如有以下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逐級報告。
2、水泥桿如有露筋、裂紋、掉塊現象應及時報告。
3、未經允許嚴禁在路燈桿上牽掛廣告牌或橫幅,一經發現即予拆除。
4、每年對金屬電桿的接地電阻測試一次,按地電阻不大于4Ω。
二、路燈共用桿發現問題時,屬于我們管轄范圍的,應及時處理,不屬于我們管轄范圍的,應及時報告。
第十三條 路燈架空線及橫擔
1、橫擔抱箍的螺栓螺姆有無松動、脫離現象;
2、橫擔是否平直、轉向;
3、瓷瓶有無放電閃爍痕跡、裂紋、硬物撞傷、表面是否清潔;
4、瓷瓶螺栓有否松脫、歪斜;
5、導線有無斷股、燒傷;
6、扎線有無松動、拉斷;
7、導線接頭是否良好。
第十四條 專用變壓器的巡查檢修
1、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無漏洞現象;
2、聲音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
3、高低壓瓷管是否清潔,有無放電閃爍和裂紋;
4、低壓中點接地線是否良好,變壓器外殼是否接地;
5、其他輔助設備高壓令克、避雷器、低壓保險、閘刀是否完好;
6、變壓器上有無搭落的樹枝、金屬等雜物。
7、每年對變壓器接地電阻測試一次,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五條 地下電纜的巡查檢修
1、地下電纜路徑上的路面是否正常,有無挖掘痕跡,如有施工單位施工,應提醒注意,并加強巡視。
2、地纜線路上不得栽種樹木,堆置重物、排泄化工污物、汽油、機油易燃物或埋設任何東西等。
3、檢查電纜有無破損,接頭有否過熱及燒蝕情況。
4、低壓電纜絕緣電阻用500伏搖表測量,絕緣電阻值必須在0.5MΩ以上。
第十六條 高桿燈的巡查檢修
1、有高桿燈的小組每周一、二、四、五晚上巡燈,隨時掌握半夜及早上亮燈、熄燈情況,把高桿燈作為重要巡查項目,保證高桿燈按時亮燈、按時熄燈,發現有整座燈不亮、不熄異常故障,要及時處理,組織搶修,盡快恢復正常。
2、每周對桿頭配電箱檢查一次,檢查箱體、箱門有否受損,檢查箱內各開關接頭及電器是否良好,各電纜聯接是否良好,對每座有40%不亮的燈泡要更換處理。
3、每六個月檢查內部減速機構、電纜、插頭、鋼絲繩等設備是否良好,清除雜物。對升降機構進行升降操作和保養。清潔機構積污,加潤滑油,保持減速機構和傳動機構靈活及牽引鋼絲繩的良好狀態。更換不亮燈泡,清掃燈罩。
4、每2年對燈桿和地腳螺絲的金屬防腐蝕情況作二次評估,對有銹蝕的地方,根據銹蝕情況,進行有效的防銹處理;對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試,使接地電阻不大于4Ω,確保高桿燈的可靠強度和安全運行。
5、對以上檢修的情況,做好記錄存檔。
第十七條 配電箱(室)的巡查檢修
1、維修人員應熟悉掌握配電箱(室)設施、運行方式、控制方式、變壓器和配盤供電容量及運行狀況。
2、配電箱(室)保持清潔、明亮、有防止小動物竄入的有效措施。箱(室)是否漏雨積水,門窗齊全、電纜等設施齊全有效。
3、開關斷合標志、指示燈指示正確,空氣開頭、真空開頭、磁吸開頭、滅弧罩完整無燒痕,保險管完整,熔斷絲工作正常,內部無響聲。
4、避雷器外殼無破損裂紋、內部無異聲,接地良好。
5、電纜絕緣良好,接頭無過熱、燒焦等現象。
路燈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城市路燈建設、管理和維護,加快城市路燈基礎設施配套速度,提高路燈照明質量,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住建局《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借鑒其他城市路燈管理經驗,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暫行辦法所指的城市路燈為劍川縣縣城區內道路(含里巷、橋梁、住宅小區、廣場、公共停車場和公共綠地)等處的路燈包括路燈配電室、變壓器、配電箱、燈桿、燈具、地上地下管線、檢查井以及照明附屬設施。劍川縣縣城區范圍東至劍川縣高速路口收費站、西至千獅山停車場、南至向前村、北至板洞河村。
第三條縣城路燈實行統一規劃、多元投資、歸口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縣城路燈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分工負責,分別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組織實施。
1、縣住建局負責縣城路燈規劃、建設、設計工作。
2、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縣城路燈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麄骱拓瀼貙嵤﹪矣嘘P道路照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的法律、法規及本辦法;
。ǘ┙M織實施路燈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
。ㄈ┌凑諊矣嘘P驗收規范,搞好路燈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收集整理工程檔案;
。ㄋ模┴撠煶鞘新窡舻谋O督和考核工作;
。ㄎ澹┮婪ú樘幤茐穆窡粼O施的行為。
3、縣供電公司負責縣城路燈照明供電,并協助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共同負責縣城路燈建設與改造施工、驗收、日常維修和管理工作。
4、縣公安局要積極配合縣城路燈管理工作,協助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及時查處各種破壞縣城路燈施設的`違法行為。
5、全縣每個公民都有自覺加強縣城路燈管理與保護的義務和責任,如發現破壞、損壞路燈施設現象要及時制止,并向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舉報(舉報電話:12319)。
第二章城市路燈的建設
第六條住建局負責道路照明燈型的選型與設計,報經區政府批準后,由相關單位組織實施。城市公共建筑夜景亮化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城市公共建筑產權單位在樓體夜景亮化申請執行路燈電價前,應經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區供電公司審核同意,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積極拓寬城市路燈建設資金籌措渠道,鼓勵多元化投資,加快推進城市路燈基礎設施配套。
第八條對新建、改建的城市路燈,由住建局提報年度城區路燈建設計劃,報經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九條新建和改建的城市路燈必須符合有關設計安裝規范,應當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藝,采取相應的防火、防漏電等安全措施,做到美觀、整潔、牢固、安全。
第十條縣城路燈的新建、改建工程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并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三章路燈的管理和維護
第十一條縣城路燈的管理和維護應當堅持安全第一,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城市路燈的完好、運行正常。
第十二條縣城路燈的管理維護,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實施。聘用若干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日常監管,縣城路燈的維護責任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照明設施維護技術規范進行維護。
第十三條縣城道路路燈的管理維護,面向社會擇優選擇維護管理單位。根據委托管理維護的燈數及電力設施總量,測算管理維護費用。
第十四條管理維護要保持燈具的清潔和美觀,保證設備完好率在95%以上,路燈亮燈率在縣城主要道路98%以上、次要道路在90%以上,并使照明的照度與亮度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十五條縣城路燈要按規定時間開啟和關閉。
路燈亮燈時間:當年5月1日-9月30日,20:00-一次日07:00;當年的10月1日-一次年的4月30日,19:00--次日07:30。重要活動亮燈時間另行通知?h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對原路燈照明系統進行改造,實行分時段控制,逐步實現節能型的半夜燈。
第四章縣城路燈的經費管理
第十六條建立縣城路燈財政專項資金用于路燈的管理和維護以及路燈電費,實行專戶儲存,?顚S。
第十七條縣城區道路路燈維護經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工資由財政定補,具體維護費用從縣城路燈財政專項資金中憑單據實報實銷。
第十八條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路燈電費,由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縣供電公司于每月15日共同抄表,并按照城市居民用電價格以及應承擔的路燈專用變壓器變損計算本月總用電費用。每年度路燈電費經區財政局審定后,由縣財政局撥付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再撥付縣供電公司。路燈電費從城市路燈專項經費中支出。
第十九條對縣城路燈照明設施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住建局《城市照明管理規定》和《云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限期拆除、賠償經濟損失、沒收違章用電設備,恢復原狀,并可處以罰款。
。ㄒ唬┥米圆鸪⑦w移、改動縣城道路照明設施的;
。ǘ┰诳h城道路設施附近堆放雜物、挖坑取土、興建建筑物及有礙縣城道路照明設施正常維護和安全運行活動的;
(三)擅自在縣城道路照明燈桿上架設通訊線(纜)或者安置其他設施的;
。ㄋ模┧阶越佑寐窡綦娫吹模
。ㄎ澹┩当I縣城道路照明設施的;
。┕室獯、砸縣城道路照明設施的;
。ㄆ撸┎宦爠褡韬椭浦,非法占用縣城道路照明設施的;
。ò耍┢渌袚p縣城道路照明設施的行為。
第二十條擅自在縣城道路照明設施上亂貼、亂畫、亂寫、亂刻或者未經批準張掛、張貼宣傳品的,由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云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暫行辦法由劍川縣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暫行辦法從2011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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