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員工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酒店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提高酒店服務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如有違反,將按酒店有關條例進行處罰。
一、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未按程序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無故不上班者,即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允許代打卡、虛打卡,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部門無須再另開處罰單,但須如實在考勤匯總表中體現遲到、早退記錄)。每月三次遲到、早退者,記過失一次,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日3倍的工資;連續曠工兩天者扣發當月總工資的50%;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每擅離職守一次罰款20元。每月三次擅離職守者,記過失一次,處罰款50元。
4)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5)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許私自帶離考勤機打卡區域、不允許私自涂改、銷毀,藏匿、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6)員工刷卡區域有監控錄像,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刷卡制度與紀律。如有違反,必嚴懲。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考勤。酒店部門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刷電子IC卡,休息須提前1天上報總經理辦公室。
2)上、下班分段員工,每次進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門同時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
3)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簽到記錄),每月2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考勤報表報送行政人事部,作為該部門員工月薪計算的重要依據。
4)打卡工作人員及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員工記過失一次,并處罰款50元。
5)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過失一次,并處罰款2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必須在當天經部門經理簽字證明有效;每月以三次為限,超過三次者除部門經理簽字外,按每次10元進行處罰。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過失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過失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實出勤日、加班時間、病(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等。
10)考勤以刷卡記錄為主,部門考勤為輔,最終解釋權交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協商處理。
二、假期管理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經批準后生效,《員工休假審批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3)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4)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3天內(含3天)部門負責人核準報行政人事部核準,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批。
2)部門經理級人員,假期2天(含2天)內由行政人事部核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3)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5)員工一律不享受帶薪事假。
6)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休假需知:
1)病假:員工請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須附有醫院開出的診斷證明書申請病假,方為有效(急癥除外),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2)工一律不享受帶薪病假。
3)請假逾期:員工假期屆滿未續假或雖續假但未核準而不到崗者,除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曠工三天即作除名處理。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2
1、結合總經理室對賓館經濟活動的安排,計劃期內客源、貨源、內務價格等變化情況,并作出詳細分析和充分估計,以審定、編制財務計劃。
2、依據總經理審定的賓館財務計劃,按各部門的不同經營范圍、計劃期的多方面因素和歷史資料,參考部門年初的上報計劃,分攤賓館計劃指標,下達給各業務部門實施。
3、財務計劃分為年度、季度計劃:
(1)每年第三季度進行賓館財務內審,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門向財務部提交用款計劃,經綜臺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財務收支計劃,報賓館總經理室和財務部。
(2)賓館財務部按標準的收支計劃,合理安排比例,下達定額指標給各部門。
(3)各業務部門根據上報賓館總經理審批后的季度計劃指標,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按月分攤季度任務指標作為本部門季內各月指標檢查尺度。
(4)賓館對各業務部門的計劃檢查按季進行,全年清算。
4、財務計劃內容:
(1)財務部應編制:
流動資金計劃、營業計劃、費用計劃、外匯收支計劃和利潤計劃、償還債務計劃及基建計劃、利潤分配計劃等。
(2)各部門應編制:
1、銷售部及前臺:客源計劃(包括外聯部分)、費用計劃、營業計劃和利潤計劃等。
2、客房部:備品使用計劃(含耗用品)、費用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3、餐飲部:營業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購計劃、設備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4、商場部:銷售計劃(分批發與零售)、商品進貨計劃(分進口商品和出口產品)、利潤計劃、費用計劃、外匯使用計劃、流動資金計劃、商場裝修計劃、設備維修及購置計劃、印刷品付印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5、西餐歌舞廳: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購計劃、耗用品購進計劃和設備養護計劃等;
6、采購部:物料進貨計劃、工衣工鞋訂做計劃和加工訂貨計劃等;
7、旅游部:客源計劃、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8、管家部:費用計劃、用品使用計劃、花瓶盆載及用品、用具購置計劃、清潔機具養護及更新計劃、花店經營計劃等;
9、布草部:費用計劃、布草添置計劃和備品耗用計劃等;
10、事務部:職工餐廳收支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11、工程部:燃料進貨和耗用計劃、水電耗用計劃、設備維修計劃、零配件及工具購置計劃和費用開支計劃等。
(3v1)總經理室、人事部、財務部、保安部和事務部要編制費用開支計劃。
(4)各部所需編報的計劃、送財務部匯總呈報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職工餐廳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溫馨、整潔、干凈的就餐環境,提高員工餐廳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結合員工餐廳實際就餐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辦事處、寫字樓單位就餐人員。
第二章就餐規定
第三條就餐人員應自覺聽從餐廳管理人員管理,文明就餐。自覺遵守就餐秩序,按先后順序排隊領取食物,不得擁擠、插號。
第四條餐廳內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起哄、吵鬧,做到文明用餐。
第五條愛護餐廳內的餐具及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隨意搬動及損壞餐桌、餐凳。
第六條就餐期間,不準往餐桌上或地上亂倒、亂扔飯菜、饃塊。就餐完畢,嚴禁將飯菜倒入洗碗池中,應統一倒入指定的容器里,做到人走桌地兩凈,餐具應放在指定處。并養成隨手關水籠頭的好習慣。
第七條就餐人員不得將飯菜及餐具不得帶出餐廳。
第八條就餐人員要養成勤儉的習慣,不要浪費糧食和食品。
第九條就餐完畢迅速離開餐廳,以加快餐位周轉。
第十條以上規定如有違反者,餐廳有權報人事部給予罰款處理,從當月浮動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或除名(取消就餐資格)。
第三章就餐時間
第十一條就餐時間為:
早餐7:20——8:20
午餐11:40——12:40
晚餐17:40——18:40
第十二條就餐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就餐,不得提前或推遲。
第四章就餐方式
第十三條餐廳用餐實行個人ic卡刷卡方式,一人一卡,憑卡領取食物,ic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ic卡若有遺失或損壞,需重新到人事部補辦,工本費50元。
第十四條(1)、就餐人員必須從統一通道出入餐廳。
(2)、就餐使用的餐具由餐廳統一提供。
(3)、就餐采用半自助形式。
(4)、餐廳將分時段,分批量出飯菜。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4
1、寢室床位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如有特殊須書面申請,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伍拾元;
2、為了員工的安全和養好精神,教育員工按時主寢,外出員工進出不得打擾其他人員休息,24:00準時關燈,嚴禁員工24:00以后隨意出入,累計三次以上勸退寢室;
3、在寢室不得喝酒、聚眾,一經發現罰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員工在23:00以后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寢室,嚴禁男女混宿,一經發現予勸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門23:00準時上鎖,如須出入找負責大門鑰匙人員,不允許翻門,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壹佰元,累計三次勸退宿舍處理;
6、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辭退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同意留宿者負主要責任,并以勸退寢室處罰。同寢室知情不報者警告處分;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13、以上寢室制長由寢室長負責嚴格執行。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5
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展現寶華人的文明形象,特訂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員工住宿規定
1、員工住宿必須按照規定的房間和床位對號入住,不得隨意更換房間和床位。
2、員工住宿按規定標準領取清洗干凈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領和超標準多領,管理人員要規定嚴格把關登記。
3、對酒店配備的床上用品、電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須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除加倍賠償外,要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并進行處理。
4、保持室內物品擺設美觀,不得亂擺,亂放。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或超音量播放收錄機。
5、同事之間應團結、友愛、互諒互助,不允許打架、斗毆,違者通報批評并罰款。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6、嚴禁在宿舍內進行酗酒、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沒收具,通報批評并處當事人罰款。嚴禁傳閱淫穢書刊及音像制品。
7、員工宿舍是酒店為住宿員工提供的休息場所,住宿員工不得隨意將親友私自留宿,如果親屬探親,確因路途遙遠需留宿,本人必須填寫《臨時住宿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辦理住宿手續。
8、必須實行定時查房,晚上外出22時須回宿舍,發現不打招呼而隨意徹夜不歸或遲歸者給予處罰并通報有關部門。住宿手續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9、員工退宿或離職,必須親自到管理處辦理退宿,注消床位,嚴禁轉交或不交。凡離職人員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宿舍管理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后將強制當事人退宿并禁止其進出宿舍區。
二、日常衛生管理規定
1、每單元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本單元住宿人員衛生輪值工作,執行衛生管理制度,全體住宿員工必須配合清潔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2、由宿舍長編排本單元輪值表并張貼在浴室門上面。
3、各單元值日員工負責當天內宿舍的清潔衛生,要做到房間地面、床面無煙頭,毛發、紙屑等雜物,保持衛生間無異味。
4、住宿員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員檢查出污漬過多有異味者將在酒店通報并罰款。
5、嚴禁隨地吐痰、丟果皮,嚴禁將鼻涕揩在墻上、地板或床上或將手印打在墻上等不文明行為,如發現在酒店通報并給予罰款處理。
6、禁止在宿舍區喂養寵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規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2、宿舍內不得抽煙,不得隨便亂拉、亂接電線,插座或燒電爐并用煙火燒煮東西,人離熄燈,切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管理處。
3、水、電維修和宿舍維修,請填寫維修申請單并與管理處電工聯系,不得私自亂拆、亂修。
4、出入宿舍隨手關門,不得門戶敞開,空無一人。嚴防盜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員工不得隨意翻弄和挪用別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如發現自已的錢、物在宿舍丟失要及時報告管理員便于保衛人員追查,對那些有偷盜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送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四、獎懲條例
1、每月對照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二至三次全面檢查,評出文明宿舍四間,不文明宿舍兩間。
2、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將通報表揚。
3、不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給予通報批評。
4、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個人,除按本制度有關處罰條款執行外,還將參照《員工手冊》各項規定予以處理。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7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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