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范》、《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并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欺侮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因教師的言行不當而導致學生發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后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后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項目,亂訂教輔資料,亂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好大掃除,教室后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師、領導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值班職責,上下午均提前30分鐘上班,加強上課前的巡視和課間巡視,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2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范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系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嘩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后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安全管理制度3
1、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鈍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3、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5、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上下樓梯如遇突然停電,不得起哄、推搡、嚴防擠壓等事故發生。
6、新生入學后,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隱瞞。
7、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ㄈ缦忍煨孕呐K。┑膶W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處備案并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于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8、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9、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咨詢室咨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10、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
11、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12、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13、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14、當與他人發生矛盾,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15、不與社會上不法人員或其他閑散人員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17、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安全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在實際生產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車間安全生產實行全員責任制。車間主任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車間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級職能人員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員工在各自崗位上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車間各級管理人員、各班組和所有員工。
二、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主任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車間主任對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五條督促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定期主持全車間安全活動和安全生產檢查;
第六條針對車間生產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解決,對本車間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
第七條組織制定和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經常到現場指揮,保證安全生產;
第八條發生安全事故時,要緊急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訓,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復發生;
第九條領導車間、班組安全活動,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對新工人、調換工種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參加對危險作業點、重要部位和設備的檢查,制定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對發現的問題要監督整改;
第十二條對臨時性危險作業的安全防范措施負責督促實施;
第十三條負責輕傷事故、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四條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時,要會同安全生產部、技術部等部門編制作業指導書。打通工藝流程后,立即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員工有章可循。
2、車間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五條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生產。
xxxx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4.程序
4.1檢修組織
4.1.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4.1.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4.1.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4.2檢修準備
4.2.1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4.2.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4.2.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2.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4.2.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4.2.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4.2.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4.2.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人口閥門。
4.2.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4.3檢修安全規定
4.3.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4.3.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4.3.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3.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4.3.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4.3.6.2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4.3.6.4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設備帶壓不拆;
4.3.7.2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4.3.7.3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4.3.9 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 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4電氣焊安全規定
4.4.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4.4.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4.4.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4.4.6.1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4.4.6.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4.4.6.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4.4.6.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4.4.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4.4.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4.4.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4.4.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4.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4.6.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4.6.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4.6.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6.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安全管理制度6
1、定期組織各級護理人員學習《消防管理條例》、《醫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醫療事故、差錯處理和防范措施》等文件,嚴格交、接班制度及查對制度,增強醫療安全觀念。
2、病區內的氧氣筒應直立放置于陰涼處,搬運時避免傾倒撞擊,遠距火源,勿涂油料。對未用完和已用空的氧氣筒應分別懸掛“有氧”、“無氧”的標示,氧氣筒內的氧氣不可用盡,應留有少量余氣。
3、加強病區藥品的管理,毒、麻、限制藥品應專柜、專人保管,嚴格交、接班和查對制度。
4、病區應注意防火,防火通道不許堆放雜物,確保安全出口暢通無阻,各種滅火器材和裝置應完好無損,并定期檢查,醫護人員應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病區內禁止吸煙。
5、注意病區內情緒不穩定病員、腫瘤病員以及自殺未遂患者的精神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隨時和保安部、總值班聯系,并做好防范工作,嚴防這類病員傷人毀物和再次自殺。
6、病區內應做好防盜工作,教育病員及其培護人員妥善保管自己的錢物,對病區內的貴重物品應做好交接班工作。病區內不準外人留宿。
7、要求病區各班人員注意水、電、門窗的安全管理,及有無破損、毀壞,并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安全管理制度7
1、幼兒園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幼兒園園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幼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兒園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建立動火證辦理和使用,動火中應落實措施程序
2、范圍:適用于公司動火管理
3、責任者:安全部、保衛科、動火單位
4、程序
4.1禁火區的劃分公司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在禁火區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證制度。
4.2動火許可證的辦理、使用4.2.1在禁火區,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他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作業均屬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手續,嚴禁無動火證動火,否則從嚴論處,電工必須持有效動火證(附件1)后,接電焊機,否則從嚴論處。
4.2.2申請動火單位,應根據動火安全規定落實動火中的各項動火措施,安排好動火監護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職工)后方可申請動火。
4.2.3動火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專人或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動火證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特別危險區動火,報分管生產副總審批。
4.2.4安全部門向動火負責人及其了解動火前準備工作情況時,都必須如實回答,否則,從嚴處理。
4.2.5必須在動火證批準有效時間和區域內進行動火工作,凡延期或補充動火都有必須重新辦理"動火證".
4.2.6動火人到達動火地點后,首先要檢查動火證中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如有一項不落實,有權拒絕動火。
4.2.7"動火證"由動火人隨身攜帶,不得轉讓,不得涂改或轉移動火地點。
4.2.8動火證審查批準,必須到現場審查,確認安全,可靠,方能開具"動火證".
4.3動火中落實的安全措施
4.3.1將動火設備內的可燃、易燃物質徹底清理干凈,然后用蒸氣或空氣吹掃或水洗,并保持足夠的時間和次數,保證容器內無可燃、爆氣體或液體,最后還要放滿清水。
4.3.2切斷動火容器設備相連管道,并加設備盲板,進行徹底隔絕動火車間易燃易爆物料必須清理干凈。
4.3.3進入塔、油罐容器動火,應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測定,合格后方可動火,并必須到安全部門開具罐內安全審批單(附件2),方可進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閥門、水容器等應盡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帶動火,更換下的設備、儀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動火期間安裝的,應清洗干凈后方可進行。
4.3.5動火前應整體考慮,與制造部門聯系,如有威脅的動火安全的相鄰部門及其他,制造部門應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動火前動火負責人應定出應急措施,備好監火滅火器材,監火一律使用指定專用滅火器,如需動用其他滅火器,需經安?仆,否則,按廠規廠紀細則第五條第二點處罰。
4.3.7動火工具必須完好,安全附近齊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氣瓶和乙炔瓶離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與氧氣瓶應距在7米以上,如違反規定出現事故,由動火人員負責。
4.3.8動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溝、電纜溝、排水溝應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閉隔離,5級以上大風不準室外高處作業。
4.3.9電焊回路線應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應盡量縮短回路線距離。動火過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緊急情況時,應停止動火;謴驼#覒鷾屎蠓娇衫^續動火。
4.3.10室內動火應將門窗打開,周圍設備遮蓋,附近不準有石油醚、酒精等揮發性強的易燃物,用于生產或敞開存放,擦洗設備等,同時易燃易爆物料在動火期間不得通過動火現場。一個車間動火,相鄰車間需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防止火災蔓延。
4.3.11非特殊情況,嚴禁帶料,帶壓和開車動火。
4.3.12動火完畢,電焊人員應熄滅余火,切斷電焊機電源,關掉乙炔和氧氣發生器,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4.3.13乙炔瓶和氧氣瓶除車間檢查外,必須按規定存放。
4.3.14動火結束,監火人員應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動火負責人應將動火現場全面檢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4.3.15各級安全員,義務消防隊員有權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4.3.16監火人在動火期間自始自終不得離開監火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崗位時,動火負責人必須指定代理人。
安全管理制度9
安全活動日制度
1、非煤礦山企業必須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和落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
2、企業各班(組)長每班要組織召開班前會,簡單講解本班、各崗位的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當班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措施及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3、企業各生產區(隊)車間負責人每周一定要組織本轄區內全體職工學習“三大規程”和企業內部“三項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技術標準及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總結前段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反“三違”情況等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4、每周一作為企業“安全生產活動日”,必須要長期堅持,雷打不動,安全生產活動日要有文字記錄,長期保存。
安全例會制度
1、安全辦公會是全礦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2、安全辦公會必須由礦長主持,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安委會成員、各科室負責人、班(組)長、及有關人員參加。
3、安全辦公會必須要有專用記錄本,并要專人做好記錄。
4、安全辦公會所決定的問題,必須設專人負責定期解決和處理。
5、安全辦公會的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
。2)聽取有關部門關于執行三大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匯報,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頭。
(3)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
。4)檢查辦公會原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
交接班制度
1、礦一切工作崗位,必須嚴格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寫好交接班記錄,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
2、班(組)長要提前二十分鐘到崗接班,各工種崗位提前十五分鐘到崗接班。
3、任何班(組)長和各工種崗位,嚴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內容:包括各種機電設備運行狀況、工作區域內安全狀態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種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選廠設備運轉狀況、選礦主要技術指標等。
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檔案庫房要有“八防”措施,即防盜、防火、防潮、防蟲、防霉、防光、防水、防塵。
二、庫房內應保持清潔衛生,隨時對檔案裝具進行除塵,以防止有害物質的侵蝕。
三、庫房內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燃物品。
四、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做好日常溫濕度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五、嚴格遵守檔案的審批、鑒定、銷毀制度。銷毀檔案時,重要文件要逐份登記造冊,并在指定地點專人監督銷毀。
六、對館藏檔案每年進行一至二次全面檢查,主要核實帳、物、卡是否相符,以防檔案長期借出造成丟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七、對計算機內的檔案信息要做到安全管理,定期檢查、清理信息,以防信息的丟失與損壞。
八、配備滅火設備。
九、對庫房內電線、電路經常進行維護。
安全管理制度11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屬權范圍內起重機械安全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73號)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第13號)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勞安字[1991]8號)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勞動部1962年4月26日頒布)
電力工業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1994版
3術語和定義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且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噸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4職責
4.1安監部是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與考核,組織有資質的單位定期檢驗。
4.2特種設備專責工程師參與起重機械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購置、大修、改造、檢驗、停用、起用、報廢的調研論證、資質審查、項目制訂、協調和上報等相關工作。
4.3設備管理部負責起重機械的維護管理和安全管理。
5管理內容方法與要求
5.1總則:
5.1.1為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標準。
5.1.2本標準所稱“起重機械”是指各類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
5.1.3本標準由安監部和設備管理部共同監督,做到責任到人,明確職責,以確保本標準的實施。
5.2購置
5.2.1購置起重機械必須在安全監察機構鑒定認可的專業制造廠家中選購。
5.2.2進口的起重機械必須持商檢合格證。
5.3安裝、檢修
5.3.1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檢修的單位,必須經安監部對其資質進行審查,符合要求后,與其簽訂、安裝檢修合同。
5.3.2安裝、檢修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5.3.2.1有三年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大修和改造的資歷。
5.3.2.2有熟悉各類起重機械結構、安裝工藝及驗收規范的工程技術人員。
5.3.2.3有一整套比較完善的安裝、大修、改造起重機械的質保體系、通用施工工藝、安裝質量的評定標準,并有相應的檢測設備。
5.3.2.4起重工、行車工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5.3.3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保養、改造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包或者分包。
5.3.4安裝、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機械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安裝、檢修單位自檢合格后,由安監部向有資質的安全監察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檢驗后出具檢驗報告,取得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使用。
5.3.5安裝、大修、改造的.起重機械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的安裝、檢修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一式兩份移交給鶴壁豐鶴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由公司資料室和設備管理部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5.4安全檢驗
5.4.1起重機械每年由市技術監督局進行檢驗。
5.4.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起重機械必須進行安全檢驗:
5.4.2.1新安裝、大修及改造過的起重機械,在交付使用前;
5.4.2.2閑置時間超過一年(包括一年)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
5.4.2.3經過暴風、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受到損壞的起重機械;
5.4.2.4安全檢驗前,安監部向市技術監督局報送下列技術文件:
a)起重機械質量合格證書(應有詳細的性能資料);
b)起重機械、電氣部分及有關技術圖紙資料;
c)安裝記錄、調試記錄報告;
d)安裝單位的檢驗報告。
5.4.3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由市技術監督局發給《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4起重機械進行安全檢驗,使用部門必須提前半個月向安監部提出書面申請。
5.5使用與管理
5.5.1起重機械必須檢驗合格。
5.5.2起重機械的司機、起重工、指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5.5.3使用起重機械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內容:
5.5.3.1司機守則;
5.5.3.2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5.5.3.3起重機械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制度;
5.5.3.4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5.5.3.5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5.5.4設備管理部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5.5.4.1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5.5.4.2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5.5.4.3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5.5.4.4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報告;
5.5.4.5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5.5.4.6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5.5.5起重機械的維護保養,由維護單位經常檢查起重機械,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日檢查:
5.5.5.1每年對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5.5.5.2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a)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b)吊鉤、吊具有無損傷;
c)鋼絲繩、軌道、滑輪、吊鏈等有無損傷;
d)配電線路、集成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e)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f)停用一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械是否正常。
5.5.5.3每日作業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a)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他防止斷繩裝置的安
全性能等;
b)軌道的安全狀況;
c)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5.5.6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5.5.7起重機械的主要受力構件發生嚴重腐蝕、裂紋、塑性變形超過極限,如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時,應及時申請報廢;設備的主體構件喪失整體穩定性時,也應申請報廢。起重機械的報廢按《固定資產管理標準》辦理審批及注銷手續,報相關部門備案。
5.5.8安監部在設備管理部的配合下,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檔案等必要的規章制度。
5.5.9設備管理部結合本部門具體情況,建立設備檔案,日常使用、保養、檢修和試驗記錄等。
5.5.10安監部門負責監督有關規章制度的切實執行。
6檢查與考核
6.1本標準由安監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6.2違反本標準中的任意一項,扣xxx——xxx元。
安全管理制度12
(一)人員管理
1、科室主任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2、實驗室除輔助工作人員外,從事實驗室活動的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正規院校學或生物學教育經歷,具有醫師或技師等專業技術資格。
3、必須經過較系統的生物安全技術專業培訓,并經實驗室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4、實驗室要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采取標準預防措施做好個人安全防護。不應穿著實驗室工作服離開實驗室。
(二)環境、設施管理
1、在實驗入口處應粘貼"生物危害"警告標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和負責人電話。未經許可,非授權人員不應進入實驗室,實驗室門應保持關閉狀態。
2、實驗室必須是獨立的實驗區域,實驗室內嚴禁設立生活區和辦公區。
3、實驗室出口處應設立專用的感應式或手柄式開關的洗手池、干手器。
4、實驗室內應設有適當的空氣消毒裝置,可進行良好的通風換氣;配備合格并滿足實驗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并按期檢查驗證合格。
5、實驗室需配有專用的工作服,常備乳膠手套,消毒劑。
6、實驗室需配備專用于保存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保存明確含有病原微生物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需配備雙鎖。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類、采集、運輸管理
1、實驗室按照《人間病原微生物分類目錄》進行病原微生物分類。根據實驗室活動的性質、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種類,從事與本實驗室相當的實驗活動。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應當具有:①與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當的防護水平;②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⑤采集過程中應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并對樣本來源,采集過程和方法等做詳細記錄。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轉運證》后方可運送,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運轉。
(四)操作管理
1、實驗室應圍繞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標本的接收、登記、保存、實驗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壓蒸汽滅菌器的使用與維護,菌(毒)種運輸、保存等環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術規范、應急預案。
2、指定專人對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標本、菌(毒)種的一切實驗活動進行如實的、可溯源的記錄。記錄內容應使用客觀計量指標,記錄者簽字確認。
3、嚴格執行微生物實驗室技術操作規范、規程,自覺參加有關知識培訓,及時更新知識。
4、微生物室標本接種、培養、鑒定等有傳染性風險操作必須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戴手套,穿隔離衣,戴口罩,采取正確的自我保護措施。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膚。不得戴手套離開實驗室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7、嚴格禁止用嘴吸痰。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8、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培養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應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必須高壓滅菌后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9、防治接觸用于培養的塞子和膠帶等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體。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10、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銳器盒內。銳器盒應在內容物達到3/4前置換。
11、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時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執行。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12、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每天的工作結束后,應消毒工作臺、生物安全柜臺面。
13、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安全水平。
14、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時,必須立即封存標本及培養物,向院內感控處報告。
15、在進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體液以及其他有潛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時應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以及離開實驗室前都應洗手。
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校長是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傳、教育、落實,牽頭制定單位的安全工作制度,張羅安全經費,確保單位安全。
二、分管校長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實安全工作制度并檢查匯報落實情況,及時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和不斷完善治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直接負責人,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教育、治理,及時處理本班學生發生的安全事故,推薦任命班級安全干事,抓好班級安全制度的落實,重大題目及時報告,配合學校有關部分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職員均有安全責任,要按照學校對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負其責,處理好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維持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五、任課教師要樹立“教書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上課時間內的學生安全,課前盤點學生人數,發現題目及時與班主任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溝通,積極完成學校交給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務。
安全管理制度14
在電氣安全方面電工作業人員應熟記并自覺地履行以下各項職責:
。1) 無證不準上崗操作;如果發現非電工人員從事電氣操作,應及時制止,并報告領導。
。2) 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規、規程和制度,不得違章作業。
(3) 對管轄區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全負責。
(4) 認真做好巡視、檢查和消除隱患的工作,并及時、準確地填寫工作記錄和規定的表格。
。5) 架設臨時線路和進行其他危險作業時,應完備審批手續,否則應拒絕施工。
。6) 積極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拒絕違章指揮。
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萍訌妼W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墙Y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刃劝踩龅健傲粶省,即:不準爬樹爬墻、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游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谝⒁庥斡景踩,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護,不得結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芤⒁夥莉_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游、秋游活動,縣內要報告鎮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始訌娦I岬陌踩珯z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后進行兩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衛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虈栏駡绦惺鹿蕡蟾嬷贫取0l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后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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