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1
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驗收制度
1、餐飲服務提工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原。
2、采購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須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采購的,應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貨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須留存貨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應索取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宜有供貨者蓋章或簽字確認。以上各種來源的采購,均須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
4、建立臺賬。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5、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帳。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以上規定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6、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購食品時方進行感官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原料,以及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8、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2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證明。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要求留存票據。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消毒,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每次消毒后填寫消毒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3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證明;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要求留存票據。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消毒,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消毒后填寫消毒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4
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上崗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培訓上崗證》。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戌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辦理《健康培訓上崗證》年檢及新上崗人員辦證,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進行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廠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5
設備、設施清潔消毒維修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7、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8、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6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 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并做好建立培訓檔案工作;
二、 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年度健康檢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 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等,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 負責檢查記錄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和提出處理意見;
五、 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六、 接受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是提供相關資料和情況;
七、 完成上級交給的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7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食品安全知識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8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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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永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查,并留存相關紀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入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造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過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盤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甚至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10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我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
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餐廳、各操作工作室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嚴禁采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采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培訓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2、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并詳細 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并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柜和冷凍庫柜。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11
預防食品安全事故及應急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涼菜、燒鹵熟肉、生食水產品、西式糕點、裱畫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較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許可項目,并嚴格按照專間要求進行操作,禁止超許可范圍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規模聚餐活動。
3、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應保證來源合法安全,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4、在制作加工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加工、存放,員工要經常洗手。接觸接入口食品的應消毒手部,發現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及化膿性皮膚病者,應立即暫停其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5、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對其表皮進行消毒或剝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使用禽蛋前應先清洗消毒外殼。
6、熟制食物應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產品,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須徹底加熱.中心溫度應高于70℃。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溫下保存.應于出品后2小時內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魚、毒蘑菇、發芽馬鈴薯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餐飲業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8、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應按要求煮熟悶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有效預防豆漿、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9、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及售賣間,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的醫療機構救治,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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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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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如果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逐級報告:發現短時期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的病人時或接到食物中毒通知,餐飲單位負責人應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二、救治病人: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積極配合協助有關部門救助病人。
三、保護現場,保留樣品: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四、如實反映情況: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應如實反映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對中毒食物的處理: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應立即停止食用并按規定封存。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時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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