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加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加班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加班是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項,須繼續工作時稱為加班。
三、原則:
3.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
3.2嚴格控制加班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3.4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四、加班申請及記錄
4.1.工作日安排加班)(周一至周五):
4.1.1工作日需要加班的,當日下午下班前需填寫自愿《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經理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1.2工作日加班原則上每天安排2-3小時,若因工作需要,需延長3小時以上加班的,需經協理審批后,方可安排加班;
4. 2.休息日安排加班:
4.2.1周六晚上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門主管需提報加班原由經協理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都影嗌暾垎巍沸柙谥芰衔缦掳嗲疤峁┙o行政部;
4.2.2周日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門主管需提報工作異常單及加班原由后,經協理審批后,報備總經理及董事長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都影嗌暾垎巍沸柙谥芰衔缦掳嗲疤峁┙o行政部;
4. 3.法定假安排加班:若因生產需要,法定節假日需要安排加班,需經總經理、董事長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
4.4休息日周六(8小時)公司統一安排加班時,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匯總。
4.5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五、加班考勤及異常行政處理:
5.1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5.2有員工加班單簽名,經行政部查實后,發現無加班記錄,行政部人事將取消本次加班單簽名。并記行政警告一次扣1分;
5.3有員工加班單簽名,經行政部查實后,打卡不加班的,經行政部查實后,一律給其記大過一支(扣9分處理),且加班考勤一律取消;
5.4無加班單申請者,前來加班人員,經行政部查實其前來加班的。加班考勤一律不生效,行政部將取消本次加班考勤,且為其記小過一支(扣3分)。履教不改的,扣分至18分的可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及開除處理。
5.5經加班查實,未申請加班人員前來加班者,是由于本組長或直接管理遺漏原因造成的,則給予其直接管理行政扣1分記警告處理。經常遺漏的達3次及3次以上的,則直接扣3分處理。
六、加班統計及加班費計算6.1行政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計,作為安排調休及發放加班補償(加班費)的依據。
6.2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計算為法定的'3倍;安排休息日加班,加班費計算17元/時,安排平時加班,加班費計算為13元/時。
6.3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車間組長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調休。員工周日被安排加班的,則按17元/時的加班費計算。
6.4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以未調休完的加班時間為其計算為正常出勤天數作為補償(可在公司統一放年假的時候辦理)。
6.5公司未有加班工資的崗位,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最高主管簽核后,交由行政部做調休統計。
6.6若需調休的,需開具《調休申請單》給部門最高主管簽核,后交由行政部處理。
七、加班罰則
7.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不配合公司安排加班者,公司視情節情節輕重懲處。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加班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從事建材及其他相關事業,為了明確加班規則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職工作,除非確因工作需要外,公司不鼓勵加班。沒有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字書面指示加班,員工不得加班。
第三條對于確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加班,公司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補休或者按合同底薪金額作為加班費基數計算及支付加班工資。其他工作獎金、補貼、津貼等其它金額不得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內。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員工。
第五條公司員工不論職務、職位如何變動,均適用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加班審批
第六條加班情形
(一)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及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必須繼續工作的情況,稱為加班,加班分下列三種:
1、工作日加班:員工在每日超過8小時工作后經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2、工作周加班:員工在每周超過40小時工作后經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3、休息日加班:每周超過六天時經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工作第七天的;
4、節假日加班:當月有法定節假日,經部門主管書面要求加班的。
(二)主管指定員工加班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員工提出并提供附件給人事存檔。
(三)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則不受上述程序和加班時數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1、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具體按照勞動保障部所公布的現行月計薪天數計算。
2、勞動者本人日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勞動者本人小時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8)。
3、工作日或工作周加班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數額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加班審批
(一)確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者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確認單》。
(二)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確認單》應寫明預計加班時間,精確到小時。實際加班時間應據實填寫。
(三)部門主管填在《加班確認單》中應明確加班事由。
(四)《加班確認單》經部門主管及員工簽字確認后,方視為有效加班。
(五)公司員工未經審批在工作日規定時間外或休假日在公司逗留的行為不視為加班。
(六)沒有經過審批自愿進行的加班,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第八條打卡紀錄
無論是工作日、工作周、休息日還是法定節假日,員工均應如實打卡(經總裁批準無需打卡者除外),記錄進出公司時間,該進出時間記錄不代表有加班事實也不作為加班工資的發放依據。
第九條實際加班時間
《加班確認單》上的實際加班時間可在加班后據實填寫,經本部門主管或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作為每月加班時間的計算依據。
第十條調休
員工可以根據當月《加班確認單》記錄的實際加班時間,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提前兩天填寫《調休申請單》,申請不超過實際加班時間的調休。
加班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于公司非計件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責任:
各部門主管、部長
第四條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點半前,由部門主管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星期天加班者,員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點半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工作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公司支付對應加班費。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上一級管理部門,不明時需要電話相關領導,征求批準意見。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1.正常加班時,加班時數記入到實際出勤天數中,與平均工資一起計算;
2.計件人員從事計時工作加班,根據從事工種的不同,核算工資。普通工種40元/天,技術和勞動強度高的工種,50—100元/天,由主管根據情況審核,副總經理批準;
3.晚上加班到9點半以后,補助10元/次。加班到12點以后,補助20元/次;
4.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財務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加班管理制度 4
為規范各學校加班工作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利用節假日或休息時間完成全校性、領導臨時交辦或重大突擊性且有較強時限性的工作及上級有關部門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須達到既定目標和領導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務不作為加班。
三、加班實行報告審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職工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在審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內容。科室負責人簽字后送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再由校長審批后歸入辦公室存檔登記。
四、因事件緊急未履行加班報告審批手續的,應經校長安排或同意,由辦公室作好加班記錄,事后由當事人按程序補辦書面審批手續。
五、實行加班(含節假日值班)補助制度。加班(含節假日值班)給予補助,結合我校經費緊張的實際,標準為20元/天(半天為10元)。辦公室要將加班情況定期進行公布,并作為核定加班費的依據,統一匯總,由校長審簽發放。
六、明確加班時間。加班的最小計算單位和審批單位為半天。白天加班時間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四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晚上加班時間超過兩小時按一天計,兩小時以內按半天計。加班前應提前通知辦公室。
七、下列情況不能審批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極怠工,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日常本職工作任務的;
2、因工作質量低劣或失誤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應該能夠完成但超過加班審批時間的;
4、校領導臨時交辦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的;
5、因辦與工作無關占用正常工作時間的;
6、上級抽調且已經給予一定經濟補助的;
八、校領導加班由辦公室負責登記。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分別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且加班費用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1、分管領導把關不嚴,隨意出具加班審核意見的;
2、科室負責人提供虛假情況,謊報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確須加班,既不安排落實,也不按程序報告審批的。
十、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員節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加班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審請提前報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部門主管負責對所管部門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進行建議,行政部和總經理進行審批。
(三)適用范圍
(所有)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設計工作、跟進設計流程,提高設計效率和設計質量,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五)加班認定
1、設計部門只有在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設計工作項目,按正常設計流程無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許員工加班: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庞捎谡9ぷ魅蝿瘴窗匆蠹皶r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埔蚩蛻敉对V創意方案及設計質量問題,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調整的反復設計和修改工作;
⑶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個小時以內的;
、乳_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蓛惹谌藛T(含銷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處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六)加班審批程序
1、要求加班前,首先員工自愿提出加班,應經上級主管部門主管同意后才可執行。
2、加班前填報《加班申請表》(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內容及預計完成時間,由部門主管簽署審核意見。
3、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核對發現沒有加班記錄或與加班記錄不一致的行為;(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記錄上下班時間。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時,需將員工的加班申請與實際打卡時間統計核對)。
、撇晦k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菍W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4、加班時限控制
、挪话才排畣T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⑵員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過4小時;
、菃T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一般不得超過48小時。
(七)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艈T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主管須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茊T工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含3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安排,經行政部門審批。
2、加班補貼
⑴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或經批準審批同意,按加班記錄給予相應的加班餐補和補貼。
⑵為保障員工合法休息權利,不得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
、浅ǘㄐ菁俟澣找酝獾钠渌影啵凑照{休優先的原則,根據工作安排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調休的,可將本月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調休時限為當年休完,連續調休天數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安排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燃影嘌a貼分餐補和加班工資:餐補為10元/餐;加班補貼工資為:10元/小時(注: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計時自每日19:00起計時,每30分鐘為整數累計,每日加班時數累計不到2小時(含2小時)只計加班補貼,不享受加班餐補)
(八)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3、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6、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加班管理制度 6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加班的定義和分類
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崗位工作需要或部門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由于工作需要,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周末的臨時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國家法定節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2、加班的.申報程序
(1)臨時加班:員工發生臨時加班應于加班前填寫《加班申報表》(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綜合辦公室審核備案,如因發生急情或險情需要加班來不及辦理加班申報手續的,可在事后24小時內補辦加班申報手續。月底由綜合辦公室匯總呈公司領導審批。
(2)計劃加班:計劃加班原則上以各部門安排的值班表認定,但如發生臨時變更的,由部門負責人將變更情況書面報綜合辦公室。
3、加班管理規定
(1)發生臨時加班的工作人員必須按實際時段如實填寫加班申報表。
(2)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計算在加班內容中:
(一)參加會議;
(二)開發建設部工作人員非在施工現場發生的加班;
4、加班補償標準
(1)員工要盡量合理安排好本崗位的工作。加班補償方式主要是發放加班補貼,當月加班補償報公司領導審批,經財務部門計算后發放加班補貼。
(2)加班補貼計算,以財務部加班計算標準為準。
5、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2)計劃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考核。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6、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起開始執行。
加班管理制度 7
1.目的
1.1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班組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2各部門經理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其內容詳見《年度加班考核指標表》)。
2.3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4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加班申請單》的加班結算方式及規定標準計發加班工資和累積調休小時數;負責每季度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
3.適用范圍
3.1本公司全體員工。
4.原則
4.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4.2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4.3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5.內容
5.1加班種類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
5.1.2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運轉員工的倒班周末。
5.1.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5.2加班認定
5.2.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5.2.1.2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5.2.1.3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5.2.1.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5.3加班審批程序
5.3.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5.3.2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5.3.3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均不視為加班,不得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如: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十一國慶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計算加班工資。
5.4.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工資:
5.4.2.1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5.4.2.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5.4.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資:
5.4.3.1主管人員及中、高層管理人員(但可以調休)。
5.4.3.2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5.4.3.3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業務銷售人員。
5.5加班工資支付與加班調休
5.5.1加班工資計算標準及計算方式:
5.5.1.1約定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參照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5.5.1.2國家法定假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200%
5.5.1.4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小時)=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x150%
5.5.1.5根據考勤表排班規律,倒班員工如遇倒班周末與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計發工資。
5.5.2加班調休
5.5.2.1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5.5.2.2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
5.6罰則
5.6.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5.6.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500元。
5.6.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6.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
5.6.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7.附件
7.1《加班審批單》見附件一。
注:
1、加班時間、加班事由、結算方式均由申請人本人填寫;
2、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申請單(背面)
說明:
1、本表格必須由加班員工本人填寫
2、每次加班必須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批準,未經批準的加班為無效加班
3、請加班者月末將加班申請單交部門,由部門統一交人力資源部
4、加班工資隨當月工資發放
5、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月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分管副總和部門經理
加班管理制度 8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則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經理要加強本部門員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如遇截稿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時,由部門經理于當天下午5:30分前到前臺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如遇周五則還應同時登記周六、日加班情況),注明加班工作內容和加班員工的姓名并簽名。
二、經理跟班原則
當部門有員工需要加班時,其部門經理也要同時加班。以便指導工作和督促員工工作結束后盡快離開公司,回去休息。
三、經理持鑰匙原則
由第一個申請加班部門經理領取加班鑰匙。加班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門經理之間傳遞;持鑰匙的部門如先于其他部門結束加班,可將鑰匙轉交給還在加班的'其他部門的經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記錄。
四、持加班鑰匙經理全面負責原則
持鑰匙經理負有值班經理對整體的監管責任;對未列入加班申請登記表的員工不按時離開公司或有員工隨意出入公司時,要及時予以勸說和清理;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值班經理有權對其處以20元-50元的處罰(將處罰決定報知運營和財務)。
五、持加班鑰匙經理的相關職責
最后結束加班的部門經理負責關好窗戶、電源和鎖好門,鑰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臺。
加班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二、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2、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辦公室審核備案,由辦公室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僭谡P菹r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诎l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蹫橥瓿晒鞠逻_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
加班補償:
2、員工因工作任務繁忙,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加班費按每小時10元計。
3、下列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加班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第四條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崗工作需要或部門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辦公室審核備案,由辦公室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定
第六條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辦公室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四的17: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公司辦公室及公司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七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八條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λ。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九條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計算。
第十條工作日加班時間一般1小時,經公司與該員工協商后,在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時/天,并根據公司按及時補休,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六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施工現場、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施工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二條加班調休應在60日內根據公司安排使用完畢,δ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
第十三條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經本部門主管及公司經理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四條為了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的工作,平日要安排好本崗工作。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后發放加班補貼。
第十五條調休時間計算:
(一)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六條加班補貼計算:
(一)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00%計算加班補貼;
(二)節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300%計算加班補貼;
第五章罰則
第十七條依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算加班,由此產生的損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第十八條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第十九條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第二十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δ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二十一條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辦公室制定。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于公布之日起實施,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加班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再次法規,結合本公司再次情況,特制定本再次。
本再次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再次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再次及原則
(一)再次:加班系指在再次工作時間外,因再次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再次工作者,稱為再次。
(二)原則:
1.公司再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再次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再次作任務,原則上不再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再次內未完成的本再次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再次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再次,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再次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再次日,累計8小時為1個再次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再次的依據。(加班時間再次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因再次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再次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加班部門如需再次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再次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再次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再次
1.工作日再次:
需在再次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再次:
員工需在再次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假日再次:
員工需在再次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再次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再次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再次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再次安排加班者:
不需再次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再次部統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再次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再次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再次,因此加班制度,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再次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再次加班時間將視為再次。
5.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再次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再次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再次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再次或分管領導要在再次申請單上加以再次。
6.領導再次或公出:
如果再次提出申請時,需要再次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再次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再次征得領導的同意,并再次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再次時補簽。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再次日、雙休日或是再次日加班,員工均應再次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再次不熟練而延長工作再次;
2、正常工作再次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再次培訓;
3、正常工作再次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再次的;
加班管理制度 12
一、總則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職的非提成人員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ㄒ唬┖x: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ǘ┰瓌t: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
4、工作日加班以下班后19:00后開始計加班。
5、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考勤統一匯總。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領導出差或公出: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申請流程:
加班申請單放置前臺處,有需要加班者到前臺處自行領取“加班申請單”,填寫后交部門領導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報備。人力資源部統計后,于月底將電子版加班記錄發行政前臺進行考勤與調休核對。財務部以行政考勤記錄核算工資。調休外,若有折算加班工資情況者需于每月5日前向部門領導提出郵件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實行!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3、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業外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6、其他情況。
五、統計
行政部在每月5日前匯總上月加班統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六、加班補償
1、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采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次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5、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后發放加班補貼。
6、調休時間計算:
、帕阈羌影嗬塾嫊r間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浦苣┘影喟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菄曳ǘü澕偃占影喟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7、加班補貼計算:
⑴零星加班按時薪*70%*1、5*共計小時,計算加班津貼(時薪=工資基數/21.75/8);
、浦苣┘影喟凑9ぷ魅展べY100%,計算加班津貼;
、枪澣占影喟凑9ぷ魅展べY300%,計算加班津貼;
8、加班調休原則上次年第一季度(3月31日)前必須調休完,在規定時間內由于個人原因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由于公司原因未修完予以加班工資形式發放。
9、總監級別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10、調休依據調休通知規定執行。
七、加班罰則
1、未依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算加班。
2、公司加班遵循法律法規規定,但確因工作需要而指派相關員工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加班時間依照打卡記錄計時,擅自修改打卡記錄或虛假打卡未實際工作者,依照具體情節予以處罰,具體處罰為虛假加班應發工資額的3倍罰款或解雇該員工。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人事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加班管理制度 13
為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的有序進行,規范公司員工加班各項管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則
1、健康優先原則:
各級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時,應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2、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加班發生12個月以后,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費。
3、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盡量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
二、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適用于加班費用報銷,但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償: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紅權、股權、期權等)。
。2)參與銷售提成制度的各類人員。
。3)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三、加班認定
1、當出現但不限于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2)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3)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節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直接主管確定因個人原因導致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每日因需要延遲工作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組織項目封閉開發、集訓等情況。
四、加班費用報銷
加班費用報銷分為加班交通費和加班餐費兩項內容。
1.加班交通費:
周一至周五延遲工作、公休日和節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結束的,經直接主管認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費報銷。最高標準人民幣¥100元/每次,實報實銷,以出租車票上顯示的時間為準。
2.加班餐費:
加班或者延遲工作時公司將報銷餐費,每滿四個小時為一餐,標準為人民幣¥10元/每餐,公司負責餐食將不再報銷此項費用。
五、加班補償
加班補償原則上采用加班調休。員工加班后可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員工也可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和員工協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調休需總經理批準。
六、執行原則
1、各級管理者負責直接下屬員工的加班批準、記錄、調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加班管理制度 14
一、加班范圍及規定
1.1. 職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1.2. 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1.3. 加班人員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現場提供技術支持的管理人員。
1.4. 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緊急搶修除外。
1.5. 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撤消步驟
2.1. 變電站和門房值班人員及臨時工雙休日不計加班考勤。
2.2.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2.3. 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批復發回申請部門。
2.4. 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2.5. 因突發情況需要加班者, 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額外說明。
2.6. 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2.7. 《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2.8.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三、加班確認
3.1. 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辦公室和局財務以進行考勤處理。
3.2. 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結算
4.1. 加班工資結算
4.1.1. 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4.1.2. 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一天算。
4.1.3.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計發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的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倍計發加班工資。
4.1.4. 職工日平均工資=職工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
4.1.5.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個夜班發放4元加班補助(倒休人員除外)。
五、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加班管理制度 15
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保證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在休假日與國定假日做好與施工單位的聯系,特制定本值班、加班制度。
1、逢休假日與國定假日,辦公室中層以上干部實行輪流值班制度,每天一人,時間與工作日一致,值班表由綜合協調組編制,如有個別情況可作適當調整。
2、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檢查,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匯報,并做好值班記錄。
3、除工作時間外,因實際工作需要,由各工作組負責人安排加班時間與人員。
4、加班人員應填寫加班單,由工作組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協調組匯總。調休的應在調休日的當月由各部門統一交綜合協調組核銷。
5、值班、加班過程中,確實需要外出,應向領導說明,經同意后方可。
附:《值班人員職責》
值班人員職責(工程現場)
一、值班人員應做好與某某人民大會堂和施工單位的'聯系,施工單位因施工需要我方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匯報。
二、在施工期間,值班人員應協助施工單位注意施工安全,防止意外。
三、發現緊急情況時應視危險程度采取各種應急措施,如切斷各種火源、電源,召集搶救人員等。發現隱患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類火災、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四、檢查消防設備是否短少或損壞,對各類消防器材及時維護、保養,要確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方便。
五、值班人員有權拒絕任何單位、任何個人將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帶入辦公室或施工現場。
六、做好值班記錄,將值班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或提出整改意見,記載在值班記錄本中。
七、嚴格值班制度,值班期間不準飲酒、娛樂。
八、按時上崗到職,及時做好交接班,不準擅離職守,確保安全
加班管理制度 16
為及時完成機關各項工作任務,保障機關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參照縣直有關單位做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現就機關工作人員休息日、節假日加班等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為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體健康,機關事業單位在休息日、休假日一般不安排工作人員加班。
二、因特殊情況或緊急任務確需安排工作人員加班的,機關科室需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并填寫《加班申報單》,加班工資按下列標準支付:
。ㄒ唬┬菹⑷瞻才殴ぷ魅藛T工作的,按每人每天30元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ǘ┓ǘü澕偃铡⒛晷菁偃瞻才殴ぷ魅藛T工作的按每人每天60元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三、夜間加班,晚上8時至12時視作一個加班日。
四、實行加班補助費后,一般不再報銷工作餐費用。
五、加班費由局辦公室匯總,每季度底前各科室將《加班申報單》集中交辦公室,每季度結算一次。每人每月最高不能超過4個加班日,超過部分不予發放。
六、對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特指其父母、子女),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治療或逝世,實施單位慰問。經局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辦理,相關部門負責人陪同前往。標準如下(不含購買鮮花等必備禮儀用品費用):局領導級,500元/人次;科室負責人級,400元/人次;科員級300元/人次。
七、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今后上級機關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加班管理制度 17
加班調休制度管理制度
加班調休制度管理制度規范加班管理,避免工資爭議
加班,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八小時之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時間從事生產或工作,通俗地說,就是在應該休息的時間工作。
實踐中,幾乎每個用人單位都會安排員工加班,處于弱勢的'勞動者也往往會接受單位的加班安排,甚至出于種種原因主動自愿地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雙方對加班有著不同的利益取向,導致加班爭議成了勞動爭議中最常見的類型。
對單位來說,只有未雨綢繆,事前建立規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潛在的加班工資爭議風險。
明確工時制度
我們國家的工時制度可以分為三類: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其中,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有三項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
2、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每周至少休息1天。
關于加班工資支付有三項標準:
1、平時加班1.5倍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2倍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資。
可見,標準工時制在工作時間上的限制比較嚴格,而且企業負擔的經濟成本較大。
加班管理制度 18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加班管理工作,明確加班的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加班原則
1、公司鼓勵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2、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四、加班范圍及規定
1、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為加班。
2、因生產需要員工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3、員工結算加班工資標準:3.5-4小時按半天計算,7-8小時按一天計算。
五、加班申請、審批、
1、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提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審核批復。
2、因突發情況需要加班者,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六、加班分配
1、如公司計件員工需要加晚班,如有品質部或技術部任一部門同時需要加班,倉庫和生產部就無需再派人值班,由技術部或品質部代值班。
2、技術部、品質部如無加班,生產部或倉庫安排其中一人輪流值班。
七、員工的加班計酬標準
1、計時員工加班費標準:120元/天、60元/0.5天。
2、加晚班的晚餐補貼5元
3、如當天加班超出時間一小時以上的,并當月累計3.5-4小時的按半天計時。累計達7-8小時的按一天計時。
4、加班費在當月員工工資一同支付。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加班管理制度 19
一、基本原則
加班應以滿足酒店正常運營為前提,犧牲員工休息時間,完成部門或領導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或專項性工作而需要本人在非工作時間加班的。
二、加班范圍及審批流程
因工不能安排調休的正休天數計為加班天數。
(不計入加班的情形: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范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計入加班;因工作業務不熟練、業務不精、業務水平低下或因工作安排不當,抓得不緊,缺乏計劃性,效率低下等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均不計入加班。)
1.部門需要員工因經營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交人力部審核后,經酒店總經理審批生效;《加班申請單》一式三聯,部門、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各一聯;
2.酒店或酒店人力資源部因經營需要調動其它部門員工加班的,審批流程同上;
3.因經營需要的特殊情況,經酒店總經理同意,可以由人力資源部先直接安排后,再補手續;
4.所有加班的核算均以《加班申請單》為準,否則不予以記加班。
三、加班調休或加班費計發標準
1.根據酒店和部門的具體經營情況,酒店人力資源部和東旭錦江國際酒店部門要將員工因工作產生的加班,以在當月調休為原則,加班不得累計到下個月;調休的不再發放加班工資。
2.日加班費=標準工資/21.75(除法定節假日外)
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標準工資/21.75x3
四、加班管理要求
員工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該完成的工作延至加班完成;各部門負責人要嚴格把關,若出現因部門工作安排不當或不應該計入加班的情形出現以及虛假情況,部門負責人應承擔責任。
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加班管理制度 20
一、為了維護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門員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臺開具加班單,或電話通知前臺代為填寫,憑加班單加班。
三、加班單一式兩份由前臺填寫,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時作為當天加班依據,一份留前臺備案;
四、行政主管當天指派加班臨時負責人交給鑰匙,臨時負責人在當天加班時間內負責全部事項;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員應文明加班,保持辦公區域內的衛生,不得做與所報加班內容無關的事項。禁止在公司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
六、加班人員在未經臨時負責人同意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員間應團結互助,互相尊重,愛護公物、杜絕浪費、保守機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盜。
八、加班完畢后,加班人員必須關閉所有電氣設備電源及門窗,臨時負責人鎖好大門并于次日將鑰匙交還行政主管。
九、違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損壞、丟失的,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并照原價賠償。
十、加班時間內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情況,將給予嚴重過失單或開除處罰。
十一、18:30未開具加班單的'員工必須離開辦公區。
十二、無加班單加班的員工給予一般過失單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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