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車輛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2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車輛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1
一、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
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參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景用車,一般情景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剖乙蛱厥馇榫按_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景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走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職責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景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景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景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景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景,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職責人相關職責。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職責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2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職責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職責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進取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我處理的故障盡量自我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景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堅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堅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職責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職責,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景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景報單位領導。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3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儉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景,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景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鎮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景,理解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
、俦締挝还ぷ魅藛T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谟鎏鞛娜说溚话l事件等緊急情景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回到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堅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午時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景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職責或主要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職責或必須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景檢查,控制支出,節儉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3、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提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景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4
第一節公司車輛管理辦法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備保障,特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車管處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出車目的地及事由、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第二條公務用車輛由車管部門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第四條公務用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證件、保險卡、養路費證明及保養手冊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車管部門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管理部保管,并負責一切違規費的繳納及維修。
第五條本辦法中司機的雇用解雇獎懲各項,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辦法處理。
第六條車輛使用人意圖虛偽欺瞞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時,除依法嚴辦外,應按殘價(損失)一次償還。
第七條實行公司駕駛員對車輛負責制,車輛和駕駛員對號入座。機動車違反交通規則罰款概由使用人負擔,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車于該車司機外的第二人,該車司機應紀錄并告知用車人車輛狀況,方可借用,并且牢記借車時間。如果時間記錄有出入,交通違章費用由負責該車的司機負責。
第八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車管部門聯絡,車管部門除應即刻前往處理外,并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九條車輛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第十條外單位借車,除在行政部填寫接車協議以外還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出。
第二節公司司機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如果遇到不明白的問題應及時向老司機請教,需要維修的'及時到車輛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的清潔),一個月必須清洗一次車內座套。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根據一天的用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司機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據或貴重物品放在車上,丟失由自己負責。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不齊全或已到期、過期的及時向車管部門報告。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對車內外人員不文明用語,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條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第十一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隨公司人員外出辦事的駕駛員,如果不需要駕駛員跟隨進入的,駕駛員應呆在車內或整理車內車外衛生,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十二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行政部或隔壁會議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以確定收車時間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車管部門反映。
第十五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原則上不允許車輛在外過夜,有特殊情況的及時向車管部門反映。
第十六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電話(睡覺除外)。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電話,應盡快回電。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電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司機在一個月中的兩天休息只能選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行政部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視為曠工行為。第十八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第十九條司機在收車之后,一定要在確保車內外干凈整潔的情況下再離開車輛去干其他事情。
第二十條車管部門每年根據駕駛員的綜合服務質量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年發放浮動工資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優秀員工”以及現金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更換工作崗位直至開除等處分。
出車單及油卡的管理
一、各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用車通知單”一式二聯,駕駛員一份,車管部門備案一份。
二、“用車通知單”應詳細填寫用車人及路徑、出車時間及公里數、收車時間及公里數。
三、用車人在填好出車單之后,應找部門經理或部長簽字方可有效,部門經理或部長在出車單簽字時應綜合考慮本部門一天內同方向需辦理的事情,能并車的盡量合并用車,為公司節約,為自己樹立良好的領導形象。
四、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不定期核算,抽查,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駕駛員或辦公室人員做好油卡紀錄,油卡由辦公室管理登記。中華尊馳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俊杰每100公里10升油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計算,節獎超罰。公司車輛一律憑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司機獎懲制度
1、車隊實行安全、優質、服從調度、節油獎。以年為單位對安全行車、優質服務。服從安排、節油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2、公司將對駕駛員的出車公里數進行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為:司機出車每公里得到公司0.02元的出車補助,此項補助只在年底結算,對于新來駕駛員不滿一年者將把公里數累計到下一年年底發放。中途辭職或被辭退者不發放。
3、根據每輛車的百公里油耗量、公里數、加油錢數對每輛車進行評比、監督、抽查,對于油和公里數實行多罰少獎的政策。(少:包括對于空調的控制,道路的選擇等多:包括中途繞道辦其他事、道路的選擇、空調的控制等)
4、對于駕駛員出車過程中用車人有急事要求去其他地點的時候,駕駛員要求用車人或自己向車管部門如實匯報,經批準后方可前往,對于不匯報私自決定的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的處理。
5、未保持通訊聯系暢通的,根據事情的嚴重程度對當事人進行不同程度的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
6、不服從車管部門安排的,依次給予警告、取消全年評優及獲得獎金資格、開除等處分。
7、車管部門或其他領導將不定期對院內車輛進行抽查評比,對于車輛停放不規范,車輛衛生差的車輛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如不改者將進行罰款甚至開除等處理。
此辦法為試行辦法,如果在車輛管理過程當中有所紕漏及時改正并及時生效。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5
1.目的:為了規范公司車輛管理,使公司車輛得到合理配置、調度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據本制度制定細則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
3.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原則,總經辦為公司車輛管理部門。
3.2本制度所指車輛包括公司購買個人使用的車輛和各部門共同使用的車輛。
4.車輛調度
4.1公司購買個人使用的車輛原則上由使用者個人使用,對于本部門的客人接待原則上使用該車,應與公司簽訂《車輛管理責任書》,由使用者負責車輛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特殊情況下,個人使用的車輛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和調度。
4.2各部門共同使用的車輛由車隊負責調度。用車人一般應提前半天將填寫完畢的派車申請交車隊,車隊根據事情的重要程度安排出車。緊急派車應于事后完善派車程序。去威光公司用車通常提前一天申請,以便合理安排出車。
4.3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后,應填寫行車記錄表,同時將有關票據一并交用車人簽字,否則由駕駛員承擔相關費用。
4.4如遇節假日,值班領導可安排值班駕駛員出車。
4.5派車順序
4.5.1董事長、總經理用車。
4.5.2接待各職能部門領導。
4.5.3學術活動。
4.6以下情況不予派車
4.6.1一般公務活動,如送一般資料,零星采購等。
4.6.2就近辦理的公務活動。
4.6.3公司人員搭乘飛機。
4.7公用車輛下班時間車輛必須停放指定位置,周末應將車鑰匙交派車人管理(值班車除外),不得公車私用。
4.8公司車輛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外借,須填寫《車輛外借申請表》,并交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5.車輛維修保養
5.1車輛責任人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出車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和衛生清理,并填寫車輛檢查登記表,如出現因缺油、缺水而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5.2公司所有車輛的維修、保養由車輛責任人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經車隊核準后在公司指定維修廠辦理,私自外修費用自行承擔。
5.3 車輛發生故障時,應電話通知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便及時確定維修事宜。
5.4車輛維修過程中,駕駛人員應當現場監督,發現問題立即向技術員反映,車輛修復后,須通過技術員檢驗后方可簽字出廠。
5.5車輛如需更換零部件,必須事先向車輛管理員報告,否則,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6.費用管理
6.1駕駛員應節約用油,不得私自為他人加油。
6.2駕駛員每月長途補貼報銷程序如下:駕駛員將派車單、費用單據交車隊負責人審核,并由車隊負責人填寫行車補貼記錄,按規定程序報銷。
6.3停車費和其他費用經車隊負責人審核,交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6.4車輛在外地發生故障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用車人簽字后方可按照規定報銷。
6.5車輛的油耗應與車輛行駛里程相符,如差額過大,且無法說明原因,由駕駛員承擔差額部分的80%。
6.6車輛的年審、保險及養路費等可預見固定費用,須按規定申報資金計劃。
6.7車輛的長途使用費用,按照派車單的記錄,落實到各用車部門,在費用報銷時單列。
6.8公司車輛維修費用必須根據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批準的項目進行開支,同時做好記錄。特殊情況下可事先告知車管人員和分管領導,手續后補。
6.9公司車輛個人使用的維修費,個人部分按照公司規定比例進行分攤。
6.10每月5日以前總經辦應向分管領導提交上月車輛費用報表。
6.11每年3月31日前向分管領導提交修理廠和保險公司的綜合考察報告。
7.駕駛員管理
7.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安全駕駛,禮貌行車。
7.2駕駛員應每天對所駕駛車輛進行清潔(包括車輛內部和車輛外部)。
7.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注意車輛的日常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7.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缺失立即補充,出車返回后要檢查油量,發現不足立即加油,不得出車前臨時加油。
7.5駕駛員如發現所駕駛車輛出現故障需要檢修,應立即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及時調整車輛和安排進廠維修;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將車送廠維修。
7.6出車在外或出車返回,停車應確保車輛安全。如因不按規定停放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經濟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7.7駕駛員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7.8下班后駕駛員應注意休息,上班時不得疲勞駕駛,嚴禁危險駕車和酒后駕車,由此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概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7.9車內嚴禁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予以勸止。
7.10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舉止文明。不能主動與客人交談,應樹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
7.11上班時間不得串崗;出車返回,應立即向管理人報到。
7.12對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可事后溝通。
7.13駕駛員出車,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及時通報,說明原因。
7.14任何時間應保持通訊的暢通。
7.15下班后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私自用車。
7.16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已保管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發現后按200-500元/次罰款,并同時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7.17嚴禁私自出車,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罰款,累記三次,公司將予以辭退;
8.車輛及交通事故處理
8.1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員要立即報警、報險,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將情況向車輛管理人員報告。車隊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了解事故經過,協助處理善后事宜,并辦理相關手續。
8.2公司公用車輛在工作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根據責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擔。其承擔比例為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8.3在工作時間發生車輛丟失或損壞的,公司應根據情況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罰。
8.4擅自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差額部分由用車人全額承擔,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因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民事或刑事責任)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8.5公車私用造成的車輛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同時,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8.6其他原因造成車輛事故的,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9.附則
9.1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6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7
第一條車輛管理
單位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人指派專人調派,車管專人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本單位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填寫《派車單》;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會計于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并轉辦公室稽核。
第二條車輛使用
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人員使用。
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
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單位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
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私用”,并經領導核準后轉財務部會計稽核。
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三條車輛保養
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車輛應由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500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單位共同負擔。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單位經協商后共同負擔。
關于車輛使用的規定
公司的車輛專供于公司的業務,一切為公司服務是司機的'天職,為真正起到這一作用,特做如下規定:
公司的高檔轎車只供公司中高層以上領導公出使用。
普通轎車供公司采購、業務、現場服務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員因公務需用車時,必須由公司統一安排,司機方可出車。個人私事一律不準動用公車。
司機不得擅自用車,不得用公車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
擅自用車一經發現輕者扣當月工資的50%,重者當場解聘。
汽車司機要作好汽車的養護工作,按使用說明保養汽車。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區縣),如未經批準者用現金加油,產生的費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誤使車輛損壞,由司機本人負責修理,所有費用由本人承擔。
本的解釋權歸企業管理部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8
。ㄒ唬┸囕v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ǘ┸囕v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 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ㄈ┸囕v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ㄋ模C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ㄎ澹┓菣C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ㄆ撸┆剟詈褪鹿侍幚淼囊幎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準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復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責任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
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9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車輛:公司新BV2719新QS0533
二、車輛管理
1、機負責維修、檢驗、保養、清潔等。
2、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3、駕駛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車輛管理員說明原因。
三、車輛使用
1.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以外人員使用、不得將車輛給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2.單位員工借用他人車輛或自帶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費用后果均有責任人自行承擔,與公司無任何關系。
3.駕駛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4.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5.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
6.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7.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四、車輛使用費用管理
1、每次出車產生費用時,司機應及時附上報相關的憑證交給車輛管理員審核整理。
2、車輛管理員應認真審核并保管司機的行車記錄。
3、由于司機違章造成的費用,由司機全額承擔。
4、車輛管理員應每月核對車輛的實際行駛里程與《車輛行駛記錄表》的總里程,將誤差控制在5%以內。否則,應徹查原因并予以糾正。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車輛管理員負責對公司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數必須相符。
2、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人從公司借支現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墊付,再憑相關票據到公司報銷。
3、駕駛員在加油后,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順序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登記;否則造成加油數據無法確認的,車輛管理員有權對該駕駛員批評或處罰。
五、車輛保養
1.車輛應建立保養手冊錄保養時間、地點、保養內容、保養里程。
2.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負擔。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應與車輛管理員聯系請求批示。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10
1. 目的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辦法。
2. 適用范圍
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 權責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4. 內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 出車作業流程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 出車審批
4.3.1 市區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 本地區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3 本地區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核準,由管理部派車。
4.4 用車管理
4.4.1 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4.4.2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的"出車單"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 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4.4.5 有駕駛執照的經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完后應及時還。
4.4.6 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
4.5 車輛保養
4.5.1 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2 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5.3 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4.6.1 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辦法》規定進行作業。
4.6.2 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總務審核,并報管理部核準后,必要時須經協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并錄入"維修保養記錄表"(附件六),事后開票附請購單經管理部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后,再進行維修;貜S后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4.6.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6.4 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5 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 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定
4.7.1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規定
4.7.1.1 下列人員如單獨駕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00公里的人員。
4.7.1.2 下列人員自行駕車必須由總經理批準,用時必須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00公里的人員。
4.7.1.3 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可以無需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 本條(4.7.1)規定的人員的用車按4.2,4.3,4.4:用車管理規定執行。
4.7.2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4.7.2.1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即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4.6.5條規定處理。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11
為創建平安校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確保學校正常秩序,根據教育部和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對校園內各種車輛的管理作出以下規定(20xx年3月31日教職工代表會討論通過)。
一、總則
所有車輛進入校園內,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二、機動車的管理
校園道路以行人為主,機動車應主動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一)車輛出入
1、無牌無證的機動車嚴禁入校。
2、機動車(含摩托車)按指定的門進出。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
3、本校機動車輛進出校門,盡量避開上學、課間、放學高峰時間。
4、凡來學校參加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辦,安全辦通知門衛放行,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5、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應主動疏導通道,以確保通行。
6、其它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的查詢,經被問者同意后登記放行,按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7、車輛載物出門時,必須接受檢查,得到確認后放行。
8、原則上不是校園施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各種機動車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超車。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
3、基建、擴建、改建、裝修、維修等工程用車須經校長同意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4、各種機動車輛不得在禁行區域內行駛。
(三)車輛停放
1、車輛應按指定地點或區域停放。
(1)本校教職工車輛上下班時間嚴禁進入校園停放。
(2)外來車輛停放地點為:南操場。
2、車輛停放時,須停放整齊,并拉剎、關電路、鎖門窗以確保安全。
3、外來車輛停放過夜須經批準,一律停放在南操場。
三、非機動車的管理
1、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2、進入校門時,須下車推行,校園內禁止騎車。
3、載物出門時經校警檢查后放行。
4、所有非機動車應在劃定的停車區域有序停放并上鎖,嚴禁亂停亂放。
四、管理辦法
1、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有關規定或在校園內造成交通事故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本校教職工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外,學校將給予行政處分。
2、機動車有下列違規情況之一的,送交相關部門處理。
(1)無證、無照機動車擅自入校的;
(2)未經門衛人員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3、機動車有下列違規情況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
(1)不按規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園內練車、鳴笛、試剎車的;
(3)在校園內超速行駛及超車的;
(4)在禁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
3、非機動車無證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如與相關規章制度相,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校會。
3、學校車輛管理管理制度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車隨車制度。學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務必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持續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狀況下,違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
、谖唇浽S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狀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資料,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續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務必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狀況下,進廠修理(特殊狀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人,由園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齊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務必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園長、另安排檢修。
6、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能夠讓學生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持續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務必持有幼兒園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3)除學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務必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狀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務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一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持續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貌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禮貌。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5)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6)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按應急預案處理。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禮貌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職責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務必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狀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職責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園長。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務必及時報告園長。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之后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之后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狀況下,不能夠其接走學生。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12
1、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管理
2.1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綜合辦統一管理;
2.2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一由綜合辦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2.3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派車單”,經分管總經理簽字后交綜合辦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
2.4駕駛員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2.5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2.6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使用文明用語;
2.7上班時間內司機未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有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綜合辦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憑《出門證》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綜合辦報到,嚴禁無事到其他辦公室聊天;
2.8駕駛員對綜合辦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隨叫隨到;
2.9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綜合辦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2.10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在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或車庫;
2.11下班后,就將車輛關門、關窗、上鎖后停放在規定地點,不準私自用車;
2.12駕駛員應對各級領導在車內的談話保密;
2.13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行政;
2.14公司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和私人用車必須經分管總經理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其它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3、安全管理
3.1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3.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3.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3.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3.6車輛應按規定進行年檢,以保證其尾氣排放符合規定的要求。
4、維修管理
4.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批準后方可維修,由綜合辦會同財務部負責結算維修費,車輛大修須經綜合辦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辦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4.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人員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4.3駕駛員要堅持“保修并重”、“預防為主”和“保養重于維修”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好車輛的保修工作,禁止該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錯誤做法。因使用不當或不按制度規定保養車輛而支出維修、罰款一切由駕駛員承擔。
5、油料管理
5.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
5.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300公里以上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綜合辦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否則,油款一律不予以報銷;
5.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5.4駕駛員根據“派車單”的資料于每日填寫“行車記錄表”,綜合辦則據“派車單”與“行車記錄表”每月審核并核對實際里程,“行車記錄表”(見附表二)所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數應由駕駛員負責繳納差數里程的油料費。
6、獎懲辦法
6.1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
6.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6.2.1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年度安全獎,事故情節嚴重者,扣發比例由總經辦研究決定,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崗處理;
6.2.2駕駛員擅自出車,一經發現罰款50元,如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待崗處理;
6.2.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一經發現罰款50元,如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待崗處理;
6.2.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每發現一次扣罰20元,造成被盜、損壞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6.2.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規則,違規駕駛,闖紅燈等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處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2.6駕駛員在執行任務期間,杜絕飲酒、杜絕酒后駕車,違者一次罰款100元,期間發生不良后果則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6.2.7駕駛員無故私自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待崗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6.2.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7、附則
7.1綜合辦負責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2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自發布自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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