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制度范本(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施工現場制度范本(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現場制度1
一.安全、文明、現場管理
A、施工現場平面布置
1.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布置,須嚴格按照批準的現場總平面圖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為單位,每處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圖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廢舊材料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材料必須堆碼整齊,鋼筋必須上架掛牌,砂石必須打圍。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須分開堆碼,違反的、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B、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現場內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現場地表面,廁所衛生間、沉淀池等,不及時清理排放,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并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要求的,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每天施工完后應作到“人走場清”,未做到“人走場清”或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筑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層、每處或每10平方米為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準后,方可施工。現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或掛墻須按規范敷設,接入設備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否則按照電纜數或不規整處,罰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處,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5、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1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6、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7、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將處以每次200~500元的罰款。
8、工地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的,將對打架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對負主要責任的(先動手的)追加罰款1000元。
9、對現場保潔及綠化未達到文明施工現場標準的,對相關單位每處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10、澆筑混凝土時混凝土泵需架設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須經過批準;炷翝仓旰髴皶r將道路沖洗干凈,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未經批準嚴禁占用公共道路,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1、“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志、無通道指示標志、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3、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置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注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4、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高度超過2m)不系安全帶,不按安全規范違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5、腳手架未按批準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6、主體階段外架及安全網必須超越作業層(施工位置)1.5m搭設,并且外架必須按規定設置水平防護,違反的罰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7、現場施工機械設備無防護罩,以每一臺為單位,罰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臺罰整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C、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的分包單位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違反規定的將直接對主包施工單位罰款。甲方分包的單位,該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單位負管理、協調責任。
二.質量管理
A、材料進場
1.所有材料設備進場前須向監理提交計劃,并報相關質保資料證明,材料進場提前一天通知監理,進場不及時通知監理檢驗、不及時送檢(進場三天內)或由此影響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外罰款1000-3000元。
2.材料設備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及時退場(要求時間內)、退場時未通知監理見證的以每拖延一次罰款1000元。對于材料進場不予嚴格把關的、材料來源不明的、資料與實物不符的假冒偽劣產品的,對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材料物品設備還在使用的除每次罰款3000-5000元外,并按相應條款處理;送檢的試驗報告,最遲在檢測部門發出的第二天17:00點前報監理,每拖延一天罰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三證不全、未經送檢或報審驗收就擅自上樓使用的,每次罰款2000元,并無條件拆卸下樓,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B、隱蔽工程驗收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按要求加強自檢,施工質量達不到規范要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情節嚴重的,每次罰款500-2000元。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于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5000元。
3、存在較大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4、蓄意影響阻饒業主、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每次罰款2000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2000元,并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罰款500元,并須在限期內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三、進度、報表
A、計劃、進度
1、各施工單位進場向監理提交工程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以及分項和各控制點的控制計劃,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罰款500元。
2、月計劃、總進度計劃、分部分項、各控制點進度未按計劃完成而滯后的、又無正當理由的(書面),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按照每一項拖延一天,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3、不能按期完成業主工期要求,影響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根據具體情況罰款2000-5000元,并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對施工單位不能按進度計劃完成又無搶工措施的,罰款500-1000元。同時甲方監理將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搶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施工單位承擔。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時報送月報、預、結算資料或監理要求須提供的計量依據,罰款300-1000元。同時甲方對未按要求時間報送的,當月工程量(款)將不予上表。
2、蓄意影響監理和業主開展正常工作,或弄虛作假,高估冒算,妨礙計量工作正常進行,罰款500-2000元。
四、會議制度、文檔資料管理、施工配合
1、監理例會、專題例會等,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元人民幣。每缺席一次罰款300元人民幣,如拖延不交者,罰款將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請假必須征得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現場代表的同意,并必須有正當理由。)
2、會議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會議紀要于兩日內分發各施工單位。
3、監理工程師負責對其負責的標段的資料進行收集,并交專人登記存檔。所有文件必須形成收發文簽收制度,任何單位不得拒簽。否則將受到200元罰款。
4、對施工單位送監理簽字的資料必須在48小時內簽認。無正當理由而拖延簽字的,每拖延一天對相關監理工程師罰款200元。
5、各施工單位須按監理單位要求報相關文件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專題方案等,除業主要求的有關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資料必須先送達監理。由監理審核轉發。(其中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工程計劃、設計及工程聯系單簽證單在報監理的同時報業主同時審核)對于拒絕不執行者罰款500-1000元。
6、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或相關要求收集、整理、編寫檔案資料,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時提交的罰款100-500元。
7、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不能有效組織現場施工,不能與業主或監理很好配合,開展現場的管理工作,或對于工人的無理取鬧行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罰款200-1000元,并業主與監理有權要求更換該管理人員。
8、監理通知有關限期整改的項目(或每條),或監理例會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的(書面),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罰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9、監理部下發暫停施工指令期間,強行野蠻施工的,每次罰款2000元,并上報業主。
施工現場制度2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2、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管理制度,遵章守紀,確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按規定標準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著裝整齊。
4、講文明、懂禮貌,施工現場不得亂涂、亂畫,不得隨地便溺,不得亂倒垃圾、亂潑臟水,下班前將所管轄分擔區清理干凈。
5、現場推行標準化、規范化作業,采用標準的電源箱、柜、集裝箱式的電焊機,設置標準的安全圍欄。
6、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文明施工責任劃分定置圖、工程設置總平面布置圖及工程概況說明、項目負責人。
7、施工現場要設置大塊醒目標語,各種標志、警示齊全。
8、材料堆放牢固整齊,按不同物資、型號分類堆放,且要有標識。
9、場區平整,道路暢通,作業場地安全設施完備。
施工現場制度3
1、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是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范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后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布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施工現場制度4
施工(現場)協調會制度為加強企業管理和項目管理,及時掌握施工進度,解決生產施工中的問題,協調各方面的矛盾、關系,推進工程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議時間:一般情況下,施工現場協調會至少每三天舉行一次。
第二條會議地點:根據施工需要,可在公司或施工現場召開。
第三條會議的主持由分管副總或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
第四條參加人員:公司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工地主管人員。必要時,邀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有關人員參加。
第五條會議內容:
1、匯報和交流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
2、提出需要協調的問題,拿出解決方案供會議研究討論確定;
3、布置下一工作時間段的重點工作任務,提出應注意的問題和必須解決的問題。
第六條施工協調會,必須如實做好會議紀要,并注意整理收集與會議有關的資料。
第七條在協調會上提出的問題必須同時提供解決方法(案)和措施。并由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精神的傳達,確保凡與會議內容有關系的單位和人員均收到會議紀要或會議內容。
第八條協調會上確定落實的問題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予以解決,如由于未及時安排解決,造成經濟損失,必須查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罰。
第九條因無故不參加協調會,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施工現場制度5
1、組織管理
(1)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酌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防火業務上多請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作現場指導。
(2)在開工時,制定詳細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級技術、質安、設備、保衛部門依次審核,由保衛部門送公司總工程師、防火責任人審批。
(3)施工現場實行分級防火責任制,落實各級防火責任人,各負其責。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班組長是各班組防火責任人,對本班組的防火負責。工地防火檢查員(消防員)每天班后必須巡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或匯報。施工現場成立防火領導小組。
(4)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增強消防觀念。
(5)施工現場設置防火警示標志,施工現場張掛防火責任人、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防火制度等標牌。
(6)施工現場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項目、施工范圍,實行“誰施工、誰負責”。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業、熬制瀝青、等臨時動火,必須報公司質安處審批后,方能動火作業。
(2)焊、割作業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私自操作。
(3)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動火前“兒不”:
①、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③、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盛裝過氣體會受熱膨脹并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蕖Υ嬗幸兹肌⒁妆锲返能囬g、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摺⒃诟咛庍M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⑧、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②、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邸l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并救;
、堋踊鹑藛T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動火后“一潔理”: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場。
(4)高處焊、割作業時設專人監焊,落實防止焊渣飛濺、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動火作業前后要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員。
(9)裝修工程施工期問,在施工范圍內不準吸煙,嚴禁油漆及木制作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進行。
(7)乙炔氣瓶應直立放置,使用時不得靠近熱源,應距明火不少于loM與氧氣瓶應保持不少于5m距離,不得露天存放、曝曬。
3、電氣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的一切線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維修,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和《施I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非電工嚴禁私自拉線接電。
(2)電線絕緣層老化、破損要及時更換。
(3)嚴禁使用銅絲或其他不符合規范的金屬絲作電路保險絲。
(4)嚴禁在外腳手架上架設電線和使用碘鎢燈,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鎢燈,架設要車固,碘鎢燈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施工完畢要及時拆除。
(5)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車固,絕緣性良好。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金屬物上。
(6)照明燈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堆放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少于50cm。
(7)臨時建筑設施內的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燈具。
(8)每標臨時建筑以及臨時建筑內每個單元的用電必須設有電源總開關和漏電保護開關,做到人離斷電。
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確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照防火規定設置,并經公司保衛料或消防部門市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過3天的使用總量。
(2)易燃易爆物品倉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
(3)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露天存放。嚴禁將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倉內存放。氧氣和乙炔氣要分別獨立存放。
(4)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實行限額領料和領料記錄本。在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嚴楚動火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內分裝、調料;嚴禁使用乙炔發生器作業。嚴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氣,確須使用時,要嚴格按防火規定操作,落實安全措施,并必須經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書面同意。
(5)木加工場內木屑、刨皮等必須及時清理。嚴禁在油漆間、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煙取火。
(6)食堂內柴、煤等應堆放整齊,離明火應有足夠距離。
5、臨時設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腳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網進行全封閉圍護。
(2)旅工現場所有搭建的臨時設施都必須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門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單獨設置,并遠離其他臨時建筑。臨時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壓架空線下面,與高壓線的距離不得小于規定距離。
(3)每間宿舍應設立一名防火責任人,負貿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亂丟煙頭。
(5)嚴禁在宿舍內燒香拜神和使用蠟燭照明。
(6)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不準使用電熱器具,電線上不得掛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退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和在宿舍內存放摩托車。
(9)建建筑物內,未經允許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與管理
(1)現場設立專用消防用水管網,消防儲水池,并配備消防水泵一只,其電線專線敷設。隨建筑物設立消防豎管,豎管每層設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帶和水槍。
(2)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置——定數量附肖防器材:
a、廚房:配備泡沫滅火機2個、1211滅火機1個。
b、材料倉庫:面積在50m’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2個,每增50m2增配泡沫滅火機1個(如倉內存放可燃材料較多,相應增加)。
c、辦公室: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
d、塔吊駕駛室: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1個。
e、配電房: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于1個。
f、木制作場: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4個。
g、臨時動火場所: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1個和其它消防輔助器材。
h、集體宿舍:按每25m2配備泡沫滅火機1個。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層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于4個。非施工層一般按每一樓層在樓梯口設置二只滅火器。
(3)消防器材選用經消防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滅火機應放置在明顯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點通道暢通。
(4)施工現場由消防沒員負責對消防設備、器材保養管理,每季度檢查一次,按期換藥(泡沫滅火機藥劑有效期為一年,1211滅火機總重量不少于瓶體標明總重量的十分之一),確保消防設備、器材的有效使用。
(5)對所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繪制平面示意圖,掛在施工現場明顯的地方。
(6)消防設備、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損壞。
施工現場制度6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工程開工后,工作時間以工人上班及不影響工人上班為準。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項目經理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填寫加班值班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不計,項目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8、年終評獎金時,按出勤天數和工作中有無事故責任來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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