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作業管理制度(精選1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作業管理制度 篇1
為了進一步落實省、市、區三級業務主管部門關于作業改革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我校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科學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制定開發區實驗中學作業管理制度。
一、作業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及各教研組長
二、制定制度,分工落實
教務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作業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學校作業管理整體要求,并將工作具體分工級部主任、教研組長和備課組長,每個層面各負其責。級部主任負責作業過程監控與監督記錄,教研組長負責制定本學科的作業設置與評價制度,進行作業設計與評價的指導,帶領學科老師進行作業改革探索,備課組長帶領組內老師進行作業集體備課。
三、控制作業總量
課外作業的科目及數量要求嚴格執行《煙臺市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深入推進素質教育若干規定》的通知(煙教〔2012〕37號)中有關規定,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1.5小時。
四、作業設置與評價
作業的布置要依據新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精選習題,建立“必做+選做”模式,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無效重復、難度過大的作業,嚴禁布置懲罰性作業。豐富作業類型,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作業。既要有練習型、預習型作業,也要有擴展型、創新型作業。除書面作業外,鼓勵布置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小組合作探究作業以及個性化作業。教師必須認真、及時批改學生作業,做到全批全改,批改后的作業要標明批改時間,以備隨機抽查。嚴禁讓家長、學生代為布置、批改作業的做法
五、作業備課制度
學校建立完善的作業備課制度。學校把作業計劃具體落實在教學計劃里,每周備課組教師在集體備課中實現作業的.集體備課。集備作業的過程中,要求老師了解作業的難易程度、所需時間、規范格式、容易出錯的地方和適宜的學生群體,做到布置作業適量且具有針對性。
六、建立作業監測、公告和問責制度
每周的作業在前一周通過集體備課集體決定,當周每天各備課組長在級部QQ群里向全體老師公示當晚作業,經級部主任審核通過后布置給學生。然后由任課老師把當天作業在班級家長QQ群里公示,讓家長監督作業并監督學生在家作業情況。學校通過執行作業審查監督表,實行學生、家長、級部主任和教務主任四級監督管理制度,教務處每周根據上報監督表進行實地學生作業抽查,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
七、作業考核評價
每學期教務處牽頭對教師作業工作進行每月一自查,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學期2次考核量化,第一次由學校層面發出簡報,第二次量化后結果計入教師個人常規績效考核中。
八、作業問題問責
學生作業管理與監督工作是一個系列工作,各部門分工要落實到位,各負其責,一旦出現作業問題,要責任到人,個人責任將扣除績效考核中的常規一欄分數,部門責任直接記入部門工作業績考核。
作業管理制度 篇2
(一)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稱為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直接從事特種作業者。
(二)特種作業的.范圍包括:電工、電氣焊工、尾礦庫工、安全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等符合本制度基本定義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工作認真負責,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備本工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經安監部門進行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和實踐經驗。
3、礦對特殊工種人員要建立檔案、登記、培訓、考試、考核相關內容,并由礦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特殊工種人員定期進行復審。
4、復審內容:
(1)復試本工種作業的安全技術操作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
(2)進行體格檢查。
5、對特殊工種的獎懲:
(1)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復審不合格者要沒收特殊工種資格證,不得繼續獨立作業,直至調離工作崗位,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2)對工作認真努力鉆研本工種專業技術知識,未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復審合格,工作中有重大貢獻,特殊工種人員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作業管理制度 篇3
一、作業編寫
1、制定計劃
每學期初,備課組全體教師應該開展作業專題研究活動,在集體備課時對校本作業的編排進行具體研究,備課組長分配好組內教師的編寫任務,確定學期內作業范圍、作業要求等基本內容,每位老師必須提前一周將下周要用的校本作業編寫完成。兩人一組合作,便于撰稿及審核。以上一屆校本作業為范本,在此基礎上根據本屆學生實際學情作精準修改,鼓勵題目原創,定稿后存檔,供下一屆借鑒改進。
2、明確題量
(1)語文、數學、科學、英語每一課時一份校本作業,每一章(單元)一份綜合性練習,提倡語文以布置拓展視野、提升素養的課外閱讀作業為主。
(2)每一課時版面為16K正反一面,其中英語學科為8k一面,上下左右各空出2cm,字體為五號宋體,行間距不得低于16磅,標題寫在頁眉上,并編號,在標題旁邊注明撰稿人和審核人。綜合性練習8K雙面,每兩周一份。
(3)語文、數學、科學、英語、初三社會每一課時的習題量為:七、八年級中等生完成作業合計時間不超過20分鐘,九年級中等生數學、科學不超過25分鐘,語文、英語、社會不超過20分鐘。雙休日作業以日常兩次校本作業的量編寫。七、八年級社會、思品平時不布置回家作業,雙休日可以適當布置(不超過25分鐘)。
3、各班主任要協調好本班學生的家庭作業時間,各任課老師要服從班主任的協調。
4、注意作業形式的多樣化,可根據學科特點及學生年齡心理特點,布置一些動手操作、社會實踐等較為開放性的作業。寒暑假全校布置以培養動手能力為主的創新創意作業,積極爭取國家級的創造發明專利。
5、嚴禁教師將書寫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減少機械性的.抄寫作業。
6、作業公示。每個老師布置的作業必須在校網中公示,實際作業與公示必須保持一致,嚴禁弄虛作假。
7、不允許使用除了與教材配套的練習之外的教輔資料,禁止集體購買或暗示學生購買各種樣式的教輔資料。
二、作業批改
1、教師應該及時批改作業,鼓勵個性化批改,可在批改中書面表揚、批評或指出存在的問題。批改時,要根據學生對作業的態度(如:是否做完、是否認真等)和準確度進行多維度評價,注意培養和保護學生作業的積極性。
2、對學生作業中錯誤,教師應要求學生及時訂正并對學生訂正的情況進行檢查,禁止把作業批改等任務轉交給家長或學生。
3、建議教師對學困生面批作業,通過面批及時發現問題,指導學生對作業進行有效訂正。
三、作業檢查
每學期期中和期末,學校教學處對教師校本撰稿、作業布置、批改、反饋等方面組織檢查并進行評比,根據校本作業質量劃定A、B、C三個等級,與教師的評先評優直接掛鉤;每學期不定期開展有關作業情況的問卷調查,作業調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作業量是否適當;
2、作業內容是否太難或太易(即是否依據課程標準、教材和大綱要求);
3、作業題型是否體現多樣性,是否布置了分層作業;
4、作業格式是否規范,基礎知識、鞏固練習、能力拓展內容比例是否合理;
5、作業批改是否及時、認真;
6、有無布置懲罰性作業;
7、是否允許學生以自己思考問題的研究痕跡代替作業;
8、有否違規購買教輔資料,
9、有否抄襲現象,如何處理。
10、有否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或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作業。
對作業調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學校將以通報形式提出嚴肅批評,以教學事故按《實驗中學績效考核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將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作業管理制度 篇4
為搞好本單位噪聲作業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員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業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的所有員工和外來施工人員。
2、由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噪聲作業防護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
3、企業應采取綜合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產區域和作業場所的噪聲要符合標準規定,超過標準要限期整改。
5、對易產生噪聲的生產過程和設備,技術部門設計時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以及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措施,用低噪聲的設備和工藝代替強聲的設備和工藝,從聲源上根治噪聲。
6、當班工人每天對噪聲進行日常監測,并做好記錄,企業應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并將檢測和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7、新、改、擴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及技術改造和引進項目、及時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噪聲控制,必須嚴格執行職業危害"三同時"評查,沒有評查或評查不合格的一律不準施工和投產。
8、對于噪聲超過標準規定的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達到標準要求。在無法徹底消除噪音的情況下,必須給員工發放個體防護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減少或減輕對員工的聽力損害。
9、企業應安排接觸噪音的從業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0、職業病的管理和診斷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對疑似或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
作業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節、安全作業證
第1條、安全作業證是職工獨立作業的資格憑證,其發放范圍限于企業直接從事獨立作業的所有作業人員。
第2條、安全作業證發給經過教育培訓或學徒期滿后,有一定的生產理論知識,具備安全操作技能,(技術復雜的化工崗位工人,必須經所在工段(車間)轉崗學習并經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職工。
第3條、特種作業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的安全作業證。
第二節、考核內容和辦法
第1條、發放安全作業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1、化工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知識、操作技能和事故處理、以及緊急救護能力。
2、通用工種(包括機、電、儀等維修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技能和與之有關的安全理論知識。
第2條、安全作業證由車間組織考核填寫成績,經車間主任簽字,報廠安技科核發。
第三節、使用管理
第1條、安全作業證是職工上崗作業的證件,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2條、安全作業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安全工作獎罰情況。
第3條、安全技術部門每月至少對安全作業證抽查一次,車間應隨時檢查。
第4條、持證者必須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證,取消獨立作業資格,除對其進行教育提高外,還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作業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確保工作人員進行危險作業時,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處理、防護提高作業時的危險意識已達到零事故的目標。
第二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
第三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
第四條、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證,才能上崗操作。
第五條、危險作業審批
(一)、在進行項目部危險作業前,應由執行部門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由項目部批準,特別危險的作業須由公司安監部審批;
(二)、對于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報項目部審批;特別危險的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副經理審批。
第六條、危險作業的實施
(一)、作業前,項目部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二)、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
(三)、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四)、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危險作業單位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驚醒監督檢查。
(五)、對于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六)、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第七條、本項目部危險作業范圍
(一)、高空作業(高度在2米以上,并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二)、起重作業;
(三)、爆破作業;
(四)、電氣焊作業;
(五)、處理易燃易爆、危險化學毒品等物質的作業;
(六)、潛水作業;
(七)、電工作業。
第八條、進行危險作業時,必須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一)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1、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2、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3、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采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桿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戴好安全帽。
5、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臺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采取隔離措施。
(二)起重作業: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指揮證進行作業,并認真執行其中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一下“十不吊”的原則: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掛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地下埋設物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
8、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三)爆破危險作業
1、實施爆破作業,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五項規定:
(1)、有專(兼)職安全監督員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
(2)、由持有《爆破員作業證》的爆破員作業;
(3)、在危險區域邊界設置崗哨和標志;
(4)、爆破前必須有信號,危險區內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5)、必須在爆破后進行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發出解除警戒信號;
2、必須嚴格執行爆破作業操作規程;
3、爆破器材的組裝、加工等危險性作業必須在專門場所進行,嚴格在放炮現場庫房內進行;
4、領用爆破器材不得超過當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監督員或專門負責人和爆破員共同核定填寫領料單,并共同簽字后交單位負責人簽字,然后憑此簽字的領料單到保管員處領料,剩余爆破器材,經核實并由領料人簽字后退回倉庫,不得帶回家中或隨便存放在別處;
5、保管好爆破現場的爆破器材,嚴防被盜丟失,嚴禁贈送、轉賣、轉借爆破器材,嚴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魚、炸獸;
6、嚴禁在接觸爆破器材時吸煙、用火。
作業管理制度 篇7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進一步規范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堅決扭轉學校作業數量過多、質量不高、功能異化等突出問題,現就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作業育人功能。
作業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活動的必要補充。要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因材施教,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在課堂教學提質增效基礎上,切實發揮好作業育人功能,布置科學合理有效作業,幫助學生鞏固知識、形成能力、培養習慣,幫助教師檢測教學效果、精準分析學情、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校完善教學管理、開展科學評價、提高教育質量。
二、嚴控書面作業總量。
學校要確保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
三、創新作業類型方式。
學校要根據學段、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四、提高作業設計質量。
學校要將作業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教師要提高自主設計作業能力,針對學生不同情況,精準設計作業,根據實際學情,精選作業內容,合理確定作業數量,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教務處要經常性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定期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加強優質作業資源共建共享。要加強對學校作業設計與實施的研究與指導。
五、加強作業完成指導。
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
六、認真批改反饋作業。
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的育人功能。作業批改要正確規范、評語恰當。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采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有條件的地方,鼓勵科學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作業分析診斷。
七、不給家長布置作業。
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營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圍,合理安排孩子課余生活,與學校形成協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動完成學校布置的作業,引導孩子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激勵孩子堅持進行感興趣的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不額外布置其他家庭作業。
八、嚴禁校外培訓作業。
堅決防止校外培訓機構給中小學生留作業,切實避免校內減負、校外增負。
九、健全作業管理機制。
學校要切實履行作業管理主體責任,加強作業全過程管理,每學期初要對學生作業作出規劃,加強年級組、學科組作業統籌協調,合理確定各學科作業比例結構,建立作業總量審核監管和質量定期評價制度。
十、納入督導考核評價。
學校要把作業設計、批改和反饋情況納入對教師專業素養和教學實績的考核評價。暢通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切實落實各項工作要求,確保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作業管理制度 篇8
作業是檢測教師教與學生學習效果的中介,是師生之間交流的工具,是教師常規教學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為了加強質量管理,規范對學生作業的管理,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科組和年級組統籌,科學控制作業總量,嚴格落實“小學階段作業不出校門,隨堂作業在校內完成”的要求;
2、要切實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確保作業難度符合學生實際,不得超過課程標準要求;
3、將作業設計納入校本教研工作內容,指導教師從作業設計理念、作業內容的類型、作業批改與反饋、作業書寫與數量等維度引導教師開展作業實踐探索,力求系統設計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要求、覆蓋德智體美勞各學科全面育人的基礎性作業;
4、鼓勵教師根據學生學習的.不同程度分層次布置作業,布置彈性作業、注重設計個性化作業,探究性作業、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作業、綜合性作業,以適應不同學習需要的作業形式;
5、堅決克服機械的、無效的作業,杜絕重復性的、懲罰性的作業,加強作業批改、反饋、講解、答疑等工作。
6、嚴禁教師在微信群、QQ群內布置作業,嚴禁教師使用教學APP軟件布置家庭作業。
作業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為了加強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認真負責,規范作業,制止違章,防止安全、工傷、消防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本公司所屬范圍內所有部門和員工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 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應與事故預防相結合。各部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
第四條 根據各級員工和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部門必須遵守本制度和有關安全制度等,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完善作業現場安全條件,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部門主管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工作負責;班組長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負責;作業現場監護人對直接作業和輔助人員的生命負責;各現場作業人員對自已的安全工作負責;外來工程施工隊主要負責人對本隊安全工作負責。
第六條 各部門在危險作業前負責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規范作業,防止事故。教育應做好書面記錄。
第七條 針對在作業中發生的安全、工傷、消防事故,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和部門的責任,嚴肅處理與考核。
第二章 危險作業種類和身體條件
第八條 危險作業種類
1. 高空作業。
2. 進入容器、設備內有中毒、窒息、燙傷、墜落危險的作業。
3. 進入天棚內作業。
4. 進入下水道等閉塞場所的作業。
5. 帶電作業。
6. 禁火區動火作業。
7. 有爆炸爆破危險的作業。
第九條 從事危險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
1. 作業人員應年滿18周歲,經體格檢查應合格,確保直接作業和輔助作業的員工身體健康。
2. 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員從事危險作業: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嚴重貧血、癲癇病、精神病、嚴重關節炎、深度近視眼病及患有不適應危險作業的疾病,嚴禁從事危險作業。
3. 工作人員飲酒后,精神不振時禁止危險作業。
第三章 危險作業申請審批
第十條 在危險作業前,由從事作業部門負責辦理危險作業申請審批手續。先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審批單》或《動火審批表》(見附表A或附表B)一試二份,明確填寫作業地點、作業內容、作業日期、確定直接作業和輔助作業人員與身體健康狀況、現場監護人和指揮人、制定“防護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報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作業。一試二份,作業部門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門一份備查。
第十一條 由外來工程施工隊來公司到部門從事危險作業,由外來工程施工隊負責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審批單》或《動火審批表》,先報所在部門審批,由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安全員現場檢查后提出意見,簽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隊報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作業。一試三份,外來工程施工隊一份、所在部門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門一份備查。
第十二條 如果因工作需要,確實將一般作業改為危險作業的,也應按《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申請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作業。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履行申請審批手續,現場應定人負責,及時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報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門主管領導和公司安委會領導。
第四章 安全檢查與管理
第十三條 遵守《安全檢查制度》,對作業現場認真檢查。公司級負責監查,監查后應有書面記錄。對在監查中發現的危險隱患或違章行為及時發出《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整改通知單》,限時限期整改,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四條 遵守《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負責對危險作業現場的每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有效消除隱患,控制事故。當收到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整改通知單》后,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及時簽名,并組織有關人員立即整改,在限定時期內整改完畢,同時將整改情況填寫在《整改通知單》第三聯,并將第三聯及時反饋給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消防專職管理員。
第十五條 各部門對公司級負有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職責的專管人員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與條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十六條 在發出《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整改通知單》時,被檢部門主要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監查人員應將此情況記錄下來,向安全部門、消防部門領導或公司安委會領導報告。
第五章 處 理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一的,應將存在問題部門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體以下:
1. 從事危險作業,部門在作業前未辦理危險作業申請審批手續;
2. 作業前,部門未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3. 從事危險作業人員有未滿18周歲的;
4. 從事危險作業人員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適應危險作業的疾病;
5. 作業中,作業人員未按“防護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內容執行的;
6. 作業現場監護人以任何理由離開了監護點的;
7. 作業人員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不正確使用防護用具等;
8. 危險作業現場未劃出禁區,禁區未掛“安全消防警示標識”牌等;
9. 夜間作業或在設備容器內、下水道內作業現場沒有充足的照明;
10. 在電焊、氣割場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帶。
11. 有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
12. 作業后,未及時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時清除鐵角、火種、廢物廢料等;未及時拆除臨時用電源線等。
第十八條 對造成重大安全、工傷、消防事故的,應按〈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嚴肅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下列用語的含義:
1. 高空作業:是指距離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震動的地方、有可能墜落的作業。
高空作業級別劃分:
作業高度在2-5米時,稱為一級高空作業;
作業高度在5-15米時,稱為二級高空作業;
作業高度在15-30米時,稱為三級高空作業;
作業高度在30米以上時,稱為特級高空作業。
2. 進入容器、設備內有中毒、窒息、燙傷、墜落等危險的作業:是指進入糊化鍋、糖化鍋、過濾槽、煮沸鍋、汁沉淀槽、啤酒發酵罐、洗瓶機、殺菌機、立倉、鍋爐爐膛內作業的。
3. 進入房頂天棚內作業:是指在老糖化、包裝一部房頂內作業。
4. 進入下水道等閉塞場所的作業: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個下水主干道。
5. 禁火區動火作業:是指消防重點部位:煤氣柴油庫、化工庫、灑精庫。
6. 有爆炸爆破危險的作業:是指煤氣瓶、乙炔瓶、氧氣瓶、氨瓶、0.1Mpa以上的壓力容器。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作業管理制度 篇10
。ㄒ唬└髂昙壗⒓彝プ鳂I審批制度,《審批單》有時間、學科、作業內容、預計完成時間、審批人五項內容,班主任每天一審批,一周一匯總送交教導處備案。實現學校總控、教導主任把關、任課教師負責、班主任協調有機統一。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學生座談會、家長會,了解作業量和作業批改情況,針對問題及時調整,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改考試方法,改變考試難度過大的做法,積極推行分層教學,因材施教,實施課堂教學分層、作業分層、評估分層,力爭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允許學生作力所能及的選擇,讓學生在自己選擇的可接受的平臺上,充分體會到學習的樂趣。
。ㄈ﹦撔伦鳂I形式。布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性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布置跨學科綜合性作業。
。ㄋ模┳⒅刈鳂I設計。要切實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將作業設計工作納入校本教研工作體系,確保作業難度符合學生實際,不得超過課程標準要求。鼓勵分層布置作業,布置彈性作業、個性化作業,注重設計探究性作業、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作業、綜合性作業,進一步創新適應不同學生學習需要的作業形式。
。ㄎ澹⿲W校教導處產格監督各學科各年級書面作業總量。嚴格執行規定:實行各學科作業統籌把關制,建立教導處牽頭、學科主管領導落實、學科年級組長協調、班主任負責、各科教師配合的工作機制,做好各學科作業的統籌平衡工作。教導處不定時抽查作業或訪問學生,發現問題馬上整改。
。┮幏蹲鳂I布置。課后書面作業以教材課后練習、學校統一征訂的`教輔資料為主,其他課后的探究性學習、習作練習、閱讀及書寫訓練等學業安排布置,均應根據課程計劃及課程實施情況安排。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科學制定并認真落實教學計劃,不隨意增減課程難度,不隨意加快教學進度,不布置難度水平超過課標要求的作業。堅決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高難度的作業,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或變相懲罰學生,特別是教師不得通過微信、釘釘等班級交流群布置家庭作業。
。ò耍﹪澜處熓褂梦⑿湃、群布置作業。作業應當堂布置,嚴禁使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和審核的教育類APP布置作業。學校統一規范使用微信群、QQ群,不得在群里發布學生完成作業情況、考試成績、批評表揚、拉票評比、搶紅包等內容。
(九)布置作業要避免難題、怪題,注重學生基礎訓練,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ㄊ﹪揽貢孀鳂I總量。嚴格控制好每天作業總量,書面作業時間不超過60分鐘。
。ㄊ唬┘訌娮鳂I完成指導。教師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加強學生作業輔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加強作業與備課、上課等教學環節的一致性,提高教師的作業設計能力。
。ㄊ﹦撔伦鳂I形式,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的低效作業。按照學生實際和學習內容布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布置學科綜合性作業。采用“基礎作業+彈性(特色)作業”的模式,“彈性(特色)作業”要體現分層,靈活要求,供學生自主選擇。
作業管理制度 篇11
針對施工及生活場所用電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別制定本辦法,防止漏電事故的發生。
1、參加施工的專業電工必須熟悉本辦法的各項規定。
2、用電設施在布設時,應嚴格按照利于生產、方便使用,符合防雨、防火、防觸電發生等安全要求,嚴禁私拉亂接和漏電隱患的存在。
3、場內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懸掛高度及線間距必須符合電力部門的安全規定。現場架設的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撐,不得纏繞在鋼筋、樹木或腳手架上。穿過道路的必須套鋼管埋地保護。
5、各種電氣設備應配有專用開關,并作到一機、一閘、一保險。室外配電箱應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線制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做接零接地保護,嚴禁將工作零線用作零接地保護。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7、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應停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8、工地安裝的變壓器必須符合電力部門的要求,并設專人管理,配備消防器材。施工用電要盡量保持平衡。
9、現場的變(配)電設備處,必須用圍欄防護,并備有滅火器材和安頸曛盡7塹綣と嗽毖轄詠縞璞。/FONT>
10、移動式電氣設備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護。
11、遇雷雨天氣時不得爬桿帶電作業,室外無特殊防護裝置時必須使用絕緣拉桿拉閘。
12、施工現場臨時照明
。1)室內照明線路嚴禁私拉亂接,并不得和金屬物接觸。
。2)電線接頭應牢固,并用絕緣膠帶包扎緊密。
。3)保險絲應按負荷量裝設,嚴禁用其它金屬絲替代。
13、檢修電氣設備時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進行,其它不得進行操作。檢修時應斷電鎖好電閘箱門或懸掛“正在作業,嚴禁合閘”的安全警示標牌。
。2)工作中如遇停電應拉下開關,切斷電源,檢修后必須仔細檢查各項設備的情況,沒有異常方可合閘。
。3)大型電氣設備檢修應在切斷電源,做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作業警示牌或派專人看管,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進行送電試驗時,必須在經過認真檢查后并與有關人員聯系后,方可進行。
作業管理制度 篇12
凡經批準動火的施工單位,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作到“四要”,動火后做到“一清”。
一、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有易燃雜物不動火;
3、附近有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和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的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后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場所,未移走易燃易爆危險品時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二、動火中“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燃炸事故時要即使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動火后“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工作負責人動火結束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隱患時才能離開現場。
四、明火作業許可證申請程序
1、因施工需要明火作業的施工單位負責人到工程監理處領取《動火申請表》并填寫。
2、施工單位持有工程指揮部簽字的《動火申請表》到保安部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
作業管理制度 篇13
一、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
二、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三、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四、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五、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六、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七、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應定期(每隔6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時間為5分鐘,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八、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九、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十、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十一、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十二、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十三、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十四、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十五、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作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吊裝作業作業管理制度12-13
作業管理制度01-06
小學作業管理制度04-24
小學作業管理制度06-17
設備作業管理制度05-10
學生作業管理制度03-19
規范作業管理制度12-30
煤氣作業管理制度09-23
物業作業管理制度01-27
企業作業管理制度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