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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商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商場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控制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制訂商場安全經營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并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并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
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商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商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3
商場超市防火一般可分為:營業廳防火,生鮮熟食防火,電氣機械防火,周轉、辦公室、財務部、宿舍防火。營業廳的火險,一般來自于顧客攜入火種,電氣短路和違章電氣作業;生鮮熟食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燃氣和違章安裝、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電氣火險,主要是由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熱、電火花和電弧、照明燈具、電熱元件、電熱工具的表面熱、過電壓和渦流熱造成;周轉倉、財務室、辦公室、宿舍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方面的'原因,人員吸煙和違章動火等因素造成。
針對以上情況,結合本商場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營業廳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賣場內吸煙;
禁止在營業廳使用一切電加熱產品(特殊情況上報審批);
禁止在營業廳進行電焊、風焊、切割等電氣作業;
禁止在化妝品區存放過多危險物品(如摩絲、發膠、指甲油等);
禁止在雜貨區存放過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機、小瓶汽油、灑精、蠟紙、丁烷氣等);
禁止無證人員私拉亂接電線;
不得在商場內存放垃圾,封好柜臺下側同地面縫隙;
隨時檢查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保證一切設備正常運行;
禁止偽裝、遮擋,挪動消防設施;
二、生鮮/熟食防火:
非授權情況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動火,進行相關操作;
電氣線路同燃具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燃具同氣罐距離保證在1.5米以上;
倉庫不得存放過多易燃物品(飯盒、紙、燃氣等);
禁止在操作時離開崗位,堅持先點火后開氣原則;
煤氣罐不得過多罐裝(不超容器85%)過多存放;
禁止將液化石油氣倒置,臥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給液化氣石油氣加熱;
勤作檢查,及時整改,保證一切設備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試漏,禁止挪動、偽裝、遮擋消防設施,保證在無人時做到:火熄、燈滅、水斷、氣關;
三、電氣防火:
禁止違章搭設電路,安裝時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材料;
禁止超負荷,強行運作電氣設備;
禁止違章使用切割機,電焊、風焊和打磨機械;
禁止過量存放動力燃料,在該處吸煙和進行其它不安全的電氣作業;
禁止閑人進入配電房;
禁止使用除保險絲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險絲;
保證電氣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移動,遮擋,偽裝消防設施。
四、周轉倉防火:
禁止違章安裝、使用燈具,配電線路使用金屬管或難燃管材包裝;
禁止在倉庫內吸煙、動火;
禁止在倉庫內進行切割,風/電焊和打磨作業;
禁止超高存放貨物,禁止在燈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離燈具保證在50公分以上;
保證已接電源線路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私拉私接電線,在倉庫內使用一切加熱產品‘
禁止將易燃品、危險品混存;
禁止挪動、遮擋、偽裝消防設備設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燈滅。
五、辦公、財務、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區域違章使用電加熱產品;
禁止吸煙,私自動火,用電燒水;
禁止在該區域進行風/電焊、切割、打磨作業;
禁止在該區域私拉亂接電線,將煙頭(宿舍)或其它火種扔進垃圾箱;
禁止將人事檔案、資料亂擺放,應設專人管理保存;
禁止在財務室存放大量現金;
禁止挪動、偽裝、遮擋、私自改建消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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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體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對商場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專人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
4.每年組織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
7.建立商場消防檔案,組建志愿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商場內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將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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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制度化。
7、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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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門配置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2、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3、部門經理/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匯報(書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對全商場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店經理和總部相關部門。
6、安全部須有專人負責政府消防安全檢查部門對商場的安全檢查的準備、問題的整改等事宜。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和上報店經理;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據需要,設置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等新技術來加強商場的預防、滅火功能。
9、檢查防火檔案、滅火作戰計劃、季度消防演習報告等,負責消防的安全員對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10、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信息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否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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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商場用電的安全管理和設備設施的使用安全,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用電法規觀念,增強節約,減少浪費,加強管理,確保不發生違章用電事故,違章操作機械傷人事故,電器火災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目標:
年度內不發生電器火災事故,不發生違章用電、違章操作責任事故,不發生設備設施機械傷人事故。
二.責任:
1.認真學習和執行電力法規,嚴格遵守用電操作規程,遵守商場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2.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嚴禁違章操作和違章用電,嚴格遵守崗職規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確保商場用電安全。
3.增強節約意識,減少浪費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對出現的`故障和問題及時到位解決。
4.按崗位和責任區,責任到人,加強賣場安全巡視,嚴禁出現責任事故。
5.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保證其正常使用。
6.每日對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進行檢查,保證通道暢通無阻。
7.保證防火卷簾門、
三.考核辦法:
1.因違章用電造成電器火災,違章操作出現事故,造成后果和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2.設備設施、機械出現故障,不及時修理造成損失、損壞和不良影響,扣罰責任區責任人工資10%。
3.用水設施出現故障和損壞,不及時到位維修或接報后不及時修理造成用水浪費,扣罰責任區責任人工資10%。
4.配電室、配電柜、各樓層配電箱沒有定期檢查和維護,出現故障沒有及時排除、修理、更換、上報的,造成不能正常用電和損失的,扣罰責任區責任人工資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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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定期對房屋、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修繕,保持或恢復其使用功能。
2、適用范圍
房屋、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修繕。
3、職責
維修班負責確保房屋、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延長使用壽命,降低管理成本,充分發揮各設備(設施)的使用功能,最大限度滿足需求。
4、工作規程
4.1在房屋、設備、設施運行中由于各種因素的存在,總會發生破損,維修班就是要將所發生的破損進行修復或更換零件,排除故障,使其恢復原有使用價值和功能;消除隱患,切實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為此,在房屋、設備、設施運行中要建立一系列的安全操作制度,定期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用質量來控制操作,用制度來約束規范。
4.1.1房屋、設備、設施運行中的保養是管理部維修班的重點工作,這項工作可分如下:
三級保養制:
xx日常維護保養(三級):是指經常性的保養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檢查、清潔和潤滑,發現小故障及時排除,及時作好緊固工作以及文字記錄存檔等。
xx二級保養:是由設備維修人員按計劃進行保養維修工作,主要包括對設備局部解體,進行清洗、調整,按照設備磨損規律進行定期保養。
xx一級保養:是指設備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全面清洗、部分解體檢查和局部修理,更換或修復磨損件,使設備能夠達到完好狀態的保養,并填寫〖設備保養記錄表〗。
4.2正確使用、合理養護、革新改進,以降低維修率,增加使用功能,延長使用壽命,提高經濟效益。
4.2.1更新和技術改造:當房屋、設備(設施)使用到一定年限后,技術性能落后、效率低、能耗大、污染環境日益嚴重或已失去了修繕的價值,則須淘汰或更換、更新設備,以提高和改善技術性能。
4.2.2設備(設施)突發性事故的應急處理,意外事故的發生較難預料,這就要求物業管理人員平時要有憂患意識,防患于未然,在管理上要擬出各種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在制度上要制定嚴格的巡回檢查制度,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強化員工應變處理能力;在物質上要儲備好各種處理突發事故的應急器材。
4.2.3計劃管理:對所在商場的物業,進行全面驗收,建立完善的管理檔案,并根據房屋、設備(設施)的實際情況、維修更新周期制定維保、修繕計劃,尤其是大、中修工程項目的`計劃,并按時完成,確保房屋、設備(設施)的完好與正常使用。
4.2.4房屋、設備(設施)的檔案管理,對圖紙文件、技術資料、維修保養記錄等都應建冊立賬、保存。它對房屋、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更新、事故分析都有著極大的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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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處罰
1、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議書者,公司根據情節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情節,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營業時間后,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發現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定》、《臨時動火管理規定》、《專柜裝修管理規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并書面警告。
9、消防監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違反液化氣灶操作規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2、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3、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采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4、及時發現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表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以上制度沒有規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行。
17、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行。
四、消防培訓、教育管理規定
1、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員工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安全知識,滅火技能的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
2、商場各部門處長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組織本部門的員工,參加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3、商場員工必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對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可進行補考,補考成績不合格者給予相應的處罰。對無故不培訓、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據公司的消防管理體制進行處罰。
4、防火督察組負責員工消防培訓,考核資料存檔,并將考核成績送交公司人事部備。作為員工升、降、留、退的參考依據。
5、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對各部門新入職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各部門新入職員工必須經消防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6、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對各部門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抽查,測試,對測試不合格者,必須重新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7、對重點部門、部位工作崗位的員工(如液化氣灶、電工、電焊、倉庫管理員),每年內部門培訓不少于兩次,且須送消防局培訓,持證上崗。
8、商場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培訓,參加滅火技能的訓練,每月不得少于兩三次,防火督察組將培訓、訓練資料存檔。
五、商場臨時動火管理規定
為保證商場正常營業時間的消防安全,確保商場的正常營業跌序,根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制定以下規定。
1、嚴禁商場正常營業時,在沒有取得防火督察組同意,無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電焊、氧焊、切割等動火作業。
2、如非必要在商場內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通知防火督察組人員,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嚴格遵守動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規程。
3、動火前“七不”即:
防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余的油質不動火。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不動火。
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動火作業時,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的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未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4、動火前“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5、動火后,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以上規定希施工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如違反其中任何一條,根據情節輕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實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須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氣等,煤氣是可燃液體,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
2、因鋼瓶、油路管道腐蝕或連接導管老化破裂,以及爐灶鋼瓶的附屬件不合格或損壞失靈,造成液化氣泄漏引發火災,鋼瓶與熱源太近或充氣過量,可導致瓶體破裂引發爆炸,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搬運移動氣瓶過猛,撞擊產生火花導致爆炸。
3、在爐灶上燉煮各種食品時,浮在上面的油質溢出鍋外,遇火燃燒,油炸食品進油過及油鍋擱置不穩時溢出遇火燃燒或油鍋加熱時間過長,油溫超過油的自然點起火。
4、燉煮各種食品,湯類時,應有專人看管,湯不易過滿,預防外溢,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在沸騰時應降低爐溫,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預防外溢。油溫達到適當高度應放入菜肴,食品,與油炸起火時特別注意不可向鍋內澆水,應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滅火。
5、液化燃氣爐點火時,有自動裝置的可先開氣閥門,然后,采用爐具上的點火開關,使用完畢,應先關氣閥,再關爐具開關。
6、發現漏氣,應立即關閉開關,采取通風措施,熄滅火源禁止開關電氣設備,通知維修部、防損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試漏。應用肥皂水做試漏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排除。
7、熟食部員工應嚴格按廚房設備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程序作業,并做到人離火滅。有問題及時提出改正。下班時,關閉所有氣體開關,電源,要專人負責,并做好記錄。
七、義務消防隊
1、義務消防隊的性質
義務消防隊是一支群眾性的不脫離生產同火災事故作斗爭的消防隊伍,是在本單位黨政領導下,在公安保衛部門和專職消防隊伍的指導下,聯系群眾、宣傳群眾,開展防火工作,對火災進行撲救的一支有組織的戰斗隊伍。
2、義務消防隊的工作任務
貫徹執行消防工作任務、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規則制度、辦法,協助本單位發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訂防火約帶頭執行,發現問題耐心教育和幫助群眾及時糾正。經常開展防火宣傳,提高職工群眾防火觀念和防火自覺性,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普及防火與滅火常識宣傳教育。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嚴格控制火源,妥善處理易燃易爆物品協助本單位整改火險隱患,堵塞火險漏泄和防止火災發生。撲救火災。發生火災時,要積極投稿滅火戰斗并組織群眾共同撲救。有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地區、單位,應在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戰斗。對消防器材負責維修、保養、并教育職工群眾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證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衛部門領導下,積極追查火災發生的原因,研究發生火災的規律和特點,總結實踐經驗,改進措施、克服缺點、加強工作。要完成這些工作,必須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證,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分析形式、總結工作、表揚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強領導落實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開展。不斷鞏固發展,為保衛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更大的貢獻。
3、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分工
義務消防隊應設正副隊長指導員,在防火工作上應跟進不同情況,共同負責,適當分工。在滅火工作上,一般應劃分為以下幾個小組:
火災報警組:當發現起火時,應迅速而沉著的起火單位、部門和名稱、起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等立即報告隊長外,還應發出火警訊號并迅速向當地消防隊或公安衛部門報告,把消防車和消防人員引進火場。
滅火戰斗組:當聽到火災報警時,消防隊員要立即攜帶消防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群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火場供水組:接到報警后,立即帶上供水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群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搶救組:發生火災時,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迅速向起火單位的知情人問清火場內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學危險物品或貴重物資受到火災威脅,如有威脅,應問明其所在地點,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義務消防隊的政治學習與業務訓練
義務消防隊必須圍繞黨中心工作,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加強整頓紀律作風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時還要學習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懂得安全檢查是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進行消防義務訓練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須的,要按照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的原則,積極開展業務訓練,要努力學習消防工作的方針、任務和各種消防法規、法令、邊學、邊議、邊練的方法,認真學習嚴格訓練各種滅火戰斗方法與滅火器材的使用,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滅火戰斗能力。建立健全學習制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制度。跟隨各地實踐,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個月內進行一次政治學習或業務訓練,要切實可行,持之以恒。
商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0
為落實商場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商場實際,制定本制度。
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檢查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當社會責任。
第一條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條 商場應當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
第三條 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
經營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的商場,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檢查記錄制度
應當配備2名以上食品安全監督員,負責食品進貨檢查記錄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商場采購食品,應當查檢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采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畜生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安批次索要《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禽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記錄備查。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并由商場的食品安全監督員專門建檔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用農產品的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商場,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的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電子帳臺。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商場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稱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經營蔬菜肉類等食用農產品的商場,應當設立食品安全檢測室(實行統一配送方式的連鎖企業可由企業總統統一設立),購置及經營規模、經營食品品種相適應的檢查設備,配備2名以上的檢查人員(可由食品安全檢測員兼任),定期對經營食品經營食品進行抽檢。沒有檢測設備的商場應當定期抽樣送權威機構檢驗。
第六條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商場(超市)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規定、商場(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商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并明確商場、合作店、工廠、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機關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紅星家具集團所屬的商場、合作店、工廠、超市(以下統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及本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四、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商場總經理、合作店店長、工廠廠長、超市店長)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五、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六、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定崗輪流值班制。從事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的崗位人員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單位安全部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指定人員的領導下具體實施和落實單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單位安全部各級、各崗位人員按照分工負責本人所在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單位應根據集團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國家及地方政府機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并結合單位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臺帳。
十二、單位對安全工作實行三級檢查制,確定各部門的防火、治安責任人,并定期組織和參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會議。
十三、單位應當將存在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部門、部位,確定為火災隱患。發現違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對當即不能整改的,要下發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蹤督促復查整改落實情況。
十四、單位要根據行業特點并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劃分并確定重點保衛目標和一般保衛目標。對消防工作要分類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防火部位。按照保衛目標和消防部位的分類,崗位責任人員對重點目標和部位每班次監督檢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對一般目標和部位每班次巡視檢查不少于三次;負責巡查的安全員每小時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員每班次巡查單位內部和外圍,外圍要達到每二小時不少于一次的強制規定。
十五、單位應該對各部門、各廠商儲存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實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區域存放。
十六、對建筑進行裝修、改造時要規范管理,經營和生產場所嚴禁動用一切明火,對必須進行焊接、切割,對管道、門窗進行維護幾,對建筑進行加固、防漏處理等必須動用明火作業時,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和"定人、定崗、定防范措施"的現場監護作業制度,落實到具體部門的具體人監督、監護和檢查。
十七、在重大節假日期間和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以及火災多發季節,單位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進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檢查或專項檢查,及時對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災隱患進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單位應該對各部門、各廠商儲存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實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區域存放。
十九、單位在建筑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購置、維修、維護、保養及更換過程中,必須簽訂質保書并要按照集團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及物資采購審批制度執行。
二十、其它未盡事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的內容逐項落實,同時還要結合并遵照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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