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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志愿服務活動,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有效使用志愿者資源,保證志愿者隊伍素質,進一步推動志愿者服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促進社區教育的發展和深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志愿服務隊必須具備“六個有”:
有一支相對穩定的志愿者隊伍;有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檔案;有相對固定的服務項目;有一個相當穩定的.服務基地;有完整的活動計劃;有規范的規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注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ㄒ唬┲驹刚呓邮苤驹刚呓M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ǘ┲驹刚咴谥驹阜⻊栈顒又杏龅嚼щy和問題,可以請求志愿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ㄒ唬┰诜煞ㄒ幰幎ǖ姆秶鷥乳_展志愿服務;
(二)遵守志愿者協會的章程;
。ㄈ┩瓿芍驹刚呓M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ㄋ模┚S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志愿者每個月應至少參加一次服務活動,吃苦耐勞,熱情主動,服從分配的任務。
(六)志愿者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短期內無法參加服務的,應將原因告知組長,不得無故不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三、服務范圍和重點對象
志愿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教育服務、環境保護、文化服務、幫困服務、治安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有限。
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全體社區成員,重點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生志愿服務工作,加強學生志愿服務管理,進一步推進立德樹人,提高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依據教育部《學生志愿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各類別學生志愿服務工作。
第三條學生志愿服務,是指學生不以獲得報酬為目的,自愿奉獻時間和智力、體力、技能等,幫助他人、服務社會的公益行為。在本校工作、學習的學生可申請成為學生志愿者。我校學生志愿者作為我!靶疫\星”青年志愿者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會員,接受協會的管理。
第四條學生志愿服務要遵循自愿、公益原則。志愿服務內容主要包括:普及文明風尚志愿服務、送溫暖獻愛心志愿服務、公共秩序和賽會保障志愿服務、應急救援志愿服務以及面向特殊群體的志愿服務等。學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務過程中要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
第二章工作機構
第五條我校青年志愿者協會負責學生志愿服務的具體組織、實施、考核評估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團委負責指導青年志愿者協會工作。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七條學生志愿服務組織方式包括學校組織開展、學生自行開展兩類。我校志愿服務以學校組織開展為主,同時鼓勵學生自行開展。
第八條我校組織學生參加志愿服務,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意愿,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擇優錄取、定崗服務的方式展開,并切實做好相關指導、培訓和風險防控工作。學校結合實際,制訂學生志愿服務計劃,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學生參加志愿服務。
第九條學校對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的學生予以全面支持,并將志愿服務納入操行評定考核。
第十條學生志愿服務程序
。ㄒ唬┲驹阜⻊肇撠熑讼驅W校青年志愿者協會提交志愿服務計劃等材料;
(二)協會進行登記備案,包括進行風險評估、提供物質保障、技能培訓等;
。ㄈ⿲W生開展志愿服務活動;
。ㄋ模﹨f會按照規定程序對學生志愿服務進行認定記錄。
第十一條學校團委老師擔任協會秘書長,指導協會開展工作,保障學生志愿服務工作的開展。
第十二條組織大型校外志愿服務,學校、學生志愿者、服務對象應簽訂服務協議書,明確服務內容、時間和有關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開展志愿服務前,切實做好風險防控,加強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必要時為學生購買或者要求服務對象購買相關保險。
第四章認定記錄
第十四條做好學生志愿服務認定記錄,建立學生志愿服務記錄檔案(志愿服務登記證)。
(一)學校組織開展的志愿服務,由負責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等證明,由青年志愿者協會予以認定記錄。
。ǘ⿲W生自行開展的志愿服務,由學生本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等證明,學校青年志愿者協會經過審核予以認定記錄。
。ㄈ⿲W校青年志愿者協會制訂志愿服務檔案記錄辦法,完善記錄程序,嚴格過程監督,確保學生志愿服務檔案記錄清晰,準確無誤。
第十五條學生志愿服務記錄檔案,記載學生志愿者的個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務信息、培訓信息、表彰獎勵信息等內容。
(一)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服務技能、聯系方式等。
(二)志愿服務信息包括學生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的日期、地點、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時間與次數、活動負責人等。
。ㄈ┡嘤栃畔▽W生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有關知識和技能培訓的內容、組織者、日期、地點、學時等。
。ㄋ模⿲W生志愿者因志愿服務表現突出、獲得表彰獎勵的.,予以記錄。
第十六條實行學生志愿者星級認證制度。學校根據學生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認定其為一至五星志愿者。自入學以來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達到40、60、80、100、120小時的,分別認定為一至五星志愿者。學校每年舉行志愿服務工作總結及晉星、表彰活動,具體活動內容和形式由青年志愿者協會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學生在志愿服務認定記錄中弄虛作假的,予以批評教育,給予相應處理,并予通報。工作人員在學生志愿服務認定記錄中弄虛作假的,由學校予以嚴肅處理,并予通報。
第五章教育培訓
第十八條學校定期進行開展各學段志愿服務培訓,系統開展志愿理念、志愿精神、志愿服務基本要求和知識技能、志愿者權利和義務、志愿服務安全知識等基礎教育。
第十九條學校根據志愿服務活動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臨時性培訓。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社區黨委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各社區志愿者組織。
二、社區志愿者經過社區志愿者服務中心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三、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熱心于公益事業,不怕困難,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根據自身愿望和條件選擇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思想品質優良,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為,遵紀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服從各級志愿者組織地管理;年齡16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可以跟隨監護人或在有組織情況下參加志愿服務)均可到社區志愿者組織申請。
四、社區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開展志愿服務時應當統一著裝或佩戴統一的標志。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公開招募制度
1、招募。服務站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招募志愿者,凡年齡在14周歲以上,有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士均可報名成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組織招募:通過黨團組織動員,引導黨團員和社會公眾,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名應招。
社會招募:通過電視、廣播、海報、報刊以及公布熱線電話等方式動員、發動青年和社會公眾報名應招。
第二條:登記制度
服務站負責對求助的群眾和報名參加志愿服務的志愿者實行書面登記制度。
第三條: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檔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況、服務特長及志愿服務意向。
2、建立服務對象檔案,主要是五保戶、烈軍屬、孤寡老人、殘疾人、困難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況,掌握服務要求。
3、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務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聯系網絡,使每一項活動做到服務對象明確,服務人員穩定,服務項目具體,任務量化,責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務檔案,對志愿者開展服務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
第四條:培訓制度
1、服務站定期組織志愿者開展各項理論和技能培訓,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動的發展情況、志愿服務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務的有關規定等,不斷提高志愿者的服務水平。
2、服務站定期邀請黨政領導、志愿者、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監督檢查制度
1、組織指導和協調各志愿者服務隊及志愿者完成黨團組織和上級志愿者協會統一部署的任務。
2、通過跟蹤服務、信息反饋等形式,監督檢查志愿者服務情況并記入服務檔案。
第六條:評比獎勵制度
1、服務站領導小組為評比獎懲活動的具體組織和決定者。
2、建立以“小時”為依據的普遍表彰與以“小時”加“突出事跡”為依據的重點表彰相結合的.表彰激勵機制。
3、采取走訪服務對象、自評和領導小組總評相結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務站把志愿者參加活動的時間和業績記錄情況作為評價與表彰的依據。評比獎懲要有志愿者的書面小結。
5、志愿者有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6、志愿者認為評比獎懲決定依據不足的,可向領導小組提出申訴,領導小組對申訴要求進行復議,復議結果需記錄在案。
7、評比獎懲活動每年舉行1次。
第七條:注冊證制度
1、志愿者上崗服務必須佩戴志愿者胸章,攜帶志愿者注冊證;
2、在提供服務時,須如實填寫服務記錄,并由服務對象確認;
3、志愿者注冊證記滿后,交由服務站留存,重新領取新的注冊證;
4、志愿者退出服務站,應繳回注冊證,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冊證系證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轉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冊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服務站報告。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為推動社區精神文明和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區志愿服務是指在昌平區城北街道辦事處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社區志愿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愿者組織。
第三條 社區志愿者是在本社區志愿者組織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志愿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志愿者服務領導小組和社區志愿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 志愿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和共青團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三章 志愿者的注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第七條 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愿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履行入會登記手續,均可到本社區申請。
第八條 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本社區填寫注冊登記表,社區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第九條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愿者參加社區開展的各種志愿者培訓活動。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社區給予幫助、解決;
(三)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條 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
(二)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三)維護志愿者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第四章 服務范圍和重點對象
第十一條 社區志愿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愿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二條 社區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與獎勵
第十三條 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團支部書記分管志愿者服務工作。
第十四條 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工作,在社區志愿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五條 社區黨員志愿者組織、婦女志愿者組織、社區老年人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老年科協等統一納入社區志愿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區統一的協調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據。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了加強青年志愿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愿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也為了規范志愿者活動,增強青年志愿者協會內部成員的紀律,提高各成員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擬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隸屬于院團委社會實踐部,接受院團委老師的領導。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熱衷于社會公益事業,不為物質報酬,自愿為社會公益事業和弱勢群體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學生組成的自發性學校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致力于為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倡導“自愿、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志愿者精神,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指導。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關心社會弱勢群體,使更多的弱勢群體樹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條 規劃、組織義工參加志愿者活動,推動校園義工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條 開展與各學院志愿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組織會員間的有關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實行注冊會員制,會員資料檔案實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
2.具備“自愿、奉獻、友愛、互助 、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精神
3.承認本協會章程。
4.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登記表。
2.經本協會管理團隊審查通過。
3.管理團隊發給統一制作的工作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根據本協會的決議精神,依法開展活動的'權利;
3.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4.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3.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任何一名協會成員必須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義務感。自覺維護本協會的名譽和利益。認真學習相關知識,努力工作,不求回報,服務同學。
5.參加協會固定衛生打掃,維護衛生區衛生。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并交回工作證,如三次無故不參加任何一次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利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上報經管理團隊批準,方可進行。未經管理團隊批準,會員不得擅自組織活動或對外宣傳及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違反校紀校規和本協會章程或有損本協會聲譽的行為,由本協會管理團隊決定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管理團隊成員由全體會員推舉產生。
第十七條 本協會管理部門,分為志愿隊、財務部。
第十八條 志愿隊負責進行公益活動的策劃和運轉,并進行搜集弱勢群體信息,進行考察與扶助。
第十九條 財務部:對志愿資金進行管理,并對每次花銷事項進行開票統計。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協會經費全部收入將用于開展公益活動,協會經費由財務部專人專職管理,財務公開,定期向會員及捐助者公布賬目。志愿經費必須持收據、發票交財務部負責人報銷;報銷流程由財務部制度為準。財務部必須做好每一筆財務收支帳目的記載、保存和整理相關的發票和收據,并且每月進行一次財務審核,結帳當日收支余額交相關負責人過目。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解散時,必須經協會管理團隊討論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協會管理團隊。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完善對極光青年志愿者全體成員的管理,更進一步提高青協干部的整體素質,堅定工作原則,確保干部工作質量,真正做到“自制、自查、自省”、“樹形與外、加強與內”,確保青協工作正常開展,保障青協管理規范化、科學化,特制訂此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一、考核對象:
極光志愿者協會全體成員。
二、考核方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00分,對沒有按要求完成做到的堅決按規定給予扣分處理。
2、具體考核辦法:
秘書處負責執行、記錄、考核、統計。每學期末,由會長對各部長及各部員打分,對考核優秀的青協部長、部員將給予獎勵。
3、凡評分規定在85分以下的干部取消評優資格,評分在60分以下給予自動辭職處分。
三、考勤規定:
1、會議由秘書處通知各部部長,由各部部長通知其部員。如有變動,經秘書處及時通知其他各部部長,再由各部部長通知其部員,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
2、為保障例會按時召開,會前10分鐘部長及副部長應到場簽到,會前5分鐘各部部員應到場簽到,簽到工作為日常考評重要依據,任何人不得代簽,一經發現,代簽與被代簽人員一律按曠會處理。
3、開會時不得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部長應事先向部員說明,部長報與會長;如果部門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請假者,應該報于會長批準;請假人員一律在會前十分鐘將請假條交與秘書處,由秘書處計入考勤,逾期即視為缺席一次,沒有請假條者視為缺席,無故缺席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因故遲到、早退者須經會長默許后由后門安靜入出。遲到、早退兩次視為缺席一次,遲到、早退達到十分鐘者視為缺席,請假三次視為缺席一次。
4、開會時應確保會議的質量與效率,針對所討論的問題,與會人員應積極提出自己的見解。
5、會議記錄由秘書處統一記錄,并由秘書處負責保管會議記錄。
6、會中,與會人員有責任保持會場安靜,無特殊情況應關閉一切通訊工具或調成震動狀態;發言要舉手,會長同意方可發言,不得擅自打斷他人發言。
7、會議中不能保持會場安靜,多次無故擾亂會場秩序,打亂會長發言,大聲喧嘩者,會長有權將其勸退,被勸退者按早退處理。
8、無故缺席會議一次者,在下次例會中作檢討說明,并提交1000字檢討;無故缺席會議兩次的在青協大會中給予通報批評并警告一次;無故缺席會議三次的在青協大會中做第二次批評警示;警示兩次者將直接免去其在青協的職務。
四、量化標準:
第一條、 青協獎勵實行口頭表揚,通報表揚并加分;處罰實行口頭警告,通報批評并扣分直至勸退等獎懲措施。
第二條、 對工作認真負責,每次都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青協布置的任務的部門,經所在部部長向會長申報可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在期末優秀部門評選中可優先考慮。
第三條、 各部部長必須承擔本部的工作責任,對工作開展順利,取得較佳成績的'部長,會長可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并在期末優秀部長評選中優先考慮。
第四條、 青協成員可向會長提出對青協的意見和建議,意見和建議被采納者將視情況給予不同的表彰,一般意見和建議給予口頭表揚并加5分,重要的意見和建議,青協內部將給予通報表揚,存檔并加5-10分。
第五條、 多次在青協內部獲得口頭表揚的成員,期末將授予院青協優秀學生干部稱號并加5分。
第六條、 長期勤勤懇懇工作,任勞任怨的青協學生干部,可由所在各部部長向會長提名,并由會長討論向書記上報,通過者學期末授予優秀青協學生干部稱號并加5-10分。
第七條、 青協學生干部一年內工作成績突出者,可由會長討論向書記上報,年末授予優秀青協學生干部稱號,并加10分。
第八條、 對不服從或消極對待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的青協學生干部,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并扣5分,第二次給予書面通報批評,扣10分。以此類推,直至勸退。
第九條、 無故不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者,第一次給與口頭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給予書面批評,扣10分。以此類推,直至勸退。
第十條、 無故不參加青協組織的活動者,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給予書面通報,扣6分,以此類推,直至勸退。
第十一條、 受兩次警告處分者,書面通報一次并扣10分,若在受警告或警告以上處分,開出青協。
第十二條、 青協財產實行統一管理,任何人未經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借青協財產,否則發現一次給予書面通報并扣20分。
第十三條、 有任何個人或集體,虛報賬目或貪污公款的行為,立即開除。
第十四條、 日常行為嚴重損害青協形象者,由會長酌情處理并扣5分。
第十五條、 部長以上干部又給予口頭警告的權利,會長有口頭通報批評的權利,書面通報以上的處罰須由會長討論并由書記簽字后方可執行。
第十六條、 書面通報表揚獎勵或書面通報處罰均需書面存檔,并由秘書處保存。
第十七條、 青協內部書面通報表揚獎勵或書面通報處罰不對外公開。
第十八條、 青協的獎懲制度由秘書處直接負責實施。
第十九條、 青協各成員應嚴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維護青協的形象,為青協的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巾幗志愿者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和社區婦聯的指導下開展以婦女群眾為對象的各項服務活動。
2、社區婦聯根據巾幗志愿者的`特長,將其分為若干服務隊,如巾幗維權服務隊、巾幗科技培訓服務隊、巾幗扶貧服務伍、巾幗文體宣傳服務隊等各類志愿者隊伍。
3、巾幗志愿者服務活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動方式。服務活動采取“小、散、多”的活動形式,由社區婦聯根據志愿者的特長與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志愿者開展服務活動。
4、巾幗志愿者在開展服務活動時,要佩戴巾幗志愿者微章,樹立和展示巾幗志愿者的良好服務形象。
5、巾幗志愿者要維護集體榮譽,顧全大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和村規民約。
6、社區婦聯要重視巾幗志愿者服務活動,做好活動記錄,形成詳實的工作臺帳。
7、巾幗志愿者隊伍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上一季度服務活動情況,討論安排下一季度服務活動內容。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一、為促進和規范服務中心志愿者(義工)(以下簡稱志愿者)的各項工作,全面推進社區義工事業的健康發展,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促進社會和諧,參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務的宗旨是通過志愿者服務的.形式,發揮志愿者的愛心、才能與社會責任感,為中心轄區乃至整個社會創造一種“守望相助”的氛圍。
三、國際社會關于志愿者的定義:“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種道義、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責任感而從事公益事業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強制外力驅使,在職業之外自愿為社會、社區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同時獲得自我提升、自我實現的人。
四、中心為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機構,對志愿者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加強志愿者工作的機制建設,不斷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務體系。
第二章招募與注冊
五、招募志愿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在10周歲以上;
2、自愿從事志愿者服務,遵紀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5、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六、招募工作應堅持公開招募、志愿報名、實名注冊的基本原則。
七、招募方式:
1、網上下載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注冊。
2、前往中心現場注冊。
八、注冊:
1、申請人提出注冊申請,填寫書面或電子檔注冊登記表。
2、志愿者服務隊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務檔案。
志愿者服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志愿者加入本團隊條件:
(1)本人自愿要求加入;
(2)不圖任何物質報酬;
(3)能積極參加服務于社會的公益事業;
(4)積極的奉獻自己的力所能及。
2、志愿服務策劃制度:
(1)按照志愿服務項目,有計劃地開展服務活動。由團隊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召集相關人員進行活動策劃,制定出詳細的活動方案,再組織實施。
(2)策劃活動應全面考慮到活動的各個方面,如:活動性質,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內容、參加人數、交通方式、隊員可能發生的費用等。
3、志愿服務活動召集制度:
(1)團隊決定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后,應遵循盡快的原則通知到要求參加人員。通知時應講清楚參加活動的.時間、地點、活動內容及要求等事項,確認被通知人明白無誤,通知時做好通知記錄。
(2)每次活動都必須明確一名活動召集人,活動召集人由團隊承擔。因特殊情況隊長無法到位或鍛煉隊員等原因,由隊長指定活動召集人。
(3)能夠參加活動的隊員在接到QQ群呼叫或電話通知后,必須盡快確定能否參加活動,并予回復。
(4)對于人數有限制的活動,由召集人根據要求選擇參加活動的隊員,選擇的原因如下:
①機會均衡:盡量選擇本年度內參加活動次數較少的隊員;
、谧屬Y深隊員帶新隊員,共同努力,提高活動質量。
4、志愿服務活動簽到考核制度:
(1)參加活動的志愿者,必須按時到達活動地點,精神飽滿積極地參加活動。
(2)到達活動地點后,本人親自簽到,并統一聽從隊長號令。如對活動安排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時,可以及時向活動現場負責人提出來,但在活動現場負責人未做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張。
5、志愿服務活動制度:
(1)本團隊志愿服務活動按照分工有序開展,做到各司其責,確保安全。
(2)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必須服從指揮,文明用語,熱情大方,樹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3)每次志愿服務活動結束后,要做到清理現場拋棄物,保持環境衛生。
6、志愿服務活動總結制度:
(1)活動結束后,活動負責人在活動現場召開活動總結會,討論分析活動中的經驗不足,充分聽取并記錄每個與會隊員提出改進的意見,以不斷提高活動質量。
(2)活動總結可由撰稿人直接在志愿服務團隊的QQ群上發布。
(3)活動總結必須包含一下幾個要素:時間地點、參加人數、現場負責人、活動內容、活動結果(會議通過的決議)、其它事項。
7、隊員勸退標準:
(1)因個人行為對志愿者組織造成不良影響的;
(2)在志愿者組織內部搞不團結、制造不和諧的;
(3)有其它對志愿者組織造成不良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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