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規范行政辦公工作,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公司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員工、兼職人員及臨時工。
第3條歸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辦公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關事項。
第二章 辦公管理
第4條員工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辦公環境的清潔、安靜。
第5條辦公室應保持整潔,無雜物,工作臺上擺放的辦公用品應整齊有序。
第6條保持辦公室肅靜,工作時間不得高聲喧嘩。
第7條工作時間不離崗、串崗,不聚眾聊天,不打瞌睡,不在辦公室內吃零食。
第8條上班時間,嚴禁辦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應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
第9條接待來訪,應起身相迎,做到態度和藹,彬彬有禮;來客告辭,起身相送;在回答來客詢問時,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公司機密事項。
第10條下班或因事離開辦公室,應人走燈熄,關好門窗、電源等。
第11條愛護公物,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第12條講究文明禮貌,注重儀表儀容,按規定著裝;接待來訪客人,應熱情主動。
第三章 會議管理
第13條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出通知。
第14條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第15條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第16條會議堅持效率原則,各發言者應事先做好準備,發言應簡明扼要,以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第17條公司的固定性會議為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及班組例會。
1.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總經理、各項目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2.項目區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日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3.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部門所有人員。
4.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例會,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第18條如遇特殊情況,會議組織者須另行通知;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上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第19條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行政人事部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并貫徹執行。
第四章 公文管理
第20條各級政府、上級部門下發和其他單位抄送的公文,統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專員收管,并負責簽收、分類、登記和分發、傳閱。
第21條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各種文件須編號、登記,統一對外發送。
第22條公文處理程序
1.行政專員將公文登記、分類,交行政人事部經理審閱并提出擬辦意見。
2.行政專員根據擬辦意見,送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閱辦。
3.領導批辦的公文,按批示意見交有關部門負責辦理。
4.如承辦過程中有疑問或問題,應及時請示、報告。
5.辦理完畢后,相關部門應填寫承辦結果,連同原文件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檔。
第23條對送閱文件要抓緊時間閱讀,各部門人員不得無故拖延或扣押,文件傳閱后,閱文人須簽名并寫上時間,
第24條文件一律由專人傳送,一般不得橫向傳閱。
第五章 印章使用管理
第25條公司印章由公司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分開保管。印章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與他人保管、使用。
第26條部門印章由部門負責人保管或指定專人保管。
第27條印章使用審批規定如下。
1涉及人員調動(任免)、以公司名義簽署的.合同協議、財務收支及對外發文、發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2有關業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項目區域常務經理批準。
3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4使用部門印章、有關業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第28條未經領導批準,公司人員不得私自用章,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不準蓋出空白信箋。
第29條對不符合用章規定的事項,印章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蓋章;對違反用章規定或弄虛作假,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要追究保管人、當事人的責任。
第30條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作廢的印章應及時封存。
第六章 傳真機、復印機、計算機管理
第31條為確保辦公設備的正常運行和使用,公司指定專人保管、使用,非操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使用。
第32條為節約紙張和能源,公司嚴格控制復印和傳真數量,非必要不予復印和傳真。
第33條公司一般不承接外單位及私人委托的打印、復印、傳真業務,特殊情況須經領導同意。
第34條計算機內存資料注意保密,凡涉及機要文件資料須加密碼保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提取(閱)電腦內存信息、數據資料。
第35條凡內部常用業務資料、數據,必須進行備份處理,以免丟失。
第36條嚴格控制計算機外部軟件流入管理,嚴禁安裝和使用游戲軟件(盤),以防電腦感染病毒。
第37條工作結束后,應做好辦公設備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并及時處理廢棄稿件,切斷電源。
第七章 保密工作規定
第38條凡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均屬于公司機要文件,不得泄露。
1.關于重要決策或計劃。
2.關于人事問題。
3.關于會議重要的討論事項。
4.關于業主或租戶的檔案資料。
5.契約、協定或根據協商而決定的事項。
6.特別指定的事項。
第39條機要文件按保密等級可分為以下三級。
1.秘密,不能向相關人員以外者公開。
2.機密,不能向外公開。
3.絕密,不能向特別指名的最小范圍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承辦人員以外者公開。
第40條機要文件、機要事項及其種類的認定,原則上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負責。
第41條機要文件由其制發部門制成正、副本兩份,一份由制發部門分類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門的負責人保管。
第42條機要文件的制發部門應備有發文簿,文件發至有關部門時,必須有收件人簽字。
第43條機要文件來往傳遞(包括傳真),應指定專人傳接或采取親啟信函方式進行。
第44條機要文件須經制發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復制。機要文件復制時,制發部門應將復制件數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詳細記錄,并在發文簿上記載復制件的去向。
第45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項,由制發部門負責人負責,由專人進行分發和傳送。
第46條機要文件及其相關草案、其他無用資料的銷毀,由所管負責人負責。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47條檔案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即分別由公司、部門管理或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第48條公司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所形成的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由承辦部門、經辦人負責將用完的文件、資料及時歸檔。
第49條文件結案移送歸檔時,相關人員須檢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應立即追查。
第50條文件的處理手續必須完善,如有遺漏,應立即退回承辦人。
第51條檔案管理人員做好收件登記、編號、運轉、催辦工作,對按規定程序符合立卷標準要求的文件,及時進行分類、立卷及歸檔。
第52條檔案管理人員每年對檔案材料的數量、保管等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53條檔案管理人員保持檔案室清潔,隨時擦拭檔案櫥、架,并采取防蟲措施。
第54條檔案管理人員每年按規定清理一次,對已到保管期限、確定銷毀的檔案材料必須列冊登記,經領導審批后作銷毀處理。
第55條公司嚴格履行檔案調、借閱登記、審批手續,一般僅限在檔案室查閱,確因工作需要須復印或摘抄文件,須經領導批準。
第56條借閱人員不得轉借、拆卸、調換、污損所借的檔案。
第57條對于歸還的檔案,經檔案管理人員檢查無誤后,立即歸入檔卷。
第九章 附則
第58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擬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范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檔案的借閱與索。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六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三)印鑒管理
第七條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第二十三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六)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后,一周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
(七)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準,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鑒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檔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著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衛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鑒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后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復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后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復印減少單面復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發送的傳真,登記后由行政文員操作發送。采購部的傳真機由采購文員管理,并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檔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檔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閱檔案時,要有主管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匯總,經審批后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采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系,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系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說的習慣,避免長時間占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系。
3、各部門電話為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泄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4
目前公司的局域網已經建成,各部門的機器也已到位。根據公司領導關于加強管理的要求,現將公司局域網管理辦法公布如下,請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一、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司機器設備,在沒有得到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機。如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協助解決。
二、對自己所使用的電腦不能設置開機密碼,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設置密碼后,應交部門負責人一份書面密碼說明。三、目前公司局域網已經能正常上網,如無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撥號上網,以前使用調制解調器的.員工將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統一管理。
四、員工上班時間上網,請瀏覽與工作有關的內容,避免因上網影響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時間進行網上聊天和交友活動。
五、為方便工作中交換文件,請在自己電腦的C/D盤建立以自己名字為名稱的共享文件夾,訪問權限為可讀。
六、為保障電腦內資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務器上,為所有員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夾,請把重要文件在服務器上做備份,規定每周五下班之前必須把最新的資料備份好,系統管理員會為每人設置好密碼,保證資料的安全性。
七、為保障公司服務器的安全,未經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務器。
八、在自己機器上設置好網絡打印機,以后打印資料請使用網絡打印。
九、公司已經為各部門負責人和客戶關系部及公司員工設置了公司的集團電子郵件信箱,對外業務聯系請使用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
十、為防止病毒侵入,保證電腦的安全,必須每臺電腦都要安裝“病毒”防火墻。
十一、公司的宣傳資料、員工的名片上統一印制公司網址和電子郵件信箱。
十二、如果電子郵件信箱出現問題,請找互聯網研究所王路瑤協助解決。
十三、中午休息時間和下班后請關機,并關閉電源。確保計算機系統的安全。
十四、如違反上述管理辦法,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務管理由集團副總領導,行政辦公室執行管理(下文稱總辦),各企業司設分管職能人員。
第二章關于文件收發管理
第三條總部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的所有報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須通過總辦登記辦理、呈報,不得積壓遲誤。屬于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及時報送相關部門處理。
第四條公司的文件由總辦負責起草和審核,公司總經理簽發:集團各部門的文件由部門負責起草和審核,部門總監簽發。
第五條文件簽發后,送總辦秘書處統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后方能復印、蓋章、發送。
第六條文件的原稿應送總辦保存備查。
第七條屬于機密的文件,核稿人應注明"機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由專人印制、報送。
第八條文件統一由總辦負責發送。送件人應將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收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向文件簽發人報告報送結果,機密文什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第三章關于印章管理
第九條集團和所屬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業務專用章)必須按規范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
第十條印章實施使用前留印鑒、專人保管、使用時領導審批和使用登記制度。
第十一條集團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總辦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專人保管。所屬各企業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第十二條使用公章,凡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必須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不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但涉及的事項較重要,必須經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或各企業總經理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三條集團或下屬公司使用合同專用章,必須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同意的《經濟合同審批表》(見《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使用業務專用章,必須經主管業務部門經理以上的領導批準才能使用,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及所屬企業的財務專用章和銀行帳戶印鑒的保管和使用,按《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公司及所屬企業均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冊,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條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和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因業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并簽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公司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和合同書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一經查實,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十八條嚴禁將印章隨意扔放,無人看管;嚴禁任何員工隨身攜帶各種印章外出辦事,遇特殊情況需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準方可帶出。
第十九條對外地銷售中心或長期派駐外地之機構的合同專用章,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管理,按集團關于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公司規定的,應報總經理批準。否則一切后果由主辦人員承擔。
第二十條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必須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丟失、被盜和被盜用。如發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關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
第二十二條所謂重大事項系指:
1.公司增加固定資產;
2.重大的經濟合同簽訂;
3.涉及大額(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對外禮儀行為;
4.副總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外地出差達兩天(含)以上或請假兩天(含)以上;
5.公司發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訴訟、人員工傷、經濟損失等;
6.涉及對外投資項目:對內新產品開發和較大新工藝設計改革事項;
7.與合作方或合資方有意見矛盾;
8.其他對公司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各類事項。
第二十三條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向集團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口頭匯報,事后將詳細處理情況用文字報告形式送總辦,依文件收發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出差或請假應填寫《員工因公出差(郊縣、外省市)審核表》(見本《須知》P144表二),并于前兩天送總辦,依文件收發程序辦理。
第五章關于辦公用品.低耗品領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關于辦公用品開支原則按集團《關于費用開支的規定》第三章條款執行。
第二十六條凡職工進出公司涉及領或交還辦公用品的,需憑人才資源部調令到總務處辦理有關的必要手續。
第六章關于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務車輛是為服務客戶、公司領導和接送員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務車輛的管理甚為重要。使用公務車輛必須依照規定辦理,嚴禁公車私用及無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條有關公務車輛申請使用規定如下:
1.除交通車早晚各開一班外,其余時間所有公務車輛的使用均需填(車輛使用申請表》(見附件一)申請,經總辦秘書處排定后才能用車。
2.(車輛使用申請表》應于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時以前送達總辦秘書處,以利安排及協調公務車輛。
3.有關安排的順序以客戶使用為先、總公司領導其次、其他子公司領導再其次。如有特殊情況由主管副總經理協調處理。一般管理人員,在無特急事宜的一般情況下,目的地在本市區內的,不派專車。
第二十九條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記錄規定如下:
1.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需填寫(行車記錄表,(見附件二)。
2.《行車記錄表》由司機填寫,使用者簽認,每月匯總呈送總辦,以利統計分析公務車輛的使用情況并向各使用單位結算費用。
3.集團內實行有價有償使用車輛結算制。有關收費標準請參照《公務車輛使用收費標準表》(見附件三)。
第三十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與違章事項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駕駛員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駕駛,使用者負有監督的責任,嚴禁為趕時間而違反交通法規。
2.遇有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必須立即回報總辦,并依照法規處理,切勿私下解決。
3.因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而造成的金錢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因此而使公務車輛安排產生困擾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的處罰。
4.發生交通事故,公務車輛駕駛員經裁定無違章行為,其任何損失均由公司負責。
第三十一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規定如下:
1.保養均需在一定里程數內進行,嚴禁超過規定里程數而未做保養工作。
2.駕駛員每日早晨發車前應檢查車況,并隨時保持車內與車身的清潔、光亮,如發現車況有問題應及時回報總辦并速修復。若強行行駛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3.保養及自然磨損的維修費用由公司負責,發生事故或碰撞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4.每輛公務車輛的保養及維修均需填寫(保養維修記錄表》(如附件四),每月匯總送總辦,由主管行政副總審批。
5.駕駛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年檢工作,若因時間延誤所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三十二條有關公務車輛的停放與駕駛員休息的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進入公司,下客(貨)完成時,應立即停放在專屬車位上,嚴禁任意停放。
2.駕駛員沒有派車任務時,應及時保養或清潔車輛或在駕駛員休息室休息,嚴禁串崗或外出。
3.駕駛員是以服務客戶與公司領導為原則,因此其上下班時間應以任務完成為標準。
第三十三條有關公務車輛交接的規定如下:
1.駕駛員平時應保管好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卡、年檢證、車輛維修手冊等證件。
2.駕駛員因故離職或調換行駛車輛,應將所有的證件如數清點無誤移交給新的駕駛員,若有遺失或破損的情形,公司有權追訴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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