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范本(精選13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1
小學生實行1~2年級學生家長接送制,3~5年級實行小學生自行上下學,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上午送學生到校門口,車輛停在校門外,不得進入校園,放學時按時來接。下午依然按時接送。如進入教學區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學習秩序。如遇下雨雪天,到校時,家長可護送到教室門口,但車輛還需按原規定停放。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學生的,如果家長未按時接,學生必須等候家長的到來,不能獨自離校。
七、如遇情況家長不能接送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2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根據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系,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3
1、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要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2、教師要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要提前通知學生家長。門衛人員要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班級要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3、每天上、下學時間段,學生接送區域要有值班教師和家長自愿者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安全隱患。放學時,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隊,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師整隊帶到家長接送區。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的性質,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有威脅的人員,應當立即上前詢問、留住學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門衛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4、小學要求學生最多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及時回家。家長要根據小學作息時間,規定好學生上學出門和放學回家時間。接送的家長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生送到小學,確保學生按時到校。家長送好學生后,應當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小學大門暢通、校園內秩序正常。
5、家長只能將兒童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如果家長用車送學生,務必停在校門前指定的區域,以確保小學門口暢通。騎摩托車、電動車或自行車接送學生的家長,從公路進入校區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學生搶道,不得在接送線外停車,更不得將車騎進校園。開汽車接送學生的家長請在公路邊停車,不得將車開進校區。
6、家長在指定的時間內接學生放學,如果不能按時接學生,學生應當退回指定地點,在有關人員的看管下等待家長來接。家長在校園門口等待學生放學,不應當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
7、上學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開小學。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小學為自己辦事。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4
為了保證每位學生安全順利離校、返校,體現我!耙磺袨榱藢W生,一切方便家長”的服務宗旨,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坐班教師職責
1、坐班教師必須在學生離校當天中午12:00準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要求學生安靜耐心等車,不允許學生在戶外活動,配合跟車接送教師安排學生上車回家。返校時,必須在學生返校當天下午上班時間按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
2、坐班教師留守到最后一個學生回家,離校時必須將本人負責班級的門窗、水、電關好,鎖好門,將鑰匙交到門衛室,方可離校,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果有學生家長沒有來接,必須要將學生交給行政值班,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二、接送學生教師職責
1、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通知到各家長,約定停車點把學生安全送到,交給家長。出現問題由帶隊教師負責,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校長室報告。接送學生時要事先與家長、學生約好時間、地點,以便學生順利安全返校。
2、學生離校時,接送教師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學生組織到指定的地點整隊,等候上車。
3、負責自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放學時間通知到各家長。
4、特殊情況:學生離校提前或延遲的,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通知家長(自接送學生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確保學生安全。
三、班主任職責
1、開學初,班主任必須將學生的接送基本信息登記好,確保準確無誤。在學生第一次離校時,將“學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級每一位學生家長,使家長掌握接送時間。
2、對自接送的學生,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將“桃李園學校學生離校批準單”填好。
3、臨時改路線的學生,班主任必須將改動信息及時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4、有家長自己來校接學生的,班主任必須將學生名單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5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校園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特進一步對小學生的接送制定以下規定,希望家長認真閱讀并遵照執行。
1、家長除學生規定接送日(住宿生一般為周五和周日下午,通讀生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晚)外,無故不要進入學校探望。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取得聯系。如需帶孩子出門,必須親自到教室或寢室經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允許并憑接送卡和一中出校證明單方可。
2、正常接送時,必須由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并時常教育兒童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開校園。接送要到位,住宿生家長還要做好簽字工作(接時到教室簽字,送時到寢室簽字)。進出校門時,請主動出示接送卡。如有特殊情況委托他人接送,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出示接送卡或事先電話聯系。
3、送兒童到校時不要過早,住宿生為周日下午四時后,通讀生為平時上課前十分鐘左右。
4、校車接送必須做到有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家長必須負責兒童從上(下)車點到家的安全,不能讓兒童單獨一人行走,如需委托別人接送必須出示接送卡。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6
為切實做好接送學生車輛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1、車輛駕駛員要本著“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精神,認真履行學校關于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方面的責任,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2、車輛駕駛員要按公安、交通部門要求辦齊各類證照后,方可接送學生。
3、關心、檢查車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排除沿途路橋的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嚴格執行交通規則,不違章、不超載、不酒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5、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得延誤接送時間,影響學生到校及回家。
6、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禁止學生在車內打鬧和將頭、手伸出窗外,及時關好車門,上下車不得擁擠,做到有秩序上下車。
7、禁止雨、霧、雪天無燈開車,在?奎c,車未停穩不得上下車。
8、接送學生必須做到三點清:即上學時點清人數;放學時點清教師交接的人數;回家下車時,點清學生數交給家長。
9、在接送過程中,必須做到禮貌行車,主動與過往行人、車輛謙讓,限時行駛,保證不出任何事故。
10、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學校安全工作例會,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管理的做法,改正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接受學校安全工作考核。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7
為了給孩子一個更加安全的環境,同時讓班級學生有序放學,鞍馬池小學就學生上(放)學接送做如下規定。小學生實行1~4年級學生可以家長接送,5~6年級提倡學生自行上下學,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早上送學生到校門口不超過接送線(伸縮門處),車輛一律停放在山前街,服從交警和護導隊的指揮。下午接學生的車輛同樣停在山前街,家長步行到指定區域(人行道的班牌處)等待孩子。過了接送學生時間,不見孩子出來可以與班主任電話聯系,必要時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填寫臨時訪客單方可進校。進入教學區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秩序。如遇雨雪天,到校時,家長可護送到教學樓門廳的石級處,但車輛還需按原規定停放。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家長不準私自接走。如有特殊情況,家長須經班主任同意,并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同時班主任填好《學生臨時外出證明》。
三、學生在校期間或在上課時,沒有特殊情況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
四、班主任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的,家長必須按規定時間(周三14:30,周一.二.四.五15:30,當天下午有第三節或課外活動的班級16:00,四點鐘管理的學生16:40,延長班學生17:20之前),在相應的班級家長等待區域等待孩子(雨天除外)。
七、如遇特殊情況家長不能按時接走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委托老師管理。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8
1、開學初召開家長會,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教師登記每個孩子接送的家長姓名以及聯系電話。
2、培養學生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學生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3、加強門衛值班,防止學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錯接學生等事故的發生。
4、放學時,任課老師必須把學生集隊,并把隊伍帶到校門口,等待家長來領,家長未領走的學生,或帶回教室或交給值日老師管理。
5、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門衛或教職工允許后方可入校。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
7、雨雪天家長更要堅持做到接送學生上學、回家,如因家長未履行接送學生的職責,學生在上、放學路上發生不安全事故者,家長承擔完全責任。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9
1、 成立學生接送車領導小組,做到有組織,有領導。
2、 正常性的開展學生乘車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學生不乘拖拉機、摩托車、殘疾車和改裝、拼裝、報廢客車等運營車輛,做到文明乘車。
3、 做好交通安全知識宣傳。讓學生熟記常用交通標記和信號。
4、 每學期開學對要求乘車的同學進行填表調查,確定接送車乘車對象。
5、 及時召開乘坐接送車同學會議,以乘車路線分成若干小組,確立組長,明確各項要求。
6、 政教處同志每周輪流對乘車同學進行管理、組織活動,做好情況記載。值周組負責護送學生上車。
7、 學校指派專人負責簽審學生接送車管理營運單。
8、 定期或不定期對學生接送車進行證件及車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9、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對接送學生的車牌號碼、拉載人數、駕駛人保險情況、接送時間、路線、趟次、接送方案及協議等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10、及時總結,不斷改進,努力做好接送車的管理工作。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10
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11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學校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由一名中層干部(政教處處主任)具體負責。
2.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助公交公司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費的收繳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4.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做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5.學校行政定時跟車,每周不少于2次。要關心校車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公交公司。
6.學校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7.學校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考評,每月一次,考核結果列入學生綜合評定。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員。
8.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系,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12
1、教師必須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責任意識,杜絕一切隱患。負責當日接送的管理工作。督促學生自覺遵守乘車安全制度。做到“五定”即:“定路線班次、定人數、定座位、定停車點、定上下車時間”。“三禁止”即:“禁止頭、手伸出窗外、禁止亂搭車、禁止隨便帶客”。
2、負責檢查車輛情況,負責與駕駛員、學生家長簽訂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狀。
3、建立好管理臺帳。即駕駛員與車況;路級圖與路橋況;全校乘車學生情況一覽表與點名冊;途中與學生家長反映情況記錄;學生安全教育與全校安全會議記錄,車況整改與跟蹤檢查記錄。
4、合理安排好各接送車輛各班次乘座的學生,堅持每天在校門口清點上下車學生人數,督促檢查各班在放學時不準借故耽誤學生乘車,負責好侯車學生的秩序,確保安全。
5、教師每日與駕駛員做好乘車學生的交接手續,填寫好當日接送學生的記錄。
小學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篇13
專車接送是我校在服務學生方面的一項特色,也是學校安全教育的一個重要平臺。它既能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又能檢驗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愛心。為了更好的關愛學生、服務學生,規范我們的管理,特制度本制度。
一、總務處
1、總務處是學校管理接送車工作的權利機構,是該工作的組織者,對校長室和學生負責。
2、它負責收集每學期全校需要專車接送的學生信息,并根據不同區域整理規劃成不同的車路,分別以班級和車路為單位打印成冊,一份存檔,一份分發給相關老師。
3、根據車路情況聯系相關車輛,車輛必須具有完全手續,確保所有車輛準時準點安全可靠接送我校師生。
4、學期初對班主任和接送車教師進行集中培訓,大周離校前召開專車接送會議,提出相關要求,注意事項。
5、離、到校日總務處要坐鎮指揮,協調各方面關系,務必確保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接送車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和處理,并上報校長室。
6、到校日認真聽取接送車匯報,并調查學生,了解接送車過程中是否出現特殊情況,總結后向校長室匯報。
二、班主任
1、協助總務處統計本班學生乘車信息;
2、把總務處提供的各路乘車安排傳達給學生;
3、教育和嚴格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專車接送制度;
4、與總務處、接送車老師及學生家長保持聯系;隨時協助解決接送車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突發事件;
5、負責收繳本班學生乘車費用。
三、接送車教師
接送車教師是我校專車接送工作的具體執行者,他們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無私的愛心,協調各方關系,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具體流程是
1、依照學校提供的名單提前了解學生情況和路線狀況。
2、送車時要提前到達校車停放點,組織學生有序排隊,核對信息,聽從指揮,有序上車,指導學生把行李放在座位下面。如有學生沒上車,則要知道學生的班級、姓名與去向,并向總務處匯報。
3、校車開動前,必須清點人數,、做好記錄,并確認學生是否上錯車。校車離校時,要在門衛簽名。返程是要在總務處匯報。
4、老師應坐在或站在有利于管理學生的位置上,嚴禁學生將頭、手伸出窗外,學生不得在車內隨意走動,大聲喧嘩、打鬧、瞌睡等。
5、車到站時老師先下車,需過公路的學生由教師帶領過公路。
6、及時冷靜處理好突發事件,并把有關情況迅速反饋給總務處或校長室。
7、車到站后,老師應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帶齊物品下車。
8、接車時,老師應提前聯系好車主,商定等車地點和時間,提前到達指定地點,組織學生有序上車,發現學生未到或未按時到的情況,接送教師要及時和學生家長、班主任、總務處聯系,核實情況,聽從指揮,嚴禁擅自主張。
9、學生到校后,要組織學生有序地下車。
10、發現學生、司機有違規行為,應及時糾正、記錄并向總務處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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