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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精選1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
一、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公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2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市集郵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會及其各縣(市、區)和行業集郵協會。
第三條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會印章的刻制均須報會長批準,由秘書長開具介紹信,到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并向邯鄲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備案。
2、印章啟用應報會長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第四條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會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本會公章和秘書處公章由秘書長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別有會計和出納保管。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工作人員私自將本會印章帶出本會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征得秘書長同意,并經會長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會長批準,方可帶離本會。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秘書長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本會名稱變動;集郵協會印章管理規章制度樣本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會長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秘書處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本會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本會公章;
2、凡屬業務范圍內(除會費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蓋秘書處章;
3、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會業務、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秘書處審核、會長領導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會長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會長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協議類文件須報秘書處備案。
第六違紀處理
一、違以上規定者,本會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本會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本會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書處匯總存檔。集郵協會印章管理規章制度樣本
三、印章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印章的種類
(一)印鑒: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
。ǘ┞氄拢嚎逃泄径麻L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三)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其不對外單位的部門章可加注“對內專用”。
。ㄋ模┞氥暫炞终拢嚎逃薪浝砑翱偨浝砺氥暭昂灻'`印章。
第二條:印章的使用規定
。ㄒ唬⿲窘洜I權有重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總經理職章。
。ǘ┮怨久x對國營機關團體、公司核發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章典范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
。ㄈ┮圆块T名義于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范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者,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四)各部門于經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蓋部門章。
第三條:印章的監印
。ㄒ唬┛偨浝砺氄录疤囟I務專用章得由總經理核定本公司的監印人員
。ǘ┛偨浝砺氥暫炞终碌煤硕ㄓ晒芾聿恐鞴転楸O印人員。
(三)經理職銜簽字章及部門章得由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第四條:印章蓋用
(一)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經主管核準后,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二)監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應于“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信存檔。
第五條:各種印章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如有遺失或誤用情事,由監印人全權負責。
第六條:監印人對未經核準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第七條: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并應依法公告作廢。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xx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維護公司印章的嚴肅性、權威性,明確印章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確保印章使用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合同審查專用章、業務專用章(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等。
第三條各類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疇:刻印、使用、廢止、更換。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印章管理的歸口部門為綜合辦公室。
第三章刻印與啟用
第五條刻制印章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及更換,應向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綜合辦公室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機要人員持單位介紹信、公司相關證照及印章式樣到公安機關備案、審核、辦理刻印證明,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單位統一刻制。
第六條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及駐站、分公司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經經理核準后由綜合辦公室刻制。
第七條公司印章刻制后,綜合辦公室下發文件予以正式啟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與使用
第八條公司公章由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蓋章,經辦人須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并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蓋章。綜合辦公室負責《印章使用登記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分別由財務資產部、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財務資產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綜合辦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職工職稱聘任、勞動合同簽署、工資發放等業務,經得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蓋章。
第十條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資產部負責人(或專人)保管。主要在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第十一條合同專用章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或專人)保管。主要適用于公司與他人(企業或單位)簽訂的生產經營、商務等業務方面的經濟合同審批、簽署。合同專用章使用時,必須審核相關審批手續的完備性。
第十二條各部門專用章的使用。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需由部門負責人(或專人)進行保管并參照公司印章使用規定嚴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廢止與更換
第十三條廢止印章,根據相關文件直接辦理廢止手續。
第十四條更換印章應由印章使用部門向綜合辦公室提出更換申請,并呈主管領導、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銷毀,并做好登記。
第十五條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并呈公司經理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經核準后,交由綜合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同時必須登報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權利和責任
第十六條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具體劃分如下:
(一)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對印章的使用負全部責任。
(二)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權力。經辦審核中經理、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經手人則負相應責任。對于未經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經手人負主要責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資產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取匯款憑證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四)各類印章因工作需要獨立帶離公司使用的,需經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帶離。
(五)如遇個人需開具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
(六)蓋印要標準規范,端正、清晰、美觀、便于識別,印章文字不能蓋歪或顛倒。加蓋印章位置應上距正文l行之內,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八)印章管理部門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必須放入保險柜存放,防止被盜。
(九)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及工貿公司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規范化,保證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行政人事部或總經理指定的人員負責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印章的種類
第四條公司印章分為正式印章、專用印章、鋼印、名章、戳記五大類。
(一)正式印章是代表公司領導機構一定職責、權力的印信憑證,如:董事會章、公司公章等。
(二)專用印章代表某項專門業務內容和權力,適用于印章上標明的使用范圍,超過其限定范圍就失去法律效力,如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審計專用章等。
(三)鋼印是用金屬材料制作的上下凹凸相對,可以直接在文件材料上壓出印跡的印章,多用于加蓋各種證件。
(四)名章是刻有某人姓名的圖章,加蓋個人名章可作為個人對某事負責的憑信。
(五)戳記是刻有一定字樣的,帶有標識性質的印章。如財務單據上的“現金收訖”,公文處理中所用的收文專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效用
第五條印章的效用有以下三點:
(一)權威性。代表一個公司、部門或個人的權利。
(二)憑信作用。代表本公司、本部門或本人對事務起證明作用。凡是以公司、部門名義發出的公文加蓋本公司、本部門印章才能生效。
(三)標志作用。代表一個公司或一個部門的合法標志。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或在工商登記機關完成名稱變更后,即可刻制董事會章、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讨破渌≌聭顚憽犊讨朴≌聦徟鷨巍罚瑘蠼浌究偨浝韺徟。
第七條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單位刻制,嚴禁個人或部門私自刻制。
第五章印章的啟用
第八條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印章備案手續,載明印章名稱、印模和保管人員姓名等事項,然后頒發正式文件,公布印章正式生效啟用時間。啟用印章的通知應附印模,新印章印在“□”內,用藍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印章保管人變更,應在備案表上登記備案。
第九條啟用印章的通知應抄報上級公司,通知發放范圍應視該印章使用范圍而定。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條印章的保管指印章的妥善保存。
董事會章由董事會辦公室保管,未設董事會辦公室的.,由董事會指定部門或專人代為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鋼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總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
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資產財務部按照財務有關規定分別安排兩人保管。
第十一條印章應隨用隨鎖,假日加封。不能隨意放置在辦公桌上或敞開保管柜。
第十二條印章保管人員應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常使用,嚴防印章濫用或盜用,原則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第十三條保管人員要注意保養印章,進行必要的維護,以確保印跡清晰。
第七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條印章的保管人員在使用印章時,要注意:
(一)審核。
用印前,由經辦人辦理審批手續。印章保管人員要檢查是否有公司總經理及相關領導批準用印的簽字,審閱、了解用印的內容,不能盲目蓋章,同時檢查留存材料是否齊全。
(二)登記。
每次用印進行登記,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
(三)蓋印。
1、蓋印時要精神集中,用力要均勻,使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觀,便于識別。
2、以公司或部門名義發出的公文、函件必須加蓋公司或部門的印章。
3、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處蓋章。在落款處加蓋的印章,應加蓋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成文日期年、月、日處。若在成文日期上方有發文單位落款,印章應壓在發文機關或成文日期上面。若沒有成文單位落款,只要印章下壓年、月、日即可。
4、帶有存根的介紹信、證明信或公函等,除在落款處蓋章外,還應在公函的騎縫線上蓋章。
5、對外簽定的合同、協議或提供的重要文字材料,除在落款處蓋章外,還應加蓋騎邊章(即將多頁材料沿邊取齊后均勻錯開,從首頁到末頁,騎各頁之邊,加蓋一完整公章),以證明材料各頁是同時形成的,防止刪改換頁。
6、密級文件要用公文封套封好,并在公文封套封口處加蓋彌封章(公章或部門印章)。
(四)整理留存材料。
把用印留存的材料進行整理,歸卷存檔。
第十五條使用印章應在保管部門內,由保管人員用印,原則上不能脫離印章保管人員的監督、不能將印章攜帶出公司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帶出公司的,應由印章保管部門指定人員隨行,并根據印章種類,填寫《印章外帶審批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印章交接要有文字記錄,交接時應由本人親自交接,不能交由其他人員代轉。
第十六條原則上不應在空白的介紹信或公文紙上蓋章,特殊情況應有公司總經理特批,并在空白的介紹信或公文紙上注明“僅限xx用”的字樣。
第十七條代章。有些公司或部門剛剛成立,或者因為改變名稱,或者因為改變隸屬關系,印章沒有刻制出來,而有些工作又急需使用印章,可以采取代章的方法,即用其他印章代替應使用的印章。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代”字。另外,代章必須是同級或上級代下級,下級或沒有任何關系的單位不能代章,代章的使用手續和正式印章相同。
第八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條因公司名稱改變,機構撤消、印章式樣改變或其他原因時,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十九條印章停止使用后,應發文給有業務往來的單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說明停用的原因,標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時間。
第二十條印章停用或作廢,要發印章停用或作廢的通知,印章印在“x”,用紅色印油。
第九章印章的存檔和銷毀
第二十一條舊印章停用后,應將清查結果報告公司總經理,請總經理審定舊印章的處理方法。
第二十二條重要單位、具有保存價值的印章要妥
善保存;臨時性單位、沒有保存價值或保存價值不大的印章,應報請公司總經理后集中銷毀;屬于領導個人的名章應退還給本人;一般戳記經批準可銷毀。
第二十三條銷毀廢舊印章,必須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印章保管人員監銷。
第十章有關業務要求
第二十四條使用公司證照復印件需加蓋公章時,必須寫明用途,且印章須騎壓公司名稱。
第二十五條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門等有特別要求的除外),報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即可用印。
第二十六條涉及合同類用印,須仔細核對合同文本五大關鍵要素:
1、甲乙雙方名稱是否與審批表內填寫內容完全一致;
2、合同文本金額是否與審批表內合同金額完全一致;
3、該合同審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權限要求;
4、合同審核流程是否完備,公司總經理是否都已經簽署明確的“同意”意見;
5、合同文本落款處必須由立項部門負責人或者公司總經理簽名,并核對簽訂日期是否填寫。
第十一章罰則
第二十七條對于印章管理人員。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是印章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無論是在印章室內使用還是攜印章外出工作,如果是因人為保管不當、責任意識不強導致遺失印章,每次扣罰印章管理員或攜章外出的臨時印章保管員當月工資200-500元;
二、用印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類管理文件的規定,未執行審批流程或者流程未執行完畢便用印,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
三、堅持原則是印章管理工作的關鍵,任何因迫于壓力、原則性不強導致的錯誤用印,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
四、明知相關手續不齊全卻仍然違規用印,造成工作失誤,每次扣罰當月工資1000元,情節嚴重的一律予以辭退;
五、公司下發的最新文件是印章管理的工作準繩,沒有及時、認真和深入學習,不了解審批權限又沒有積極求證便胡亂用印,導致出現工作失誤,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
六、印章管理員在核準用印時,沒有仔細核對用印文書名稱、涉及金額與審批表是否完全一致,盲目用印導致用印失誤,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
七、印章管理工作的各類原始審批記錄均須存檔保管,擅自涂改、篡改、損壞、撕毀印章工作各類用表,每次扣罰當月工資300-10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降薪處理;
八、使用印章須謹慎嚴格規范,因粗心大意導致印章錯蓋,每次扣罰當月工資200元。
第二十八條對于公司其他員工。
凡本公司員工,均須嚴格遵守印章管理各項規定,如有違規,按公司規定進行失職問責:
一、利用職務或工作便利謀取私利而欺騙性用印,例如隱瞞真實用印意圖,故意漏登、錯登用印事項等,性質最為惡劣,按公司失職問責處理并進行行政處分。
二、以文件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全體員工都必須認真學習文件,領會文件要求。對于相關事項如果文件已有明確規定,但經辦人遇到問題不積極溝通協調、不向上級領導匯報請示,卻因怕麻煩而試圖簡化審批手續,以投機取巧、強詞奪理等方式強行要求印章管理員用印,一經查實,扣罰當事人當月工資500-1000元。
三、部門印章使用必須登記填表作為原始憑據,如經檢查發現使用印章沒有履行登記審批手續或者不按要求登記的,每次扣罰各部門兼職印章管理員當月工資200元,扣罰該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300元。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5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由綜合部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啟用、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予以登記和審批;(說明:未辦理此項手續可在辦法頒布之日補辦)。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業務章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章由綜合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申請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下述審批程序審核,經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公章、業務章使用審批手續
1、公司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蓋章,并存檔保管;
4、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能蓋章;
5、已蓋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3.2合同章使用審批手續
1、公司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或補簽;
3、綜合部蓋章,并將合同正本存檔保管,合同復印件由綜合部當天交給財務部存檔。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6
一、為保證印章(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不法行為的發生,加強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按業務分類不同,經歸口管理部門主管(或指定人員)、分管經理或副總以上人員審批辦理。
。1)公文用。航涋k人擬稿—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董事長)簽發—交印章管理員用印。
。2)以公司名義簽訂、簽署的給類經濟、法律文書(包括合同、協議書、意向書、委托書、有關往來函等)及在經濟上、公司經營管理上有重大影響的業務往來公函。以公司名義上報、下發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請示、報告、總結、通知、申請、公函等),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交印章管理員用印。
。3)各部門日常辦公事務用。焊鞑块T負責人或分管副總提出申請用印,批準人對用印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4)各部門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圍內使用,不能超范圍使用,各部門負責人對印章的使用負責。財務章須經財務部主管審核后用印;所有與銷售業務有關的合同、協議須經市場部經理或分管副總以上領導審批后加蓋合同章,特殊情況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須經分管副總以上領導批準。
(5)公司公章原則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用印審批表》,經分管副總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6)公司資質文件用印、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各類業務報表(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須在合縫處加蓋印章。為避免復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復印無效”字樣。
。7)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局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須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市場部負責保管;財務印章及法人名章由公司財務科負責保管;各部門章由部門主管負責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記工作。
。2)各部門制定一名印章管理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并將印章鎖好,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量,交接人員簽字確認。
。4)公司因機構變動需刻制新印章時,辦公室負責到公安局辦理章刻事宜。新印章啟用應事先須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
(5)印章管理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無論結果如何,嚴肅處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蓋印章的介紹信、說明以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資料、附件資料及用印審批表等,年終由辦公室整理后存檔備案。
六、印章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并依法公告作廢。
七、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八、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制定并解釋。
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7
因大公司的崗位內控管理較嚴格,現以小公司為例,來分析人員較少的情況下怎樣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開管理。設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規定,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發票章均在財務部,如果任意大股東要求財務部員工加蓋,會產生什么樣的效果,抑或是財務部員工內部勾結又會有什么后果。因此,小公司應該靈活處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開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據的開具
開具票據需要財務章、法人章以及票據。因此,財務章應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關鍵管理人員持有,票據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與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關鍵管理人員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應該與法人章持有人分開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時,應該分開管理,合同法規定,公章與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個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時,蓋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為防范法人濫用權利,應該分開管理,并且在合同條款中嚴格規定合同的效力在加蓋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這樣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雙重確認后加蓋。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務處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為,因此,應視同合同專用章管理。
4.失職責任
公司重要的事務無非是人,財,物。在印章的使用時,應慎重考慮是否加蓋印章,是否導致公司的人財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環節是企業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審批流程,票據的使用流程等,嚴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蓋印鑒的流程,減少公司的權益損失。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8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規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印章的分類
本公司印章分為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
(1)、合同專用章
。2)、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質檢專用章、公司部門章七類。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嚴格執行“專人管理、審批用章”的原則,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為:公司公章為行政部負責人、公司合同專用章為銷售部負責人或采購部門負責人、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為財務部負責人,質檢專用章為質監部門負責人,公司部門章為各部門負責人。
2、印章保管人負責印章啟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監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養,及時清洗,確保印跡清晰。
3、公司公章和對外對賬時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必須預先填寫用印申請表,完成審批手續后方可用。徊环弦幎ê筒唤浿鞴茴I導簽發的文件、資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權拒印。
4、合同專用章
。1)、合同專用章
。2)、質檢專用章以及公司部門章和非對賬時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在使用時必須做好相應的登記備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應將印章材料的復印件及用印申請表存檔備查。
6、任何情況不得攜出各類印章。若確因工作需要,須將印章外帶,需提交《印章外帶申請表》(附件一),經總經理批準,并由兩名經辦人帶出使用。如需急用且總經理不在時,可通過電話向總經理請示,得到總經理同意后,領取印章,并簽訂《印章外帶承諾書》(附件二)。在印章外帶期間,該印章只能用于申請單上寫明的使用范圍,經辦負責人必須對印章的安全負責,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畢后,印章應及時歸還給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續,簽訂《印章移交登記表》。(附件三)
7、加蓋印章應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處,即“騎年蓋月”,若有需要應加蓋“騎縫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條或白紙上加蓋各類公司印章。
9、各類印章的保管人嚴格執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違規用章。
10、保管人員不在崗,則由總經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續。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員工工作變更,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后方可辦理變更手續。
11、公司管理部負責對各類印章的使用進行監管,不定期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抽查,一旦發現違規之處,責令整改并向總經理提交監管報告。
三、各類印章的'使用范圍
1、公司公章作為行政用章使用,范圍限于內部公文、較大合作項目、與業務相關行政部門以及銀行等業務上使用;
2、合同專用章(1)為簽訂采購合同使用;
3、合同專用章(2)為簽訂銷售合同使用;
4、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財務憑證上使用;
5、質檢專用章限于公司產品質量保證書上使用;
6、部門章只限于本公司內部使用,對外不得使用。
四、各類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須履行登記手續,由經辦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表》(附件四),寫明用印事由,并經行政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總經理不在時,可通過電話向總經理請示,得到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等,經由總經理審閱批準,行政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蓋印章。
2、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1)合同專用章(1)由經辦人填寫《合同專用章使用申請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應部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并由法務部加蓋法務部門章后,
方可加蓋印章。
。2)合同專用章(2)僅限于銷售合同使用,由經辦人在合同背面簽字后,交銷售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后,方可加蓋印章。
。3)采購合同金額超過xxxxxx萬元以上(含本數)、銷售合同金額超過xxxxxx萬元以上(含本數),在分別履行完本條第(1)、(2)款規定后,須再報總經理,經其同意后方能加蓋相應的合同專用章。
。4)若銷售產品只有訂單而無合同作支撐,則訂單由經辦人簽字后,交銷售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由合同評審人員評審蓋評審章,并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
。5)銷售合同中若需執行特殊價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條第(4)款。
。6)各單位每月向管理部報送一次合同專用章使用情況,并將已簽合同分類歸檔。
3、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財務專用章與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與非財務人員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財務,需使用財務專用章與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項必須經財務部經理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須履行登記手續,由經辦人至財務部填寫《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請表》(附件六)寫明用印事由,并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同意,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門印章的使用
(1)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蓋章,并建立用章登記檔案。
。2)各部門印章只用于公司內部,不得用于對外業務。
五、印章銷毀
1、印章有破損、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需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銷毀。
2、印章銷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記備案。由管理部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
六、責任承擔
1、印章管理人的責任承擔見《印章保管協議》
2、由于審批人的過錯或重大過失決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過錯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履行蓋章手續,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公司并追究其責任。若上述人員的過錯行為觸犯《刑法》,公司將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責任免除:經批準帶出用印被盜搶的,須憑事發地派出所證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丟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啟用、銷毀須公司總經理批準,由管理部統一刻制、啟用、銷毀。
八、本規定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實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證公司規范運營,防范風險,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條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與廢止的方案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經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種類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職章、部門章、職銜簽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專項業務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等。
(2)職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3)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如財務專用章、監理部用章等。
。4)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圍
第五條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法人章。
發送正式公文、電函、傳真件等;
。2)凡屬公司內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內部印章。人事任免、勞動合同、上崗證、先進集體和個人榮譽證書等;
。3)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加蓋部門印章。
。4)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公司招投標、工程監理項目接管等所簽訂的業務合同、協議、承諾書等;
(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6)需要代表本單位加蓋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憑證、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啟用
第六條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行政部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董事長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和使用范圍。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條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須先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經歸口職能部門主管審核,根據相應的審批權限,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重要文件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須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公章使用的申請簽蓋工作,各部門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報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監理項目填蓋公章一律由品質技術部負責申請使用。
第九條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并報人力資源行政部經理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送人力資源行政部存檔。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條公司各類印章實行專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專用公章由人力資源行政部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或請假時,須由人力資源行政部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第十三條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條公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第十五條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第十七條公章停用時須經董事長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人力資源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解釋、補充,由公司總經理頒布生效。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0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身份和權力的證明。蓋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文件,同時意味著公司對文件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有效、正確地使用,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以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發生,特制定本印章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發票章、財務章、法人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嚴格按本制度的規定使用,不得違反本制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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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對內簽發的文件。
2、公司對外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工商登記資料及股東出資證明。
6、員工崗位變更通知、解除勞動關系通知等。
7、員工的勞動合同、任免聘用。
8、對外經濟合同、合作協議、承諾書、擔保函等。
。ǘ┕痉ㄈ藗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個人名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三)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財務資料、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四)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公司出具的發票、收據等票據業務。
三、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公章和法人個人名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ǘ┴攧詹控撠熑耍贺撠熦攧諏S谩l票專用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ㄈ┯≌鹿芾韱T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表。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按照印章使用規則,監督所保管印章的使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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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公章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管理。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2、為保證資金賬目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人員應由財務部和行政部各出一人。
(二)印章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申請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用章。
2、公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表格,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方可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后,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簽批后,派專人陪同方可帶出。印章外借期間,借用人與陪同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共同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協議、訂單、介紹信、委托書、擔保函等,經專門合同文書審批流程,通過部門負責人、法律顧問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文書,應注意用印單位名稱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蓋章印記圖形清晰。)
7、公司員工私人辦理各種收入證明、工作證明等,由總經理審批,符合要求后在行政部辦理并執行申請審批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文書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明材料,按申請審批制度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各種事項必須有記錄,記錄事項包括印章名稱、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無誤,應當專項上鎖存放,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崗位變更,應及時向總經理上交印章,或者按總經理指定的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印章完好,蓋出印記清晰。
6、印章保管有遺失、盜用、偷換的,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和總經理報告,并登記備案配合查處。涉及刑事犯罪的,因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五、公司印章的停用
。ㄒ唬┯邢铝星闆r,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六、印章違規使用的處理辦法
1、公司員工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依照員工手冊及公司管理制度,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2、印章管理員因使用公章不當而造成公司損失的,依照員工手冊及公司管理制度,視情節和后果追究其相應責任。非印章管理人員違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當使用印章,一經發現應與印章管理員承擔同等的責任。
七、附則
1、本制度作為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經過公司民主程序審議通過后由總經理簽署,向全體員工公示之后開始實施。
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附《印章用印登記表》。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1
一、目的:
印章與證照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所有印章、證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維護印章與證照的嚴肅性,加強印章制發、使用、廢止及證照管理,提高各相關使用環節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與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所有的印章和證照
三、管理部門:
綜合管理部
四、職責范圍: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證照管理制度,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與修改。
(二)負責本制度的`實施與監督。
五、內容:
(一)印章、證照分類:公司印章包括行政專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業務專用章、部門章等。證照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副本、IC卡)、銀行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與注銷: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規定配置或更換印章的部門,由申請部門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經理確認同意并批準后方可刻制或更換。印章刻制或新證照辦理或更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或證照辦理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三)申請新辦的印章或證照須在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并做好印模采樣或證照掃描、復印工作,由綜合管理部進行存檔后,原件由使用部門簽收方可進行辦理。印章刻好后由綜合管理部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備案并留好印章樣圖。
(四)印章、證照的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證照,均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登記、留樣與存檔,印章應注明啟用時間、廢止時間、廢止原因等,證照應注明年檢年審時間,均應明確相關保管人、經辦人。
2、由于印章磨損而需要更換印章或證照年檢到期,統一由綜合管理部登記、留樣或辦理年檢年審手續。綜合管理部應對公司各類印章和證照保管明細進行匯總并定期更新,明細表包括印章證照名稱、主管部門、專管人、辦理日期、年檢年審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證照均由專人管理,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損壞和作廢,必須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報告。
4、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IC卡)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及使用。
5、銀行開戶許可證、銀行支付U盤、法人印章、支票購買憑證由財務室出納員負責管理及使用。
6、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室會計負責管理及使用。
7、綜合管理部專人保管《印章規范使用表》,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統一收歸公司財務專管。
8、印章或證照丟失、損毀、被盜,要及時向綜合管理部書面報告,并與綜合管理部商量補救措施。
9、各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辦理證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10、印章因不慎遺失或損壞,可以按下述程序補刻:公司印章遺失應于發現當日登報掛失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然后憑掛失公告及工商部門開具的證明到公安局指定點刻制;若各部門使用的印章遺失或要求更換新的應向綜合管理部出具書面申請。
(五)印章、證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手續均要填寫《用印申請表》。按《用印申請表》內容填寫完整,且由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將不予審批。
(六)介紹信管理:
1、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法人授權書、法人證明書等)、信箋介紹、證明信。
2、介紹信一般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歸檔保存。
3、開具介紹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宜由部門經理簽字后綜合管理部審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級主管簽署意見后,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使用存根介紹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簽字的空白授權書,須報總經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況變化,介紹信領用人沒有使用介紹信,應及時退還。
5、如若發現介紹信丟失,領用人應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反映,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由申請人寫明原因(用途),并在審批表上注明為何需蓋空白資料,必須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公司綜合管理部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2
一、印章的使用管理
。ㄒ唬┯≌碌谋9芎褪褂茫瑧付▽H素撠。
(二)管印人員要忠于職守,不得徇私舞弊,擅自使用印章。
(三)印章要專柜保存,使用一把鑰匙,嚴格管理。使用印章,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蓋印前要審核手續是否完備,材料是否齊全,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等手續完備后方可蓋印。蓋印中要嚴格按照公文格式規定,蓋印要工整,字跡要清晰,將印章下邊壓在公文落款日期的正中間。
二、審批和使用范圍
(一)省政府印章的使用須經省長、副省長或秘書長簽字批準,經辦人員要登記、簽名并注明印數量、理由等。使用范圍:
1.以省政府名義發的各類公文(包括文件、函、命令、公告、通告、傳真電報等);
2.省政府與省委、與省軍區、與國務院有關部委及其他省、市、區人民政府聯合發的`各類公文;
3.以省政府名義頒發的獎狀,發出的賀信、賀電及介紹信等;
4.以省政府名義頒發的證件、證書等;
5.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蓋印時,須請示秘書長以上領導批準。
(二)省政府辦公廳印章的使用須經廳主任或副秘書長簽字批準。使用范圍可按第二條第一款各條規定辦理。介紹信蓋印須經主管副秘書長批準,并詳細登記蓋印張數。
以省政府或辦公廳名義在郵電局發明碼電報,加蓋機要處印章。
(三)各處室、科印章使用時,須經處室、科領導批準。
三、存檔
凡加蓋省政府辦公廳印章的所有公文、介紹信、證件、證書、獎狀以及其他文字材料,應分別留存底稿、影印件、存根、樣本等,交檔案科歸檔。
四、印章的刻制、頒發和更新
。ㄒ唬┛讨频貐^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及省政府辦公廳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印章,必須以省政府或辦公廳正式文件為依據,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專門刻制單位制作。頒發以上印章時,按辦公廳財務規定收取工本費,由財務科向領印單位開據辦公廳財務收據。
。ǘ┧l印章因年久損傷或經國務院批準更改行政區域名稱后,需要更換印章的,用印單位要向辦公廳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承辦人員負責及時刻制,領取新印章時要將舊印章交回。
(三)辦公廳各處室、科印章的刻制應依據正式文件或領導批示,由專人刻制,制成后交給管印人員注冊登記,然后通知處室、科有關人員簽領。
(四)經省政府決定撤并的工作部門或直屬機構,其印章由管印人員負責及時收回并登記銷號,嚴格管理,定期負責監銷。
(五)國務院各部門駐省單位或其他機構需刻制印章的,要經秘書長以上領導簽字批準,并將領導指示件貼在介紹信存根處。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3
印章是機構合法存在的標志,是機構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
。ㄒ唬┯≌碌目讨祈氂捎糜挝幌蛟恨k公室申請,報院長審批同意,由辦公室開具單位介紹信到指定的公安機關定點處刻制。院辦公室負責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附件一:印章刻制(停用或銷毀)審批表)
。ǘ┨幨遥ê鶎俾毮芸剖遥、業務科室如有變動,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須由處室、業務科室向辦公室申請,報院長同意后,方可進行刻制。
(三)未經院長批準,任何處室、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單位、本部門的印章。
(四)印章規格、材質、大。河≌碌男误w、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我院院級章為圓形銅質章,直徑4.5厘米;處級行政章為圓形橡膠章,直徑4.2厘米;科級行政章為圓形橡
膠章,直徑4.0厘米;業務章和專項工作章按相關規定執行。
。ㄎ澹┽t院院級印章刻制好后報省備案。
二、印章的啟用
。ㄒ唬┬掠≌乱龊么劣洠y一在辦公室留樣保存,以便備查(附件二:印章管理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辦公室向全院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院級新印章要向省直有關單位發函啟用。
三、印章的使用范圍
醫院的印章主要包括:醫院行政章、法人章、財務章、業務章;內設機構及所屬職能科室、臨床業務科室和醫技科室行政章;黨、群團組織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屬研究所(室)公章;職稱、計劃生育等各類專用工作章等。醫院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ㄒ唬┽t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圍:由醫院名義簽發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醫院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院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ǘ┽t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聘任等各類文件。
。ㄈ┴攧諏S谜,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ㄋ模└魈幨遥ê鶎俾毮芸剖遥、業務科室的公章及業務專用章使用由各處室及科室負責人明確使用范圍及要求。
。ㄎ澹┢渌闆r需加蓋醫院公章時,必須由分管院長簽批,必要時須經院長審批同意(附件三:醫院公章、法人章使用簽批單)。
。┥婕搬t院紅線圖、重要資產、重大借貸、重要合同、協議等,必須經法人代表簽字方可使用印章,經辦人、分管領導也應簽字,印章管理人必須登記并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ㄒ唬┯≌碌墓芾
1、醫院行政章、法人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處室、科室行政章由處室、科室第一責任人管理。印章管理人須在辦公室登記備案。
2、其他各類業務和專項工作印章,由各處室和科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到辦公室辦理印章管理人登記備案手續。
3、處室、科室第一責任人為本處室、科室印章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如遇人事變動,需到辦公室辦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續。
4、印章管理人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暫時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管,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臨時移交登記表》,法定保管人回到崗位時,再及時辦理移回手續。(附件四:印章臨時移交登記表)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專用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
。ǘ┯≌碌氖褂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法人章由法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3、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4、嚴禁私自將印章帶出單位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請示院長同意后方可帶出,并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外出使用。印章外出期間,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借用人須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5、以單位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財務、紀檢、相關處(科)室審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
6、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須由組織人事處出具證明,由辦公室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7、任何印章管理責任人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8、規范使用印章,做到“騎年蓋月”,上沿不壓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下;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ㄈ┯≌碌谋9
1、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印章管理責任人如因工作變動,需與繼任者及時到辦公室辦理印章交接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3、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4、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5、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辦公室做好戳記,統一去角封存或送政府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4
1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印章的刻制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
2.2法人個人名章、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部門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同意,開具公司證明到縣公安局指定的地方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縣公安局備案。
2.3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門的印章。
3公司印章的啟用
新印章要做好登記,并統一在綜合辦公室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記表》)
4公司印章的管理責任者及使用范圍
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特殊緊急情況可在移動辦公群先審批同意后補簽。
4.1公司公章
4.1.1公章由指定專人保管。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附表3),由總經理長審批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圍主要為: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的任免聘用。
7、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4.2公司合同專用章:
4.2.1合同章由指定專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4.2.2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4.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
4.3.1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權指定專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4.3.2法人變更或離職時,在工商部門尚未完成變更登記手續情況下,變更或離職法人應當允許公司在其變更或離職后的合理時間內繼續持有和使用該印章,但不再承擔變更或離職后的公司經營責任和法律責任,法人變更或離職后應將法人私章授權委托給公司相關人員保管,并填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變更手續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等文件。
4.4財務專用章:
4.4.1財務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4.5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
4.5.1職能部門章由本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適用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蓋章前須先到指定專人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5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職責:
5.1負責印章的保管。
5.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5.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5.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記表》)
5.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6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6.1印章的使用
6.1.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見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偨浝砗炞值奈募梢灾苯佑糜,不必留底,否則將總經理未簽字的原文件留底備查。
6.1.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6.1.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6.1.4財務章、發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6.1.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后,由相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見附件: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6.1.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6.1.7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6.1.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
1、涉及個人財產、經濟、法律糾紛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準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員工或與公司工作、業務無關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紹信、空白證件、空白紙張等。
6.2印章的保管
6.2.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6.2.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6.2.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6.2.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2.6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總經理和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6.2.7公司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辦理攜帶印章外出登記手續(見附件: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6.2.8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6.2.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公司印章的停用
7.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定登報申明。7.2印章停用時須經股東會決議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
7.3印章的更換
7.3.1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交由按批示處理,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8對印章違規使用行為的處理辦法
8.1未經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隱瞞、拒絕登記者,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由當事人本人承擔。
8.2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8.3印章管理員因使用公章不當而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和后果追究其相應責任。非印章管理人員違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當使用印章,一經發現應與印章管理員承擔同等的責任。
9附則
9.1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起草、總經理批準后從20xx年10月31日起實施。
9.2本制度解釋權歸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
附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記表》
附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記表》
附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附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附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5
一、印章的制作
。ㄒ唬╉毧讨妻k公用印章的部門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報辦公室,再到公安指定的.刻制單位刻制。
(二)刻制公章后,必須先向院辦公室備案,方可啟用。
。ㄈ┡f章換新章的,按以上規定辦理。
二、印章的使用
。ㄒ唬┽t院公章由醫院辦公室作為機密件專人管理并使用,任何工作人員使用公章一律辦理審批、登記手續。
。ǘ┮葬t院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經濟合同、協議訂購單、證書等,由院長或分管院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加蓋公章。
(三)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等必須出具相關證明時,要經分管院長同意后經院辦公室負責人核準,方可開具并加蓋公章。
。ㄋ模┞毠びH屬辦理出國、購房等手續需醫院出具證明的,由職能科室負責人審核后,經分管院長、院長審批后方可開具并加蓋公章。
。ㄎ澹┽t院領導工作用章(個人私章)必須經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六)蓋章人要按照標準規范使用印章,確保印跡清晰、端正,位置正確。
三、印章的保管
(一)醫院各類印章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ǘ﹪栏駡绦胁幌嗳萋殑辗蛛x的原則分工負責,并制定明確的管理、使用辦法,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確保印章的安全。
。ㄈ┯≌卤仨毐3终麧,印面字跡工整、清晰,印泥顏色純正。
(四)印章一旦發生丟失,要立即向醫院辦公室、院領導、保衛部和公安匯報,辦理掛失手續。
四、印章管理要求
(一)各類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須依法使用、嚴格管理。
。ǘ﹪澜匀魏涡问皆诳瞻妆砀瘛⒆C書或其他空白紙張上蓋印。
(三)各類印章一般不得帶出醫院。確需外帶的,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并確保2人及以上共同管理。
(四)醫院所用名稱或印章變更時,應將原登記的專用印章送交監督管理機構和醫院檔案室存檔。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6
第一條印章詩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第二條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及各職能部門章。
第三條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交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例。
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綜合管理部刻制,部門章一般為橢圓章。
第四條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到綜合管理部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并備案。
2、公章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或專人保管。各部門需要斧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綜合管理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總經理核準,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涉及到人事調動蓋章的,還需董事長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綜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綜合管理部處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總經理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董事長同意后方可蓋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銀行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5、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6、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管理辦法。
7、各類印章的使用登記薄要由專人嚴格保存管理,不得損毀或遺失。
第五條印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由總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由總經理核準并簽批遺失處理辦法后,交由綜合管理部按批示處理,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定登報申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經總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管理部按批示處理,并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第六條印章保管人的責權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綜合管理部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2、公章、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財務章的'保管人對印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未經審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對使用結果負全部責任并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立帶離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第八條公司高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第九條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分管副總經理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共同負責。
第十條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第十一條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7
1.總則
1.1目的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范公司印章的刻制、發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印章的定義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種類
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后,在所在地部門登記備案,對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稱為“深圳市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圖形為含五星的圓形。
2.2公司業務專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內容和權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等。
2.3公司鋼印用鋼材制作,加蓋于各種證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2.4法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長名字具有法人效應的法人專用章。
2.5總裁或總經理章刻有公司總裁名字的印章。
2.6事業部章刻有公司各事業部名稱,含五星圖案的圓形印章,事業部章不具備法人效力。
2.7總裁辦、中心、部門、各事業部辦公室方形章刻有總裁辦、中心名稱、部門名稱、各事業部辦公室名稱,只對內使用的方形章。
2.8其它專用章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對外行使某項專業權力的圓形印章,包括法律辦公室章、基建辦公室章、培訓中心章、工程部章、標準化專用章。增刻此類印章的申請必須在申請時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9戳記帶有標識性的印章,常加蓋在顯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絕密”等字樣。
3.公司印章的申請與刻制、廢止
3.1申請必要的業務用章:支出合同、銷售合同、財務、人事用章可以書面形式向總裁辦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必須由部門領導與主管三層領導確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其他印章申請應嚴格控制。
3.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總裁辦行政部統一負責?讨茦藴蕬蠂蚁嚓P規定。
3.3散失、損毀、被盜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行政部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報告書須經部門領導和總裁辦、中心一級的領導的確認。行政部根據情況依本制度辦理改制。
3.4廢止由于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廢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及時將印章交行政部處理。除特別需要,由行政部將廢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后再行處理。
4.新制印章的登記
印鑒檔案申請刻制好的印章應在行政部進行登記。行政部應將每個印章登入“印章登記卡”(附件三)內,建立公司印鑒檔案,并將此檔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總裁辦行政部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責包括:根據公司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量;組織印章的刻制、發放、停用和收回、銷毀;管理公司印鑒檔案;管理公司公章、負責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監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5.2公司有關職能單位對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鋼印、公司業務專用章負管理的責任,承擔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權證書;人事勞動合同;招標書和投標書。法人章的用印由總裁辦法律部負責管理,用印時須與公司公章同時使用。
公司鋼印主要用于公司正式員工工作卡,由總裁辦法律部護衛隊按人事中心提供的轉正人員名單執行用印。
人事章由人事中心主任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管理。
財務專用章(含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工會員會財務專用章、公司物業部財務專用章、公司食堂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各一枚),由財務中心綜合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使用。
合同專用章由質企中心計劃部、總裁辦招標部及各產品事業部計劃部分別保管使用,合同專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門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報關專用章由康訊公司進口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原材料及設備的進口報關。
5.3各事業部章,即各事業部的圓形印章,由各事業部領導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5.4總裁辦、中心、各事業部辦公室及其所屬各部負責本單位方形印章的管理。原則上本款所列印章只能對內使用,不具備對外效力。
5.5其它專用章的管理由有關部門按申請時批準的使用管理規定及在公司印鑒檔案中登記的使用范圍(參見附件一)執行并負直接責任。
5.6公司公章用印應嚴格執行用印審批和登記手續,填寫“用印審批單(附件
四)”。用印申請單位應根據用印的性質、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應領導審批。涉及國際業務、一定數量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的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印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特殊情況可由總裁辦、中心主任一級領導審批,凡部門級領導簽字的必須有上級領導的授權書,否則行政部有權拒絕用印,產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請單位自負;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門領導審批;常規批量用印(如人事部門的勞動合同用印)可視情況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直接填寫“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請單位對所選印種負責,行政部有權對用印申請單位所選印種提出質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時必須認真核對“用印審批單”與“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上的內容是否一致,嚴格把關。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附表四)必須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依照所附填表說明,認真、清楚、詳細的填寫。
5.8公司業務合同的用印,不允許使用公司公章,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專業性較強的業務方面的用印,須由相關部門協同行政部進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設專人保管,原則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應堅持原則,工作細致,作風正派,嚴格執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對不合手續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當的用印有權拒絕。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登記記錄。
行政部部長對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監督權,應定期對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辦公室內,不能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以外使用。
5.12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批準,行政部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6.使用范圍
總裁辦行政部在印章發放時,應書面確認該印章的使用范圍,建立公司分類印章使用范圍表(格式附后,見附件六)。
7.罰則
7.1嚴禁未經批準私自刻制公章,否則無論用于何種目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7.2違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總裁辦行政部解釋并修改。
9.附件
9.1《其它專用章的使用范圍表》
9.2《刻制印章申請表》
9.3《印章登記卡》
9.4《用印審批單》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
9.6《印章使用范圍表》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8
一、目的:
為使印鑒管理制度化,保障印鑒使用的權威性及憑信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印鑒種類
(一)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公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專用印章(主要指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辦公室專用章、銷售專用章、工程專用章)。
(二)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名字的`印章―即法人印鑒。
(三)介紹信:印有公司名頭的介紹信。
三、印章使用規定
(一)凡對公司經營管理有重大關聯或責任關系,涉及政策性問題的文件或以公司名義對外行文,需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蓋印。一般事務往來文件或證明材料需由總辦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蓋印(主要使用人事行政專用章)。
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確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開具時,必須經部門分管總監或副總審閱后,送總辦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蓋印,但需在存根上注明去向、事由。
印章使用(最終)核定審批權與流程(見下表)印章種類保管部門及責任人使用事物類別范圍使用審批流程保管使用規定財務專用章、財務法人印章財務預算部(主管會計、出納員)支票簽發、票據現金收支、財務報表、申請人申請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批準會計出納辦理但兩枚印鑒需分開保管使用人事專用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人事工資、證明、內部考核申請人申請人事部經理核定
3、(必要時)需報總經理批準部門內部使用也需批準工程(預算)專用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工程聯系單、設計變更、小型施工、預決算審核等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初審工程總監核定
4、總經理批準
5、工程總監實施預算審核還需具備財務預算部意見銷售專用章(含修正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銷售合同、內部文件、印刷品確認等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審核銷售總監批準(在授權范圍內)授權范圍外需報總經理批準。公司公章法人印章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經理或印章保管人)外事、發文、任命、合同、協議、委托書、證件、其他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初審分管總監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辦理按公司有關規定細則辦理建立用印登記制度。所有印章申請使用者在申請使用印章時必須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按上述《印章使用審批權限與流程》內容規定,報有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后,印章保管人員方可給予蓋印,同時印章保管人員須同時填寫“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申請人需簽字留存,同時“印章使用審批表”留作存檔)。否則,因為印章使用審批過程中如給公司造成損失,將由印鑒保管人負責賠償,損失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印鑒保管使用審批責任
(一)各類印鑒由總辦及所在部門設印章保管人負責保管。
(二)印鑒啟用前行政人事部統一要建立印鑒保管登記冊,載明印鑒名稱、印模、啟用時間和姓名。
(三)印章保管人應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確使用和絕對安全,防止印章被濫用或盜用。如有遺失或誤用,由印章保管人全權負責,經審核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各級批準人負責。
(四)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單位使用,需經總辦負責人或印章使用批準人批準,并履行印章借用手續(載明借用時間段、用途、使用地點部門等);當日使用完畢,必須當日交還印章保管人員,并履行手續。
五、印鑒停用
(一)由于名稱變更、機構撤消、式樣改變,印章必須停止使用。舊印章停用后,如主管機關不予收回,要由行政人事部登記封存,并在2年后統一銷毀。
(二)介紹信用完后,存根歸檔保存,保存期2年。
六、附則
本規定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9
1、機關印章和部門印章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過管理人員。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鎖,防止被盜。
2、實行用印申請制度,用印需由科室負責人在“用印申請單”上簽字,較大事項須由主管領導簽字。用印時接受印章管理人員審查,并由用印人在用印登記本上登記用印內容。
3、使用印章要在辦公室內,一般不得將印章攜出機關以外使用;特殊情況,必須經局領導批準交印章管理人員監護,方可外出使用。
4、一般發文,憑領導人簽發意見用印。因公出差證明或介紹信等用印,由管理印章人員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掌握。
5、禁止在空白信紙或其他無內容的紙張上用印。
6、職工個人需要出具證明和介紹信的用印,一般情況須經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同意,特殊情況須經局領導簽字批準。
7、凡涉及經濟合同、承包書等內容擔保用印,嚴加管理。局領導、辦公室負責人必須了解具體內容。否則,不予用印。
8、對不符合印章管理有關規定的`用印要求,印章管理人員應堅持原則,堅決拒絕。
9、業務部門的印鑒,除本系統或對口業務(含地方政府)部門使用外,一律不作長垣河務局對外印鑒使用。長垣河務局對外使用印鑒只限于“新鄉黃河河務局長垣黃河河務局”、“新鄉黃河河務局長垣黃河河務局辦公室”、“長垣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黃河防汛辦公室”、“新鄉黃河河務局長垣黃河水政察大隊”四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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