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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時間:2022-12-09 09:57:59 文婷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通用13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通用13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之要求,依據安全生產評價之內容,為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防范責任制的落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建立了施工現場消防制度,其規定如下: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項目經理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4、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5、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6、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7、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二、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8、防火巡查情況;

          9、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0、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7、醫療救護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9、各人員集中和封閉場所有疏散圖和導向標志。

          四、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罢l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逡患墑踊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周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㈡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于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缛墑踊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于三級動火。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本規定所稱施工現場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堆放各種建筑材料、設備的倉庫或堆場;施工人員辦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臨時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業區以及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臨時變電所(配電箱)、乙炔發生器間、油漆間、木工間、電工間、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訂立合同時應當明確雙方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誰施工,誰負責”原則與分包單位逐一訂立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分包單位應當在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 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明確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分包單位應設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ǘ└鶕ㄖこ痰囊幠:突馂奈kU性,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協助消防安全負責人做好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訂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

          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檢查;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現場應當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動用明火的審批手續。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ㄒ唬⿲ξ磳嵭惺┕た偝邪慕ㄖこ淌┕がF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

         。ǘ┟鞔_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ㄈ┒酱偈┕挝粚κ┕がF場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第八條 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包括消防安全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九條 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將下列資料存檔備查:

         。ㄒ唬┦┕がF場平面圖,并標明各臨時建筑物的使用性質;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及品種、數量清單;

         。ㄈ┦┕と藛T數量和住宿情況清單;

         。ㄋ模┦┕みM度計劃;

         。ㄎ澹┓阑鸢踩芾斫M織體系和各項制度;

         。┫榔鞑暮推渌鼫缁鹪O施的配置清單;

         。ㄆ撸┢渌枰鏅n的資料。

          第十條 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并迅速組織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為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條件;馂膿錅绾,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事故責任。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三章 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要求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當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設置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 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宜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米之外;

          (二) 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宜設置在施工區、生活辦公區25米之外。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保證臨警時消防車能夠?渴┚。

          第十三條 建筑物高度超過24米時,施工單位應當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當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 在建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用作施工和其他人員的住宿場所。

          在建工程內設置辦公場所和臨時宿舍的,應當與施工作業區之間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備工地照明等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搭建臨時建筑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 高壓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ǘ 辦公場所、臨時宿舍的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三級,禁止搭建木板房;

         。ㄈ 臨時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成組布置的臨時建筑物,每組不得超過10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ㄋ模 臨時建筑物不宜超過2層,臨時宿舍的房間建筑面積大于50平方米的,應當設置兩個安全出入口;臨時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質材料封堵。每個房門至疏散樓梯的距離不得超過25米(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疏散距離減半)。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動力與照明電源線應當分開設置,并配備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應當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臨時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電加熱設備。

          第十七條 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當清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品,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具。

          高層建筑的主體結構內動用明火進行焊割作業前,應當將供水系統安裝至明火作業層,并確保正常取水。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3

          一、統一思想,明確責任。

          要把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納入消防監督的重要內容之一,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認真宣貫落實《湖南省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督促建筑工地將規定的相關內容摘錄制作標排懸掛工地,安照規定要求,切實整改消除建筑工地火災隱患。

          二、迅速行動,全面檢查。

          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正在開展的高層建筑專項整治方案迅速對轄區內所有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開展一次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加大對消防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督促工程建設各有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設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明確施工期間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二是建立嚴格的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尤其是對電(氣)焊作業等重點崗位人員實行嚴格的'持證上崗制度和動火審批制度;三是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巡查。重點檢查生活、施工用房的用火用電情況,動火作業的現場監護情況,施工現場的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的管理情況等;四是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如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配足、配齊移動滅火器材等;五是確保通道暢通,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礙物,保證發生火災時,現場施工人員疏散暢通快捷,消防車通道的暢通。六是制訂和完善滅火應急預案并加認真組織以演練。此外,對于原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如進行改擴建或二次裝修,必須督促建設單位保證原有消防設施在施工期間完好有效。

          三、加強培訓,增強素質。

          各地要結合《消防法》的宣貫,開展消防宣傳進工地活動。將消防法律法規、火災預防、自救逃生、初起火災撲救等消防安全知識廣泛宣傳,增強施工人員的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建立機制,確保安全。

          各地要建立加強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的長效機制,把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作為建筑設計防火審核和建筑工程施工檢查的重要內容,確保建筑消防安全。

          各地工作開展情況請于5月30日前報防火部建審處。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4

          1、安全防火組織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組織由安全員為隊長,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員的義務消防隊。按時實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負責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現場防火

          (1)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倉庫和生活區域等。

          (3)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巡邏。

          (4)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內嚴禁吸煙,并按時清理好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內清潔,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齊。

          (6)工程開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應將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鐵锨等。

          (7)電焊割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與明火作業有抵觸的部位,嚴禁進行焊割作業。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禁按照公司下發的“安全用電統一規定”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3、施工現場倉庫安全防火

          (1)各項目經理部的倉庫,應設置在距伙房、鍋爐房及一切有可能發生飛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倉庫內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應另行存放,不得混雜擱置,并有防火墻隔離。

          (3)燃易爆物品在裝卸、運輸時,應輕搬、輕放,以防撞擊出火花發生事故。

          (4)各倉庫必須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配備好消防用品,如滅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倉庫使用的.照明燈及開關箱,接線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線,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照明,以防電氣起火。

          4、建立獎罰制度

          (1)獎勵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并遵守消防規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給予表彰。面臨火災機智勇敢進行撲救,有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處罰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應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理,造成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交給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5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部門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后),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周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6

          1、 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 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是火。

          3、 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范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閘刀。

          5、 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后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 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 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 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布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 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7

          1、組織管理

          (1)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酌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防火業務上多請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作現場指導。

          (2)在開工時,制定詳細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級技術、質安、設備、保衛部門依次審核,由保衛部門送公司總工程師、防火責任人審批。

          (3)施工現場實行分級防火責任制,落實各級防火責任人,各負其責。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班組長是各班組防火責任人,對本班組的防火負責。工地防火檢查員(消防員)每天班后必須巡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或匯報。施工現場成立防火領導小組。

          (4)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增強消防觀念。

          (5)施工現場設置防火警示標志,施工現場張掛防火責任人、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防火制度等標牌。

          (6)施工現場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項目、施工范圍,實行“誰施工、誰負責”。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業、熬制瀝青、等臨時動火,必須報公司質安處審批后,方能動火作業。

          (2)焊、割作業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私自操作。

          (3)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動火前“兒不”:

         、佟⒎阑、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②、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邸⒏浇y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荨⑹⒀b過氣體會受熱膨脹并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蕖Υ嬗幸兹、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摺⒃诟咛庍M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⑧、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凇F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并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動火后“一潔理”: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場。

          (4)高處焊、割作業時設專人監焊,落實防止焊渣飛濺、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動火作業前后要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員。

          (9)裝修工程施工期問,在施工范圍內不準吸煙,嚴禁油漆及木制作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進行。

          (7)乙炔氣瓶應直立放置,使用時不得靠近熱源,應距明火不少于loM與氧氣瓶應保持不少于5m距離,不得露天存放、曝曬。

          3、電氣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的一切線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維修,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和《施I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非電工嚴禁私自拉線接電。

          (2)電線絕緣層老化、破損要及時更換。

          (3)嚴禁使用銅絲或其他不符合規范的金屬絲作電路保險絲。

          (4)嚴禁在外腳手架上架設電線和使用碘鎢燈,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鎢燈,架設要車固,碘鎢燈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施工完畢要及時拆除。

          (5)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車固,絕緣性良好。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金屬物上。

          (6)照明燈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堆放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少于50cm。

          (7)臨時建筑設施內的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燈具。

          (8)每標臨時建筑以及臨時建筑內每個單元的用電必須設有電源總開關和漏電保護開關,做到人離斷電。

          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確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照防火規定設置,并經公司保衛料或消防部門市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過3天的使用總量。

          (2)易燃易爆物品倉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

          (3)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露天存放。嚴禁將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倉內存放。氧氣和乙炔氣要分別獨立存放。

          (4)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實行限額領料和領料記錄本。在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嚴楚動火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內分裝、調料;嚴禁使用乙炔發生器作業。嚴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氣,確須使用時,要嚴格按防火規定操作,落實安全措施,并必須經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書面同意。

          (5)木加工場內木屑、刨皮等必須及時清理。嚴禁在油漆間、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煙取火。

          (6)食堂內柴、煤等應堆放整齊,離明火應有足夠距離。

          5、臨時設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腳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網進行全封閉圍護。

          (2)旅工現場所有搭建的臨時設施都必須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門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單獨設置,并遠離其他臨時建筑。臨時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壓架空線下面,與高壓線的距離不得小于規定距離。

          (3)每間宿舍應設立一名防火責任人,負貿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亂丟煙頭。

          (5)嚴禁在宿舍內燒香拜神和使用蠟燭照明。

          (6)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不準使用電熱器具,電線上不得掛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退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和在宿舍內存放摩托車。

          (9)建建筑物內,未經允許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與管理

          (1)現場設立專用消防用水管網,消防儲水池,并配備消防水泵一只,其電線專線敷設。隨建筑物設立消防豎管,豎管每層設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帶和水槍。

          (2)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置——定數量附肖防器材:

          a、廚房:配備泡沫滅火機2個、1211滅火機1個。

          b、材料倉庫:面積在50m’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個,每增50m2增配泡沫滅火機1個(如倉內存放可燃材料較多,相應增加)。

          c、辦公室: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

          d、塔吊駕駛室: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1個。

          e、配電房: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1個。

          f、木制作場: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4個。

          g、臨時動火場所: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和其它消防輔助器材。

          h、集體宿舍:按每25m2配備泡沫滅火機1個。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層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4個。非施工層一般按每一樓層在樓梯口設置二只滅火器。

          (3)消防器材選用經消防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滅火機應放置在明顯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點通道暢通。

          (4)施工現場由消防沒員負責對消防設備、器材保養管理,每季度檢查一次,按期換藥(泡沫滅火機藥劑有效期為一年,1211滅火機總重量不少于瓶體標明總重量的十分之一),確保消防設備、器材的有效使用。

          (5)對所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繪制平面示意圖,掛在施工現場明顯的地方。

          (6)消防設備、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損壞。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8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

          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墒褂脿顟B。

          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施工現場等場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四、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五、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八、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十一、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三、獎勵與懲罰

          1、獎勵辦法:

         、訇P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谀7蹲袷叵婪ㄒ帲浦惯`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奂皶r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芊e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輰Σ槊骰馂脑蛴型怀鲐暙I的。

         、拊谙拦ぷ髌渌矫孀龀鲲@著貢獻的。

         、邔σ陨显谙拦ぷ髦杏邢冗M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偈┕と藛T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诜阑鹭撠熑瞬宦男新氊煹'。

         、壑蛋嗳藛T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懿话匆幎ㄌ碇孟榔鞑、設備的責任人。

          ⑤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十四、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僦贫ú⒙鋵嵪腊踩熑沃坪头阑鸢踩芾碇贫,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叟鋫錅缁鹌鞑,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芄芾肀竟さ氐牧x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輰β毠みM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藿M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十五、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知識,會撲救初起火災。

          十六、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十七、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十八、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十九、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沒有正式消防專業合格證,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二十、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二十一、門衛、警衛人員防火守則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

          2、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

          3、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記錄。

          4、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5、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

          二十二、職工防火守則

          1、在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6、發現有火災險肇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9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及時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做到時時掌握火險動態。

          5、施工現場重點區域和部位要懸掛各種防火標志或警示牌,預留消防通道,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要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對消防器材使用的`進行培訓。必要時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經;⒅贫然。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具必須按要求,在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用電機具和設備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班組的義務消防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項目部報報告。

          11、項目現場安全(防火)員要認真負責的工作,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火情隱患。

          12、項目部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自查,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并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由于職權范圍無法處理的隱患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鋪設,必須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定要求。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移和損壞,確實因消防器材阻擋施工的,要及時報告。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0

          1、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設置組員2名。

          1.2消防管理小組每周日檢查本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組經常檢查現場的消防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4消防管理小組每月對職工進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識,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做到召之即來,團結奮斗。

          1.5成立以安全負責人為義務消防隊隊長的義務消防隊,下設四十名消防隊員,對義務消防隊隊員定期進行消防教育培訓,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料場倉庫消防的管理

          2.1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入庫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2.2庫房內防火設施齊全,應分組配備滅火器,每組不少于四個,2組間距不大于30m,重點防火區應每25m布置一個滅火器。

          2.3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電器線路和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

          2.4易燃材料堆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應經常檢查其溫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場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種油桶的堆放之間應保持防火安全距離。

          2.6各種氣瓶單獨設庫存放,并在倉庫門口設置滅火器。

          2.7施工現場的木料禁止堆放過多,垛之間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料堆放區設置消防設施一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設在地勢低處,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

          2.9施工現場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斷電。

          2.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

          2.11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現場倉庫內物資的堆放嚴格按照“五距”的要求執行(即垛與剁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米;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小于0.5米)

          3.木工作業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業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設,并在木工作業棚處設置一組消防設施。

          3.2刨花、鋸末、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運出現場,電器閘箱下嚴禁堆放物料。

          3.3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嚴禁過載運行,經常檢查設備有無漏油或缺油。

          3.4嚴禁在木工棚內吸煙,生火,或點明火。

          4.電、氣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的作業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4.2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4.3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4.4作業前對工人進行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4.5施工現場的氧氣瓶、乙炔瓶設置專用房間單獨存放,并配備專用消防器材和懸掛防火標志,且二瓶嚴禁暴曬、撞擊,禁止平放臥倒使用。

          4.6電焊機設置單獨的開關,且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存放在防雨棚內,統一管理。

          4.7電氣焊、割作業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電氣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執行。

          5.建立施工現場用火審批制度

          動用電氣焊、明火事先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一切用火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主管領導審批,否則不準使用。電氣焊用火應執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澆”(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澆滅)“看”(設專人看火)、“檢”(焊前檢查周圍環境,焊后進行詳細檢查)、“嚴”(嚴格執行防火規章制度規定),切在施工區域要設置滅火器。

          6.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現場設有消防車輛通道,通道寬度4m,且保證消防通道的轉彎半徑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種物料,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6.2在施工現場的明顯部位設置防火宣傳標志牌,并在施工現場的主要部位設置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

          6.3室外消防栓的設置

          6.3.1本系統的設置宗旨在保護施工現場、主體建筑及鄰近建筑物。

          根據本工程施工場地狹小,施工人員較多,一旦發生火災,疏散較困難。須在現場加強消防設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統。根據現場情況,在施工現場四周布設環路消防管網,并由環線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與環路相結合的消防系統。本工程施工區室外消防栓系統用水量為10L/S,生活區消防系統為6.0L/S。施工現場設置消防水泵一臺。消防水泵可滿足室內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項目中設置一根DN100豎管供主樓施工及消防使用,豎管隔層設置消火栓,并預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內消火栓設計采用19mm噴嘴,φ65栓口,25m長嘛質水龍帶。

          6.3.3在施工現場的消防栓處要懸掛消防栓標志牌,消火栓周圍5m范圍內不準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暢通,夜間在消火栓處應安裝紅燈標志。

          6.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在施工現場的明顯部位懸掛禁煙標志牌及防火標志牌。

          6.5堅持施工現場安全消防檢查制度,保證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發現隱患,及時消除,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7.生活區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區內宿舍的建設保證棟與棟之間的消防要求,最小間距為5m,宿舍內的高度為2.8m,且保證每25人有一出入口。

          7.2生活區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使用36V安全電壓。

          7.3生活區內設置4m寬的消防通道,設置12m×12m的消防車回車場。

          7.4生活區宿舍、食堂每棟配置8kg干粉滅火器6~8具,懸掛在食堂、宿舍的門口。

          7.5生活區配備消防水桶(大)6個,可用大油桶改裝刷紅漆備水即可。

          7.6消防水桶(小)15個,鐵锨、火鉤、開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1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并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筑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志,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并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制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煙;鸩窆、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干,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干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2

          為保證單位內建設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現對公司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前圖紙必須報消防部門審核,審核通過方可施工。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報消防部門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禁止拆除或停用臨時消防豎管。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3、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5、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6、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負荷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8、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9、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11、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2、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1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14、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15、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饡r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16、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包括保衛、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17、其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13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安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2)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力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電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往年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電氣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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