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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生產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組織機構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組織機構生產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第一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二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資金投入計劃
為進一步積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定:
第一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單位產值6‰的比例提取。企業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其中: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為30%
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為30%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40%
第二條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條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條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三、安全檢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組織機構生產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進一步合法合規和規范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貫徹落實和執行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圣歐芳綸(淮安)有限公司。
3.定義:
3.1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各職能部門最高管理者等組成(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網絡圖)。
3.2安全生產管理成員:指從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或各職能部門的兼職人員。
3.3配備要求: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配備。
4.職責: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4.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4.1.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4.1.3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1.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4.1.5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1.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4.1.7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4.1.8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4.1.9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1.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4.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主要職責
4.2.1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等;
4.2.2具體負責公司所有區域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4.2.3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4.2.4具體建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2.5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2.6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2.7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4.2.8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上級和安全生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建議措施和計劃;
4.2.9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2.10協助編制各項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4.2.11組織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2.12管理生產設施設備和特種設備等,工作;
4.2.13負責公司消防和協助配合公司環境、職業衛生健康等工作。
4.3安全生產管理各成員主要職責
4.3.1協助和配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
4.3.2負責所屬部門現場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3.3制定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等;
4.3.4現場監督本部門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4.3.5建立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包括安全活動記錄、會議記錄、教育培訓記錄等;
4.3.6對本部門作業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3.7對本車部門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3.8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向組長和專職安全員報告,并協調整改;
4.3.9對于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組長和專職安全員報告
4.3.10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3.11協助專職安全員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演練;同時做好本部門安全培訓工作;
4.3.12各成員每月定期向組長和專職安全員報告所在部門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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