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品領用管理規章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物品領用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物品領用管理規章制度1
1、目的: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日常用品的使用,規范公司辦公、日常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物品類別
3.1.1辦公文具:包括紙、筆、筆記本、復寫紙、計算器、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尺、剪刀、美工刀、打孔機、日期印、證件套、證件小夾子、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3.1.2日常用品:園林剪刀、水管、掃把、拖把、撮箕、潔廁液、長柄刷子、洗衣服、垃圾桶、小鐵鏟等物品。
3.2領用原則
3.2.1領用辦公文具領用必須要課長級以上或專用指定人,應在《領用登記表》上填寫好領取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項目名稱、用途、領取人、領取時間后,方可發放物品。
3.2.2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即:領用人必須憑已寫完的筆芯和本子來領取,且要在領用登記表上簽名確認領取的物品、數量。
3.2.3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公司對于節儉成效突出的部門或員工,將予以通報表揚。
3.2.4急需領用物品者,其《物資領用單》由行政部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并用單據注明,方可領用。
3.2.5宿舍日常用品的領取務必要宿舍固定負責人來領取,應在《領用登記表》上填寫好領取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項目名稱、用途、領取人、領取時間后,宿舍管理員方可發放(拖把、掃帚的使用期限為3個月,未到期限,不可更換)
3.2.6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人為損壞、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并按原價賠償。
3.3領(借)用制度
3.3.1辦公用品使用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必須登記后方可領用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3.3.2領用各類易耗品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經各級領導審批后以舊換新。
3.3.3領用其他辦公用品由領用人在辦公用品臺帳上登記
3.3.4凡領、借用物品價格在300元以上的,需填寫“物資領、借用單”,并由本人簽字確認借用。
3.3.5借用物資的使用期限為3個月(根據物品而定),自領日期開始,超時未還的,辦公室有責任督促歸還,仍舊未歸還的,自督促當日起,贊助每天20元。
3.3.6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4、附則
4.1新進人員到職時向行政部領用辦公用品;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行政部辦理歸還手續,未行政部許可的,其他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4.2辦公室有權控制每位員工的辦公用品領用總支出。
4.3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公用物資、辦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嚴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損壞,對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者要追究其責任或經濟賠償。
4.4行政部每月25日盤點庫存物品(截止不可在領用辦公、日常用品),盤點庫存后,擬出下月采購清單,交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在由財務部審核后,才能繼續領用。
4.5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負責解釋與完善,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公司物品領用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范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中心總監或副總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6、發放時間:每月1-2號(如遇假期,順延)。其余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文員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倉管員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辦電腦部經理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9、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文秘資源網對于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物品領用管理規章制度3
按照公司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倡導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發放管理責任部門
辦公用品發放管理統一歸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到辦公用品發放統一管理,統一配發。嚴控指標,厲行節約。
二、辦公用品
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辦公耗材、易損配件、辦公家具等。辦公耗材包含:筆、刀、紙、墨水、筆記本、復寫紙、膠水、釘書機(針)等;易損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盤、鼠標等;辦公家具包含: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等。
三、辦公用品領用標準
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個人所需用品和部門所需用品。
(一)個人所需用品
1、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膠棒)、釘書釘、回形針、大頭針、燕尾夾、雙面夾、橡膠手套等。
2、個人所需用品的領用標準
各部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按規定標準領用,如有所需,另行申報。
各部室工作人員物品領用時要求做到交舊領新;對于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損壞,由個人負責。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復印紙、打印紙、墨盒、硒鼓、鼠標、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等。
2、部室領用標準
部室負責人每月按需要和規定標準領用向經理申報。
四、其它規定
1、部室使用的辦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應由個人負責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管理,單位監督。綜合辦公室對在用辦公家具負責統一檢查管理,統一登記、存檔。每年核對1次。
2、職工如有調動,所領辦公用品不可隨身攜帶,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綜合辦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調入的管理人員,提交申請方可辦理領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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