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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28 15:15:53 制度 我要投稿

        2022年事業單位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制度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理解,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2年事業單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2022年事業單位管理制度(精選12篇)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ㄈ┘訌娯攧蘸怂愕墓芾,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ㄋ模┍O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ㄎ澹┌雌诰幹聘黝悤媹蟊砗拓攧照f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數據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數據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財務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由縣會計中心統一負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單位財務預算管理

          第七條單位財務預算是指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單位財務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單位特點、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縣財力可能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第九條單位參考以前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根據財務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根據單位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預算內、外資金和經營服務性捆綁使用的綜合財政零基預算。單位財務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單位根據年度單位計劃,提出財務預算建議數,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十一條單位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財務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的,單位通過報請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局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收入是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三條單位收入包括:

         。ㄒ唬┴斦a助收入,即單位從財政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ㄈ┦聵I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ㄋ模┙洜I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渌杖,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財務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ㄒ唬┦聵I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ㄈ⿲Ω綄賳挝谎a助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ㄋ模┥侠U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上級補助資金支出,即事業單位用上級補助資金發生的支出。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從上級主管部門和縣級財政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按照國家、省市、縣的有關規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相關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相關報表;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辦法。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開發區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

          第五章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條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事業單位應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

         。ㄒ唬┘訌妼υ紤{證的審核和監督工作;

         。ǘ┘訌妼ω攧帐罩У谋O督工作;

          (三)加強對單位財務預算、收支計劃、業務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第二十四條縣財政局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切實做好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的.重點是:事業單位依法設帳情況;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情況;預算編制、執行情況;收支管理的規范、合法情況;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等。定期對事業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事業單位應根據加強財務監督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認真整改。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六條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存貨等。存貨是指事業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對存貨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調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的分類按國家的統一標準設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采購由縣政府采購中心統一采購。

          第三十條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開發區固定資產管理小組鑒定,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開發區批準后核銷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三十二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事業單位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計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取得無形資產發生的支出,應當計入事業支出。

          第三十三條對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以及開發區的有關規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開發區批準或者備案。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由開發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資產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三十四條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暫存款項、應繳款項等。應繳款項包括事業單位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事業單位清算

          第三十七條事業單位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清算。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清算,應當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開發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劃轉撤并的事業單位清算結束后,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開發區批準,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轉為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扣除負債后,轉作國家資本金。

          (二)撤消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由上級主管部門和開發區核準處理。

         。ㄈ┖喜⒌氖聵I單位,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上級主管部門和開發區核準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事業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事業單位應當定期向主管部門和開發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二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事業單位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狀況等。財務分析的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等。事業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業務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由局務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3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體人員應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機關及委屬各事業站所應實行考勤簽到制度,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通知作相應調整)。機關考勤由委監察室負責組織實施,事業站所考勤由各單位組織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人員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外出,應提前報部門主要負責人備案,說明外出事由和時間,并不得委托代簽。

          四、外出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當天不能及時返回的,應履行登記手續。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

          五、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中層副職以下人員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批;請假2天(含2天)以上者,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報分管主任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請假1天以內者,由分管主任審批;請假2天(含2天)以上者,經分管主任同意,報委主要領導審批。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委人事科匯總備查。

          六、實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并嚴格執行揚人社發[20xx]30號《關于落實揚中市機關事業單位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辦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業站所每月底及時將當月考勤情況報委監察室匯總,監察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將上月考勤情況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工作人員的全年考勤情況作為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

          八、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簿、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4

          為了規范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設置財務科,負責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財務科職能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各項財審法律、法規、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負責單位財務監督和管理。

          3、編制財務預算,加強核算管理,準確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4、做好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好會計核算、財務報表編制和分析工作,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加強監督管理,做好單位資產的核查工作。

          二、財務工作的原則與要求

          1、采取借貸記賬法,以收付實現制為記賬基礎。

          2、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4、財務人員應按月及時根據賬簿記錄、編制財務報表,上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并報送相關部門。

          5、財務人員應逐月復核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賬款、賬證、賬表相互符合,并且字跡清楚、賬面整潔、日清月結。

          6、財務工作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帳錢分離,出納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7、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科負責人監交。

          三、現金管理制度

          1、嚴格按現金支出范圍使用現金。本單位采用定額備用金制度,用于日常零星開支。出納人員及業務部門指定專人可領用5000至10000元的備用金。

          2、單位職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款的,應填寫《現金借款單》,經科室負責人證明、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到財務科辦理借款。

          四、費用支出制度

          1、辦公經費的支出,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注明使用用途,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報主要負責人審批后,財務科方可辦理付款。

          2、財務科對發票、憑證、票據手續不完備、有涂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填寫、粘貼的報銷單據有權拒絕受理。發票開具日期至報銷日期超過兩個月的,會計人員應要求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五、工程支出制度

          1、工程支出需結合工程實際進度,按工程合同資金支付條款中規定的付款比列支付工程進度款。

          2、首次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工程需向財務科提供工程合同原件,竣工結算的工程最后一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需向財務科提供工程審計報告原件。

          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單價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納入公司固定資產核算。

          2、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賬,不提折舊。

          3、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科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4、固定資產采購完畢后,采買人需將完整發票連同采購單交財務科入賬。

          5、財務科應定期會同辦公室進行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全面清點實物,核對賬卡,標簽是否相符,并對盤點情況做書面記錄,簽字確認存檔。

          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并由裝訂人員在封底、封面粘貼處加蓋騎縫名章。整理裝訂后的會計檔案必須建立登記薄,指定專人保管。

          3、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履行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經主管財務領導批準;外單位人員調閱時,要持有正式介紹信,并注明調閱的內容,經主管財務領導批準,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表》后才能調閱;調閱時由本單位會計人員陪同,只能調閱內容有關的資料,不能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拆卷,需要抄錄和復制的要由主管財務領導批準。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的保管期為20xx年,會計決算報表和重要會計資料應永久保管。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八、本制度由本單位財務科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5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強化各級政府的宏觀調控力度,加強財政性資金管理,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維護和促進商品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和合法競爭,促進廉政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設備政府采購暫行辦法>的通知》(遼政辦發[xxx8]5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政府采購的范圍

          市財政局核定使用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在市場購置的各類設備及服務項目,列入政府統一采購范圍。

         。ㄒ唬┰O備采購

          1、小汽車、大客車、貨車、摩托車、其他用車;

          2、電梯、鍋爐、食堂炊具、空調;

          3、微機、復印機、電傳機、打印機、音響和攝像編輯設備、照相機及鏡頭;

          4、農機、林業、水利機械設備;

          5、建筑施工工程機械設備;

          6、其他設備及備品材料等。

         。ǘ┕こ滩少徲韶斦䲟芸畹幕椖、市政建設項目一律由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組織招標。

         。ㄈ┓⻊詹少

          市直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各類服務項目支出。

          1、機動車輛定點維修;

          2、機動車輛定點供油。

          二、政府采購管理

          在市財政局設立阜新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并根據政事分開的原則,組建市政府采購中心。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制定有關政府采購政策、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全市政府采購工作;審核批準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供應商的資格審查和批準,處理采購投訴;負責對政府采購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其他有關政府采購的行政事務。市政府采購中心職責:編制本級政府實行集中采購的計劃和目錄;設立本級政府采購資金專戶,負責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與管理;確定采購方式,組織集中政府采購業務,組織培訓采購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承辦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委托的其他有關政府采購事務;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府采購程序

         。ㄒ唬┱少彸绦

          1、貨物采購:

         。1)市直單位采購金額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小數目采購,只要“貨比三家”,采購人認為價格合理,并能滿足需要,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財務主管部門審查。財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可以自行直接向任何廠商采購。

         。2)市直單位采購金額在1000元以上,貨物單位價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購總值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中等金額采購,各有關采購人必須進行采購報價,至少必須邀請3家廠商投標,對他們的報價進行比較后,擇定供應廠商,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可以自行直接向選定的廠商采購。

         。3)市直單位采購貨物單位價值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購總值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較大金額采購,必須由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下列貨物采購應當由市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不受前款限制:公務用機動車輛;辦公自動化設備;醫療、教學和通訊設備;政府采購中心認為應當集中采購的其他貨物。

          2、工程采購:一般由管理辦公室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3、服務采購:

         。1)市直單位合同價值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服務項目,各有關采購人必須進行采購報價,至少必須邀請3家廠商投標,對他們的報價進行比較后,擇定供應廠商,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財務主管部門審查。財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市政府采購中心協助向共同選定的廠商采購。

         。2)市直單位合同價值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服務項目,必須由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下列服務采購應當由市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不受前款限制:公務用機動車輛維修和供油;政府公用物業的管理;政府采購中心認為應當集中采購的其他服務。

         。ǘ┱少彿绞

          凡經管理辦公室審查批準的采購項目,均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采購方式。

          1、對沒有競爭性、供貨途徑單一的貨物采購、工程采購或者服務采購,由采購中心或委托有資格的采購實體組織集中或詢價采購。在采購過程中,要吸納有關專家或部門的專業人員參加采購工作,以確保采購的質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務。

          2、對具有市場競爭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大額采購,由政府采購中心委托招標機構實行招標。其方式可以采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的方式。管理辦公室要加強對招標機構的監督和檢查工作,以確保招標采購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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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實施政府采購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范圍的貨物,應在質量、價格和產品功能大體等同的情況下優先選購本市企業生產的產品;

          2、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范圍,但本市不能制造或本市產品質量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貨物,可在其他省、市選購;

          3、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或者委托招標采購范圍,但在國內不能制造或國內產品的質量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貨物,須將外購商品購貨單經同級政府經貿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在國際選購。

         。ㄋ模┱袠斯芾

          經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批準的招標采購項目,政府采購中心直接或委托依法獲得資格的專職招標機構向社會招標。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招標機構的執業資格,資信及技術力量等方面的綜合考評與監督。

          1、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核準的書面文件與招標機構簽訂招標采購委托合同書。委托合同書主要內容應包括:招標項目名稱、項目所要達到的技術要求、項目預算、交貨期、付款方式等。

          2、受委托的招標機構要會同有關專家在對委托合同書中采購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招標文件,并在所制定的招標文件向有關供貨商發標前,將招標文件送達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審核。如市政府采購中心對招標文件提出合理要求,招標機構應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經市政府采購中心同意后,招標機構方可將修改后的招標文件向有關供貨商發標,并進行其他環節的招標工作。

          3、招標機構與有關專家、主管部門、公證部門和項目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根據經濟性、有效性、公開性、公正性的原則,參加開標、評標及定標過程,并對投標價格、設備質量和售后服務及投標商(供貨商)的資格進行評審,形成評標報告報市政府采購中心和管理辦公室。

          管理辦公室與市監察局對招標全過程依法進行監督。對招標機構違反《委托合同書》和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定而確定的招標結果,有權予以否決。

          4、由招標機構負責組織中標的供貨商與采購實體簽訂合同書。合同書要報送采購中心、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5、凡中標的供貨商所出售的商品,如采購實體在實際運行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欺詐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除要求其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外,應將有關情況上報給采購中心和管理辦公室;管理辦公室在2年內不允許其參加政府采購招標活動,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6、管理辦公室在管理工作中要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工作程序,高效、優質、快捷、主動地為采購實體服務,清正廉潔、自覺維護國家的利益,樹立政府職能部門良好的形象,保證政府采購工作的順利實施。

          7、受委托的招標機構在招標工作中,應嚴格遵循招標立項、標書制作、招標發標、廠商投標、揭標中標、商務談判、合同簽約等規范程序,公正地對待委托方和投標方,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對受委托的招標機構在招標過程中出現不公正對待委托方和投標方的問題,采購中心除終止其委托招標外,可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曝光,情節嚴重的要訴諸法律。

          四、政府采購資金管理

          (一)財政預算內外支出中能夠實行政府采購的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按核定的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外專戶撥款比照辦理)預先撥入政府采購專戶。

          (二)實行政府采購的專項資金,如資金來源屬財政和采購實體自籌資金配套的采購項目,采購實體必須將自籌資金部分在采購啟動前存入財政專戶。

         。ㄈ┥鲜鲑Y金來源全部落實后,由政府采購中心根據《評審委員會對專項招標采購核準表》和最終審定的中標價格,按項目標書確定的定金額度撥付給供貨商,待對所購置的專項設備按合同要求驗收合格后,采購中心直接將其余款撥付給供貨商。

         。ㄋ模┱少徆澥〉馁Y金,按來源不同分別處理。屬全額財政補助資金部分,由市財政局統一調劑使用,同時調整單位預算;屬財政部分補助和采購實體自籌資金的項目,節省資金由采購中心按財政、采購實體自籌資金所占比例的份額進行劃分;屬財務主管部門和采購實體節省的資金予以返還,并按市財政局指定用途使用。

         。ㄎ澹┎少弻嶓w要建立設備到貨驗收、安裝、使用及效益的各項記錄臺帳,并按規定上報項目使用情況反饋表。

          五、其他事項

         。ㄒ唬┎少弻嶓w每年隨年度決算上報《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招標設備使用情況反饋表》,管理辦公室與主管部門每年要對政府采購執行和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對應實行而未按本辦法執行政府采購的采購實體,按違反財經紀律論處。

          (三)政府采購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其他問題,由管理辦公室、采購中心會同主管部門、采購實體、招標機構等協商解決。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加強事業單位印章管理,保護事業單位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社會秩序,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11號)和《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國發【1999】25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督管理機構)登記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事業單位印章,指事業單位名稱印章(含各種質料)、專用印章(指冠以單位名稱的鋼印、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等專用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第四條事業單位名稱印章為圓形,直徑不得超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冠以單位法定名稱的鋼印直徑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其他專用印章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

          印章印文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字體為宋體。

          第五條事業單位經監督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后,方可刻制印章。

          印章所刊的單位名稱,應與監督管理機構依法登記的單位名稱相一致。

          第六條事業單位刻制印章須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公安機關核準備案后,到公安機關許可的公章刻制單位刻制。

          (一)有效期內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二)舉辦單位出具的刻制印章的介紹信;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其他有關申請材料。

          第七條事業單位刻制冠以單位名稱的內設機構印章的,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本單位出具的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按第六條程序辦理。

          冠以事業單位名稱的內設機構印章僅限單位內部使用,不得對外。

          第八條事業單位自依法設立登記,領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將刻制的單位印章的印跡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九條事業單位辦理名稱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時,將原登記的單位名稱印章和專用印章送交監督管理機構,并在領取新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將新刻制的單位名稱印章的印跡和專用印章的印跡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條事業單位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將刻制的新任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印跡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向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印章的印跡時,應當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刻制印章核準備案證明。

          事業單位印章的印跡經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后,印章方可啟用。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辦理法人注銷登記時,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收繳事業單位名稱印章和專用印章。

          第十三條事業單位被依法撤銷登記的,由監督管理機構收繳單位名稱印章和專用印章。

          無法收回的,由監督管理機構發布印章廢止的公告。

          第十四條監督管理機構對收繳的和事業單位送交的印章,應填寫《收繳事業單位印章憑證》,并登記造冊。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印章損壞或遺失,應在報刊上發布印章作廢或遺失聲明,并將損壞的印章送交監督管理機構,持作廢或遺失聲明的證明和監督管理機構出具的《收繳事業單位印章憑證》,按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申請重新刻制,刻制后30日內,將新刻制印章的印跡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事業單位冠以單位名稱的內設機構印章損壞或遺失需要重新刻制的,經聲明作廢后,將損壞的印章送交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公安機關,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變更、注銷登記后,因特殊情況,需要暫時保留原名稱印章的,應填寫《事業單位印章封存申請表》,根據實際情況承諾需要保留時限,由舉辦單位負責人簽字、蓋公章,并經原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公章后,與印章一并上交監督管理機構,辦理封存手續。

          自批準事業單位名稱變更或注銷之日起,保留封存時限一般不超過2年。

          第十七條監督管理機構對收繳封存的事業單位印章應妥善保管,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封存印章。

          第十八條封存印章的使用,僅限于原事業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登記核準之日前的未結束事項,不得在新事項上使用。

          事業單位如需使用封存印章,須填寫《事業單位使用封存印章申請表》,注明使用理由、舉辦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舉辦單位公章后,到監督管理機構當場使用,用印后重新封存。

          封存印章不得以任何原因外借使用。

          第十九條監督管理機構將收繳的印章送交公安機關,填寫《事業單位印章送交登記表》,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省監督管理機構送交所在地設區的市政府公安機關,市、縣(市、區)監督管理機構送交同級政府公安機關。

          印章由公安機關負責銷毀。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辦理注銷(撤銷)、變更單位名稱登記后,應將刻制的冠以單位名稱的內設機構印章登記造冊,送交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公安機關銷毀。

          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應當有專人保管。

          嚴禁買賣、出租、出借印章。

          對違反規定使用印章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追究保管人、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未經公安機關辦理核準備案,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機關收繳非法刻制的印章,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承制事業單位印章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二款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經公安機關許可的公章刻制單位,違反第六條規定承制事業單位印章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監督管理機構、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職守、濫權、徇私的,應當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7

          一、用車范圍

          (一)堅持公車公用原則,首先保障局領導的工作用車。

          (二)機關人員在城區內辦事,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派車。

          (三)股室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由辦公室派車。

          (四)特殊情況下外單位調用本局小車,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

          二、用車手續

          嚴格派車制度。

          所有用車人均先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審核同意后,填寫派車單,再通知駕駛員出車。

          用車人要事先告知用車事由、行車路線、往返時間、運行里程,便于統一協調安排。

          嚴禁股室和個人私自直接向駕駛員要車。

          節假日期間,局機關小車一律歸庫,特殊情況下用車,可由局領導暫行安排后再由辦公室補填派車單。

          三、安全管理、車輛維修和保養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增強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駕駛人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嚴禁在上班、行車時間飲酒。

          (三)局機關小車無任務時一律停放在車庫,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將小車交他人駕駛,不得私自將車輛借與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未經分管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用學校車輛。

          (四)駕駛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隨時保持車況良好和車容整潔。

          (五)汽車受損或出現駕駛員不能排除的故障時,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經查驗后送維修費用低和服務信譽好的定點修理廠。

          修理金額在100元以內的由駕駛員自定,5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決定,500元以上的報局領導審批。

          出車途中臨時需要維修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六)局機關小車一律實行定點加油。

          駕駛員憑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辦公室根據派車單和小車行駛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區外出車需臨時加油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推動節能減排,節約開支,降低行政成本,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自治區有關法規,結合本鄉實際,制訂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鄉黨政、人大、工青婦團體和事業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

          3、加強公務用車集中管理。

          統一調度,嚴禁分散管理使用,減少空駛,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費。

          4、嚴格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嚴格登記和公示用車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治耗、費用等信息。

          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回單位停放制度,節假日期間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

          5、實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購準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和節獎超罰制度,降低運行成本。

          6、各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到外地辦理公務,除特殊情況外,應盡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公務用車長途行駛。

          7、嚴禁公車私用,不準將公務用車對外出租出借。

          凡違規公車私用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8、嚴禁公務人員擅自駕駛使用公車。

          凡違反規定駕駛使用公車造成肇事、損壞、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由該駕駛使用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公務人員駕駛使用公車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單位要及時向鄉黨委、縣紀委和縣公安交警報告。

          10、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各項規定,把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納入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節能減排和績效檢查考核內容。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8

          為使機關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務車輛,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機關所使用的公務車輛,行政辦公室負責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障辦公車輛的有效使用。

          二、車輛使用管理

          (一)用車人員原則上應提前1~2天通知辦公室分管派車工作人員做好派車準備。正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出差時,兩人(含兩人)以下的原則上不派車。

          (二)用車人員需提前填寫《派車申請單》里的時間、地點等信息送至行政辦公室,用車結束后用車人員及駕駛員共同完善《派車單》并簽字確認。

          (三)公務車輛駕駛員在收到派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通知要求按時出車。

          (四)申請用車的部門或個人在辦理業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單位,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單位,應提前向分管領導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向行政辦公室備案方可延時返回單位。

          (五)公務車輛駕駛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單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單位的,應提前向行政辦公室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六)公務車輛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三、車輛用油管理

          公務車實行定點加油,行政辦公室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設備物資科、資產財務科輔助配合監控管理。行政辦公室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一)工作職責

          1.機關公務車輛維修實行定點維修制。

          2.駕駛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能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二)工作流程

          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亳{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谛旭傊凶⒁廛囕v是否有異常聲響。

         、劢洺z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或更換。

         、荞{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⑤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本單位車輛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車輛的使用效率,壓縮經費開支,確保公務用車的“規范、安全、節約”,根據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與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各種車輛歸本單位所有,其資產及使用管理由單位機關辦公室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派(定向配置車輛除外)。

          2、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本著“為單位服務、為業務服務”的宗旨,對申請派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要熱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確答復、及時派車,若派車確有困難時,應如實說明原因或提出其他變動建議。

          3、為保障單位領導隨時開展工作和處理緊急事務,實行專車專用。

          4、定向配置車輛相對固定,由用車單位(部門)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和調派,但必須按照此規定執行,指定符合車輛駕駛條件的人員駕駛,服從單位領導因需要臨時派遣。

          5、單位分管主任負責指導和協調有關車輛使用和管理的重大問題。

          二、用車程序與要求

          凡動用單位車輛(除中心領導和特殊情況用車外),原則上必須先申報、登記,經機關辦公室上報主任批準方可出車。必須按“四個保證”和“兩項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個保證”

          1、保證單位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在本縣范圍內,如果情況(公務)緊急,直接電話告知車輛管理人員即可出車。如果臨時無車,也可以先打出租車,相關費用待事后由機關辦公室核實經主任簽批后,到財務科報銷。

          2、保證單位領導工作用車。單位領導用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實行登記制度和派車單制度,確保隨時隨地工作用車。

          3、保證市場檢查工作用車。屬本單位統一組織的安全檢查、專項督查和工作會議等工作,由機關辦公室統一安排車輛。其他會議、公差或同時多路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客車或公交車等交通工具。

          4、保證單位機關在縣內的公務和事務用車。

          屬上述“四個保證”范圍之內的事項一般應當派車,在現有車輛不能同時做到“四個保證”時,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予以保證,順序如下:緊急公務或特殊情況用車——單位領導工作用車——檢查工作用車——市區內公務和事務用車。

          (二)“兩項制度”

          1、用車登記制度(適用于本系統各單位、部門在市內短時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應提前告知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經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車登記簿》上進行登記,載明時間、事由和地點然后出車。如果公務或事務較緊急也可以先出車后登記。

          2、派車單制度(適用于本系統各單位、部門縣城內用車時間超過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縣轄區用車)。需用車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原則上須提前半天填寫派車單,說明事由、出車時間、到達地點等,經單位主任審批后,由機關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憑單派車,無派車單原則上不派車。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有效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保證行車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減少單位支出,杜絕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定車、定人、定保養制度,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做到每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

          二、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在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做好清潔工作,例行保養。

          三、對車輛要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車輛行駛5000公里進行保養一次。

          四、換季保養。冬季換用冷卻防凍液,調整擋風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輪胎氣壓。夏季檢查空調制冷情況,清除冷卻器水垢,降低輪胎氣壓。

          五、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熟悉車輛性能,發現故障及時維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維修。

          六車輛的維修必須在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前由駕駛員本人提出申請,經維修鑒定小組3人以上鑒定同意,報請局領導,經過批準后方可維修。維修時原則上要有鑒定小組和駕駛員3人以上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并報請局領導同意后,才可委托廠家維修、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維修鑒定小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出差(或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大配件的,也要電話向車輛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得到認可后,才能更換維修。

          維修時要求司機到場鑒修,對維修廠家更換的零配件品牌、型號、價格等逐一確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七、每輛車維修保養以后,管理員要及時做好記錄歸檔。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11

          事業單位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一、印章的保管

          1、監印員專門負責印章的保管使用,一切用印須經監印員。印章保管要專柜加鎖,節假日時間長或暫停使用時應加封條。

          2、原則上不得將印章帶出機關或單位使用。需要套印的,監印員必須親自到現場監印,不可捎帶。

          3、印章要注意保養,及時清洗,以確保用印清晰。

          二、印章的使用

          1、使用印章必須報經領導同意,使用辦公室印章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2、對需加蓋印章的文書內容必須認真審閱,尤其是一些特殊情況用印,更要審閱清楚。

          3、建立用印登記制度,每次用印經辦人必須將時間、內容、批準人、用印數等項目填寫清楚。

          4、蓋印要嚴肅認真,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直觀便于識別,不能蓋歪和顛倒,不能壓正文。印章不能蓋在空白紙上。

          5、一律不準為經濟合同、拆借資金擔保用印,嚴禁擅自用印,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影響給予處分。

          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局機關公務車輛管理,合理調配和使用車輛,節約車輛費用開支,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調度

          (一)實行公務用車定人、定位管理,確保領導準時、安全用車。各處室執行公務用車,原則上商分管領導解決。車輛不足時,在不影響領導用車的前提下,由辦公室協調調度用車。

         。ǘ┏鍪袌绦泄珓盏能囕v,由用車本人或駕駛員通知辦公室,辦公室做好出車登記,并以此作為駕駛員報銷交通費的依據。

         。ㄈ┤w駕駛員要樹立服務意識,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間應在司機休息室待命,臨時外出,應及時請假。

          (四)車輛在規定位置停放,非特殊情況下,車輛必須停放車庫內或指定地點。因沒有在指定地點停放發生被盜或損壞的后果由其本人負責,并賠償相應損失。

          (五)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查、勤洗”,確保車輛安全行駛,杜絕“病車”、“臟車”上路。

         。﹪澜阶杂密噺氖屡c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駕駛員交通費每月報銷一次,于每月日填報上一周期的費用。交通費報銷應附當月出車登記表,經辦公室復核后,報領導審批。

          二、車輛維修

         。ㄒ唬┸囕v實行定點維修(市財政局指定的定點維修廠)。

         。ǘ﹪栏癜窜囕v維護規定進行保養、檢修,確保安全行車。

         。ㄈ┸囕v需維修、保養必須提前向辦公室申請,并匯報車輛發生故障的原因和排除的對策,待核查后確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必須填寫《車輛送修單》。車輛若在維修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送修單》范圍的,應及時報告并補辦手續。

         。ㄋ模┩獬鲕囕v在途中或異地臨時發生故障,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ㄎ澹┸囕v維修完畢,駕駛員經檢驗、試車后,應及時在《車輛送修單》上簽名。

         。┺k公室憑《車輛送修單》與維修廠家按期結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費用。

         。ㄆ撸┙④囕v保養項目及更換配件檔案,按規定定期更換配件。

          三、車輛用油

          (一)車輛燃油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實行專人跟車、定點刷卡加油。

          (二)車輛用油實行以行車里程核定耗油量,按月統計公布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ㄈ┰谔厥馇闆r下,無法用卡加油的,必須說明原因并將發票交辦公室登記,主任審批后到財務室報銷。

          四、駕駛員崗位職責

         。ㄒ唬┳袷亟煌ǚㄒ,安全行車,杜絕交通事故。

         。ǘ┳袷馗黜椧幷轮贫龋䦶念I導,聽從調度管理。

          (三)精心保養車輛,確保車況良好。

          (四)嚴禁酒后駕車,不準出私車,不準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ㄎ澹﹪澜麉⑴c婚嫁接親、祭祀等非公務活動,一經發現,除按市紀委、監察部門的規定進行處罰外,待崗聽候處置。

         。┮蚬珓粘鲕囌厥拢曳綗o責任,不追究駕駛員責任;負主要責任的,駕駛員承擔損失金額的5%;私自出車肇事,駕駛員賠償全部損失,待崗聽候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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