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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勤制度

        時間:2024-07-16 18:01:41 曉麗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制度范本(精選12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勤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勤制度范本(精選12篇)

          考勤制度 1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考勤制度 2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四、程序內容

          1、出勤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2、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3、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簽。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

          6、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上班9:1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9:15—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31—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46—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0:00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7、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8、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匯總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考勤制度 3

          一、具體要求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辦公室統一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

          2、工作人員離開機關必須填寫去向板,同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包括開會或下鄉等。

          3、機關開會、學習時不準接聽電話、接待客人,不準處理業務(接待上級領導除外);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開會、學習的,需經有關領導批準。

          4、積極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需經有關領導批準。

          5、工作時間不準辦私事、干私活,除工會活動外,不準進行各種娛樂活動;不準在辦公室從事活動;中午不準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請示)。

          6、工作人員請病、事假需填寫假條。一般干部請假一天由辦公室主任審批,兩天由主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部門負責人請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副職領導干部請假半天以上的,由書記審批。請假條要交辦公室備案。

          7、堅持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脫崗、漏崗。

          8、辦公室主任負責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結果。

          二、相關規定

         。ㄒ唬┯邢铝星闆r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工資: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達到3次,扣除工資50%,請假除外;

          2、曠工兩天的;

          3、工作時間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響工作的;

          4、工作時間辦私事、干私活、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的';

          5、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麻將、打撲克的;

          6、未經領導批準,無故不參加機關開會、學習、不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月累計達到二次的;

          7、值班時擅自離崗、脫崗、漏崗,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ǘ┯邢铝星闆r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半年工資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5次(含5次),請假除外;

          2、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嚴重后果的。

          3、工作失職造成一定影響的;

          4、因違紀被處分的。

          考勤制度 4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考勤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忙他人打卡和理解他人幫忙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狀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務必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務必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務必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狀況,務必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能夠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務必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狀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務必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考勤制度 6

          一、病假

          1、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醫療單位病假證明。

          2、到醫院看病要事先請假。

          3、病假期間除住院治療外,不發工資。

          二、事假

          1、請事假必須事前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須于上班前用電話或委托別人請假,事后說明原因,補辦手續。

          2、事假期間不發給工資。

          三、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均作為曠工論處。

          2、曠工三日以上,按自動退職處理。

          3、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四、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

          按國務院及上級規定執行;榧、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理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續假,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考勤制度 7

          1.在考勤機進行上下班考勤登記是每一位酒店員工的應盡職責,酒店所有在編、在崗人員均適用于本制度。每位員工都應在工作日,按照酒店規定的工作時間,在考勤機進行上下班考勤登記,并確保記錄完整。人事部會隨時對考勤機記錄的信息與部門的出勤記錄、實際出勤進行核對,若發現不相符的情況,將按照酒店績效考核制度對部門經理和部門考勤員進行處罰。

          2.考勤機系統設置的有效簽到時間為規定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有效簽退時間為規定下班時間推遲1小時內。

          3.每位員工都應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到達酒店,穿戴好全套制服,以規范的儀容儀表,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及工作班次向所屬部門報到后準時開始工作。

          4.除按照酒店請假流程審批的假期以外的其它缺勤,將根據其缺勤時長并參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遲到、早退、曠工等處理。對于未經批準而缺勤的員工,在缺勤超出1小時后,部門經理應在2小時內書面告知人事部,以便采取適當的措施。

          5.各部門有責任在本部門內登記、保存其員工的上班、下班二次考勤記錄,人事部負責抽查核實。

          6.如遇緊急情況(上班途中遇緊急事故或突發疾病等),造成員工無法準時上班,應盡快通知或至少在工作開始前1小時以上通知部門經理,并于到崗后2小時內持部門經理簽字的證明到人事部登記。

          7.因工作原因未正?记诘娜藛T,須在24小時內持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確認的《考勤記錄調整單》到人事部登記,但仍須在考勤機進行考勤以確認到達、離開酒店的時間。

          8.在工作時間內,若要離開工作崗位,則必須首先獲得直屬上級的同意及部門經理的批準。

          9.關于排班:

          1)酒店所有崗位工作班次及工作時間的設置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部門需要增加、減少、變更班次,須部門經理報經總經理審批后,送交人事部備案執行。

          2)在遵守酒店關于排班、排休的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各部門自行安排員工的排班,在本部門內周知,并在每月25號將部門經理簽字批準的次月《排班表》送交人事部備案。

          3)部門經理要合理安排本部門員工工作時間和班次,以保證在工作時間內、節假日期間以及員工用餐期間其部門、工作區域有人在崗、值班。員工餐用餐時間為每餐半小時。

          4)若需要進行調班,當事人須提前填寫《考勤記錄調整單》,經所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報人事部備案。人事部將依據有效單據,對人員排班、出勤情況進行調整,對考勤記錄進行確認。

          5)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進行排班后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調班,若特殊情況需要調班,必須在保證相關調班人員不連續工作24小時(兩個班次)的前提下調班。

          6)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其部門經理及酒店做出的`關于休息日和工作時間的安排。

          10.酒店以考勤機記錄的信息確認每位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5號前,各部門須提交上月《部門考勤月匯總表》。人事部在考勤機統計報表的基礎上核對各部門的考勤月匯總,形成酒店考勤匯總,并在報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報送財務部以作為計算人員工資的依據。

          11.部門申請加班,須按要求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無審批單的加班無效。臨時性應急加班由總經理特批。

          12.關于公休的規定:

          1)非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在正常出勤的情況下,每月享有四天有薪假期。若當月出現事假、病假等無薪假情況,將依據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確定其應享有的有薪假天數。酒店以實際工作六天,可享受一天有薪假為計算依據。

          2)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按照十二小時工作制排班規律進行上班和有薪休息。若當月有請無薪假情況,其記薪天數=應出勤天數-(無薪假班次數x1.5)天。

          3)新入職員工在進入部門工作的第一周無公休。對于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按照排班出勤后,在月底進行考勤匯總時,其有薪假扣減一天,即無薪假相應增加一天。

          4)在酒店運營需要并且加班申請獲得批準的前提下,主管級以下員工(不含主管級)當月未進行公休,可享受全勤獎100元/人;若已公休但天數不足4天,剩余天數順延至次月休完。

          13.關于遲到的規定:

          1)員工超過上班時間1小時內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及到崗的情況即為遲到。

          2) A級遲到:遲到15分鐘以內(含),按1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3) B級遲到: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4.關于早退的規定:

          1)員工未到下班時間1小時內進行考勤機簽退或離崗的情況即為早退。

          2) A級早退:早退15分鐘以內(含),按1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3) B級早退: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5.關于曠工的規定:

          1)員工超過上班時間1小時以上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及到崗、未到下班時間1小時以上進行考勤機簽退或離崗的情況,即視為曠工。

          2) A級曠工:曠工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含),按60元/次進行處罰,不計當班出勤。

          3) B級曠工:曠工4小時以上,開除處理。

          4)員工B級曠工一次、一周內連續或累計A級曠工兩次,酒店對當事人予以開除處理,扣發全部未發工資及伙食費。

          16.員工因非工作原因在有效簽到時間前進行考勤機簽到、在有效簽退時間后進行考勤機簽退,即為無效考勤,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7.員工因非工作原因在當班班次未進行考勤機簽到或簽退,按照A級曠工處罰;若在當班班次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和簽退,按照A級曠工處罰金額的兩倍處罰。員工未按照部門排班上班,且無有效的《考勤記錄調整單》,按50元/次進行處罰,計

          考勤制度 8

          總則:

          1、為實行規范化管理,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實施,將特定本制度;

          2、遵循“出滿勤、出好勤”的原則。

          3、無特殊情況,不請假,更不曠工。

          4、嚴格請消假程序、完善請消假手續。

          5、增強時間觀念、提高工作效率。

          6、嚴格管理,獎優罰劣,考勤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

          考勤辦法:

          7、考勤工作由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

          8、行管人員由校長室負責考勤,教學人員由教導處負責考勤,后勤人員由總務處負責考勤。

          9、專項工作、專題活動、政治學習和業務會議單獨設立考勤辦法。

          10、各處室按周統計考勤結果并實行公示,按月(四周為一個月)上報校長辦公室。

          請假程序:

          11、需請假的人員均要寫出書面請假條,說明請假事由、時間。病、事假來不及請假可電話請示,書面申請的手續后補。

          12、教職工在崗期間臨時外出(一天以內)由主管主任批準;中層領導干部臨時外出(一天以內)由分管校長批準,并說明去向和所需時間;

          13、教職工請假2-3天由分管校長批準,并寫出書面申請;3-6天由校長批準;6天以上由本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后報教育局批準,校級領導請假,由教育局批準,并由辦公室備案;中層以上干部請假2-6天由校長批準,6天以上報局批準。

          14、外出開會和因公外出辦事須有校長批準并由校長辦公室負責公示備案。

          15、婚、喪、嫁、娶、病、事、產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6、婚假、產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待安排好工作后方能離崗,休假時間按政策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的法定假日計算在休假期內。婚、產假期間因工作需要提前上崗者,學校按有關規定付給相應的報酬。

          17、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履行手續。

          18、確因意外情況,致使遲到,要有充分證據或證明,經主管主任調查認定后,方可更正。

          說明:

          1、本制度自討論通過之日起試行,與本校其它制度相抵觸時,按本制度執行。

          2、在執行過程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由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3、本制度解釋權在校長室。

          考勤制度 9

          1、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上班時間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學生在校時間要提前30分鐘到校,下午等學生離校清掃好衛生,方可下班。

          2、教職工請病事假,一律經校長批準。要履行請假銷假手續,填寫假條,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后補假,但事先必須電話請假。教職工因病事假所耽誤工作應盡量及時補上。

          3、校長、副校長請假須報經主管領導同意。

          4、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安排工作或值班時,以后安排予以補休。

          5、凡學校安排的進修學習培訓,需離崗,必須提前安排好教學工作,保證不耽誤教學工作,經校長同意方可離開學校。

          6、學校開會或集體活動要參加,不參加者和中途退場者按曠工和早退處理。

          7、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內到校者,算作遲到;滿30分鐘以及超過30分鐘者作曠工半天處理。擅自提前離崗者,按以上標準處理。凡無故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按缺勤1天計,超過者以此類推。遲到一次扣5元,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缺勤1天扣3日工資,每學期缺勤或曠工超過三次,不享有績效工資或獎金。

          8、教師私自不上課,擅自離開課堂,一律按曠工對待。

          9、節假日安排值班,凡缺班者,按曠工對待;學校的繁忙季節,原則上不安排教職工調休,如招生時段、寒暑假學校集中上課時段等。

          10、辦公室考勤工作人員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

          考勤制度 10

          第一條考勤是醫院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為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本制度。醫院的考勤管理由院辦公室負責,各科室(工會、離退休科、醫務科、護理部合而為一,藥械科、供應室合而為一)應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載考勤。

          考勤員職責:

          一、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載考勤。

          二、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的問題。

          三、妥善保管考勤簿和各種休假憑證。

          四、及時匯總與報告單位考勤結果。

          第二條全院在崗的所有正式聘用職工和臨時工一律為考勤對象。各科室應在5日以前將上月考勤結果匯總報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組織有關人員對全院考勤工作進行日抽查、周巡查,月考核,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結果進行公示,將工資獎金核算表及罰款單報計財科。

          第三條全院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辦私事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公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條工作時間規定:

          一、醫院實行每周五天半(40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通常周六上午做為職工補休假日,遇工作需要時,另行特別通知周六上午半天工作。

          二、醫院實行的作息時間: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注:日常依據正式通知的工作時間執行。

          第五條事假規定:

          一、職工遇事必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電報、書信、帶口信等方式請假。需超假期時,假滿前也應提前辦理續假。科室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醫院業務者,醫院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二、基層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請假3天內,由科室負責人批準;3—7天(含7天,下同)由分管院長審批;7天以上由院長審批。副科至副院級干部、中級職稱以上醫技人員、護士長、會計主辦和人事干事請假一律由院長審批。請假人員事畢向批準人銷假,不辦理銷假者,視為曠工。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三、因加班、代班、頂班等原故積存下來的補休假應在當月補休完,不準累積,超過三天或當月無法補休者,須報辦公室備案,并由辦公室與相關部門予以及時的調休。特殊情況者,經院長批準,可以薪銷假,每日40元。需補休假者若無即時辦理的備案手續,一般不給予認可。

          四、職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院長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五、凡請事假5天以下者,扣發事假日全部薪資。凡請事假5天以上15天以下者,另扣發當月全部崗位津補貼。凡請事假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另加扣年終獎。凡請事假30天以上者,另加扣一倍崗位津貼。年度請事假15天以上或4次以上者,失去年度優秀評選資格。請事假違反院規定外謀職業營利者,按曠工處理。

          六、職工直系親屬病危、逝世,憑親屬死亡證明復印件或病危通知書可請3天帶薪事假,旁系親屬喪亡可請1天帶薪事假,超過帶薪事假規定時間,按本條第五款執行。

          第六條病假規定

          一、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二、副科至副院級干部、中級職稱以上醫技人員、護士長、會計主辦和人事干事請休病假審批權限為:1天由分管副院長批準,1天以上由院長批準。

          三、基層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休病假審批權限為:1—3天由科室負責人批準,4—7天以內由分管副院長審準,7天以上須經院長審批。

          四、院長休病假7天以內由行政副院長批準,7天以上報經省民政廳批準。

          五、在醫院工作的人員,休病假者均須由辦公室負責備案,并由辦公室負責核實假期時間。

          六、女職工人流、上環、引產等,視為病假處理。

          七、職工休病假工資待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職務工資),按省人事廳〔皖人發(1997)83號〕文件規定執行,享受相應的福利費,不享受各項崗位性津補貼。取得資質的外聘人員減半發給月工資,享受相應的福利費,不享受各項崗位性津補貼。外聘臨時用工人員按已定月工資按日折算發放。病假30天以上職工失去年度優秀評選資格。由省級以上醫院認證并經院認可的因公負傷者,治療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婚假規定:

          一、達到法定婚齡的職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5天。

          二、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職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23天。

          三、婚假須提前1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八條產假規定: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職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考勤制度 11

          一、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制度:考勤缺卡、遲到打卡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不按照公司規定參加公司組織集體活動(周例會、大掃除等)考核當月績效工資20元/次。

          2.工作時間:白班客房服務員班次時間為:上午9:30--12:30;下午13:30--18:30;每周公休為每周二、周四下午。

          夜班客房服務員班次時間為每天18:30--次日早8:30;每周公休時間為每周三。

          3.崗位考核制度:如有客人投訴,第一責任人考核當月績效工資10-50元。抽查房間衛生標準不合格,考核當月績效工資5-10元/項。

          二、提成獎勵制度

          白班保底任務4間/天,完成當日保底任務后每打掃一間客房提成3元/間。

          夜班保底任務2間/天,完成當日保底任務后每打掃一間客房提成5元/間。

          由各人開發新客當晚入住提成10元/間。

          三、薪酬標準

          基本工資為稅后實發不可缺少部分,崗位技能工資為崗位業務績效考核部分,考核辦法參照本制度。

          1.客房服務員白班工資:基本工資為1900/月,崗位技能工資200元,全勤獎金200元,合計為2300元,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2.客房服務員夜班工資:基本工資為1900/月,崗位技能工資200元,全勤獎金100元,合計為2200元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3.兼職人員工資為1000/月,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4.本規定從20xx年7月10日起執行。

          考勤制度 12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景,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景,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情景,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我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景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景除外),團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研究。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午時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景,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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