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項目立項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科研項目立項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科研項目立項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于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科學技術研發 管理是自主創新的基礎,加強研發項目立項管理是保證。為加速瑞吉通訊公司的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開發及推廣應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科技研發項目的管理,規范項目立項管理程序,提高項目管理效率。
第二條 研發項目立項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科學管理、規范權限、明確職責、管理公開、精簡高效。
第三條 為保證研發項目立項管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項目管理公開制度、報告制度、回避制度、監督檢查和審計評價制度。
1. 公開制度。在執行有關技術保密規定的原則下,由公司相關部門(即技術研發管理委員會)對項目立項、項目實施、階段性成果和驗收鑒定結果等通過一定程序公開發布。
2. 報告制度。項目承擔單位(組)、項目責任人應定期報告項目執行情況,并根據要求按期如實填報有關報表。
3. 監督檢查與審計評價制度。項目承擔單位(組)和項目責任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履行項目合同書,在項目合同書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項目承擔單位(組)和項目責任人有義務主動接受技術研發管理委員會的監督檢查、績效審計等跟蹤管理。
第二章 項目調研
第四條 項目調研工作由技術部完成。
第五條 項目調研的主要任務:
1. 論證該領域技術(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2. 論證該領域技術(產品)的市場動態及發展該領域技術(產品)的技術優勢。
3. 論證發展該領域技術(產品)的資源條件的可行性。(含物資、設備、能源及外購外協件配套等)。
第六條 項目調研結束提供項目立項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該報告應包括:
1.項目概況,國內外同類研究情況(包括技術水平);
2.市場需求、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內容、技術關鍵;
4.預期目標(要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知識產權申請情況);
5.現有技術的知識產權情況及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設想;
6.已有條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礎、技術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產或應用去向);
7.實施方案(包括進度安排);
8.項目預算(包括經費來源及用途);
9.預計項目主要參加人員及其簡歷。
第三章 項目審查
第七條 技術部提交《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立項申請報告》由公司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完成。
第八條 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由以下人員組成:總經理,技術副總,技術部總監,開發部經理,生產部經理,技術骨干。必要時可外聘專家擔任顧問。該委員會實行集體會簽制度,涉及技術研發項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須會簽方可生效。
第九條 審查結束,出具書面綜合審查報告。
第四章 項目立項
第十條 根據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綜合審查報告,符合立項條件的,即可立項。
第十一條 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綜合審查報告出爐15日內簽訂研發項目立項合同書,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在項目實施管理中的職責是:
1. 全程監督、檢查項目合同的執行情況;
2. 審查項目季度執行報告、項目完成后的總結報告和項目經費決算;
3. 對項目進行中期檢查、驗收以及績效考評;
4. 負責對季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十三條 項目承擔單位(組)在項目實施中的責任是:
1. 嚴格執行合同書,完成項目目標任務;
2. 保證項目經費?顚S;
3. 按項目管理部門的要求如實填報項目年度完成情況和經費年度決算以及相關的統計調查表;
. 接受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對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5. 接受并配合區科技局對項目進行的中期評估、驗收以及績效評估,準確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
6. 及時報告項目執行中出現的重大事項;
7. 報告項目執行中知識產權管理情況和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第十四條 項目實施中必須建立季度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如遇目標調整、內容更改、項目負責人及場地變更、關鍵技術方案的變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對項目執行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項目承擔單位(組)必須及時向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報告。
第十五條 項目執行期內,若確需變更合同書內容的,項目承擔單位(組)應提出書面報告并說明原因,經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審查批復后方可變更。
第十六條 在項目跟蹤管理中有如下情況者,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對項目承擔單位(組)或項目責任人將采取警告、中止項目實施、撤銷項目并追回已撥的科技研發資金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二年內不受理該項目責任人新的項目申請。
1. 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匯報項目執行情況的;
2. 因項目承擔單位(組)自身過錯,使項目不能按合同規定實施的;
3. 擅自停止項目實施或變更項目合同書內容的;
4. 項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請驗收或鑒定的;
5. 截留、挪用、侵占項目經費的。
第六章 項目驗收
第十七條 項目完成后,由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組織對項目進行驗收。
第十八條 項目驗收以項目合同書約定的內容和確定的考核目標為基本依據,對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水平、應用效果和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實施的技術路線、攻克關鍵技術的方案和效果、知識產權的形成和管理、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經驗和教訓、科技人才的培養和隊伍的成長、經費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產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觀、實事求是的評價。
第十九條 對所有項目驗收均采取現場驗收和書面驗收二種方式。
第二十條 項目驗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 項目驗收工作應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內如不能進行驗收的,項目實施單位(組)須向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提出延遲驗收申請報告;
2. 項目組,在完成技術研發總結的基礎上,向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有關驗收資料及數據;
3. 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審查全部驗收資料及有關證明;
4.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一個月內批復項目的驗收結果。
第二十一條 項目承擔者申請驗收時應提供以下驗收文件、資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 (樣機、樣品等):
1.項目合同書或計劃任務書;
2. 技術研發項目管理委員會對項目的批件或有關批復文件;
3. 項目驗收申請報告;
4. 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
5. 項目實施技術報告;
6. 有關產品測試報告或檢測報告及用戶使用報告;
7. 購置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清單;
8. 涉及經濟指標的有關證明材料;
9. 項目經費的決算表;
10. 其他有關項目完成情況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二條 被驗收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通過驗收:
1. 完成合同書任務不到80%;
2. 預定成果未能實現或成果已無科學或實用價值;
3. 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
4. 擅自修改對合同或計劃任務書考核目標、內容、技術路線;
5. 超過合同或計劃任務書規定期限二個月以上未完成任務,事先未作說明的。
第二十三條 未能通過驗收的項目,其承擔單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內提出復查申請。
第二十四條 項目產生科技成果后,應按規定進行科技成果登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技術部、管理中心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公司立項的每個項目建立檔案,妥善保存。 其中項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項目驗收報告等文檔須長期保存。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科研項目立項管理制度2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研發部的建設,規范研發管理工作,加快高層次創新人才隊伍的'建設的進程,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以增加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企業高新技術產業生產的研發項目。
第三條職責
企業技術研發部負責公司產品的研發工作,新產品的研究,技術管理,以及公司的技術發展總體把握。管理公司產品整體技術的發展軌跡,以及產品的研發進度,同時對研發的成本進行控制。
一、管理權限:行使對公司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究、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二、管理職能:負責對公司產品實行技術指導、規范工藝流程、制定技術標準、抓好技術管理、實施技術監督和協調的專職管理部門,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第四條立項程序
一、原則
產品研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是實現“生產一代、試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構思一代”的產品升級換代宗旨的重要階段,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能否順利實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加強對公司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術積累、打好技術基礎、加快產品研發速度、完善指導產品研發工作,既要講求經濟效益,又要講求社會效益和資源環保效益。
二、程序
1、研發部根據公司長期發展規劃,調查國內外市場和重要用戶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為滿足市場需求研發的不同于公司現已生產的產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在每一季度初發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點任務。
2、各相關部門根據提出的任務結合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再通過市場評估、設備評估、生產力評估、產品檢驗能力評估、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市場動態及發展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向研發部提出立項報告。
3、研發部根據公司當年生產情況組織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評議和篩選,根據其重要性和創新性分等級:
A類:在公司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再創新的項目,其實施難度大,開發創新內容較多的項目,總體技術水平達到部分國際領先水平以上。
B類:在引進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行自主創新,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C類:為公司改進創新項目,創新技術在公司內部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在技術上有一定的創新和技術難度,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公司領先水平。
4、項目產品經技術人員評議和篩選后,研發部編制公司科技研究開發計劃書并呈報主管領導審批后開發。
第五條項目管理
一、計劃管理
1、年度計劃的編報和審批。編報年度計劃的依據是經批準的項目立項報告或實施方案。
2、年度計劃的實施和檢查。研發部和相關部門,按批準的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并經常進行監督、管理,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經費管理
1、按項目按進度撥款:公司要按項目進度計劃及時將研發款項撥付到位,確保研制工作的資金流保持暢通。
2、研發經費包括:研發人員的工資、研發設備折舊、研發領料、差旅費等。產品試驗經費由技術副總經理審查,報總經理批準。
3、產品研發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賬戶,實行?顚S,由研發部門掌握,財務部門監督,不準挪作他用。
4、為鼓勵產品研發人員的研發熱情,項目完成后,公司規定的項目獎勵必須全額發放到項目小組,每個成員的得獎比例由產品研發部門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確定。
三、物資管理對于每一項目所需要的物資,要列入企業物資供應計劃,并保證科技研發項目所需物資的充足。
四、成立小組每一個立項的項目都要成立項目小組,并設定一名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第六條項目實施
1、新產品開發和改進產品都必須要有技術副總經理審核批準,由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產品檢測并經過會簽、核審、批準后才能進行樣式。
2、每一項新產品和改進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試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測報告。
3、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公司技術副總經理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鑒定會,多方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項目產品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移交生產的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4、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范、產品流程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第七條項目檢查
1、科研項目立項后,立項小組確認項目承擔人和參與人,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2、項目跟蹤檢查內容:
。1)項目進展情況;
(2)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是否按規定領導和參加研究工作;
(3)經費使用是否符合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其他規定。
3、項目負責人應保存項目資料特別是原始資料,記載從項目申請、立項、研究到結項全過程重要情況,收藏有關文字、配方和經費開支等材料。
4、在項目執行情況的同時,項目小組要經常檢查落實科技計劃實施情況,加強項目管理,建立項目檔案。在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盡可能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詢和條件。
第八條科技成果鑒定、評審和結題
1、項目研究應在完成后對其成果進行鑒定和驗收。根據項目立項報告內項目完成時間的協議,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把項目最終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室。
2、科技開發項目按計劃完成后,由項目小組向研發部提出申請鑒定或評審驗收申請。符合鑒定或評審驗收條件的,由研發部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鑒定或評審。
第九條附則
1、本制度由本公司研發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科研項目立項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科研項目審批程序,加強科研項目的實施管理和評估,落實各級責任制,以便化解風險,減少損失,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科研項目主要是指由公司進行的技術開發、技術改造的項目。
(二)技術改造項目包括技術更新、設備更新、技術引進等。
(三)技術開發項目包括技術引進的消化吸收、國產化和再開發、新品研制、技術攻關等。
(四)其他項目包括智力引進、課題咨詢等。
第二條科研項目的技術改造和技術開發項目由技術開發部負責管理。
第二章科研項目的立項管理
第三條職責
(一)技術開發部負責公司科研項目立項的管理。公司立項項目是指公司立項的項目或各業務單元(事業部、子公司、分公司)2萬元以上的項目。
(二)各業務單元負責本單位立項項目的管理,即各業務單元2萬元以下項目的管理。
(三)各業務單元應指定專門科室,負責同技術開發中心進行項目管理的接口工作。
第四條管理流程(見附件四)
第五條管理內容
(一) 《項目可行性研究任務書》的下達
研制單位負責人或技術開發部總監,根據市場需求、技術需求或公司的指令性計劃,下達《項目可行性研究任務書》。
(二)可行性研究
研制單位任務承接人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任務書》要求,進行調研和可行性研究,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 《研制任務書》的編寫
研制單位編寫《研制任務書》。
(四)項目可行性評審
研制單位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研制任務書》的內容組織評審。項目評審小組成員由立項申請單位負責人、技術開發咳嗽焙拖喙鼐辦人組成。若評審通過,則評審小組完成《項目立項評審報告》。技術開發部參加項目的可行性評審,并審查立項文檔是否齊全、規范以及是否存在同其它項目的沖突,在《研制任務書》的“技術開發部意見欄”中簽字。
(五)立項的批準
1.公司立項的項目
研制單位將《項目可行性研究任務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研制任務書》及《項目立項評審報告》送到本單位負責人及技術開發部總監審核,經主管副總裁簽署意見后,再由技術開發部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立項?偼度氲陀谌嗣駧2萬元的項目和公司指令性項目(指時間要求緊迫,并經技術開發部確認)可不作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任務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
2.各業務單元內部立項的項目
由各業務單元負責人批準立項。
(六)立項結束
公司立項的項目由技術開發部將立項文檔歸檔;各業務單元內部立項的項目由各業務單元歸檔,技術開發部備案,至此,立項過程結束。
第三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自股份公司批準頒布之日起施行,修改須由總經理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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