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管理制度1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項目部有關對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擔保和承諾)的訂立、變更、轉讓、解除、履行、終止和管理等活動控制。
本條所稱合同即書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相關文件
1、《管理手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法通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
三、實施職責
1.本制度由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財務部負責合同訂立及執行情況中的財務與審計監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類:
(1)工程合同: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3)勞動、勞務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2)領導、協調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4)組織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活動;
。6)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違法亂紀者,未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處罰;
3、合同條款、合同申請單位和合同執行單位
3.1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當事人名稱、住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開戶銀行、賬戶;
。3)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7)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條件;
(9)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
(2)具體參與合同的談判;
。4)負責建立和管理本單位的合同臺帳、檔案及統計、分析。
——項目計劃是否具體明確;
——市場需求情況是否可靠、屬實;
——經濟效益情況是否真實、可信;
——資金、資產使用效果的財務是否可行。
(2)技術性
——涉及的知識產權是否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有無損害本公司商業秘密、商業信譽;
——有無損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業務部門會簽審查
工程合同、勞務合同、采購合同等需經公司各部門進行會簽審查;
4.9合同數量、合同歸檔
4.9.1合同文本數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同意簽約后,由合同申請單位按規定的份數打印出版,送交辦公室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本數量一般為:我方合同文本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專業管理部門一份,同時一份副本報財務管理部門備案。
4.9.2合同管理檔案
合同專業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的管理權限建立合同管理檔案,負責整理收集的合同檔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檔記錄
——合同臺帳
——承辦人變更記錄
——合同附件、審核意見及其它有關文件資料
——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4.10合同履行、變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由合同專業管理部門會同業務相關部門對合同執行單位進行合同交底。
4.10.2財務部應嚴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況,仔細審查所履行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與所簽合同是否一致,確定無誤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絕支付;
4.10.3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凡合同標的、數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項發生變化均屬合同變更,合同變更應由締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程序與簽訂正式合同相同,且應由原審批部門或人員簽字后生效。
4.10.4合同終止
4.10.4.1合同的終止
。1)簽約各方按合同規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終止;
(3)按照合同約定,終止條件出現,合同終止。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盡職守、謹慎勤勉,做出顯著成績的;
——為本單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
——檢舉、揭發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功的;
——及時處理合同沖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糾紛,為企業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其它應給予獎勵的情形。
。2)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處罰金額為500元-10000元):
。2)各部門分閱后,將評審初步意見填寫在合同評審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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