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設備作業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備作業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設備作業管理制度1
1、特種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報安全環保部備案,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培訓考試、取證。
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沒有職業禁忌證者)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
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安全環保部積極認真地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涂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主管部門備案、補辦。
7、特種作業人員連續六個月不從事本工種作業,作業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安全環保部登記備案。
9、凡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主管領導,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設備作業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進入設備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災爆炸事故,保證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統稱進入設備作業。
第三條凡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辦理《進入設備作業票》。進入設備作業票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統一管理,車間領導或安監部門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條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注明作業時間,不得在無監護人或作業時間以外作業。
第五條進入設備作業票辦理程序。
1.進設備作業負責人向設備所屬單位的車間提出申請。
2.車間技術人員根據作業現場實際確定安全措施、安排對設備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安排作業監護人,并與監護人一道對安全措施逐條檢查、落實后向作業人員交底。在以上各種氣體分析合格后,將分析報告單附在《進入設備作業票》存根上,同時簽字。
3.車間領導在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批準作業。
4.進入設備作業票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5.進入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內的作業時,應將安全措施報廠領導審批,廠安全監督部門派人到現場監督檢查。
第六條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人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第七條進設備作業人員的職責。
1.持批準的《進入設備作業票》方可作業。
2.無《進入設備作業票》不作業。
3.進設備作業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票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5.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6.對違反本制度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第八條作業票應一天一開,當日有效。全面停車大修期間,作業票有效期不超過3天,間斷作業要重新分析。
第九條在進入設備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設備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工作及活動。
第十條對工藝上裝催化劑行裝有特殊要求的進設備作業時,要采取特殊預防措施,并經廠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進設備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車間領導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救護方法等。
2.對所進設備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設備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該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3.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專人監護。
4.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設備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應保證設備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液度和含氧合格(當可燃氣體爆炸極限大于4%時,指標為小于0.5%,爆炸極限小于4%時,指標為小于0.2%;氧含量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指標。設備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4小時),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5.進設備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設備作業票不能代替上述作業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業要按有關規定辦票。
6.對盛裝過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作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熱試驗。
7.設備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設備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廠安全監督部門批準。
9.進設備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其安全行燈電壓應為12v以下且絕緣良好。
10.進設備作業的人員、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前后應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
11.設備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2.作業人員進設備前,應首先擬定緊急狀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設備內人員每次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3.為保證設備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方法(不允許通氧氣)。
14.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但佩戴長管面具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應防止長管被擠壓,吸氣口應置于空氣新鮮的上風口,并有人監護。
15.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式防護面具進入設備,并至少應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業期間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設備作業。
第十二條進入設備作業票是進設備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其為1年。
第十三條其他非生產區域的進入設備作業,可參照本制度。
第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可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制度、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1997年4月1日起執行。
設備作業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進入設備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災爆炸事故,保證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統稱進入設備作業。
第三條凡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辦理《進入設備作業票》。進入設備作業票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統一管理,車間領導或安監部門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條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注明作業時間,不得在無監護人或作業時間以外作業。
第五條進入設備作業票辦理程序。
1.進設備作業負責人向設備所屬單位的車間提出申請。
2.車間技術人員根據作業現場實際確定安全措施、安排對設備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安排作業監護人,并與監護人一道對安全措施逐條檢查、落實后向作業人員交底。在以上各種氣體分析合格后,將分析報告單附在《進入設備作業票》存根上,同時簽字。
3.車間領導在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批準作業。
4.進入設備作業票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5.進入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內的作業時,應將安全措施報廠領導審批,廠安全監督部門派人到現場監督檢查。
第六條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人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第七條進設備作業人員的職責。
1.持批準的《進入設備作業票》方可作業。
2.無《進入設備作業票》不作業。
3.進設備作業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票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5.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6.對違反本制度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第八條作業票應一天一開,當日有效。全面停車大修期間,作業票有效期不超過3天,間斷作業要重新分析。
第九條在進入設備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設備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工作及活動。
第十條對工藝上裝催化劑行裝有特殊要求的進設備作業時,要采取特殊預防措施,并經廠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進設備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車間領導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救護方法等。
2.對所進設備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設備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該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3.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專人監護。
4.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設備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應保證設備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液度和含氧合格(當可燃氣體爆炸極限大于4%時,指標為小于0.5%,爆炸極限小于4%時,指標為小于0.2%;氧含量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指標。設備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4小時),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5.進設備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設備作業票不能代替上述作業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業要按有關規定辦票。
6.對盛裝過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作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熱試驗。
7.設備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設備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廠安全監督部門批準。
9.進設備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其安全行燈電壓應為12v以下且絕緣良好。
10.進設備作業的人員、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前后應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
11.設備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2.作業人員進設備前,應首先擬定緊急狀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設備內人員每次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3.為保證設備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方法(不允許通氧氣)。
14.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但佩戴長管面具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應防止長管被擠壓,吸氣口應置于空氣新鮮的上風口,并有人監護。
15.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式防護面具進入設備,并至少應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業期間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設備作業。
第十二條進入設備作業票是進設備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其為1年。
第十三條其他非生產區域的進入設備作業,可參照本制度。
第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可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制度、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1997年4月1日起執行。
附:進入設備作業票
進入設備作業票編號:
設備名稱作業單位作業人姓名作業地點作業時間自____年__月__日時分
至____年__月__日時分作業內容安全措施:
1.所有與設備有聯系的閥門、管線加盲板斷開,進行工藝吹掃蒸煮。
確認人:
2.盛裝過可燃有害液體、氣體的設備,分析其可燃氣體,當其爆炸下限>;4%時濃度應<0.5%,爆炸下限4%時濃度應<0.2%;含氧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指標。
3.設備打開通氣孔自然通風雨小時以上,必要時采用強制通風或佩戴呼吸器;但設備內動焊缺氧時,嚴禁用通氧氣方法補氧。
確認人:
4.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確認人:
5.帶攪拌機的設備要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志牌;上鎖或設專人監護。
6.所有照明使用安全電壓,電線絕緣良好。特別潮濕場所和金屬設備內作業,行燈電壓應12v以下。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有漏電保護。確認人:
7.進入設備內作業,外面需有專人監護;并規定互相聯絡方法和信號:
確認人:
8.設備出入口內外無障礙物,保證暢通無阻。確認人:
9.盛裝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要求按規定蒸煮和做聚合物試驗。
確認人:
10.嚴禁使用吊車、卷揚機運送作業人員。確認人:
11.作業人員必須穿符合安全規定的勞動保護著裝和防護器具。
確認人:
12.設備外配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護用具。確認人:
13.設備外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確認人:
14.作業前后登記清點人員、工具、材料等,防止遺留在設備內。
確認人:
15.對進設備作業人員及監護人進行安全應急處理、救護方法等方面教育,并明確每個人的職責。確認人:
16.涉及到其它作業按有關規定辦票。確認人:
其它補充措施:
確認人:氣體分析數據確認人意見監護人意見安全技術人員意見車間領導審批意見
注:1.此作業票按進設備作業規定手續辦理。
2.與本次作業有關的具體措施后劃“√”。
3.作業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內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工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進設備作業人員的職責:
1.持批準的《進入設備作業票》方可作業。
2.無《進入設備作業票》不作業。
3.進設備作為的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票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現場不作業。
5.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6.如果有人違反進設備作業管理制度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有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設備作業管理制度4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熟悉相關業務知識,并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管理工作。
2、凡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必須熟悉相關業務知識,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
3、在新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上崗前,應組織本單位新增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到負責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集中申報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取證手續。
4、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應建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檔案和臺帳,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組織或督促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到負責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辦理復審!短胤N設備作業人員證》超期未進行復審的不得上崗操作。
5、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制度。學習的內容包括: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特種設備業務知識、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分析、故障排查處理,故障應急處置技術、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分為班組教育、車間教育和廠級教育,班組教育每月應安排業務知識學習一次,教育學習記錄應存入檔案。
6、及時安排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機構等上級部門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培訓,學習考核記錄存入檔案。
7、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獎懲制度,經常開展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等制度情況的檢查,每年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技能、工作表現的考核獎懲,考核意見存入檔案。
8、按規定定期配發特種設備作業勞動防護用品,改善特種設備操作條件,穩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隊伍。
設備作業管理制度5
1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特種設備及作業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各施工單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0號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xxxx有限公司宜陽光伏項目部相關管理制度。
3術語定義及縮寫語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
4職責
4.1監理對特種設備進行監督管理。
4.2各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管理。
5管理內容和方法
5.1特種設備管理
5.1.1進場申報:凡進入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施工的特種設備完善以下內容申報:
5.1.1.1設備名稱、型號、額定能力、其他重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出廠日期、申請入場日期、對應施工項目及作業內容。
5.1.1.2產品制造出廠檢驗合格證復印件;該機進入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前的上一個工地名稱、工地地點及原屬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簽發《**使用證書》及《檢驗合格證》的復印件。
5.1.1.3即將在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投入安裝使用機械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
5.1.1.4設備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5.1.2施工設備如需外調,應提前15天上報設備退場報告,監理批復后退場。
5.2管理規章及制度
承包人應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要求,結合設備說明書和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施工特點建立如下規章制度,報經監理部批準后實施。
5.2.1特種設備定期檢查規程并每月25日前向監理部報送《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管理自查月報》。
5.2.2設備安全操作管理規程及交接班制度。
5.2.3設備維護保養規程及檢修制度和故障異常記錄。
5.2.4特種行業作業規程及培訓學習制度。
5.2.5施工區內設備拆除及安裝作業指導書報批制度。
5.2.6建立設備臺帳及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5.3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凡在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進行起重機械管理、起重機械操作、機械設備安裝及維修、電氣安裝、電氣維修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上崗人員,必須完善以下手續:
5.3.1取得國家法規指定有效的《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書》上崗證件。
5.3.2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要求,在持證人員監督下滿半年以上的受訓學徒工。
5.3.3在用人單位申報監理部審批備案的.上崗人員名冊表中。
5.4特種設備作業要求
5.4.1設備、設備操作人員及相關規章已滿足前面所列監管要求。
5.4.2施工設備各種限位、保護經校驗完好、可靠。
5.4.3作業環境、相關設備、人員及場地已做好避讓、防護等安全措施,制定了現場安全作業規定。
5.4.4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及監理批復的安全作業指導書進行設備拆卸、安裝,吊裝作業。
5.5監理監管程序
5.5.1審批管理規定要求的文件及相關補充件。
5.5.2不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5.5.3隨機對起重機械運行狀態及上崗操作人員資質進行抽查。
5.5.4對承包人違反本規定下達整改通知并進行考核。
5.5.5對整改項目按時驗收“閉合”。
5.6特種設備監管制度
5.6.1特種設備由專職監理工程師進行運行監管,按日常巡檢、周檢、月檢和月報制度四個層次實施。對設備突發故障的監管則視情處置。
5.6.2日常巡檢由專職監理工程師負責,巡檢情況按規定記錄在《監理工程師日志》上。
5.6.3專職監理工程師每周對主要特種施工設備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必要時組織施工單位主管共同進行。檢查內容主要是:
1)設備結構、安全裝置狀況;
2)交接班及運行、故障記錄,故障檢修與排除情況;
3)定期維護、保養情況;上崗人員資質;
4)存在的問題;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的處理結果等。
5.6.4月檢時間在每月22日上午9:00進行,采取現場的方式。由監理主持,業主及施工單位的設備主管(含安全)及重要施工設備的司機參加,對檢查結果下發通報。
6檢查與考核
6.1本制度執行情況由湖南中天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監理部負責檢查。
6.2檢查發現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與獎勵細則》、《合同文件》、《綜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