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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 1
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需要,公司為部分員工配備工作手機使用。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機,加強手機使用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如下:
一、使用工作手機分類
1.公司配備工作手機;
2.工作手機根據崗位發放,在發放之日開通使用。
二、工作手機使用話費規定
公司與聯通公司通過友好協商,為公司辦理福建省范圍內單項收費卡,;基礎費用每月71元(月租、來顯、手機郵箱都包含),由公司統一支付。
該套餐每月贈送不少于730分鐘全國通話,超過一分鐘撥打全國各地1毛5資費,接聽電話全國各地免費;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條每月。(超出基礎月費71元,由個人支付超出話費。)
工作手機使用實際費用超出指定套餐標準,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增加費用指標,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更換手機使用套餐資費標準。
三、工作手機使用約定
1.原則上公司配備工作手機所有權屬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個人保管,如有丟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損壞的,由丟失人自行購機,拒不購機的',公司從使用工作手機員工工資里,一次或分期繳扣(丟失機型)的同等價值金額;不在保修范圍內損壞的,必須由使用工作手機本人在最短時間內自行修理并承擔所有費用。
2.使用公司配備工作手機,必須保持工作時間內通信暢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網、改號、拒接、不應答、或手機損壞等)造成通信不暢,影響工作聯絡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手機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中途發生人員變動或中途離職等情況,工作手機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丟失的或損壞的根據使用情況作出相應的賠償。
另付:工作手機使用人員名單、號碼。
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2.手機分類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手機使用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管理制度《公司手機管理規定》。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常務副總批準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手機維護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24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于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并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并告知聯絡方式。
5.手機配備及話費補貼
5.1特殊崗位人員使用之公務手機sim卡須歸屬公司所有。若為私人自購,公司以回購方式向私人購買,每個號碼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讓sim卡,則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務聯絡須使用公司配備的sim卡。
5.2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及業務人員,公司未配手機者須自備手機,公司配給sim卡,以方便業務聯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5.4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補話費補貼。
5.5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
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 3
1.目的
為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對客服務質量和維護我店紀律形象,特制定酒店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的管理規定,以加強員工在崗期間的紀律性。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大酒店全體員工。
3.職責
3.1XX大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推行,并對本制度推行的質量和效果負責。
3.2XX大酒店各部門負責配合本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4.定義
針對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制定出相應的`規范及措施,以確保員工當班紀律管理規范有序。
5.內容
5.1員工私人手機使用規定:
5.1.1凡我店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在工作對客時間原則上不得隨身攜帶私人手機(工作手機除外)進入工作崗位,禁止上班對客期間開動手機或者撥打、接聽電話。
5.1.2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個人手機如存放不便,可到部門辦公室統一上鎖存放,非當班時間可隨時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領取。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的外來私人電話,如有緊急情況,可轉酒店總機或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留言或通傳。
5.1.3員工(主管級以下)當班期間若確有急事需要接打私人電話,須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請示,主管級或以上人員向直屬上司請示,所有人員經請示同意后到指定區域接打,嚴禁在對客區或接待客人期間接撥私人電話,且接撥私人緊急電話原則上不能超過5分鐘。
5.1.4酒店全體員工禁止上班期間撥打、接聽私人電話!若發現員工上班期間用手機接聽私人電話、聊天、玩游戲、看小說、看電影等,我店將嚴肅處理,第一次發現的,將作口頭警告處理,第二次發現的,將作書面警告處理,如此類推,情節嚴重者,可導致被開除處理。
5.2員工私人手機管理、監督要求:
5.2.1人力資源部上班期間會隨時檢查員工手機狀態情況,要求各部門切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及監督檢查,加大檢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杜絕上班期間員工玩手機的現象。我店也將加大檢查和抽查力度,對違反規定人員,將嚴格按制度處理。
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嚴格工作紀律,保障生產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所有生產工作現場手機使用
三、管理職責
3.1生產現場直接管理者:負有對本現場作業人員在工作時間個人使用手機進行監管與控制。
3.2所有人員:負有在工作過程中使用手機時自律管理。
3.3各部門主管:負有對本部門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使用手機進行監管。
3.4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各部門人員在工作時間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稽查。
四、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4.1在工作時間內,原則上,除因工作需要可以隨時使用手機外,其他情況不得任意使用手機。
4.2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機時,原則上除需要傳送文件、或需要對明確具體信息傳送、或需要多人周知的信息時可以使用微信等有記錄的工具外,其他如需及時的點對點溝通時,應盡量使用電話或微信語音功能。
4.3工作時,如員工因個人非因工作之事需要手機溝通時,原則上以電話或微信的語音通信功能為優先選擇,以文字形式的聊天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盡量控制時間。
4.4除工作溝通外,原則上員工使用手機溝通時,單次使用時間盡量不超過3分鐘,員工如遇特殊個人情況,單次通話需要較長時間時,應向現場直接管理人員請示,由現場管理人員作好安排后離崗交流,不得在崗位上邊工作邊交流,從而影響他人工作。
4.5工作時間內,無論工作忙閑,一律不允許刷抖音、看視頻、看小說、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6在某一時段內(工作時長不限于整天)如工作被安排在有固定作業區域內,原則上,在此區域內的工作員工應將手機集中放置于現場統一規劃的擺放區域(擺放區域由生產部根據作業地進行規劃),需要保持手機暢通隨時聯系的崗位人員除外。
五、監督管理
5.1各級組長應對本組人員進行宣導,持續對本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使用手機情況的直接管理。
5.2各級主管應對所屬各組成員進行監控管理。
5.3行政人事部不定時對現場進行巡檢。
六、違規罰則
對于員工工作時間內違反規定,使用手機進行刷抖音、看視頻、看小說、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內容時,根據其違反情況及《員工手冊》規定,給予以下形式處罰:
6.1直接違反者處罰形式
6.1.1口頭警告:員工于工作時間被發現在刷抖音或看視頻或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時,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一次。
6.1.2書面警告:一個月內員工獲兩次口頭警告,折合一次書面警告;受書面警告一次,扣除績效獎金200元;
6.1.3小過:一年內累計三次書面警告或五次口頭警告折按一次小過處罰;受小過處罰一次,扣除績效獎金500元;
6.1.4大過:一年內累計受兩次小過處罰,折按一次大過處罰,受大過處罰一次,扣除績效獎金1500元;
6.1.5開除:一年內累計受兩次大過處罰,直接開除并扣績效獎金3000元。
6.2管理者違規處罰
6.2.1管理人員自身違反處罰:
對管理人員自身帶頭違反規定,從重處罰;第一次即書面警告,累計兩次記小過處罰,累計三次計大過處罰;
6.2.2管理不力連帶責任:
對于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下屬屢次違反規定,管理人員按下列標準承擔管理責任:
6.2.2.1直接管理的下屬一月之內(下同)如被稽查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層稽查等)累計發現有5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口頭警告一次;
6.2.2.2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1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書面警告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記口頭警告一次;
6.2.2.3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2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小過處罰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口頭書面警告處罰一次;
6.2.2.4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3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大過處罰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記小過處罰一次;
6.2.2.5對于管理人員的處罰,除按前述標準扣除績效獎金外,如達到小過標準還對其降級使用。
七、本制度經核準后生效并經全體人員知悉。
公司員工手機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員工上班時隨意用手機上網、看小說不僅影響生產質量,而且會對公司安全生產構成威脅。為了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強化崗位責任落實,規范員工行為,保障員工的安全作業環境,按照國家安監總局64號令[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生產安全十條規定"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公司員工的手機管理作如下規定:
1、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外來人員手機關機或不得帶入中門內,若發現開機帶入二門,處罰接待人員。)
2、管理要求
2.1手機存取辦法
2.1.1公司購置員工手機暫存柜,放置在傳達室中。員工在工作時間將手機暫存手機暫存柜中。
2.1.2安管部負責在手機柜上按順序噴繪編號,統一為在二門內的員工登記個人手機暫存柜。
2.1.3在中門內上班的公司員工在進入公司后,必須將手機放置于自己的手機暫存柜內保管,不得將手機帶入中門內,下班后方可取出手機使用。
2.1.4調離公司的`員工要及時將手機暫存柜鑰匙交回安管部。
2.2安全保障
2.2.1安管部負責在傳達室的手機暫存柜方位安裝廣角24小時監控攝像頭,保障手機安全并有記錄可查。
2.2.2傳達室值班人員負責對手機暫存柜的定期巡檢。發現異常及時向安管部報告。
2.2.3員工的手機暫存柜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有遺失,應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
2.2.4如員工發現手機丟失,應第一時間向安管部報告,由安管部人員調取錄像資料追溯。對查出的嫌疑人給與嚴肅處理,直至開除。
2.3違規責任
2.3.1配備手機暫存柜后,中門內上班員工不得將手機帶入中門,更不得用手機上網、看小說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發現違反的員工罰部門主管200元,當事員工500元。
2.3.2員工必須嚴格按安管部登記分配的手機柜使用,不是私自占用閑置的手機暫存柜。
2.3.3公司員工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私自通過非正常途徑撬鎖,否則一律按盜竊處理。造成手機柜損壞須照價賠償。
2.4機關人員及工業氣物流手機管理
2.4.1機關人員的手機放置在辦公室,不允許帶入中門以內。
2.4.2公司為工業氣物流配發的手機使用人員,進二門關機,不得開機,如發現處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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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機使用管理條例
一、使用規定
(一)配備的手機和號碼所有權為公司所有,使用者僅具有使用權。
(二)使用者應保證手機每天(包括假日)早七點至晚十一點保持暢通。
(三)手機沒電應及時充電,外出應攜帶充電器,不需要攜帶充電器的情況下,應提前充足電量,事先做好準備。
(四)手機欠費應及時充值,手機報銷費用按照對應單據給與報銷。
(五)使用者應保證手機和號碼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電話。門店有權查閱通訊記錄。
(六)手機和號碼使用期間,因使用者的原因丟失或損壞的,手機卡,維修或補卡費用,由使用者承擔。
(七)使用者對外使用手機和號碼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應時刻注意禮貌用語,維護公司和個人的形象。
二、通訊錄
使用者存儲聯系人時,要求必須存儲在卡里卡面內存不足時可充正在手機上客服經理負責不定期監督檢查通訊錄的錄入情況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將存入的客戶信息,在電腦上做統一備份更新一次。
三、費用報銷
使用者每月手機報銷費用為30元。報銷費用的提升,需使用者書面提出申請,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據,由客服經理審核后報店長決定。
四、樂捐標準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電、未充值等)導致手機不暢通,遭到了客戶、領導、以及其他與公事有關人員向店內投訴或反映的,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經理每月10號25號調取通訊記錄,發現使用者嚴重違反本辦法,撥打私人電話的,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經理每月15號30號查詢手機通訊錄,發現使用者未存儲客戶信息,或未更新電腦資料,應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時補充完畢,并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條)。
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單位和人員使用手機應遵守本規定。
二、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秘密。
三、涉密單位應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
四、召開涉密會議或者舉辦涉密活動時,主辦單位要對手機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應在會議通知中對手機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二)指定專人對手機進行監督管理;
(三)在會場入口處對手機使用管理做出明顯提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機帶入,特殊原因確需帶入的,應當經過主辦單位同意,并將手機電池取出。
五、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嚴禁使用手機。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嚴禁帶入手機。
七、涉密單位的領導和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八、屬下列場所之一的,必須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一)各種涉密會議場所;
(二)各類屬于國家秘密的考試試卷復制場所;
(三)各類屬于國家秘密的考試試題命題場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非涉密場所嚴禁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九、涉密單位的保密管理職責:
(一)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宣傳教育;
(二)建立健全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術標準的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五)負責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六)及時報告手機泄密事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和組織查處工作。
十、保密工作部門的保密管理職責:
(一)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
(二)開展對手機及干擾設備使用與管理情況的保密監督檢查;
(三)協助部門大型涉密會議及活動的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查處手機泄密事件。
十一、對防止或制止手機泄密有功的人員,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獎勵;對在手機保密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單位,保密工作部門應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獎勵。
十二、對違反本規定,使用手機造成泄密的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給予刑事處罰。
十三、因管理不善,對手機泄密負有領導責任的直接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十四、使用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國家秘密信息不適用本制度。
重大活動和涉外保密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涉密活動、會議的保密管理和監督,加強涉外技術交流和合作、宣傳報道等的保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全局涉及涉密活動、涉外、技術交流和宣傳報道的所有部門。
一、涉密活動、會議主辦部門負責落實保密管理措施,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及時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保密管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必要時直接進行保密管理和監督。
二、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外事保密管理規定和組織宣傳報道保密管理規定;各科室、單位負責在業務管轄范圍內組織實施技術交流保密管理規定。
三、涉密會議保密管理
(一)局主辦的涉密會議原則上在局內進行。特殊情況需外出進行的要報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批準,但必須選擇有利于保密、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場所。不得在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
(二)涉密會議主辦部門應明確會議保密要求,落實責任人,并填寫《涉密會議記錄表》,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三)召開涉密會議禁止使用無線話筒。涉及機密級、秘密級需要錄音的,須報局保密辦公室審查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四)對涉密的會議文件、資料進行編號登記,發放時要履行簽字手續,會議結束后,應及時清退;與會代表需要帶走的,要通過機要途徑寄送,不得由會議代表隨身攜帶;因特殊情況確需會議代表隨身攜帶的,須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五)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文件、資料進行清查,檢查有無遺失文件、資料等。
(六)會議內容要按規定范圍傳達,不得任意擴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經批準不得公開宣傳報道。會議講話未經本人同意、審核,不得隨便整理散發。
(七)嚴格控制與會人員范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制定會議保密紀律。會場服務人員須經過嚴格審查。
四、凡涉及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的重大活動,包括試驗、會議、對外合作等,局保密領導小組要制定專項保密工作方案,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全面負責保密工作,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直接進行保密管理和監督。
五、涉外保密管理
(一)涉外接待、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活動中要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并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外賓或外商來訪,接待單位應事先填寫外賓來訪登記表,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備案,并經局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接待。嚴禁先接待后報批或者未經批準擅自接待的事件發生。違反規定者追究當事人及部門領導的責任。
(三)接待外賓或與外商談判事先統一口徑,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向外賓介紹情況,安排外賓參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開放范圍。
(四)外賓不得在局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拍照和錄像,確因工作需要對合作產品進行拍照、錄像的,須經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審批。拍照或錄像應在保密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進行,不得直接或作為背景拍錄非對外開放部位和產品。
(五)在涉外活動中,不得將秘密文件、資料、筆記本等密品帶入公共場所。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六)對外提供資料要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實際出發,權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適度的原則,做到既能維護國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順利進行。
(七)向外方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實物樣品事先需經局保密辦公室審查,必要時報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審
批,明確不屬于國家秘密的資料方可對外提供,未經審查,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向外文提供或向境外投寄、攜帶。
(八)在涉外接待和技術交流、合作和談判等活動中須對有關人員開展保密教育,明確保密范圍事項。承擔對外合作項目,中方與外方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嚴格執行保密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涉密會議紀錄表》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外賓來訪登記表》審批件復印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保存期5年。
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對員工手機配置的使用和管理,方便公司各部門工作溝通協調,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1、因工作需要的項目經理(含)及以上級別員工。
2、部分因工作需要的非中層以上級別員工。
二、配置辦法
1、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的員工,公司綜合部統一配置。
2、員工與公司簽訂免費領取與使用手機承諾書報綜合部備案,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三、管理辦法
1、免費領取手機及卡的員工,每月按通信公司規定繳納話費。員工應保證手機費充足,及時繳納話費。
2、配置手機的員工,統一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機號碼,該手機號碼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員工在職期間與甲方及公司內部的聯系均使用本號碼。
3、公司對符合規定配置手機及卡的員工,提供相應的話費補貼,享受話費補貼的員工保證24小時開機,若在規定時間(包括節假日)內因使用者原因(如因沒電、電話欠費而停機)無法聯系本人,按違反公司規定處理。
4、若手機出現沒電、故障等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接通的,應于第一時間告知直接上級臨時聯系方式;手機卡丟失或損壞的,應于24小時內通知公司綜合部補辦手機卡并開通,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5、使用該手機滿兩年后,手機歸員工所有;手機使用未滿兩年,員工申請離職時,應交回手機及手機卡,并確保手機功能無損壞,可持續使用。
6、享受公司配發手機及手機費補貼的員工,應維護公司和個人的形象,使用禮貌用語,積極開展業務,保障對內對外的溝通暢通。
7、手機的使用與保修事項按照手機保修規定執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服務。
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 7
公司手機發放及使用規定為進一步方便公司員工內部之間聯系,節省因通訊網絡原因產生的不必要開支(如手機和公司座機之間通話費用、聯通號碼和移動號碼之間通話費用等),現公司特從電信辦理了一批天翼3G手機,以便于今后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間的`業務聯系。該手機為天翼E319型號,市場價1100元,涵蓋音樂、3G、收音機、照相、電視、上網等多項功能,足以滿足平時的日常手機使用需求。該手機公司辦理的套餐為免月租費用,免費通話500分鐘,所有公司189手機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之間通話免費。
該手機所有通話費用均為0.29元/分鐘(包括國內長途和市話),全國范圍內接聽免費,在外地使用無漫游費,通話費用不變。
為了規范日后手機使用管理,現對公司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
1.所有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使用人不得據為己有,所有手機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丟失或故意損壞手機者需照價賠償或到電信營業廳購買補給公司。
2.手機出現故障或其他異常時統一找公司行政部處理,私自維修者公司不予承擔費用。
3.所有手機公司原則上只承擔500分鐘通話費和基本月租、配發手機之間互打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互打費用。特殊情況需由公司承擔超過多于500分鐘通話費用的需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所有使用配發手機人員今后原公司電話補貼取消,配發手機所有產生費用由公司代為支付。
5.凡是使用配發手機上網、看電視、使用其他3G服務等不屬于500分鐘通話范圍內產生的費用,由公司先代繳,之后在手機使用人的工資中扣取,具體手機費用清單和明細公司會給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發手機今后的通話賬單已經委托電信做分賬,即月租、組網互打套餐費、500分鐘通話(不區分長話或市話)費做一個賬單、其他費用(如上網費用、看電視費用、3G使用費、超過500分鐘之外的通話費用)將另外設立一個賬單,二者分開列清明細,由公司代扣代繳之后發放給本人。
7.所有領用手機者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于通訊及網絡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合理使用手機通訊資源。
8.所有手機使用者在行政部領取時需簽字登記,凡是在本規定上簽名者一經簽名即表明已閱讀和領會本規定所有條款內容并承諾能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關于公司公用手機管理制度 8
為了規范公司公用手機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資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用手機的分配與使用
公司公用手機主要用于員工工作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與客戶溝通、業務處理、會議聯系等。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向行政部門申請公用手機,經審批同意后由行政部門統一調配。
員工使用公用手機應遵守公司規定,不得用于私人事務,嚴禁撥打私人電話、發送私人短信等。
二、公用手機的`維護與保管
行政部門負責公用手機的日常維護和保養,確保手機功能正常,電池續航良好。
員工使用公用手機期間,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如有遺失或損壞,需及時向行政部門報告,并按規定賠償。
員工離職時,應將公用手機歸還給行政部門,不得私自帶走。
三、公用手機的使用規范
員工使用公用手機時,應保持禮貌、專業,不得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影響他人。
員工應確保公用手機電量充足,避免因電量不足影響工作。
員工在使用公用手機時,應注意保護公司機密和客戶隱私,不得泄露公司敏感信息。
四、違規處理
違反本管理制度的員工,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收回公用手機等處理。
對于故意損壞、丟失公用手機或泄露公司機密信息的行為,公司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附則
本管理制度由行政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通過實施本管理制度,我們期望能夠規范公司公用手機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資源的合理利用。同時,也希望員工能夠自覺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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