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供水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本條例所稱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本條例所稱自建設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單位以其自行建設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主要向本單位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
第三條從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城市供水工作實行開發水源程序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城市供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計劃。
第六條國家實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業發展的政策,鼓勵城市供水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供水的現代化水平。
第七條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供水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工作。
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八條對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
第九條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等共同編制城市供水水源程序開發利用規劃,作為城市供水發展規劃的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十條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從城市發展的需要出發,并與水資源統籌規劃,和水長期供求計劃相協調。
第十一條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根據當地情況,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二條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優先保證城市生活用水,統籌兼顧工業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會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等共同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劃定跨省、市、縣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當由有關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經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第十四條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一切污染水質的活動。
第三章城市供水工程建設
第十五條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設,應當按照城市供水發展規劃及其年度建設計劃進行。
第十六條城市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設計、施工單位承擔,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禁止無證或者超越資質證書規定的經營范圍承擔城市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任務。
第十七條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條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項目總概算應當包括供水工程建設投資;需要增加城市供水量的,應當將其供水工程建設投資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由其統一組織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設。
第四章城市供水經營
第十九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對外供水的企業,必須經資質審查合格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資質審查辦法由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二十條城市自來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質檢測制度,確保城市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二十一條城市自來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管網測壓點,做好水壓監測工作,確保供水管網壓力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
第二十二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保持不間斷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因發生災害或者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并報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實行職工持證上崗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人事部門等制定。
第二十四條用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計量標準和水價標準按時繳納水費。
第二十五條禁止盜用或者轉供城市公共供水。
第二十六條城市供水價格應當按照生產用水保本微利、生產和經營用水合理計價的原則制定。
城市供水價格制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五章城市供水設施維護
第二十七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供水的企業對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進戶總水表、凈(配)水廠、公用水站等設施,應當定期檢查維修,確保安全運行。
第二十八條用水單位自行建設的與城市公共水道連接的戶外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必須經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驗收合格并交其統一管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條在規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挖坑取土或修建建筑物、構筑物等危害供水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條因工程建設確需改裝、拆除或者遷移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縣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三十一條涉及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向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查明地下供水管網情況。施工影響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商定相應的保護措施,由施工單位負責實施。
第三十二條禁止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因特殊情況確需連接的,必須經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同意,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在管道連接處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禁止產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將其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或者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整頓;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一)供水水質、水壓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
�。ǘ┥米酝K┧呶绰男型Kㄖx務的;
�。ㄈ┪窗凑找幎z修供水設施或者在供水設施發生故障后未及時搶修的。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以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ㄒ唬o證或者超越資質證書規定的經營范圍進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的;
(二)未按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的;
�。ㄈ┻`反城市供水發展規劃及其年度計劃興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罰款:
(一)未按規定繳納水費的;
(二)盜用或者轉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ㄈ┰谝幎ǖ某鞘泄补┧艿兰捌涓綄僭O施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危害供水設施安全活動的;
�。ㄋ模┥米詫⒆越ㄔO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
�。ㄎ澹┊a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將其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的;
�。┰诔鞘泄补┧艿郎现苯友b泵抽水的;
�。ㄆ撸┥米圆鸪⒏难b或者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還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停止供水。
第三十六條建設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危害活動;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依法賠償損失;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七條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供水管理制度 篇2
一、生活水箱管理規定
1、每年應對生活飲用水水箱至少進行一到兩次全面清洗、消毒和水質檢驗,二次供水水質經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檢驗機構檢測合格方可使用。凡二次供水水質細菌學指標不合格者,必須進行消毒。
2、從事水箱清洗消毒的單位必須取得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后,方可從事清洗消毒工作。
3、對生活水箱管水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4、保持生活水箱周圍環境清潔,與有毒場所或者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5、水箱排水管、溢水口、透氣口要做好防護,保障安全使用。
6、生活水箱設施檢修要保障水質衛生不被污染,做好消毒及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生活用水衛生安全。
7、生活水箱箱蓋隨時上鎖,鑰匙專人管理,不允許隨便外借。
二、供水管理制度
1、本制度使用空調水、采暖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統。
2、未經批準人員不得操作相關設備及調整數據。
3、當日值班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4、對生活水系統出現的故障,必須要報告主管經理。
5、對生活水箱的開啟必須得到批準,方可借出鑰匙。
6、對其它空調水、消防水、必須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進行檢修、實驗工作。
7、隨時保持蓄水裝置,水泵等設備的清潔、有效。
供水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學校用水管理制度,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學校創建江蘇省節水型學校工作領導小組特制定如下師生用水節水管理制度:
一、全體師生員工應樹立節約用水意識,愛護水設施和設備,做到及時關閉水龍頭,避免造成浪費。愛護供水設施,發現供水設施損壞應及時報告總務處,以便安排有關人員及時維修,確保供水正常。
二、各辦公室均應建立值日制度。負責值日的教師,下班前做到關門窗、關電源、關飲水機。負責值日的行政要檢查辦公室的“三關”情況,發現違反規定者做好記錄由學校處理,水電工、校產管理員要隨時對全校水設施設備巡查并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維護。
三、用水時盡量開小用水水量,縮短用水時間,人人應養成隨手關閉水龍頭的好習慣。及時維修破損的供水管道和龍頭開關。杜絕“跑、冒、滴、漏”和“長流水、水白流”等現象。
四、計劃用好自來水、純凈水。食堂用水保證食堂內部洗、蒸、煮及餐具消毒;保潔用水在保證質量和效果的情況下厲行節約。
五、校園綠化用水,均采用中水微噴澆灌,嚴禁大水漫灌。
六、經常檢查廁所水箱使用情況,防止水箱失靈漏水,造成水資源浪費。
七、各班打掃衛生時要求學生節約用水,做到一水多用,先抹后拖。凡用水后不關龍頭,學校將通報批評。
八、學校經常開展節約用水宣傳與教育工作,利用會議、班會、講座、板報、網絡及張貼宣傳畫等形式進行宣傳。
九、總務處對各用水部門主要耗水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滲漏點并修理。發現人為因素導致水資源浪費時,應及時進行制止。
十、對節約用水提出合理方案和有突出貢獻者進行獎勵,對在節水工作中有重大過失,造成學校經濟損失者進行處罰。
供水管理制度 篇4
為保證二次供水過程中水質的清潔,特制定如下衛生管理制度。
1、二次供水水池定期由專業公司進行清洗,保持干凈無污物;
2、從業人員必須持有《預防性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并定期進行體檢;
3、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進入水池;
4、從業人員應嚴格按照清洗程序對水池進行消毒清洗,并作相應記錄;
5、從業人員在水池內工作時著裝應符合衛生要求;
6、保持水泵房內的整潔,以免灰塵等滲入水池;
7、清洗完畢后,由相關負責人取水樣送有關政府部門化驗,確保水質完全符合要求。
供水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1.制定目的:
1.1規范各公司安全(含消防)衛生、管理、保證人身及經營安全。
2.適用范圍
2.1本規則適用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環境衛生管理、安全檢查、電氣安全、職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檔案管理、勞保用品發放使用管理、消防與倉庫安全管理、安全衛生獎懲等安全衛生有關事項。3.權責單位:
3.1總經理室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與起草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工作。
4.管理單位:
4.1總經理室稽核部門為本辦法之總公司管理單位。
4.2各公司安全部門(行政單位)為本辦法各公司之管理單位。
二、內容
5.安全責任制
5.1安全管理小組
5.1.1為了統各全公司安全管理有關事項,成立各公司安全管理小組作為各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小組工作職掌如下﹕
�、偻菩�、宣導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②制訂月、季、年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呈報(副)總經理,并負責推行、實施。
③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的,有權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處理措施或報告該部門主管、經理直至(副)總經理。
④督導、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健全安全的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⑤負責各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建立、完善各種事故檔案。并負責填報各項事故報表工作。每月對當月安全事故向G/M提出分析報告。
�、藿哟⑻幚碚嘘P部門的安全檢查、來訪。
供水管理制度 篇6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質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配備余氯比色計,定期對池水進行余氯測定,當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時,應及時投加消毒藥物,并做好記錄。
2、做好水泵的輪換,每臺大泵、小泵分為兩組執行每4小時輪換制,每2天定期給電機、水泵添加潤滑油。做好輪換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輪換時間、壓力、電壓、電機溫度、電機水泵是否有異常,如有異常及時向水電科管理人員報告。
3、負責供水管理,定期對設施周圍環境衛生是否整潔、水池周圍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檢修入口是否加蓋上鎖、透氣孔、溢水孔是否運轉正常等進行巡查,如有異常及時向水電科管理人員報告。
4、嚴禁閑雜人員進出水廠,做好水廠安全防護工作,如遇重大和突發問題及時向水電科管理人員報告。
5、按衛生監督部門要求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工作。
6、應配合對水池的定期清洗,隨時掌握及查詢供水設備、儀表運行情況,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閥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水電科管理人員報告,并協助維修人員維修。
7、水電科管理人員隨時抽查各類記錄,如發現未按時輪換水泵、為及記錄的情況,將給予一定的處罰。
供水管理制度 篇7
為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保障業主身體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對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衛生許可證供水,衛生許可證懸掛于醒目位置。
三、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四、二次供水設施應加蓋加鎖,防止飲水安全事件發生。
五、保持周圍環境衛生,周圍10米內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對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進行清洗消毒效果檢測。
七、專(兼)人負責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檔案完善,各項資料齊全。
八、當供水水質受到污染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當地衛生、供水部門報告。
供水管理制度 篇8
為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保護業主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污染,確保水質衛生。
三,二次供水設施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做到每年一次體檢和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四,每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兩次巡查和現場余氯測定,有記錄備查,并做好環境清潔。
五,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請專業清洗隊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并接受區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檢測,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六,積極、主動配合區衛生監督職能部門、加強對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并接受監督檢查。
供水管理制度 篇9
為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保護業主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現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對二次供水的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污染,確保水質衛生。
三、二次供水設施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做到每年一次體檢和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四、每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兩次巡查和現場余氯測定,有記錄備查,并做好環境清潔。
五、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請專業清洗隊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并接受區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檢測,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六、積極、主動配合區衛生監督職能部門、加強對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并接受監督檢查。
供水管理制度 篇10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長沙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文首及第一段導語修改為“為確保我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作如下規定"。
二、第一條中"在其設計和選擇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修改為"應保證在建設選址、設計、施工過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三、第二條中"建設單位應向所在區的衛生防疫部門申報,經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現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設施,也應向所在區的衛生防疫部門申報,經檢測合格后,方能繼續使用"修改為"建設單位應向設施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三條:"直接從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方可上崗工作。以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五、原第三條改為第四條,其中"應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測。水池、水箱應封蓋加鎖,周圍30米內無工業、生活污染源。"修改為"應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測。水池、水箱應封蓋加鎖,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污染源。"
六、原第四條改為第五條,其中,清洗消毒后須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測驗收,爾后方可繼續使用"修改為"清洗消毒后須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測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七、原第五條改為第六條,其中"達不到標準的,衛生防疫部門要責令限期整改,到期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處以罰款,"修改為"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責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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