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1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進行實地查驗。
第三條購進食品時,要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完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要制度》作出規定。從“總經銷”、《總代理》供貨商采購食品的,還必須檢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留存歸檔備查。
第四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俨轵炇称钒b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將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蹖κ褂貌划,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芙浉泄勹b別是否存在已經腐`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菔称肥欠穹袭a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奘欠翊嬖趹敊z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話;
、哌M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噍椪帐称、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五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六條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要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七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八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要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要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2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鼓勵餐飲單位到建立電子監管一票通的食品批發企業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3
目的
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加工食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實記錄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驗貨查證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凡是本單位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簡稱為食品原輔材料)都需遵守本制度。
具體內容
企業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需要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企業生產采購的原輔材料需進行索證索票且證票需要及時更新完善,面對索證索票的要求內容如下:
1、國內采購的食品原輔材料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第三方檢測報告和出廠檢測報告)。
2、供貨者名稱與原料產品標簽生產信息一致,相關證照在有效期內;產品合格證明(出廠檢測報告)與所購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證明文件包括批檢、型檢等,批檢必須與所購產品一一對應,型檢批次和要求按照相關產品標準要求實施。
4、進口的食品原輔材料應當查驗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對應批次的.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
5、從流通單位(超市、批發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確認其資質并留存蓋有供方印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有公章或簽字的生產許可、營業執照復印件,購物憑證或購物清單。
7、從超市采購的畜產品,應存留供蓋有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從批發零售市場、農貿市場等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索取并留存動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以及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應保留其蓋有印章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動物檢疫合格證。
8、直接自農戶或農家養殖戶采購的初級農產品需要留存農戶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其聯系方式。
9、企業視情況對采購不能提供產品合格證明的組織或個人所提供的產品,按照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送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驗。
本制度由采購管理部門執行,質量管理部門監督其執行情況并適時對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進行反饋。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4
一、與初次交易的供貨者交易時、本店負責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并復印留存每年核對一次是否有效;
(一)營業執照;(二)食品生產許可證(三)食品流通許可證(四)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專利、綠色或無公害食品的證明(五)強制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如QS);(六)生豬定點機械化屠宰廠證書:(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
二、每次進貨時,接驗員要詳細檢驗食品外包裝是否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分別索取、查驗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復印留存
(一)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檢疫(檢驗)證明:
(三)進貨票據。對不能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或包裝不規范、破包、透氣等的食品拒絕進貨。
三、接驗員對所進商品的種類、規格、數量應與供貨方出具的發票及清單逐一核對。
四、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綠色食品等稱號的優質食品,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只在初次交易時索取票證直接進店銷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證。
五、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六、食品經營者發現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要詳細造冊登記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質量檢驗檢疫、衛生行政等執法機關并按照規定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商處理。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5
一、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該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要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放按照產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活潑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三、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產品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志;
3、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生產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標破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四、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五、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者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七、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
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八、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傷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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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食材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師生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材、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合同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合同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合同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合同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合同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合同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合同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合同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劑及食材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全院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XX市XX區實驗學校
XX年XX月XX日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8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ㄒ唬┲形臉嗣鞯纳唐访Q、生產廠名和廠址;
。ǘ┊a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ㄈ┥虡、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ㄋ模└鶕唐返奶攸c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ㄎ澹┫奁谑褂蒙唐返纳a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κ褂貌划、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
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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