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管規章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急診管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目錄
一、急診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診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診首診負責制
四、急診留觀病例書寫制度
五、急診觀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診三級醫師負責制
七、急診會診制度
八、急診搶救制度
九、急診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一十、急診交接班制度
一十一、急診死亡報告制度
一十二、急診綠色通道制度
一十三、急診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一十四、急診收住院制度
一十五、急救藥品、物品管理制度
一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十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人員緊急召集制度
一十八、醫患溝通制度
一十九、法定傳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發癥狀的疫情上報制度
一急診科室管理制度
第一條急診科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相關診療技術規范、操作規程,保證醫療服務質量及醫療安全。
第二條急診科應當根據急診醫療工作制度與診療規范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急救診療工作。急診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諉急診患者,對危重急診患者按照“先及時救治,后補交費用”的原則救治,確保急診救治及時有效。
第三條急診應當制定并嚴格執行分診程序及分診原則,按病人的疾病危險程度進行分診,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應當立即實施搶救。
第四條急診科要設立針對不同病情急診病人的停留區域,保證搶救室危重病人生命體征穩定后能及時轉出,使其保持足夠空間便于應對突來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條急診科內常備的搶救藥品應當定期檢查和更換,保證藥品在使用有效期內。麻醉的藥品和精神的藥品等特殊藥品,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第六條急診科應當對搶救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合理擺放,有序管理。
第七條急診科醫護人員應當按病歷書寫有關規定書寫醫療文書,確保每一位急診患者都有急診病歷,要記錄診療的全過程和患者去向。
第八條急診科應當遵循《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嚴格執行標準預防及手衛生規范,并對特殊感染病人進行隔離。
第九條急診科在實施重大搶救時,特別是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群體災害事件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醫院相關部門,醫院根據情況啟動相應的處置程序。
第十條醫院應當加強對急診科的質量控制和管理,急診科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本科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醫院及醫務管理部門應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急診科管理,幫助協調緊急情況下各科室、部門的協作,指揮與協調重大搶救和急診患者分流問題。
第十二條醫院應當制定主要常見急危重癥的搶救流程和處置預案,做到急診科搶救關鍵措施及相關醫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類輔助檢查部門應當按規定時間出具急診檢查報告,藥學等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優先向急診患者提供服務。
第十三條醫院應當建立保證相關人員及時參加急診搶救和會診的相關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診科會診申請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急診會診。
第十四條醫院應當建立急診病人優先住院的制度與機制,保證急診處置后需住院治療的患者能夠及時收入相應的病房。
第十五條醫院應重視對急診科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對急診科的安全巡視,保證急診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條醫院應當根據急診工作的性質和特點,對急診科醫務人員在職稱晉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給予傾斜。
二急診科室工作制度
1 .急診科必須24小時開診,節假日照常接診,工作人員必須明確急救工作的性質、任務。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搶救制度、程序、職責、制度及技術操作常規,掌握急救醫學理論和搶救技術,實施急救措施以及搶救制度、分診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對制度、治療護理制度、觀察室工作制度、監護室和搶救室工作制度、病歷書寫制度、查房會診制度、消毒隔離制度,嚴格履行各級各類人員職責。
2.班護士不得離開接診室。急診患者就診時,值班護士應立即通知有關科室值班醫師,同時予以一定處理(如測體溫、脈搏、血壓等)和登記姓名、性別、年齡、住址、來院準確時間、單位等項目。值班醫師在接到通知后10分鐘不到的醫師,急診室護士隨時通知醫務科、門診部或總值班室,與有關科負責人聯系,查清原因后予以嚴肅處理。
3.床科室應選派技術水平較高的醫師擔任急診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個月,實習醫師和實習護士不得單獨值急診班,進修醫師經科主任同意報醫務科、門診部批準,方可參加值班。
4.診科各類搶救藥品、器材要準備完善,有專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經常檢查,及時補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證搶救需要。
5.對急診患者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同情心,及時、準確、敏捷地進行救治,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做好各項記錄。疑難、危、重癥患者應在急診科就地組織搶救,待病情穩定后再護送病房,對需立即進行手術治療的患者,應及時送手術室進行手術,急診醫師向病房或手術醫師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癥患者。
6.急診患者收入急診觀察室,由急診醫師書寫病歷,開好醫囑,急診護士負責治療,對急診患者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并做好記錄,及時有效地采取治療措施,觀察時間一般不超過3 天,最多不超過1周。
7.遇重大搶救患者須立即報告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有關領導親臨參加指揮,凡涉及法律糾紛的患者,在積極救治的同時,要積極向有關部門報告。
三急診首診負責制
。ㄒ唬┦自\醫師對其所接診的診斷已明確的患者應及時治療。若病情需要留觀察室觀察治療的病人,首診醫師應將病歷記錄清楚后收入觀察室,由觀察室醫師繼續治療。若需要住院治療者,首診醫師在完成門診病歷記錄后開具住院證,收住入院治療。病房不得拒絕收治,特別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難時,應向醫務科或醫院總值班報告,協調處理。如因本院條件所限確需轉院者,按轉院制度執行。
。ǘ┯龅綇碗s病例或診斷未明的病員,首診醫師應承擔主要診治責任,并負責邀請有關科室會診。診斷明確后及時轉有關科室治療。診斷不明確者收住主要臨床表現相關科室。
。ㄈ⿲秃蟼蛏婕岸鄬W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確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診醫師負責搶救。首診醫師在實行必要搶救同時,及時邀請有關科室會診、協同搶救。必要時通知醫務科或總值班人員,以便立即調集各有關科室值班醫師、護士等有關人員參與搶救。診斷明確后及時轉主要疾病相關科室繼續治療。在未明確收治科室時,首診醫師應負責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和拖延搶救。
。ㄋ模⿲ξV亍Ⅲw弱、殘疾的病人,若需要進一步檢查或轉診或轉科或入院治療,首診醫師負責與有關科室聯系并安排醫務人員做好護送及病人交接手續。如患者確需轉院,且病情允許搬動時,由首診科室和首診醫師向醫務科匯報,落實好接收醫院后方可轉院。
。ㄎ澹┗颊咴陂T、急診治療過程中病情突然變化,首診醫師要到場處理。若涉及他科疾病,應在進行必要的緊急處理后,請有關科室會診或轉診。嚴禁相互推諉。
四急診留觀病例書寫制度
一、急診病歷(包括留觀病歷)書寫簡明扼要,重點突出、及時、準確、字跡清楚,不得涂改。
二、急診病歷書寫要求
㈠急診病歷應當由接診醫師在患者就診時及時完成,書寫每項醫囑,治療以及病程記錄時間均要具體到分鐘。
、骟w格檢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細,又要重點突出,并及時記錄。大致包括:
1、要有全身一般狀況及生命體征的記錄。
2、心律不齊病人應至少聽一分鐘心率后再記錄。
3、疑腦部病變時,應有神志、呼吸、瞳孔、頸項反射等記錄。
4、心、肺、腹部、生命體征等,應寫具體數據或內容,不能以“正常”代替。
5、中毒病人要寫明服毒時間、毒物名稱及劑量,來院時間,以及神志、瞳孔、心、肺體征等。
6、急腹癥病人要記錄腹痛時間、性質、有無包塊及腹膜刺激征等情況。
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經史記錄,必要時請婦產科會診。
、缯埱笏茣\,應將會診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見在病歷上填寫清楚,被邀請的會診醫師應在請求會診醫師應在請求會診的病歷上填寫檢查所。
三、留觀24小時以上的必須書寫留觀期間的觀察記錄,同時作好護理記錄,隨時記錄病情及處理經過。
五急診觀察室工作制度
一、危重癥不宜搬動的病員;符合住院條件,一時不能入院的病員;不符合住院條件,但根據病情尚須觀察的病員,可留觀察室進行觀察。
二、各科急診值班醫師和護士,根據病情嚴密觀察,及時治療。凡收入觀察室的病員,必須開好醫囑,并有交接班書面記錄,留觀24小時以上的必須書寫觀察病歷,同時作好護理記錄,隨時記錄病情及處理經過。
三、急診值班醫師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隨時巡查和處理。主治醫師每日查房一次,及時修訂診療計劃,指出重點工作。
四、急診觀察室值班護士,要隨時主動巡視患者的病情,輸液,給氧等情況。發現病情變化,立即報告醫師并及時記錄。
五、值班醫護人員對觀察病員的隨時變化,要隨找隨到床邊巡查和處理,以免延誤病情。
六、急診值班醫護人員對留觀病員,要按時詳細認真地進行交接班,重要情況應做好書面記錄。
七、急診觀察室的病床設置,床單位的物品均應按醫院住院病房的統一規格,統一要求,規范化管理。
八、各室應保持安靜、整齊、清潔、安全。室內嚴禁吸煙,Ⅱ級(含Ⅱ級)以上醫院實行男女分室,Ⅰ級醫院也應創造條件實行男女分室。
九留觀察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最多不超過一周。
六急診三級醫師負責制
1.凡在急診搶救室、監護室、留觀室留觀的病人均進行三級查房制度。
2.三級查房的各級醫師必須履行醫院規定的各項職責。
3.三級查房的內容必須及時、準備記錄在病歷上,由各級查房醫師及時查閱、修改、更正簽名。上級醫師要嚴格把關、嚴格要求。對查房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講評或糾正。
4.值班醫師在值班期間對一般留觀病人至少查房兩次,對危重病人應隨時巡視,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及時處置,必要時可請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巡視病人,協助處理。
5.急診科護士長應組織護理人員,每周進行一次護理查房,主要檢查基礎護理質量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研究解決疑難問題。
七急診會診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處理的重危病人,首診科室人員不得推諉,應爭分奪秒采取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然后告知相應科室參與處理,并作口頭交接班。
2、緊急情況下,經治人員或科室先電話告知要求急會診,被邀科室人員須于5分鐘內到達邀請科室。特別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搶救,需及時請多科急會診,要求盡早趕到配合搶救,待病情有所緩解或事后再補寫會診單及應邀科室的處理意見。
3、不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可在急診病歷卡注以“請××科會診”字樣,并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接受會診科室不得推諉,并及時前來會診。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除應書寫留觀病歷,還應填寫急會診單,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被邀請科室盡快確定會診醫師并囑其及時到達會診地。
4、會診時,急診經管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并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
5、會診后需入院治療者,由醫師開出入院證,值班護士電話聯系住院床位。
6、病區間的緊急會診可參照第2條執行。
八急診搶救制度
1、急診值班人員不得對危重急癥以診斷不明,經濟問題活其他任何理由延緩搶救。
2、急診值班人員在聯系有關科室協同搶救或聯系收住入院時,應不放松對病員的搶救。
3、對危及生命的嚴重創傷,經緊急處理后,相關值班醫師應安排病員直接送手術室搶救,而不應該強調常規的術前手續或入院手續,以免延誤搶救時機。
4、搶救的全過程情況,必須認真、準確、及時記錄。
5、搶救過程中,應根據實際病情向家屬或陪護人員說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預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6、如因檢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時,必須充分考慮到病情及生命體征的穩定與否,以及病員家屬或陪護人對病情了解、理解程度。必要時應對此作書面記錄。危重病人搬運途中應由急診護士護送,必要時醫師協同護送。
7、遇重大突發事件或公共衛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糾紛的病員,在積極救治的同時。值班醫師、護士應及時向科主任、醫務科(白天)、總值班(夜間)匯報,并解決醫療費用、住院手續等,必要時以書面的形式向醫務科匯報、備案,必要時可向主管院長請示匯報,因臨床需要,總值班以及相關人員應及時到現場進行協調處理。
8、自動出院病人家屬應在病歷上簽字,值班醫師酌情書寫一份病情介紹由家屬帶出院。
九急診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凡是在急診科搶救室、監護室、觀察室搶救、治療死亡的病人均應24小時內上報醫務科,必須按醫院規定在一周內進行死亡病例討論。
2.死亡病例主要討論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搶救及治療經過等,總結搶救經驗,進一步提高急診科急救水平,防范醫療差錯以及醫療糾紛。
3.死亡病例討論會由科主任主持進行,經治醫師、護士以及相關急會診的?漆t師、全科醫師(包括輪轉醫師、進修和實習醫師)必須參加,實行會議簽到制度。
4.死亡討論由專人負責記錄在死亡討論記錄本上,并且將討論結果記錄在死亡病歷上,必要時將結果上報醫務科。
十急診交接班制度
1、值班醫師必須準時接班,和交班醫師及其它醫師認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對于危重病人需在床邊進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記錄。
2、對于重危病人,交接班醫師必須及時完成書面交接班的記錄,做到每班職責分明,有據可查。
3、接班醫師需檢查科內各項搶救器械及通訊工具工作狀況,以免出現故障,影響搶救。
4、值班醫師接班后須全面巡視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對危重病人更應做到心中有數
5、值班醫師對病人的病情變化及處理經過及時作書面記錄。
8、值班員在值班期間禁止干與醫療業務無關的私活。
9、各科輪轉由科主任確定,在輪換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對于危重、疑難病人應在床邊進行。
十一急診死亡報告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監測,提高疾病監測系統的預警能力,及時發現診斷不明、可能死于傳染病的病例,主動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時了解醫療機構死亡病例的死因構成,分析其動態變化趨勢,加強對可能發生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發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依據《全國死因記信息網絡報告工作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醫療機構發生的死亡個案(包括到達醫院時已死亡,院前急救過程中死亡、院內診療過程中死亡),均應由診治醫生作出診斷并逐項認真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須將死者生前的癥狀、體征,主要的輔助檢查結果及診治經過記錄在《死亡醫學證明書》上的調查記錄欄內。
2、凡需公安司法部門介入的死亡個案,由公安司法部門判定死亡性質并出具死亡證明,轄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該地區地段預防保健工作的醫生根據死亡證明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
3、認真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要求使用藍色或黑色簽字筆,內容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填報人簽名,單位蓋章。填寫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主要職業及工種、身份證號、戶口地址、現住址、生前工作單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實足年齡、婚姻狀況、文化程度、死亡地點、疾病最高診斷單位及診斷依據、可以聯系的家屬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單位、聯系電話、住院號、醫師簽名、單位蓋章、填報日期。致死的主要疾病診斷及根本死因。
4、醫療機構指定專人每天收集本院內《死亡醫學證明書》及副卡,并在7天內完成對卡片的審核和網絡報告。網絡填報時,需要將《死亡醫學證明書》死因鏈、調查記錄等原始信息如實錄入,并進行根本死因確定及編碼。
5、醫療機構的死亡報告管理人員應對收到的《死亡醫學證明書》進行錯項、漏項、邏輯錯誤等檢查,對有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必須及時向診治(填寫)醫生進行核實。
6、死亡統計資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關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公布。
十二急診綠色通道制度
一、管理范疇
需要進入急診綠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時間內發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時間內(<6小時)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癥患者。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毙詣搨鸬捏w表開裂出血、開放性骨折、內臟破裂出血、顱腦出血、高壓性氣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創傷;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腦卒中、急性顱腦損傷、急性呼吸衰竭等重點病種。
。ǘ獾喇愇锘蚬W、急性中毒、電擊傷、溺水等;
。ㄈ┘毙怨诿}綜合癥、急性肺水腫、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嚴重哮喘持續狀態、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腦血管意外、昏迷、重癥酮癥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宮外孕大出血、產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潰瘍穿孔、急性腸梗阻等急腹癥;
。┤后w性(3人以上)傷、病、中毒等情況。
就診時無姓名(不知姓名)、無家屬、無治療經費的“三無”人員也在綠色通道管理范疇內。
二、原則
。ㄒ唬┫葥尵壬,后辦理相關手續。
(二)全程陪護,優先暢通。
三、急診綠色通道流程
。ㄒ唬┘痹\搶救
1.者到達急診科,分診護士將患者送入搶救室,并迅速擺放成患者合適的體位,給予吸氧、生命體征監護、建立靜脈通道、采取血液標本(常規、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標本)備用,建立患者急診病歷。
2.診醫師詢問病史、查體、迅速判斷影響生命的主要因素,下達搶救醫囑、急會診醫囑、檢查醫囑等。
3.科醫師在到達急診科進行急會診時,急診醫師需陪同并介紹病情,?漆t師應對患者進行快捷有效的查體,并向急診科醫師說明?铺幚硪庖。確定收入院患者,應優先入院搶救,由?漆t師負責將患者轉送到指定場所,如手術室、ICU或病區。
4.急診科醫師評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緊急施行搶救手術的,參照我院《急診手術管理制度》規定施行。
5.發性損傷或多器官病變的患者,由急診科主任或在場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召集相關專業科室人員并主持會診,根據會診意見,由可能威脅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屬專業科室接收患者,并負責組織搶救。會診記錄由急診科完成,符合進入ICU標準的患者應收入ICU。
6.有急危重癥患者的診斷、檢查、治療、轉運必須在醫師的監護下進行。
。ǘ╅T診搶救綠色通道
1.診發現需要搶救患者,由接診醫師和門診護士負責現場搶救,組織?漆t師進行會診,如診斷明確,可由?漆t師接診,決定進一步治療,如不能快速明確診斷,由接診醫師繼續搶救,情況允許后護送至急診科。
2.診醫師在交接患者時要完成門診搶救病歷,與接收醫師進行交接。
四、急診綠色通道的要求
。ㄒ唬┻M入急診綠色通道的患者必須符合本制度所規定的情況。
。ǘ┰诖_定患者進入綠色通道后,凡不屬于本專業授權范圍的搶救要盡快請相應專業醫師緊急會診。接到會診通知,在醫院醫療崗位的醫師10分鐘內到達現場,如有醫療工作暫不能離開者,要指派本專業有相應資質的醫師前往。
(三)進入綠色通道的患者醫學檢查結果報告時限
1.者到達醫學影像科后,X線平片、CT檢查30分鐘內出具檢查結果報告(可以是口頭報告)。
2.聲醫師在接到患者后,30分鐘內出具檢查結果報告(可以是口頭報告)。
3.驗科接受到標本后,30分鐘內出具常規檢查結果報告(血常規、尿常規等,可電話報告),60分鐘內出具生化、凝血結果報告,輸血科配血申請30分鐘內完成(如無庫存血,則60分鐘內完成)。
4.行危急值報告制度
。ㄋ模┧帉W部門在接到處方后優先配藥發藥。
。ㄎ澹┦中g室在接到手術通知后,10分鐘內準備好手術室及相關物品,并立即通知手術相關人員到場,麻醉醫師進行麻醉評估和選擇麻醉方案。
。┗颊叩牟∏椤⒏鞣N檢查和治療方案等均應根據醫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規定完成對患者或家屬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簽署相應的《知情同意書》。
。ㄆ撸┻M入急診綠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時在各醫技科室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收款結算處工作人員記錄在專用的“患者暫記賬本”上,并有相關記錄,上報院領導。
十三急診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錯、事故登記本,及時登記發生差錯、事故的經過、原因、后果,科室負責人及時組織討論與總結。
2.發生差錯事故后,要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或消除由于差錯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發生或發現醫療差錯事故,又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向醫務科報告,醫務科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有關情況如實向院長報告,并向患者解釋。
4.醫院應按市衛生局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及有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及時報告。
5.發生嚴重差錯或事故的各種有關記錄,檢驗報告及造成事故的藥品、器械等均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并保留病人的標本以備鑒定。
6.差錯、事故發生,按其性質與情節,由科室或醫務科組織全科或全院有關人員進行討論,以提高認識,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并確定事故性質,提出處理意見。
7.發生差錯、事故的科室或個人,有向只能部門或科室報告經過的義務,如不按規定報告,有意隱瞞,事后經領導或他人發現,須按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8.對經調查、核實與醫療事故有關違規行為相關的醫療糾紛,處理結束后應按市衛生局醫療糾紛個人檔案有關文件規定程序,由醫務科組織討論。如經投票表決結果記入糾紛個人檔案的,與當事人見面后記入檔案。
9.醫務科應定期分析差錯、事故發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四急診收住院制度
1.有多發性或復合性創傷的危重病員,由創傷外科醫師負責手術和收住,必要時可請相關?漆t師會診,需急診手術者在第二(急診)手術室進行,術后生命體征不穩定者進入急診ICU病房監護,由急診ICU醫師、護士負責監護,創傷外科醫師協助治療。
2.病因未明的昏迷病人,可請神經內科會診后,收住神經內科或收住EICU病房。
3.各類急性理化中毒患者均由急診科收住,輕度中毒收住觀察病區,危重者收住EICU病房。
4.急診值班醫師根據病情決定各科急診病人收住,必要時與病區值班醫師或主管醫師協商。晚間與節假日期間,對危重病人科照常急診收住入院,但收住時應協調好與病房之間的關系,病區值班醫師應解決急診病人收住入院。
5.需急診手術時,各有關科室應24小時接受收住,不得推委。
6.上述危重病員,如符合ICU收住條件,應及早收住或在手術后及時收住急診ICU病房。
十五急救藥品、物品管理制度
1.建立急救車藥品、物品基數本。搶救藥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二及時:及時檢查維修、及時領取補充。
2.搶救必備物品齊全、性能良好,處于備用狀態,完好率達到100%。
3.搶救藥品齊全,標簽清晰,無變色、變質、過期失效、破損現象。每個藥盒內只能放置一種藥品,按藥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4.搶救藥品、物品使用后,24小時內補充齊全,及時封存。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補齊時,應及時交班,并報告護士長協調解決。
5.封存搶救車管理:封存前護士長(或分管護士)和另一名護士按基數本清點藥品、物品,核對無誤后用封條封存,雙人簽名并填寫封存時間。護士每班檢查封條的完好情況并做好記錄;每月由護士長和分管護士啟封檢查急救車內藥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記錄。
6.非封存搶救車管理:每班按基數本清點藥品、物品,并做好記錄,分管護士每周檢查一次,護士長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賬物相符。
注:1.急救車的封存:
(1)使用統一的一次性封存條,按要求粘貼封存條。
。2)按要求在封存條上注明封存時間。
(3)一個月啟封檢查一次。
。4)車內藥(物)品應在距失效日期前兩個月更換。
(5)封存者雙人簽名。
。6)封條一經開啟、或疑有損壞,應立即按基數本重新核對、清點、封存者雙人簽名。
2.急救車檢查內容:藥品:貯存條件是否合適,數量、規格等是否與藥品清單上所列的相符,是否過期、變質、標簽脫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稱、數量、規格、有效期,是否屬于完好備用狀態。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設施齊全,人員配備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二.適用范圍
急診科一般情況下的院前急救過程控制(不包括災害事故急救)
三.職責
(一)由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督促配置救護車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設施及藥品。
。ǘ┯舍t務科,護理部和科主任,護士長負責配置救護工作所需的醫生,護士,司機。
。ㄈ┯勺o士長,護理責任護士認真做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須保證達到100%,并經常保持救護車箱內的衛生。
。ㄋ模┯沙鲈\醫護人員實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記錄
(五)救護車司機要熟悉本區交通情況,并保持車況良好,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審。
四.工作程序:
。ㄒ唬┚茸o車設施策劃及配置:
按(基本醫療管理制度)的救護車設施要求配置所需設施及通訊器材,由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申請,領用。
。ǘ┲蛋嗳藛T準時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護情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院前急救的準備工作。
。ㄈ┲蛋嗳藛T接到呼救電話后,詳細記錄時間,地點,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診醫生,護士和司機(必要時派出護工)在5分鐘內出診,不得拒絕出車。有關救護車的工作程序詳見(救護車的管理制度)
。ㄋ模┰呵凹本葍热荩
出診醫生到達急救現場時,對患者應由高度負責精神,應立即檢查患者,動作迅速,處理果斷,根據病人情況可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后再送回醫院進一步搶救,轉送過程應密切觀察生命體征變化。如有3個以上的重傷者,應迅速報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場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維持基本生命,減輕途中痛苦和并發癥。
1維持呼吸系統功能(包括吸氧,吸痰及分泌物,呼吸興奮劑,口對口人工呼吸,氣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2維持循環系統功能(包括胸外心臟按壓,心電監護,除顫,體外起博器的使用,有生命危險的心率失常的藥物治療等)
3維持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急性腦血管病的處理。預防治療腦水腫,降低顱內壓治療,控制癲癇等)
4急性中毒,意外事故處理。
5腦,肺,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傷的止血,包扎,固定,搬運。
6止痛,止吐,止咳,止血等對癥處理。
2.中救護:
1合理轉運分流患者,但對轉運傷病員要求快速安全。
2為避免突然剎車造成車內傷病員和醫護人員受傷,患者的擔架應該很好固定,醫護人員和陪護人員應該使用安全帶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車內應根據病情采取坐位,平臥位或頭低足高位。
3四肢骨折的患者,給予外固定防止顛簸,脊柱骨折的患者臥硬板,以防止脊髓損傷,昏迷嘔吐病人,將頭側向一邊,避免嘔吐時窒息,疑有頸椎骨折的病人,以頸領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癱。
3.診醫生到達急救現場后,如患者已死亡,應詳細詢問患者家屬或在場人員,了解發病情況及既往病史,做好記錄,并明確通知其家屬或在場人員。死亡原因證明由司法部門出具。
4.護人員實施院前急救時要聽從急救指揮中心,交警。公安人員的調度安排,保護有法律糾紛的現場。
5.診醫護人員詳細填寫院前急救病歷及完成急救處理的措施,送轉醫院急診室后作詳細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務后向急救指揮中心報告,返回后及時檢查,補充搶救藥物和更換物品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人員緊急召集制度
1、對于科室進行的重大搶救活動及特殊病例的搶救,治療應及時向醫院有關部門及院領導報告,以便使醫院能掌握情況,協調各方面的工作,更好的組織力量進行及時有效的搶救和治療。
2、需報告的重大搶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1)涉及災害事故,突發事件所致死亡三人及以上或同時傷亡6人及以上的搶救。
。2)知名人士,保健對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搶救。
。3)本院職工的住院及搶救。
。4)涉及醫療糾紛,或嚴重并發癥患者的醫療及搶救。
。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醫療及搶救。
(6)大型活動和其他特殊情況中出現的患者。
3、應報告的內容
。1)災害事故突發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分類,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性別,致傷,病亡的原因,傷病員的病情,預后,采取的搶救措施等。
。2)大型活動和特殊情況中出現的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診斷,病情,預后及采取的醫療措施等。
。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診斷,治療搶救措施,目前狀況,預后等。
4、報告程序及時限
。1)參加搶救的醫務人員應立即向科室領導及院有關部門報告,參加院前,急診,及在住院患者搶救的醫務人員向醫務科,護理部報告,參加門診搶救的醫務人員向門診報告,節假日,夜間向院總值班報告。在口頭或電話報告的同時,科室填報書面報告單在24小時內報醫務處。
。2)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院前總值班接到報告后應在10分鐘內向院領導。
各類急救預案
一、患者住院期間出現中心靜脈導管脫出的緊急處理預案
1、觀察患者中心靜脈是否完全脫出。
2、如脫出觀察出血量判斷脫出時間及有無液體滲入組織中。
3、立即報告醫生協助給予處置。
4、不完全脫出者中心靜脈仍在血管中者,報告醫生,用無菌沙布壓住穿刺點拔出導管,加壓止血。
5、完全脫出者立即給予穿刺點加壓止血,密切觀察生命體征。
6、為醫生備齊中心靜脈置管物品給予重新開辟靜脈通路。
7、清醒患者給予心理支持及安撫,使患者緩解緊張情緒。
8、不清醒患者進行床頭專人密切觀察生命體怔。
9、脫管期間如患者正持續泵入血管活性藥物期間者,備齊搶救藥品,立即先開辟淺靜脈。
10、如脫管后有部分液體漏入組織中報告醫生給予相應的封閉治療。
11、完全處理后病人平穩時給予床單位整理及更換。
二、患者在住院期間出現停氧的預案
1、及時查找引起停氧的原因,報告醫生。
2、設專人陪護。
3、密切注意生命體征變化。
4、使用呼吸機的病人,將氧氣筒的壓力調節至于呼吸機相配合,還可協助醫生啟用呼吸機,簡易呼吸器或麻醉機進行輔助呼吸。
5、無插管、氣切的病人可先觀察病人的血氧,如有變化應立即使用氧氣筒吸氧。
6、病人出現呼吸痙攣等現象,立即報告醫生給予藥物治療。
7、情況允許時打電話聯系。
8、看重患的護士上崗后,均應做好心理準備,物品準備,技術準備,以防萬一。
三、緊急氣管切開的預案
1、專人密切觀察患者生命體征。
2、備齊物品:麻醉機:適合患者的氣管切開套管。遵醫囑備齊麻醉及鎮靜藥品。
3、將所用藥稀釋好,抽與注射器中。
4、建立好靜脈通路。
5、檢查氣管切開套管是否漏氣。
6、使患者處于適合氣管切開體位。
7、由醫生與患者家屬簽手術同意書。
8、患者術前不穩定的生命體征術中應進行對比性的密切觀察。
9、切開過程中如需使用呼吸機者呼吸機處于備用狀態,調好使用時狀態。
10、術后密切觀察生命體征及切開處的滲血狀態。
11、術后整理用物及床單位。
四、患者在住院期間出現停電的預案
1、及時查找引起停電的原因。
2、立即報告醫生,設專人陪護。
3、測量患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如有不正常的應立即報告醫生,每隔5分鐘再測量一次。
4、呼吸機有儲備電池,如果儲備電用完,協助醫生使用簡易呼吸器或麻醉機進行輔助呼吸,以上無法做到時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5、對于清醒的患者給予心理護理。
6、情況允許時打電話聯系。
五、氣管插管脫管的緊急預案
1、密切觀察生命體征同時立即報告醫生。
2、如脫管期間仍使用呼吸機者,立即先給予面罩供氧。
3、立即備搶救物品于床頭:麻醉機:適合患者的氣管插管及導絲,檢查氣管插管的套囊是否漏氣;麻醉的藥品,搶救藥品。
4、醫生置管期間密切觀察生命體征及時報告醫生。
5、如置管期間置管困難的血氧過低立即給予麻醉機輔助過度。
6、置管后協助醫生給予固定。
7、置管后充分吸痰。
8、整理用物及床單位。
六、患者在住院期間出現心跳驟停的緊急預案
1、立即報告醫生。
2、立即胸外心臟按壓。
3、設有人工通氣的病人,立即準備氣管插管,建立有效通氣期間打開氣道,進行口對口或用麻醉機進行人工呼吸。
4、迅速準備好呼吸機。
5、迅速準備電除顫。
6、建立有效的靜脈通路。
7、遵醫囑給予搶救藥品。
七、科室人員緊急召集制度
1、建立急診科室工作人員通訊錄,各人員均保持通訊暢通。
2、常規安排醫護二線值班。
3、急診科室建立人員外出需告知科主任或護士長。
4、發生突發事件時召集二線,必要時由科主任、護士長召集其他人員。
5、若本科室人員不足,及時報請醫務處和護理部協調安排他科人員支持。
十八醫患溝通制度
一、為體現“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確保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患溝通以醫師為主體,實行科主任(科長)、護士長負責制,病房由主管醫師、責任護士實施;門診及其它科室由首接、首診、首問人員實施。
三、住院病人的溝通分為首次溝通、住院期間溝通、出院溝通。首次溝通要求接診醫師在病人入院后八小時內完成,并在首次病程記錄中體現;住院期間的溝通每周至少一次,在病程記錄中記錄;出院訪視溝通要求在病人出院10天內完成。門、急診病人的溝通工作要求醫師、護士及相關人員在接診、接待病人過程中同時完成。
四、落實“三講”工作,重點要求醫務人員向患者或家屬介紹患者的疾病診斷情況;醫療方案及主要治療措施;重要檢查的目的及結果;病情及預后;某些治療可能引起的嚴重后果、藥物不良反應;手術方式、手術并發癥及防范措施。醫療費用情況。
五、要求醫務人員多聽病人或家屬的傾訴,對病人的情況盡可能做出詳細準確的解釋,做到“四避免”:避免使用刺激性語言;避免刻意改變對方看法;避免使用難懂的專業詞匯;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的影響。
六、醫務科、護理部、黨辦、院辦通過抽查病歷、現場詢問病人等方式進行
十九法定傳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發癥狀的疫情上報制度
傳染病報告是每個醫護人員應盡義務和職責,《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性病防治法》、《艾滋病監管規定》、《非典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都作了明文規定,鑒于本院醫務人員在這方面還有緩報、漏報、不報等現象。特此作如下規定:
一、突發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ㄒ唬╅T、急診和病房,經治醫師在診療過程中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醫務科,發現法定傳染病疫情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并在規定時限內報告,報告卡必須項目齊全,字跡清楚,15歲以下的兒童要填寫家長姓名,外地在溫人員要填寫暫住地詳細地址,門診急診醫師必須在門診日志上填明傳染病人的詳細信息資料。
(二)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
1、對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城鎮應于2小時內、農村應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2、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淋病、梅毒、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城鎮應于6小時內、農村應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3、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在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4、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向衛生部報告。
二、根據結核病管理文件精神
。ㄒ唬⿲﹂T診肺結核病人必須一律轉診至縣疾控中心結防所,住院治療的肺結核病人待
出院后轉診到疾控中心結防所繼續治療。
(二)我院醫生治療肺外結核必須在處方上注明疾病名稱,違規者藥房由權拒絕配藥。
。ㄈ⿲Ψ谓Y核病人要填寫①肺結核報告卡②轉診卡(上下三聯,轉診單交病人)。
三、其它
。ㄒ唬┠c道傳染病在流行季節要做到有瀉必采,做好詳細登記。
。ǘ⿲Α15歲兒童初步診斷為急性遲緩性麻痹(AFP)時,經治醫師要立即報告。
四、獎懲
。ㄒ唬┰谧龊脗魅静、腫瘤、性病登記工作的同時,填寫“肺結核”病合格報告單的醫師及痰找抗酸桿菌檢查人員每人每次各獎2元,發現抗酸桿菌陽性每例獎檢驗人員5元。其他傳染病、腫瘤、性病合格報告單以及急診腸道門診采樣、性病分泌物采樣者和檢查者每人次個獎勵2元。
。ǘ┺D診到位的涂陽結核病人,每例獎10元,對轉診到位的結核涂陰病人每例獎5元,對傳染病報告卡每填報一例獎2元。
。ㄈ┓苍摬蓸印z查和報告的上述疾病,漏報或不報告者,經查實給予10倍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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