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本培訓考核制度與獎懲辦法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校本培訓考核制度與獎懲辦法,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加強校本培訓工作的規范管理,提高廣大教師參與培訓與教學研究的積極性,促進教師綜合素質穩定提升,學校制定了《校本培訓考核制度與獎懲辦法》,確保我校校本培訓工作順利實施。其考核成績與獎懲辦法與教師年終績效成績掛鉤,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第一負責人,教導主任參與的校本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嚴格要求對教師考核。
二、學校舉行的教科研活動,如集體備課、觀摩課、匯報課、專題研討等活動,教師必須出勤,積極參與發表意見,如有遲到或無故不到者,扣除本次培訓的學分,并且扣除學期績效考核1-3分。
三、鼓勵教師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教學研究和培訓,鼓勵教師樹立終身教育思想,倡導學習型組織的`建立,提倡教師將學習、反思與實踐有機結合,學校教師必須做到:
1、根據省、縣教育部門規定每人必須參加90學時培訓,教師已選課、學校已審批的教師必須參加培訓。
2、參加學校組織的主題性集中培訓。
3、參加教研組組織的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有內容記載,做好考勤記錄的。
4、人人做到開校級公開課每學年至少一節。并且把教案上傳校本培訓博客。
5、校內外聽課,有課后點評和總評。并且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評課稿上傳校本培訓博客。
6、閱讀教育理論等書籍,作好筆記,并寫一篇讀后感上傳校本培訓博客。
7、積極撰寫論文。每人每學年必須至少有一篇校內交流及以上級別論文。
8、每位青年教師必須參加學校青年教師班學習。并且參加校課堂教學評比活動。
9、中青年教師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學基本功競賽,鼓勵老教師參與其中。
四、每學年結束,將評選本年度的校級教學能手、師德標兵、優秀教師、名師等,評選的依據是教師平時的學習情況,課堂教學水平以及教學中取得的榮譽與成績,評選出教師除了物質獎勵之外,其績效成績加4分。
五、教科研成果獎勵:
1、學科評獎:校級2分,學區級一等獎3分、二、三等獎2分,縣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5分、三等獎3分,市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5分、三等獎4分,省級及以上6分。
2、論文(案例)獲獎、發表:校級2分,學區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5分、三等獎3分,縣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5.5分、三等獎5分,市級一等獎10分、二等獎9分、三等獎8分,省級及以上12分。
3、課題、論著:課題:縣級立項4分,結題8分,獲獎10分;市級及以上立項10分,結題14分,獲獎20分。執筆人負責人計滿分,成員折半計分。論著:個人教育教學專著主編16分、副主編6分,編委2分
總之,在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嚴格按照上述規定去要求每一位教師,以鼓勵為主,賞罰分明,確保校本培訓工作的真實性與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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