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8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飲用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范用水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水、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后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后,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后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后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里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布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范布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溫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衛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并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2
一、學校總務處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飲用水。
二、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各類用水。
三、學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要不定期地對師生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四、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五、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六、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七、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對于無故浪費水現象,對浪費進行處罰及教育。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3
1、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水的意識,人人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
2、全體師生應愛護用水器具,禁止野蠻使用損壞器具。
3、用水時盡量開小用水水量,縮短用水時間,杜絕“水長流和水白流”的`嚴重浪費現象。
4、人人應養成隨手關閉水龍頭的好習慣,特別是打開水龍頭無水時,更應隨手關閉,切勿只開不關。
5、衛生間用水在保持沖洗干凈的前提下,合理調節沖洗水量;
6、學校建立節約用水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出現漏水現象及時到總務處報修。
7、學校經常開展節約用水宣傳與教育工作,利用會議、張貼宣傳畫等形式進行宣傳。
8、值班人員要做好巡查工作,節假日離校前做好徹底檢查工作,確保用水設施正常,不用的水閘及時關閉。
9、總務處對各用水部門主要耗水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滲漏點并修理。發現人為因素導致水資源浪費時,應及時進行制止。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4
隨著教學的深化發展,工作、教學及生活等各方面設施的更新和改善,校內電用量大增。除了大量的正常用電之外,尚有不少浪費水、電的現象,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為了合理用水、用電,杜絕浪費,防止事故的發生,制定如下辦法:
1、增強師生安全用電的意識,全體教職公共管,消除隱患,合理用水、用電,把消耗降到最低水平。
2、 電工要經常檢查供電線路和公共用電設施,發現故障及時排除,保證校內電的正常供應。
3、各班級應指定專人負責本班教室電燈、電風扇的使用和管理。若發現不合理用電(如:教室中無人而不關燈、不關電風扇;室內光線充足時不關燈;教室中人數少而燈使用多等),視情節輕重,每次賠償5-3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應賠償維修工料費外,還處予5-30元罰金。
4、 各部門、班級或個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場所及設備時,要注意安全用電、用水。使用結束時,要隨手關電、關水。若失職造成事故或損失,有關人員應負經濟責任。
5、 各處室、各年段室、各實驗室、各部門要注意電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室中無人時應關燈。下課、下班時要關燈,防止發生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若管理不當造成事故或損失,有關人員應負經濟責任。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5
為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黑龍江省灌區管理條例》等有關水資源法律、法規,結合農場灌溉用水的具體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屬國家所有。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并保護其合法權益。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有依法保護水資源的義務。
二、按照農場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生產經營部負責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有關工作。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單位和個人有節約用水的義務。
四、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各單位必須在灌溉前三天向農場生產經營部提交實際用水面積數和用水量申請,實行合同供水。
五、農場生產經營部下設配水管理站,負責干渠用水調配、分水閘、渠道的看護管理工作。
六、支渠以下的用水調配由各用水單位負責,各單位應設專人負責本轄區的灌溉配水和排灌工程的管護工作,成立管水小組,負責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供水、排水情況。
七、灌溉站管理人員對工作要認真負責,在渴水期間嚴禁大溉大排,要經常查看末端排水渠道是否有跑水現象,如有跑水有權閉閘或停泵,并及時向用水單位匯報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繼續用水。
八、各單位也應成立相應的調水配水組織。公司成立水田用水調配組織機構,水利設施維護和管理,明確責任。提水泵站,抽水井維護和管理,用水排水渠系的維護和管理。此制度應充分細化,提高可操作性,主要是做到在用水管理上有據可依。
九、根據《黑龍江省灌區管理試行辦法》第17條,第19條規定:“渴水期實行輪灌。輪灌一般原則是先下游后上游,先老水田后新水田,先成片地后零星地。各用水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管理單位的輪灌計劃,違者管理單位有權停止供水!
十、實行計劃用水,科學用水。各單位要積極組織農戶利用好頭茬水,早整地、早泡田,緩解春季用水緊張的矛盾。
十一、為保證灌溉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依法保護各用水戶的利益,對破壞水利工程設施、未經批準許可擅自取水、挖堤偷水、在干線架泵抽水、破壞用水干線搶水等違法行為,主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的'有關規定給予1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七十條的規定,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并處應繳或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十三、未經農場審批,新發展的水田或不適宜發展的水田,不予供水。如強行偷水,按有關規定處罰。
十四、在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農場將給予獎勵。
十五、本制度解釋權歸xx農場。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6
1、凡在校內單獨使用水龍頭的教職工,一律應安裝水表。超過學校規定用水量的必須按自來水公司水價交納超用水量的水費。
2、未安裝自來水龍頭的教工使用公共水龍頭必須節約用水,不用水時必須自覺關閉水龍頭,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自覺檢查水龍并沒有是否關閉,避免下班好浪費用水,如發現浪費用水的,將進行公開批評。
3、全校師生必須自覺愛護學校的`用水設施。任何人發現公共用水設施漏、損時,必須立即告訴學校水電工,以便及時進行維修。故意損壞用水設施者,應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并處于維修費1——5倍的罰款。
4、學生公寓管理人員必須根據需要開、關自來水水閥們。學生上課、上晚自習、下半夜及無學生住宿時必須關閉水閥(管理人員打掃衛生時除外)。如違規浪費用水,責任人按浪費水量進行全額罰款(罰款起點為10元)。
5、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根據工作需要開、關水龍頭,如不需用水而未關閉水龍頭造成浪費者,責任人按浪費水量進行全額罰款(罰款起點為10元)。
6、教工分戶用水設施如有損壞,水表前部由學校負責維修費用,水表后部由用戶自負維修費用。
7、故意造成水表不轉或倒轉,視為竊水行為,竊水者取消一年用水量補貼。未在本校領工資者竊水,按180M3的水費處罰。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7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學校飲用水設施要有案可查。保管員要明確設施所在地的位置及數量。
三、學校采取鼓勵學生自帶飲用水和學校補充一部分飲用水的方式進行管理,任何個人都不得自行經營飲用水。
四、保管員和責任人要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設施的正常使用。
五、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六、消毒工作須請專業人員指導。
七、責任人須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
八、定期進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區內的除“四害”的.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九、責任人須對飲水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十、如遇上述以外的問題,及時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由學校統一安排處理。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食品衛生法》、《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堅持滅“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學校學生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加強對水源的防護,落實相應的水源保護措施,水源50米以內不許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設有井蓋,加固上鎖,設專人定時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蓋、加鎖,溢水口要加設網罩。
三、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樣送市疾控中心檢測一次。師生的'飲水機由供水方定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記錄。所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四、從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五、師生直接飲用的桶裝水必須是標有生產日期和QS認證標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檢驗報告,以確保廣大師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純凈水。
六、學校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七、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學習結束后必須關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學生自行拆御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總務處更換。
八、鍋爐房供水設備每學期使用前必須進行排污、清洗。鍋爐房提供師生飲用的開水須保證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60-70℃后存入保溫桶,確保學生安全。
九、食堂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活動型肺結核以及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十、學校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并自覺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9
一、加強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開展愛國衛生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學校必須保證開水的供應,嚴禁學生直接飲用自備生水。
二、 認真做好學校的改水工作。自備水水質的好壞很大程度取決于自備水水源的選擇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要求自備水水源盡可能選擇深層地下水,凡選擇地面水或淺層地下水的.必須保證在水源周圍30米以內無生活性或工業性污染源;加強水源衛生安全管理,設置警示標志,井水加蓋封閉,并及時清洗淤泥;對于經衛生部門監測不合格的自備水,必須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經監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 、及時清洗消毒供水設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滿足供水需求的學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水管網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堅持每學期開學之前和開學期間定期進行沖洗和消毒,在夏、秋季節臺風或暴風雨過后要及時增加清洗消毒頻次,并做好沖洗消毒登記工作。
四、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工作。學校飲用水的水質監測,水質監測如不合格應及時告知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保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五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自備水水源、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在檢查中發現的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0
一、為保證全校教職工、學生飲用水的安全,樹立節水觀念,建設節約型校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指飲用水,是指學校供給教職工、學生在校期間使用的公共飲用水。包括自來水、飲水機供給的'飲用水,學校集中購買的瓶裝用水。
三、總務處負責學校各種飲用水的安全管理。
四、總務處負責按照政府的安排適時與教育處配合,開展各種安全用水和節約用水教育活動,在全校學生、教職工中樹立安全用水和節水意識,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建設節約型校園。
五、總務處每日安全巡查,要注意自來水和開水器出水的情況,發現異,F象(如有異味、有顏色等),立即實施《成都七中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停止使用飲用水,直至處理完畢,恢復正常供水。
六、全校教職工、學生都有及時報告的責任。
七、新購置開水器,必須安裝鎖具;必須接地可靠,防止漏電。總務處每日安全巡查,要檢查開水器鎖具,如有損壞,及時更換。總務處管理員負責督促每周清洗開水器,每學期開學前安排全面清洗開水器,保證清潔。
八、學校配置的飲水機,由總務處負責管理。教師辦公室、各班級如自購使用飲水機,應指定有專人負責管理,確保安全。
九、學校如需購買瓶裝飲用水,由總務處集中統一購買。購買時應選擇知名品牌飲用水,查驗生產許可證、生產合格證,并在有效期內。嚴禁購買無證或假冒的飲用水。學校教職工、學生自購瓶裝飲用水,也應注意購買合格產品。
十、發生飲用水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1
一、加強對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學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開展愛國衛生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幼兒園必須保證開水的供應,嚴禁學生直接飲用自備生水。
二、認真做好幼兒園的改水工作。自備水水質的好壞很大程度取決于自備水水源的`選擇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要求自備水水源盡可能選擇深層地下水,凡選擇地面水或淺層地下水的必須保證在水源周圍30米以內無生活性或工業性污染源;加強水源衛生安全管理,設置警示標志,井水加蓋封閉,并及時清洗淤泥;對于經衛生部門監測不合格的自備水,必須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經監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時清洗消毒供水設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滿足供水需求的幼兒園,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水管網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堅持每學期開學之前和開學期間定期進行沖洗和消毒,在夏、秋季節臺風或暴風雨過后要及時增加清洗消毒頻次,并做好沖洗消毒登記工作。
四、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工作。幼兒園飲用水的水質監測,水質監測如不合格應及時告知幼兒園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保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五、加強幼兒園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自備水水源、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在檢查中發現的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2
一、學生飲用水事故的發生
學生因喝不潔飲用水引起學生身體不適、包括惡心、嘔吐、腹痛、腹瀉或因學生劇烈運動后喝水過量、過急造成血液循環加快,心臟負擔加重,突然休克等。
二、處置機構
1、總指揮:呂xx(第一總指揮)甘xx(第二總指揮)左xx(第三總指揮)發生安全事故,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呂xx負責,如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甘xx負責,如第一、第二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三總指揮負責。(三位總指揮不能同時不在校)
2、聯絡員:劉xx、楊xx
負責向縣教育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醫院等聯系,通知學生家長。
3、秩序維護及應急處理:
。1)、徐xx、鄒xx、陳xx、陳xx、羅xx、陳xx、楊xx、肖xx負責維持學生的秩序并組織進行應急處理。
。2)、各班班主任維持全校其余師生秩序,避免引起混亂。
三、處置措施
1、馬上請有腹痛、嘔吐、腹瀉現象的學生了解情況,是不是在外面吃過其他東西。
2、學校馬上組織車輛、人員把有腹痛、嘔吐、腹瀉的學生送醫院治療。
3、馬上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匯報情況。
4、還有詢問發現學生有腹痛、腹瀉、嘔吐現象,繼續馬上送醫院治療。
5、通知學生家長并向家長說明發生情況,要求家長到醫院。
6、把學生飲用水封存,報衛生防疫部門檢測。
三、事故的預防
1、必須喝經過衛生檢疫部門檢驗合格的凈化水。
2、學校供應飲用水應有專人負責衛生檢查。管理人員每年定期體格檢查,符合飲食從業人員健康要求的'才可上崗。
3、學校每學期必須對凈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
4、學生喝水必須自帶杯水,不允許與別人合用一個杯子。要求學生自己使用的杯子經常清洗、消毒。
5、教育學生喝水講文明,遵守紀律。不要相互爭搶、嬉鬧。喝水不能過急、過量,劇烈運動后更不能過急過量。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按照《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律例的要求,制訂我校直飲水衛生管理制度。
1、學校應制訂直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2、使用的直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一個學期兩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記錄。
3、明確專人為師生直飲水管理員。并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4、直飲水機處應通風良好,地面、墻壁、頂部應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5、學校制訂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6、在校內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7、要肄業生自備飲水用具,學校不得配置公用飲水用具。
8、教育學生養成不喝生水的并節約飲用水的好習慣。
9、直飲水機專人專管,責任到人。
直飲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停水)應急預案為了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部分師生的身體安康,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直飲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4
一、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電視臺、宣傳欄等介紹有關“直飲水衛生”的知識。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直飲水衛生”知識的了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處理xxx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范圍。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天天統計本班學生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奉告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xxx例以上由飲水引發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系,按照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帶領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教師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應到學校。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后勤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從業人員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直飲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
a、因停自來水而造成師生飲用水停水的,應立即報告后勤處,由后勤處同一到大型超市采購由名優企業出產的瓶裝水分發到每個班級。
b、因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的,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xxx人以下)輕度癥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報教育管理xxx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癥狀者或出現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xxx人以上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衛生行政門,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xxx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如校內飲用水被污染,應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水源,或突發校內停水,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總務處負責xxx人員就近調水。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照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5
一、為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加強我單位飲用水設施衛生管理,確保水質安全,保護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二、飲用水由本單位總務處負責管理。總務處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定,制定并落實飲用水設施衛生管理工作計劃措施,確保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三、有專人落實飲用水設施管理工作,每學期將飲用水水樣送疾控中心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飲用。
四、應保持飲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衛生,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不對飲水水質造成影響。
五、定期做好直飲機濾芯的更換登記工作,濾芯更換后飲用水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六、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飲水機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飲水機清洗消毒及登記工作,。所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七、桶裝飲用水倉庫應保持環境整潔,并做到離地離墻,干燥通風。
八、定期對飲用水衛生展開全面檢查。
九、應建立涉水產品以及消毒產品的索證臺帳并做好登記。
十、從事飲用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從事飲用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十一、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應立即調離接觸二次供水衛生管理的崗位。
十二、當飲用水水水質受到污染時,應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同時立即停止供應污染的飲用水,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6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ldquo;四害rdquo;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學校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設施的正常使用,密切關注師生飲用水安全。廚房負責蒸飯的.工人為飲用水安全責任人。
三、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每周進行一次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四、消毒工作須請專業人員指導。
五、責任人須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
六、定期進行除ldquo;四害rdquo;的工作,使工作區內的除ldquo;四害rdquo;的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七、學校所有飲用水由學校統一管理,任何個人都不得自行經營飲用水。
八、學生用開水由廚房工人負責。每天早、中、晚各1mdash;2桶。要保證住校生飲用水,并按一桶三鎖的要求,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
九、教職工打開水時間做到定時開放,節約用水。廚房工人要和門衛做到嚴禁外單位人員到校取水。
十、負責飲用水安全的人員必須按時開關
閘閥,確保水塔儲水量和不多次外流,造成浪費。
以上各條敬請遵照執行。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以下簡稱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建設部主管全國城市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鎮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對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實行衛生許可制度。
第五條國家鼓勵有益有于飲用水衛生安全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制開發和推廣應用。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六條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七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簽發的衛生許可證。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還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方可供水。
第八條供水單位機關報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選址和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必須有建設、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公共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第九條供水單位應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第十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有水質凈化消毒設施及必要的水質檢驗儀器、設備和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性檢驗,并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檢測資料。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其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人員上崗的資格和水質日常檢測工作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第十二條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取得批準文件后,方可生產和銷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無批準文件的前款產品。
第十三條飲用水水源地必須設置水源保護區。
保護區內嚴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及一切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行為。
第十四條二次供水設施選址、設計、施工及所用材料,應保證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各類蓄水設施要加強衛生防護,定期清洗和消毒。
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情況另行規定。
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必須取得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后,方可從事清洗消毒工作。
清洗消毒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當飲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體健康時,有關單位或責任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濫測工作。
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由該行政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超出其所在行政區域的,由供水單位所在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該供水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鐵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衛生監督機構,行使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飲用水衛生監督職責。
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集中式供水項目時,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做好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和評價。
第十八條醫療單位發現因飲用水污染出現的介水傳染病或化學中毒病例時,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
當發現飲用水污染危及人體健康,須停止使用時,對二次供水單位應責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對集中式供水單位應當會同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條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六規定的管理范圍發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復核一次。
有效期滿前六個月重新提出申請換發新證。
《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的申辦按《城市供水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必須進行衛生安全性評價。
與飲用水接觸的防護涂料、水質處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學物質,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初審后,報衛生部復審;復審合格的產品,由衛生部頒發批準文件。
其他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報衛生部備案。
凡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進口產品,須經衛生部審批后,方可進口和銷售。
具體管理辦法由衛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凡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取得衛生許可批準文件的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經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已不符合衛生許可證頒發條件或不符合衛生許可批準文件頒發要求的,原批準機關有權收回有關證件或批準文件。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飲用水衛生監督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聘任飲用水衛生檢查員,負責鄉、鎮飲用水衛生檢查工作。
飲用水衛生監督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飲用水衛生檢查員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
鐵道、交通、民航的飲用水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二十四條飲用水衛生監督員應秉公執法,忠于職守,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安排未取得體檢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礙飲用水衛生疾病的或病原攜帶者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進,并可對供水單位處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進,并可處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引用水水源保護區修建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或進行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作業的;
(二)新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項目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參加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供水的;
(三)供水單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
(五)未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擅自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生產或者銷售無衛生許可批準文件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進,并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或處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進,并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一)新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建設并投入使用的;
(二)未按規定進行日常性水質檢驗工作;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經統一凈化處理和消毒后,由輸水管網送至用戶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
二次供水:將來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壓、貯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戶的供水設施;包括客運船舶、火車客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上的供水(有獨自制水設施者除外)。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凡在飲用水生產和供水過程中與飲用水接觸的聯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機合成管材、管件、防護涂料、水處理劑、除垢劑、水質處理順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學物質。
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從事凈水、取樣、化驗、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員。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衛生部、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飲用水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保障師生的安全飲水,特擬定本制度: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三、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師生的飲水機由供水方每學期進行消毒不少于二次。所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四、師生直接飲用的桶裝水必須是標有生產日期和QS認證標志的,以確保廣大師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純凈水。
五、相關責任人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保持其外圍十米范圍內不得有污染源。
六、如發現有人為造成影響正常飲水情況,包括損壞飲水機、桶,由損壞者照價賠償。
七、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學習結束后必須關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學生自行拆御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后勤處更換。
八、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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