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部門管理制度范本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行政部部門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行政部部門管理制度1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警衛人員對于出入人員、車輛、物品要進行認真檢查、登記,如無批準條和放行單放行,每次給予5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則根據帶出物品的價值罰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時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檢查記錄,每周無記錄,按5元/次罰款。
4、做好辦公用品的申購、發放與保管工作,如有丟失、錯發等情況出現,則按物品原價賠償。
5、對于公司檔案進行儲存、歸檔、借閱的登記,如發現有未登記或檔案資料不齊,按10元/次罰款,一般資料造成遺失罰款200元,重要資料遺失罰款5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除名并送司法機關處理。
6、對于報刊信件的收發不能及時傳遞,按5元/次罰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時投遞,一般信件、專遞在一個工作日內投遞,延誤投遞時間按5元/次罰款。
7、對于小車管理,凡無出車手續或領導同意,私自出車,罰款50元/次。
8、職工食堂必須嚴格管理物資進出,有專人過秤驗收登記,未驗收登記者不予報帳。
9、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搞好個人及飲食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一經發現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個人衛生者,罰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費用。
10、保持生活區及行政衛生環境,一經發現一處未清潔,罰款5元/次。
11、負責公司網絡安全管理,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未及時維護、修理,按5元/次罰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資料罰款200元,重要資料罰款5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除名并送司法機關處理。
12、及時做好辦公耗材的采購及設備維護,如申購耗材不及時而影響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罰款。
13、沒有按規定和程序私蓋公章或開出介紹信造成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14、做好上級與公司的文件及時傳閱和電話通知,延誤一次罰款10元。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一月一日起執行。
行政部部門管理制度2
總則
第1條為規范辦公管理,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規定。
第2條適用范圍:除總經理外其它全體公司員工。
第3條人事行政部負責此規章制度的監督和施行。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1條 每個崗位月休天數由人事部根據崗位情況安排,時間為4-8天,每天工作時間根據季節調整公布。
第2條 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安排值班輪休或加班。
第3條 公司實施指紋打卡考勤
1、員工親自到公司指定地點進行指紋打卡,每日兩次,早晚各一次。
2、員工忘記打卡,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附有部門主管簽字報人事行政部
3、如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打卡的,事后應由上級領導簽字,無簽字的視為曠工。第4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在上班時間半小時以內視為遲到,半小時后到且無事先請假者視曠工一天。
2、早退在休息時間之前離開者視為早退,無事先請假早退者視曠工一天。
3、曠工無任何辦理手續、無故缺勤者視曠工。
4、請假詳見休假管理規定。
5、出差、外勤因公在外辦事,調休均需按要求填寫相關單據。
第5條 連續曠工或當月累計曠工3天的,公司予以開除。
第6條 考勤處罰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遲到早退達到5次的扣除當月基本工資的10%。曠工:曠工1次,扣除3倍日工資;
曠工2次,扣除10倍日工資;3次以上,予以辭退。
第7條 以上規定適用除總經理外其它全體公司員工,特殊員工不考勤需總經理批準。
二、休假管理規定
(一)種類及標準
第1條國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一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十一國慶節三天。第2條事假因事休假,按批準天數休假。一般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負責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及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事假由總經理批準。員工事假不計發任何工資。
第3條病假因病休假,具有醫院證明視為病假處理,其它一律視為事假。憑區級及以上醫院病休證明,并按證明天數休假,無病假證明醫院檢查記錄亦可,一般員工請病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經理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病假由總經理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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