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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1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1
根據縣教育局關于中學教師隊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如下制度。
1、全校教職工應以事業為重,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力爭出滿勤,以主人翁的姿態對待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
2、教職工因事或其他特殊情況在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以請假,但必須事先辦好請假手續,請假一天以內由科室的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內分管領導批準,請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由校長室批準。
3、教職員工有下列情況作曠工處理:
第一、不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不服從組織調動安排,不按時報到上班;
第三、未經批準的停課、調課、換課,每2節記曠工一天;
第四、未經批準私自請人代課;
第五、每缺必備課教案5節記曠工一天。
4、教職工請病假(不含因公負傷)需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并由本人寫出請假報告,經校長室批準后方可計算請假期(特殊情況除外)。
5、教職工婚、喪、產、探親假均按國務院規定給假,但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需要續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并報請校長室批準,其續假時間按事假處理。探親假原則上安排在寒暑假。
6、一學期內,曠工累計超過3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2天,或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年終教師不得評先、評優。評為市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必須出滿勤(有特殊貢獻者可作特殊處理)。
7、教職員工出勤請假情況,各科、室、組應認真登記,違反出勤請假制度和超假情況,應及進報告校長室。
8、未經學校批準,連續脫離學校工作崗位60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學校停發其工資。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2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遲到一次扣2元,早退或中途離崗一次扣3元。
二、凡因病、事不能工作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因病請假5天以內須持區醫院的“疾病診斷書”,向負責考勤的校領導請假;因病請假5天以上的,須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由校長會議研究。因事請假2天向分管校長請假;因事請假2天以上的.須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由校長會議研究。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情不能到校請假,可用電話請假或請人代為請假。
三、教職工請假,須先到教務處調整好課務,再待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批準請假時間已到仍不能回校上班的,應及時續假,重新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繼續休假。凡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休假的`,或休假假期結束仍未到到上放的,按曠工處理。
四、請病假一天扣6元,請事假一天扣10元。曠課一節扣10元,曠工一天扣50元。
五、符合法定婚齡的職工可請婚假3天,實行晚婚的可請假15天。
六、符合晚育要求的女職工法定產假為3個月,剖腹產者產假增加15天。產前可請假15天,按產假計算;凡產前超前請假或產假結束后繼續請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產假如逢節假日,不再延長假期。請產假必須出具醫院關于小孩的出生證明,按小孩出生時間計算產假。
七、懷孕流產的要出具區醫院證明。三個月內流產的給假15天,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的給假一個月,六個月以上流產的,給假期一個半月。
八、教職工直系親屬病故的給假4天,奔喪去外地的可視實際情況適當放寬。非直系親屬病故,原則上不給假。
九、凡因公出差、開會、培訓等人員,同樣按上述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3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請病須持掛鉤醫療單位的病假證明。于當日向校辦請假;技辈聿患伴_具證明的'須電話或托人口頭通知校辦,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課曠工處理。
2、教職工請事假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辦,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吝則作曠課曠工處理。
3、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到校辦填寫有關請假安排通知書,經批準后請假通知書送達有關處室,備案調整工作。
4、教職工結婚、產假、探親、喪事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但必須向學校辦理有關請假手續。以上假期工資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5、教職工因公外出訪問、學習,出席會議,參加活動等要請公假的,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經分管領導批準方能請假。一律不得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課曠工處理,且一切費用自負。
6、請假期滿要及時到校辦銷假,否則繼續計假。
二、考勤制度
1、行政人員及職員考勤工作由校辦負責。教師考勤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班主任考勤工作由政教處負責。
2、教師要嚴格按照學校作休時間表,課程表上課,不得遲到或提早下課,隨意調課。如有急事調課須經教務主任同意,同教務雖安排調課并作好記錄。未經同意擅自調課代課的,一經查實作曠課處理。
3、職員必須按作息時間表準時上下班(部分職員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行政領導與全體職員要實行上班簽到制度,中途不得隨意離校。有關處室人員按規定時間外出采購辦事,有急事,臨時外出必須經處室主任同意才能離崗。未經同意擅自離崗、一經查實作曠工處理。
4、教工大會(包括全校性重要活動)由校辦負責考勤、缺席、遲到、早退均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5、行政人員及職員簽到考勤每月結算一次,每遲到一次扣結構工資分1分,無故不簽到作曠工處理。每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10次以上,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每學期無故不簽到三次以上,考核等級下,降一等。
6、上述請假考勤制度的處理依據參照校內結構工資方案中有關條例。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4
一、教育教學工作既是一項自學性高,崗位責任強的工作,又是勞動見效經歷時間長,可塑性大,更需要互相配合、團結協作的`職業,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有意見要向校行政領導小組提出,沒有新的安排之前,拒不上崗工作者,作曠工論處,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三、教職工(校警除外)每天經常性的上班時間為:上午從早讀至放午學,下午從第一節至第三節。晚自修安排坐班者也是上班時間。
四、任課教師必須嚴格做到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提前下課,不拖堂。學校實行簽到制度,每天簽到時間:上午上班8時前,下班11時后;下午上班15時前,下班16:30時前,不簽到者視為缺勤,代簽作缺勤論處。
五、服務教育教學人員,如學校管理人員,各室(館)管理人員,學校會計、出納及其他人員,必須按上班時間出勤,主動自覺地完成本職工作,因公事離開辦公室及工作場所要報告考勤人員。
六、治安保衛人員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治安崗位時間上、下班。
七、教職工因私事或病不能出勤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由本人寫請假條,寫明請假原因及請假時數,由有關領導簽批后交教導處。不出勤又不請假者則為曠工。
八、請假1天以內由教導處主任批準。請假6天以內由校長批準,請假7天以上送教育局批準。請產假和病假,須持醫院證明;榧俸彤a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校外探親、度假、生病或因急病本人不能到校請假的,請假條和有關證明要托人交給學校,或上班后及時補交。
十、請假后確實需要延期可以補假,外出因病不能按時返?梢詰{醫院證明補假,其他情況,原則上不予補假,補假由校長批準。
十一、上班的基本要求:上班時間即為工作、學習時間,每位教職工必須自覺工作、自覺學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崗位任務。確有事(公事除外)離開工作場所每半天不宜超過一節課時間。不準在上班時間內從事如下棋、打牌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和影響他人工作的活動;不準在辦公室、教室等工作場所干私活。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行,使教職工請假做到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類型
1、病假。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憑公費醫療規定的就診醫院的病假證明,向學校領導請假。
2、事假。教職工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學?梢越o予一定的.假期。
3、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由當事人提出婚假要求,學校均按法定假期給假。符合法定婚齡,婚假為3天,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以上),婚假為15天。
4、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給假1—3天,赴外地奔喪,酌情給路程假,因故延長必須請事假。
5、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的法定產假為90天,難產和剖腹產根據醫院證明適當增加產假天數(15天以內)。25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小孩為晚育,可增加產假14天。小產假,根據醫院休假證明而定。寒暑假可以順延。
6、公假(出差)。參加上級會議和外出培訓、學習人員,應按文件或通知時間,按時出差按時返校,不得超時,違者作曠工論處。對各類假期,以上級規定為準,若有調整,則作相應調整。
二、請假手續:
1、教職工凡要請假都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經學校領導審批后,教師報教務處安排好課務、后勤人員報所屬處室主任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崗。如因急事或急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先電話請假,但必須在上班前通知校領導,事后補辦手續。
2、病假(1天憑疾病診斷書、2天以上憑病假證明)和產假必須憑醫院證明請假,請假時注明返崗上班時間。
3、假期滿后,確需繼續請假的,則要持相關證明或有充足的理由辦理續假手續。
4、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影響正常工作的均以曠工論處。
三、審批權限
1、教職工請假1-2天直接向主管年級校級領導請假,3天以上的必須向校長請假,中層以上干部一律向校長請假。
2、教職工請假一個月以上由學校行政會同意報縣教育局審批。
3、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同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縣教育局請假。
四、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
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為名從事第二職業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定處理。病假超半年者,當年不予考核。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6
一、事假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的特點,原則上不予請事假。如必須請事假,應由本人辦理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離校。
二、婚假
正;榧偃,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婚假15天(含節假日、3天法定婚假)。超過規定視情況按事假或曠職處理。
三、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假不得超過15天(以醫院預產期證明為準),難產的,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憑醫院證明、病歷記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限包括星期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在內計算。產假期滿,如身體沒有復原,不能從事工作的,要履行請假手續(需提供醫院病歷等相關證明),其超過假期與病假處理相同。
2、配偶生養,男方護理假為3天。
3、因避孕失敗,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4天流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流產假。因拒絕采取避孕措施,造成意外懷孕而需要流產的,按病假處理。
四、病假
凡屬生病或受意外傷害,不能堅持工作,必須本人或親屬持就診醫院的`“疾病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超過醫院建議的治療休息期,仍不能上班(需要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病歷、發票等相關證明),需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職處理。
五、喪假
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喪假,準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喪假,準假1天。其他情況按事假處理。
六、生日假
教職工整十歲生日,準假1天。
七、公出假
1、根據學校實際工作需要,校長室及各職能部門,可以臨時安排教職工外出,但安排結果必須及時報負責考勤的學校領導。
2、教師因會議,進修等原因,需持會議或培訓、考試通知履行請假手續方可離校。
3、教師公出逾期不歸,視情況按事假或曠職處理。
八、請假批準權限及待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先履行請假報批手續: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一天由校長批準,一星期之內由教育助理批準,超過一星期須報教育局人事科書面批準,一個月以上的,由教師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同意,并附相關材料(因病附二級甲等以上人民醫院病情診斷書),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分管局長簽字批準。除特殊情況外,3天以內的公、事假需自己安排好課務和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當面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事后需要補辦請假手續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2、婚假、產假、喪假、公出假在規定的時限內享受學校各項福利待遇。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7
一、教職工因事、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不能參加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必須請假。
二、請假手續的履行程序和審批權限:
1、1天以內的臨時性請假,當事人向本處室或年級主任口頭請假即可。2天及以上的.請假必須寫假條,并按程序審批后交辦公室。
2、2——3天的請假。由處室或年級主任簽字后分管副校長審批。
3、4天以上的請假,由處室或年級主任、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報校長審批。
4、因事、因病不能參加教職工大會或學校要求必須參加的其他活動,必須在會前向辦公室請假。由辦公室作好相應考勤記載。
三、凡因事、因病不能堅持上課(上班),不能參加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或活動而未按相關程序履行請假手續的,一經發現以曠工論處。
四、教職工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表模及發放全勤獎的重要依據。
五、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8
1、有事要請假,請假時間超過一天者,要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間若在一天以內,前勤教師要向教務主任請假,后勤教師要向總務主任請假,職員一律向校長請假。
2、請假并經批準的,要到教務處和級部主任處填寫請假記錄和調課通知單后方可離校;貋頃r要辦好銷假手續,非特殊情況不準電話請假、捎假和事后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3、每學期事假不超過5天。事假3天以內不扣分,超過3天,每8節扣考核分20分,請假超過一周出勤不得分,并每超1節扣款5元處理。特殊情況下請假(如期中、期末考試、重大檢查、集會等)加倍計算。請假未滿3天的,獎勵相應出勤分數。
4、有住院證明方為病假,病假超過兩周,出勤不得分,病假超過一個月的按規定辦理病休手續。
5、婚假7天,產假3個月,晚婚者產假5個月;喪事直系親屬3天,超過規定時間辦理請假手續。
6、校集會時間,除特殊情況外不準請假。
7、請假要填寫調課通知單,并提前1小時通知替課教師,將通知單交級部,否則作空堂處理。
8、接送孩子上幼兒園每次準假15分鐘,作事假處理。哺乳孩子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時哺乳時間(孩子一周歲內)。
9、函授學習,要有主管部門的.正式通知,否則不予準假。對未取得大專或大本學歷的函授學習時間不作事假處理,其它學歷的學習作事假處理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9
一、請假手續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來校工作(包括各類活動),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
2、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病假除出具醫院醫師的建議病休證明外,同時還需填寫請假條,請假條由本人交教務處,教務處下達到教研組長考勤。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寫請假條的,須電話請假,事后二天內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程序及權限
1、任課教師外出或請假半天以內(不影響上課)由教研組長簽條,一天以內(不影響上課)由教務主任審批,二天或二天以上由分管教學校長審批,教務主任請假一律由分管教學校長審批。
2、行政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簽條,半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其他行政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3、假期超過三天以上者必須在請假前二天向有關職能部門打招呼,便于妥善安排好代課、代工、代職,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三、假條管理
假條一律由各教研組妥善收藏,一月后上交總務處工資員統計。
四、關于續假
請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應以一定方式(如電話、電報、委托親友代辦等)提出續假申請,返校后兩天內補填請假條。
五、銷假
職工假期滿后,回校上班必須先向有關職能部門銷假,各職能部門轉達給教研組。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10
一、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特訂本制度。
二、嚴格執行紫教體發(20xx)119號文件之規定。
三、實行“請假報告單”制,杜絕招呼假、命令假和先走后請假的請假行為發生(因突發疾病、突發急事者可電話請假,上班后補辦手續)。
四、教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有特殊情況,必須本人處理者,方可請假,每人每學期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每學年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半個月,凡超過者按“119”號文件之規定從下月工資中兌現經濟處罰。
五、病假必須出示縣醫院或以上級的醫生診斷證明,銷假時出示醫藥發票。
六、不論什么假都實行銷假制度。
七、關于教職工請假頂課金扣與補的`規定。
1、教職工因公出差、公派外出學習或享受政策規定假期時,學校安排教師頂課,其頂課金5元由學校從公用經費列支。
2、教職工非公派學習期間,自已協商頂課者,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者,既要履行請假手續,又要承擔頂課金費用(暫定每節5元)。
3、教職工請事假期間,自已協商頂課者,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者,既要計算事假,又要承擔頂課金費用(暫定每節課5元)。
教職工請病假期間:
。ǎ保╅L病假按上級文件規定辦;
。2)短期病假,自己協商頂課者只計假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后,既記病假,又要承擔頂課費用(暫定每節課3元)。
凡未任課的教職工請假一天按兩節課計算執行上述規定。
八、本制度從教代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執行。
九、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委會。
學校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11
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工的請假行為,保證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審批權限
。ㄒ唬┙處熣埣佟U埣僖惶,由年級主任審批;請假兩天至三天,由分管年級的副校級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ǘ┞殕T工人請假。請假一在,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兩天至三天,由分管處室的副校級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請假程序
。ㄒ唬┙處熣埣。教師請假一天,由年級主任審批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教師請假兩天至三天,先由年級主任審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級領導審批,最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教師請假三天以上,先由年級主任審批然后由校長審批,最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
(二)職員工人請假。職員工人請假一天,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處室主任;職員工人請假兩天至三天,先由處室主任審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級領導審批,最后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的處室主任;職員工人請假三天以上,先由處室主任審批然后由校長審批,最后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的處室主任。
。ㄈ┱埣贄l歸檔。在每月月底,教師的請假條由各年級的教務員統一上交行政辦公室,職員工人的請假條由各處室上交行政辦公室。
三、請假期間工作量的計算
。ㄒ唬┕,不扣課時津貼。
。ǘ┧郊伲ㄊ录、病假、婚假、喪假等。以學月為單位,請假一天到兩天,不扣課時津貼;請假三天及三天以上,按學校規定扣課時津貼。
四、補充說明
本補充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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