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安全教育制度
1.1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員工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識和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
1.2 培訓主體
安全培訓包括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負責組織對職工及其公司中層、基層干部的安全培訓及安全教育。
1.3 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1.3.1 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對各生產、運營部門領導進行安全培訓,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基本技術知識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1.3.2 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對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工傷保險、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1.4 員工的安全教育
1.4.1 公司組織的“三級教育”
1.4.2 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牽頭,各部門負責組織新進職工、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即對新入職的員工、來公司參加實習培訓人員、新調入的人員等進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公司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公司安全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險區域分布情況;
3)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4)公司制訂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規章制度等;
5)公司安全生產史,及有關安全生產的事故案例;
6)燃氣安全知識;
7)安全衛生技術基本常識和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方法。
1.4.3 教育的重點是公司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公司的特點、安全運營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知識及急救常識、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等。教育時間每人不少于8學時。受教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能由經營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門。
1.4.4 各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專業人員組織的部門教育
1)了解本部門概況,職能范圍、業務流程及其對公司生產經營的管理作用;
2)涉及生產工藝流程及工藝操作的部門,應組織學習與之相關的安全要求與操作規程;
3)學習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介紹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經驗教訓;
4)教育重點是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工藝流程、機械設備狀況等)、預防事故的措施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本部門常用勞動保護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時間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學時,經考試合格后部門方能任用。不及格者應補考,補考不及格者,部門有權退回經營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須補課。
5)如未進行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安排上崗造成事故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安全宣傳可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包括宣傳資料、用戶咨詢、標語、電影、幻燈片、報告、講座、黑板報、簡報、展覽、參觀、現場會等;
二、安全檢查制度
2.1 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目的
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并清除生產運營中存在的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
查安全思想認識、查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查安全運行設施、查員工安全保護意識、查各種事故隱患、查勞動安全作業環境、查事故處理情況。
2.3安全檢查形式 2.3.1 全面安全大檢查
2.3.1.1 由公司安委會組織,由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生產、技術的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公司檢查小組;
2.3.1.2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及節假日、氣候變化、季節等特點每年組織進行12次以上(一般每個月組織一次);
2.3.1.3檢查重點內容為場站、特種車輛、輸配系統(燃氣設施)和重要燃氣用戶(商業用戶和工業用戶),檢查基礎檔案臺帳和事故隱患;
2.3.1.4檢查組發現隱患,應及時對此隱患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落實。
2.3.2月度安全例行檢查
2.3.2.1由安全部、辦公室、工程部、運營部等部門聯合組成安全例行檢查組,對重點要害部位、燃氣設施及場站進行檢查;
2.3.2.2每月組織一次,可與全面安全大檢查并檢;
2.3.2.3檢查重點是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制度執行情況、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員工安全保護意識、各種事故隱患、勞動安全作業環境,以現場查看為主,檢查組對發現的問題要求各班組、站點限期整改。 2.3.3周安全檢查
2.3.3.1由工程現場管理員、運營班組長、場站站長(班組長)及專兼職安全管理員等組成,各自對責任區進行周安全檢查;
2.3.3.2每周組織一次,可與月度安全例行檢查并檢;
2.3.3.3檢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
2.3.4安全突擊檢查
2.3.4.1技術質量安全部按照公司布置或自行組織進行專項抽查;
2.3.4.2時間不定,可與月、周安全檢查并檢;
2.3.4.3抽查重點是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及現場查看、查閱基礎資料和臺帳、了解公司布置任務完成的情況,形成專項檢查報告。
2.3.5日常安全檢查
2.3.5.1技術質量安全部對公司所有燃氣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試運轉、竣工驗收、保養檢修、大修及停產、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和監護;
2.3.5.2各職能管理部門根據部門實際,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要建立自查制度,對LNG儲罐、LNG鋼瓶、鍋爐、壓力容器、運輸車輛等燃氣設備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專業檢查;
2.3.5.3各級員工在各自業務范圍內,應經常進行崗位安全檢查,抵制違章指揮,杜絕違章操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各級領導對上報的隱患必須認真予以處理。 2.3.6入戶安全檢查
2.3.6.1公司組織技術、運營和客服人員,對各類燃氣用戶進行入戶檢查;
2.3.6.2每年組織對用戶進行1-2次的入戶檢查,可與平時入戶檢修(必須履行檢修手續)并檢;
2.3.6.3重點是對燃氣用戶表具、灶具、熱水器、采暖爐及立管、膠管等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統計和處理占壓、封堵、偷氣等違章用氣行為,發放正確使用燃氣的宣傳資料。
三、 安全交底制度
3.1 布管安全:
3.1.1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身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3.1.2起重機械在起重期間,非施工人員嚴禁靠近。
3.1.3起重機械在作業過程中,距離施工場地25米外,必須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3.1.4施工人員在掛鉤時,必須佩戴手套,嚴禁把手放在掛鉤處,避免造成劃傷、夾手事故的發生。
3.1.5布管車在運輸過程中,除司機外,其他施工人員嚴禁乘坐布管車輛。
3.1.6在布管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將管材捆扎牢固,避免滾管,滑管事故發生。
3.1.7起重機械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非專業人員嚴禁上車操作。
3.1.8起重機械在操作期間,必須由專業人員指揮。 3.1.9起重機械在操作過程中,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3.2 焊口組隊安全
3.2.1在進行焊口組隊期間,施工人員必須將倒鏈架固定結實,避免事故的發生。
3.2.2磨口人員在進行磨口期間,必須佩戴眼睛,避免鐵屑,鐵銹進入眼睛。
3.2.3施工人員在對口期間,嚴禁將手放在管口處,避免夾手事故的發生。
3.4 焊接施工安全:
3.4.1焊工在焊接期間,非焊接操作人員嚴禁靠近,避免刺傷眼睛。
3.4.2非電焊操作人員嚴禁進行焊接操作。
3.4.3焊接作業前,施焊人員必須身穿焊接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
3.4.4如遇下例情況時必須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街頭時;更換保險時;轉移工作地點,搬動電焊機時;焊機發生故障,需要進行維修時。
3.5 挖機操作安全:
3.5.1挖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非專業人員嚴禁操作。
3.5.2操作挖機時必須集中精神。
3.5.3挖機操作人員必須定期對挖機進行檢修和保養。
3.6施工用車安全:
3.6.1施工車輛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坑行。
3.6.2施工車輛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減速慢行。
3.6.3施工車輛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
3.6.4施工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3.6.5嚴禁車輛超載、超速等現象。
3.6.6嚴禁施工車輛司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
3.7夜間施工安全.
3.7.1夜間施工時,必須安裝警示燈。
3.7.2夜間施工時,施工車輛必須配備照明設施。
3.7.3夜間作業人員必須配備有效的照明設備。
3.7.4應急車輛必須保持性能良好,并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3.7.5林區夜間施工時,嚴禁吸煙。
3.7.6夜間施工時,必須有3人以上,禁止單獨施工。
3.7.7夜間施工用電設施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看守,確保用電設備和人生安全。
四、 施工用電及防火安全制度
4.1 用電制度
4.1.1在使用發電機械前,必須對發電機械進行檢查。
4.1.2施工接電,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4.1.3線路破損、老化必須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4.1.4線路要避開各種可燃物體,避免引起火災的`發生。
4.1.5電線接頭時,必須用絕緣膠布纏繞,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
4.1.6角磨機等用電時,必須有專用的連接插頭,不得直接將電線塞進插座。
4.1.7電工要對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經常檢修,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4.2 防火制度
4.2.1各場所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檢查,確保滅火器性能良好可用。
4.2.2住人間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2.3施工現場及辦公場所的電線布置應由具有電工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布設,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拉接電線。
4.2.4指定專人負責用火、用電的安全監督
五、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5.1燃氣立管敷設在外墻時,經常要進行攀登作業、懸空作業、臨邊作業、洞口作業及上下交叉作業。一些洞口、臨邊及外墻,雖然都設置了防護欄桿、安全網及腳手架,但是高空墜落事故時有發生。因此,對高空作業必須進行技術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所有安全標志、工具和設備等,在施工前逐一檢查,做好對高空作業人員的考核、持證和體檢。
5.2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為保證不出紕漏,不發生安全事故,還要做到以下幾點:
5.2.1發現安全措施有隱患時,做到及時解決,必要時停止作業;
5.2.2遇到各種惡劣天氣時,必須對各類安全措施進行檢查、校正、修理;
5.2.3現場的水、雪、冰霜等必須清除搭設防護棚和安全設施;
5.2.4設立警戒區并有專人防護。
5.3在高層建筑外墻立管的安裝作業中,在惡劣天氣情況下,極易遭受墜落物的打擊,造成人身傷害。為有效防止物體打擊,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不得隨意堆放物品,
5.4高處堆積物必須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須按指定地點、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腳手架及高空中拋接物體,材料、機具的傳送須配有安全繩,在危險的區域必須有可靠的圍護設施和有明顯的禁入標志,并加強監督和檢查。
5.5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5.5.1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于重型機械的拆裝、重大構件的吊裝、運輸、機械保養、修理作業,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機械安全的措施。
5.5.2認真進行機械安全檢查。包括機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裝置的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裝置靈敏可靠。還要進行機械施工條件、現場環境的檢查。
5.5.3杜絕機械責任事故。應杜絕由于操作不當、違章作業、維護保養不當、修理質量不合格、帶病運轉、管理不嚴、保管不善、指揮失誤等造成機械損壞、人員傷亡的機械責任事故。
5.5.4機械設備發生故障后,應由專人排除,嚴禁操作人員擅自拆除,避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5.5.5機械在運動中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和調整作業。
5.5.6操作人員在機械上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帶,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5.6挖掘作業的安全管理
5.6.1埋地燃氣管道施工時,要進行大量的挖掘作業。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受土壤結構、硬度、地下水位、天氣等影響,開挖管溝及溝內作業時易發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5.6.1.1在施工前了解清楚氣象、水文地質資料、地下管道資料編制好挖掘作業方案;
5.6.1.2施工作業時,如發現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或未預料到的各種管道或電纜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上報;
5.6.1.3開挖管溝時,要按規定的坡度放坡,由于條件限制無法放坡的,必要時設立支撐、支架;
5.6.1.4及時排除管溝積水。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2
一、為了促進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企業。
三、煤礦企業必須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
(二)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
(三)對違反制度的各種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和責任追究辦法;
(四)所引用的依據及適用范圍和時間明確,表述規范,條款清晰,能確保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發布,并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的具體要求。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要將企業、部門或單位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逐項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崗位和人員。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要明確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周期、內容、主持人和參加人員。安全辦公會議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會議應當有完整的記錄,載明議定的事項、決定以及落實的人員、措施和期限。會議記錄、紀要應納入檔案管理。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應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或階段安全生產目標,并將指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保證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安全投入資金要專款專用;煤礦企業應當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明確檢查標準、檢查周期、考核評級獎懲辦法、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應保證煤礦企業職工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明確企業職工教育與培訓的周期、內容、方式、標準和考核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責和考核辦法;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確定任務,落實費用。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礦井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隱患;明確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標準;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隱患治理的責任和義務。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應保證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地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程、標準、規范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礦井“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明確安全檢查的周期、內容、檢查標準、檢查方式、負責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對檢查結果的處理辦法。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按“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并將結果進行通報及存檔備案。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要確定各類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審批的內容、程序、標準、時限、審批級別;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編制、審核、審批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安全技術審批應保證依據充分、正確、內容全面、具體、安全措施可靠,能夠有效指導生產施工、作業和操作。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應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明確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檢測標準、程序、方法和檢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使用過程中的檢驗標準、周期、方法和校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維修、更新和報廢的標準、程序和方法。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要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沖擊地壓、職業危害等主要危險,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強化管理,加強監控,制定預防措施。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后的上報時限、上報部門、上報內容、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必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應;明確獎罰的項目、標準和考核辦法。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明確入井人員禁止帶入井下的物品和檢查方法;明確人員入井、升井登記、清點和統計、報告辦法,保證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數和人員名單,及時發現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員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要涵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全過程的各個操作環節。要分別制定各工種的崗位操作規程,明確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標準,明確違反操作程序和標準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六、煤礦企業及其所屬單位、部門應制定相關配套的制度,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七、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加強對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實施安全監察時,發現煤礦企業未按本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制度內容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八、本規定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解釋。
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3
化工生產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強,高溫、高壓操作,生產工藝復雜等特點,稍有不慎很容易發生火災、爆炸、環境污染事故,造成較大的有形損失(經濟、財物)和無形損失(名譽影響)。因此,搞好企業的安全生產,不僅關系到企業的正常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還關系到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一、外部環境
主動與安監局、環保局等政府部門聯系、溝通,在完成政府相關部門日常任務同時,注重建立與政府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良好的工作(個人)關系,及時了解政府部門出臺的最新規范、規定、要求,領會其內涵,為公司新項目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內部管理
1、建立安全環保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機構
成立以公司主要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的安全生產、環保領導小組,研究、協調、指導公司重大的安全生產、環保問題,組織重要安全生產、環保活動,對公司的安全生產、環保工作實施監督。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總結安全生產、環保工作,解決安全生產、環保問題。
建立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環保管理網絡。成立以車間負責人、班組長為兼職安全環保管理員的安全管理體系。
班組長是公司管理體系中的兵頭將尾,公司安全生產、環保管理等工作,具體要靠班組長去落實、完成,因此,抓好班組長建設,提高班組長素質是工作重點。
2、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完善公司現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責任制中加入安全環保職責要求,做到“一崗一責”。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相關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公司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以制度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做到以法治廠,以制度管人,使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教育培訓
對公司新進員工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對公司內轉崗、脫離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進行車間、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對所有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方可入廠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制度(包括工藝紀律、現場管理、行為規范等);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術;操作規程;工藝安全信息(包括化學品危險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學特性毒性;應急處置等)方面內容的教育培訓。
4、隱患排查
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公司至少每月檢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門至少每周一次,車間班組日常檢查,班組交接班時,應有安全環保方面的內容。安全管理人員經常進行巡檢。
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綜合性檢查,主要查工藝紀律、設備安全、現場管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
專業檢查,主要查特種設備、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設施、防火防爆等。
季節性檢查,根據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檢查。
日常檢查,分車間班組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主要查工藝、設備安全、現場管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
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檢查。
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進行閉環管理,即:發現隱患和問題下發整改通知(落實整改部門、責任人、整改時間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復整改完成情況復查存檔。
5、設備檢維修、施工作業安全
對檢修、施工等工作實行安全作業管理,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包括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等,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環保管理
工藝管理:根據產品物料平衡,對每班生產產品物料消耗進行統計、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減少物料消耗,不僅降低生產成本,還能從源頭上減少“三廢”的產生。
設備管理:加強對生產設備、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生產設備的運轉率、設備完好率和環保設施處理效果,杜絕跑、冒、滴、漏。
技術管理:做好環保監測,建立環保監測臺帳,積累環保設施運行數據,定期進行分析,及時調整環保設施運行參數,為環保設施技術改造提供依據。
對現有環保設施進行技術改造,如在產生廢氣的設備上方設置負壓吸風罩;在易揮發物料儲罐如二硫化碳儲罐設置呼吸閥等,減少氣體的無組織排放。
7、建立企業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業安全管理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通過安全文化建設過程,引導全體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實現安全管理科學化,促進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4
為保證安全生產及目標責任的'具體貫徹實施,特作以下考核規定:
一、檢查考核小組:組長:
組員:
二、考核時間:
1、項目目標:每月考核一次
2、班組目標: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組職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數不限
三、考核內容:具體的目標措施實施情況及實際操作能力及時間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標并在規范、規程允許范圍內;遵章守紀情況。
四、考核辦法:現場實測實量、進度完成計劃及質量由小組組織人員考核測試。
五、獎罰辦法:嚴格按規定對完成目標的獎勵每人次200元,對未完成目標計劃,每項扣罰50元。
六、年度考核總評價: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班組及個人和全年獎金掛鉤,獎罰分明,實行年終獎金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掛鉤,以保證目標的順利完成。
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
落實,在各自崗位上起到促進保障安全生產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識及素質,特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公司每季度對項目經理部的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和文明衛生情況。
二、項日部每月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
三、項目部施工員每十天對班組責任制執行情況、班組活動情況進行考核,發現不執行者進行處罰。
四、對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50-100元。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余氣,并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后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后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并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并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后方可進入,并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范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后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6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用電方案,并向電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2、項目經理部應有專人管理暫設電氣工程,線路、設備安裝后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
3、安裝、維護暫設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市政施工暫設電氣用電管理規定》。
4、對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各種檢查應記錄健全。
5、現場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6、施工現場和車間的電閘,必須有箱、有門、有鎖,一閘一機,通過道路的.電源線,必須穿管套,埋入土內,鐵電閘箱要接零。
7、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
8、任何人不得強行指令電工違章作業。
9、施工用電實行五線制,保證首端有漏電保護器。
10、分包使用電氣設施必須編寫用電計劃和制定用電管理責任,同時簽訂總分包責任合同,劃分用電責任,遵守總包用電規定。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7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3、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6、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采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1、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生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 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 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 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2、采購
應建立食品采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存檔備案。采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志。
3、運輸
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采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并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 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4、銷售
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布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柜)、冷凍(庫)柜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質制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柜)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簽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濕度規定應及時采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并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后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毀,并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5、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
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 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6、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7、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8、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12、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13、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公司嚴禁采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2、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3、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4、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有專門的食品庫房儲存食品,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食品貯存場所應當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蟲、防塵等設施。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原輔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成品、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應分開貯存,整齊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6、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7、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8、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9、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10、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廢棄物處置制度
1、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2、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禁止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9、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舉報。
10、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定期檢查所經營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發現不合格食品,要及時退市。對保質期不足一個月的食品,每周檢查一次;對保質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檢查一次。
設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專區,及時將不合格食品及有關部門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專區以待處理。
設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記臺帳,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如實記錄,對過期食品不得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要與上級批發商之間履行交接手續,由批發商或者生產者在退市登記臺帳中填寫有關內容并簽字。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報告。
3、保護現場,保留樣品。(立即停止銷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4. 負責組織將病人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5、如實反映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局執法人員到達后立即提取42小時的留樣并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進行調查;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應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并且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筑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在建筑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并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于6人;一級資質不少于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于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于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第十五條、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準上增加。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準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9
為保證計算機的正常運行,確保計算機安全運行,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圍劃分
本部計算機分為涉密和非涉密兩部分,涉密計算機指主要用于儲存或傳輸有關人事、財務、經濟運行、信息安全等涉及國家、單位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圖文信息的計算機。非涉密計算機指用于儲存或傳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表或公布的圖文信息的計算機。信息安全科、運行科、人事科和機關財務各一臺計算機按照涉密要求進行管理。
二、非涉密計算機日常管理
1、各科室的計算機,科室負責人為管理第一責任人,承擔本科室計算機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誤操作造成系統紊亂、文件丟失等故障。
2、計算機主要是用于業務數據的處理及信息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運行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3、新購的計算機、初次使用的軟件、數據載體應經我部計算機管理員檢測,確認無病毒和有害數據后,方可投入使用。
4、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本科室的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運行,并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系及時消除。
5、愛護機關計算機設備,保持計算機設備的干凈整潔。
三、涉密計算機日常管理
1、涉密的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未經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上。
2、對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轉存到光盤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應當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管理。
3、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對報廢的磁盤和其他存儲設備中的秘密信息由技術人員進行徹底清除。
4、涉密的計算機信息需打印輸出必須到信息安全科專用打印機打印輸出,打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的文件管理;打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在信息安全科專用設備粉碎銷毀。
5、對信息載體(軟盤、光盤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表、技術數據、圖紙要有專人負責保存,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銷毀。
四、其他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結合國家、省、市及本部相關規定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安全檢查的形式、內容,及時發現隱患、有效預防事故,消除事故隱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種安全檢查的管理。
3、職責
3.1安全科負責安全檢查的組織工作;
3.2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協調配合;
3.3安全科負責安全檢查工作的匯總、通報;
3.4安全科負責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執行。
4、具體內容
4.1安全檢查的形式:巡回檢查、例行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檢查。
4.2巡回檢查指生產車間內部的自檢自查,由各生產車間負責人組織。
4.2.1各車間安全員根據檢查內容制定安全檢查表,檢查表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識別并糾正不當的可能導致傷害的作業環境;
。2)識別并糾正不當的可能導致傷害的行為;
(3)識別不安全的設備、設施與工具;
。4)識別員工對個體防護用品依從情況;
。5)識別人機功效的需求;
。6)識別糾正和預防行動的效力。
4.2.2各生產班組及崗位員工必須每班對生產現場的作業環境和生產條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4.2.3安全員對檢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及時通知有關崗位整改。
4.2.4對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為立即報告公司安全科并采取防范措施。
4.2.5安全科對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為的整改意見及時反饋給提交報告的部門。
4.2.6安全員將整改行動和進度及時通報員工。
4.3安全科負責組織例行檢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帶隊,安全檢查組成員由安全科、生產技術部、勞資科、生產車間等相關部門組成。
4.3.1檢查內容包括:
(1)為實施標準化系統所提供的組織保障情況;
(2)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安全檢查與糾正措施的執行情況;
(4)員工參與標準化系統活動情況;
。5)應急響應的準備與演練情況;
。6)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遵守情況;
(7)員工的安全行為狀況。
4.3.2例行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進行通報。
4.3.3對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為立即報告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并
4.3.4安全生產委員會對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為的整改意見及時反饋給安全科。
4.3.5有關部門將整改行動及進度傳達給受影響的員工。
4.4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
4.4.1各車間負責以下專項安全檢查:生產設施設備檢查、供電系統檢查、供排水系統檢查、緊急通訊系統檢查;
4.4.2安全科負責應急救援系統檢查;
4.4.3生產科負責設備檢查、機械安全裝置檢查、供配電系統檢查;
4.4.4保衛部負責消防設施系統檢查;
4.4.5危害氣體監測設施的定期檢查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4.4.6專項檢查各單位和部門必須每月組織一次。
4.4.7各種專項檢查要根據相關要求編制安全檢查表。
4.4.8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做好檢查記錄。
4.5綜合檢查主要分為節日前安全檢查、換季前安全檢查、特殊時期安全檢查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安全檢查。
4.5.1節日(如元旦、五一、十一、春季)前、換季前、特殊時期各單位、部門必須進行安全檢查。
4.5.2主管部門要求的安全檢查必須認真落實執行。
4.5.3安全檢查人員主要由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安全科、勞資科、生產科、及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等組成。
4.5.4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并提出整改要求
4.5.5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內容至少包括:重大風險控制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遵守情況、專項工作開展情況等。
4.6糾正與預防措施的保障
4.6.1保障糾正與預防措施的實施包括:
。1)各檢查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要求;
。2)各單位必須將糾正與預防措施落實到部門、人員,并規定完成日期;
。3)各單位必須將糾正與預防措施按時反饋到檢查組;
。4)安全科按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糾正與預防措施的執行情況;
(5)安全科每季度組織有關單位對糾正與預防措施的效果進行檢驗、并按照公司《安全獎懲管理制度》對相關單位進行獎勵與懲罰。
4.6.2對下列過程、活動出現的問題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
。1)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活動;
。2)培訓程序評估;
(3)變化管理流程;
(4)檢查系統;
。5)職業衛生監測;
(6)事故調查;
。7)標準化規范評價;
。8)系統評審;
。9)風險評價;
。10)內部評價。
4.6.3對沒有按照計劃執行的糾正與預防措施各相關部門要做出書面解釋,安全科要制定跟進計劃,保證計劃的實施。
5、相關記錄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筏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5、企業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
一.企業消防安全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企業的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針對公司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6.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滅火器材
干粉滅火器:干粉滅火劑無毒、無蝕作用,主要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初起火災以及一般固體的火災。撲救較面積的火災時,需與噴霧水流配合,以改善滅火效果,并可防止復燃。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是很重要的,一般應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和保養。
2.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不能用于與消防無關的方面。
3.要定期檢查保養消防器材。檢查存放地點是否適當,附件是否損壞或出現故障,滅火藥劑是否過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養、補充。
4.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等因素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合適型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的地方,必要時立標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雜物,保持道路暢通。
6、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
1、購銷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危險化學品采購、銷售、運輸和倉貯的整個購、銷管理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采購員、銷售員負責本企業的危險化學品采購、供應,運輸、存儲及產品的銷售和售后服務,必須嚴格執行本企業經國家安全部門批準的經營危險化學品類別、品種,不得購銷經營范圍以外的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和淘汰的危險化學品。
3、采購人員必須審查擬供貨的企業是否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不得從無證企業或個人采購危險化學品。
4、銷售人員必須審查買方具有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等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后方可供應。
5、購銷人員必須委托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運輸資質的企業運輸,其駕駛員、船員、押運人,裝卸人員均經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具有相應資質證書。其運輸工具車輛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定點專業生產企業生產。并經定期檢測、檢驗合格。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運行區域。不得委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或個人承運。
6、購銷人員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和場公司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消防要求,要求倉貯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資質。
7、采購人員對其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標簽,銷售人員對其銷售的產品必須向用戶提供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如未向用戶提供上述說明書,用戶在使用中誤用或發生人身或安全事故,銷售人員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8、購銷人員必須對其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建立購銷臺賬,做到購銷品種、質量、數量、金額無誤,賬物相符。產品的包裝完好、危險化學品標簽標記,安全技術說明書完整無缺。對購、銷、運輸和倉貯過程中發生的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及時向公司及相關部門報告、查處不得隱瞞。否則追究其責任。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采購合同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的由采購人員與供貨單位簽訂的采購(或銷售)合同(內容含供貨單位、品名、質量、數量、用途、包裝要求、價格、運輸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倉庫管理人員、提貨單交承運單位提貨,貨到由倉貯管理人員根據合同驗收。
3、根據合同副本驗收由運輸單位送來貨物無誤后,簽收回單并開具入庫單,交采購員辦理報銷手續。記錄入庫臺帳。
4、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在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交倉貯管理人員一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復印件由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送交用戶。
5、采購(銷售)人員與具有危險化學品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運輸委托協議時,要求承運方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書、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證書。
6、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運輸單位,均應妥善保存危險化學品的供貨合同、運輸協議,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和發票、收據等相關資料。
7、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對劇毒危險化學品還應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對運輸和出入庫及倉庫保存期間發生的包裝破損、丟失、被盜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報區安監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采購、銷售、倉庫管理人員、運輸人員均應及時處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諉。
三、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為了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麻痹大意意識和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2、由安全員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實施安全檢查。
3、安全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定期、季節性、專業檢查。全公司檢查每季度一次;配合區安監局、消防部門進行專業檢查。
4、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主管責任人和員工的安全意識、管理制度的落實、現場環境、安全隱患的整改、安全設施事故預防及應急準備。
5、每次檢查必須要有記錄。并作為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的必備資料。安全檢查記錄要存檔五年。
6、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能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要有規定時間和防范措施。對安全違規責任人應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罰。每次檢查的結果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為加強全員安全意識,使員工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養護知識,提高員工安全管理素質,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從法人代表到普通員工必須實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法人代表、安全員,應取得合格證書后,才能進行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
4、安全員負責對一般員工、新進員工、外來人員、臨時工實施安全教育培訓。采取集中培訓和日常班前班后教育兩種方式進行。內容是:法律常識、安全基本技能、危險化學品常識、崗位安全責任制、事故教訓等。
5、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登記記錄、建檔。
五、安全獎懲制度
1、安全獎懲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激勵機制,是加強和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措施。為此,實施安全獎懲制度。
2、安全員根據日常安全檢查、抽查、培訓考核、安全實績等提請公司進行獎懲。
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作出如下工作成績者,應給予獎勵:
1)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
2)提出合理化建議,直接消除安全隱患或對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作用;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如下行為者,應給予處罰:
1)違章操作(作業),直接引發事故的發生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2)違規違章作業,屢教不改者;
3)對在平時安全檢查、抽查,日常安全培訓考試、考核中成績不合格的人;
4)處罰可采用批評、警告、經濟處罰、辭退等;
5、安全管理具體考核標準由公司制定。
六、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消防(防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2、本公司對經營場所設施的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全部責任。
3、經理是消防(防火)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直接責任。
4、在安全員領導下具體建章立制開展消防工作。
1)建立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臺帳檔案。其主要內容有:防火管理組織機構、火災隱患記錄、事故記錄、消防器材保養和使用記錄等。
2)實行消防(防火)檢查制度。安全員必須每周檢查一次。當班管理人員每天班前、班后進行檢查。檢查必須要有記錄并存檔。
3)發生火災時,不管燃燒物的本身特性如何,都有可能火場中的試劑瓶爆炸或者有毒物質大量排出。因此,應可能迅速正確地斷定火情,以保全人命為第一,采取應急措施。等消防器材。要清除四周障礙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落實的原則。即由公司安全員統一管理,建立檔案,更新更換。
七、安全檢查、值班制度
1、由經理負責組織各有關人員進行。
2、安全員必須堅持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并有記錄。
3、安全檢查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對貨物經營、存儲、交接、運輸、裝卸全過程、人員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等實施檢查和監督。
4、節假日實行值班制度,加強防范,做好安全措施的管理實施。
5、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危險品的運輸、使用貯存的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事故的隱患、貨物交接、運輸全過程安全等。
八、采購和銷售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1、裝卸、運輸、保管、使用危險化學品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具有操作危險物品的安全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2、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勞動防護服。
3、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各項操作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現場應遠離熱源和火源。
5、桶裝各種危險化學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不準拆零銷售。
6、操作前檢查各種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絕裝卸。
7、操作時,應輕搬輕放,嚴禁背負肩扛,防止磨擦振動和撞擊。
8、在操作時,應在操作地點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相應的急救藥品和制定急救預案。
9、要向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并做好物資采購的登記制度。
10、采購人員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首先要檢查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采購。
11、危險化學品在裝車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確保運輸安全,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要求,證件齊全。
12、經理每月要組織采購、銷售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性質、采購運輸、事故預防、銷售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學習,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13、銷售員要做好危險化學品銷售的登記工作,以便于檢查。
14、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要向客戶提供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運輸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項。
15、采購和銷售人員應督促供應方、委托運輸方和客戶,在裝卸、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規范勞保用品,防止發生事故。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3.3《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職責:
4.1安委會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考核與日常管理。
4.2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5、術語:
5.1公司安全理念:以人為本,平安和諧。
5.2公司安全文化理念:珍愛生命,享受健康生活。
5.3公司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思想到位,領導作風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考核到位,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到位,安全監督檢查到位。
5.4對管理者要求:一切事故都是可預防的,超前思維,超前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
5.5對員工要求:遵章守紀,按章操作,三不傷害。
6、管理內容及要求:
6.1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
6.1.1堅持以人為本,平安和諧的原則,從構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安全環境文化出發,建立健全制度,強化員工教育和培訓,規范員工行為。
6.1.2加強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珍愛生命,關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圍,為公司的平安、和諧、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支柱和安全保障。
6.2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總體目標責:
6.2.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宣傳教育為載體,樹立安全生產管理公司形象,初步構建公司的安全文化結構和模式。
6.2.2通過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全員特別是管理者安全意識,樹立正確的安全意識、態度與價值觀念,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安全與改變公司形象的`關系。
6.2.3加強安全管理制度建設與實施,樹立全員法制觀念,自覺遵章守紀,嚴格執行規程、措施,按章操作,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減少直至杜絕“三違”和受傷事故的發生。
6.2.4開展職工教育與培訓,使員工培訓、安全宣傳與教育規范化、制度化。規范員工操作行為,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扭轉員工文化素質低,勞動技能不高的局面。
6.2.5通過安全文化的實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技術管理,改善安全生產環境,全面推進安全文化建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安全過程管理與考核,逐漸實現生產本質安全。
6.3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主要內容:
6.3.1組織管理:
6.3.1.1制定安全文化建設規劃;
6.3.1.2建立安全文化建設機構;
6.3.1.3宣傳公司安全理念。
6.3.2企業安全文化制度建設:
6.3.2.1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并加強考核;
6.3.2.2制定安全生產等例會制度;
6.3.2.3制定完善“三違”處罰規定及舉報制度;
6.3.2.4制定基層隊伍建設計劃及實施辦法;
6.3.2.5制定安全宣傳活動計劃及實施辦法;
6.3.2.6制定安全宣傳活動,年、季、月安全工作、安全思想教育計劃,總結及考核措施。
6.3.3安全宣傳教育與員工培訓:
6.3.3.1制定年、季、月宣傳教育計劃與員工安全培訓制度;
6.3.3.2組織安全討論、演講、典型案例分析及重大安全活動的宣傳;
6.3.3.3舉辦車間安全宣傳、建設安全文化長廊等,營造安全氛圍;
6.3.3.4開展基層安全板報、專欄、“三違”爆光臺、全家福、光榮榜等安全宣傳;
6.3.3.5強化特殊要害工種年審、培訓及持證上崗、新工人轉崗及全員安全培訓。
6.3.4企業安全生產及技術管理:
6.3.4.1文明生產:堅持把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作為安全基礎工作來抓,通過推行工序質量管理,工程質量驗收。使工程質量動態達標,為員工制造無隱患的工作環境。
6.3.4.2安全技術管理:
6.3.4.2.1開展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解決制約公司發展技術難題;
6.3.4.2.2大力推廣和應用安全方面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
6.3.4.2.3加強作業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的編審、貫徹及執行;
6.3.4.2.4加強技術管理,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為安全工作提供可靠技術保障。
6.4班組崗位達標管理:
6.4.1管理目標:公司開展崗位達標工作,主要以基層操作崗位達標為核心,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使職工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規范現場安全管理,實現崗位操作標準化,保障企業達標。
6.4.2班組崗位達標標準要求:
6.4.2.1崗位職責描述;
6.4.2.2崗位人員基本要求:年齡、學歷、上崗資格證書、職業禁忌癥等;
6.4.2.3崗位知識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崗位的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及其預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關鍵點和主要工藝參數的控制、自救互救及應急處置措施等;
6.4.2.4行為安全要求: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執行作業審批、交接班等規章制度,禁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及與作業無關行為,對關鍵操作進行安全確認,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時拒絕作業等;
6.4.2.5裝備護品要求: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檢查和維護,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應急設備器材的配備、使用和維護等;
6.4.2.6作業現場安全要求:作業現場清潔有序,作業環境中粉塵、有毒物質、噪聲等濃度(強度)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擺放,安全通道暢通,各類標識和安全標志醒目等;
6.4.2.7崗位管理要求:明確工作任務,強化崗位培訓,開展隱患排查,加強安全檢查,分析事故風險,銘記防范措施并嚴格落實到位;
6.4.2.8其他要求:結合本企業、專業及崗位的特點,提出的其他崗位安全生產要求。
6.4.3強化班組崗位達標建設:
6.4.3.1切實加強生產班組安全管理和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須將達標建設常規化。
6.4.3.2商場要求將班組安全管理作為崗位達標的重要內容,從規范班前會、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組安全活動入手,將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班組。
6.4.3.3班組將安全防范技能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成員,強基固本,真正把生產經營建立在安全基礎之上。
6.4.4營造氛圍:
企業采取開展班組建設活動、危險預知訓練、崗位大練兵、崗位技術比武、全員持證上崗、師傅傳幫帶等切合實際、形式多樣的活動,營造“全員參與崗位達標,人人實現崗位安全”的活動氛圍,不斷提升職工的安全素質,推動崗位達標工作。6.4.5達標要求:切實做到“崗位有職責、作業有程序、操作有標準、過程有記錄、績效有考核、改進有保障”。
6.5企業安全生產文化建設獎懲:參見公司獎懲條例。
7、附件:
7.1制度:無
7.2相關記錄:無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運行維護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體檢合格,考試合格后,持有電工證、入網證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频认嚓P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工作時兩人工作,互為監護人,不得一人單獨工作。學會緊急就護法,特別觸電急救,人工呼吸,擠壓心臟心肺復蘇法。
第十五條高壓倒閘操作要填寫倒閘操作票,低壓停送電需中控通知后填寫書面記錄,通知人,時間,停送電部位。
第十六條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各類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次序,保證廣大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運輸生產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貫徹執行國務院提出的“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指導思想,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參與,全方位保證,達到對運輸生產全過程的安全進行不斷監控、逐級調整、及時反饋和有效激勵。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應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編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全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五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六條安全生產貫穿于運輸服務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區域(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
第七條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公司經理是分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各崗位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十條分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隸屬于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二條分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經驗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安保部是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歸口管理。
第二節組織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第十五條為搞好安全管理,集團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公司董事長蘇俊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唐勇及安全副總經理伍成華擔任,其他安委會成員9人,負責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條根據集團公司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公路客運分公司設立了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分公司經理XXX擔任,副組長由分公司安全副經理XXX擔任,成員有XXX、XXX、XX、XX、XX,負責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其中,XXX、XX為專職安全員。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安委會主任職責:
1、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集團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支持總經理及部門經理行使經營管理決策和統一指揮運輸生產的職權,圍繞安全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總經理、部門經理責任制的實施。
3、經常深入基層、群眾,搞好調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樹立榜樣,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事跡,表彰先進。
4、經常參加各種安全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安全運輸生產情況和問題,切實做好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監督各部門對安全運輸生產的履行情況和遵紀守法情況,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集團公司安委會副主任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2、根據市場信息,不斷開拓,加強橫向聯系,降低成本消耗,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3、抓好員工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安委會和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審批安全措施。
4、檢查督促各部門對安全責任的執行情況,參加特大、重大事故的勘察和分析處理。
5、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基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安全隊伍建設,提高安全人員素質。
第十九條公路客運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執行黨和國家頒布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規定。
2、組織實施安全行車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實安全工作的全面檢查和考核,布置安全運輸生產活動。
3、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分析安全工作,為公司領導當好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事故工作。
4、負責開展安全大檢查,監督安全法規制度的執行。
5、按照國家的法規、政策,調查、分析、處理各類事故,堅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預防事故的方案并組織實施。
6、組織開展安全運輸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生產經驗,表彰先進。
7、按照“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計劃修理”的原則,建立車輛的保養和修理制度,制定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
8、負責監督檢查公司車輛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車輛管好、用好、養好、修好,為公司生產調度部門提供更可靠的安全運輸工具。
9、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做到記載及時、完整、準確,搞好車輛技術資料和安全技術資料的管理。
10、極配合上級安全部門,貫徹執行“安全質量第一”的方針,加強全員安全意識和法制教育、安全技術和愛車教育,搞好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再教育。
第二十條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職責:
1、宣傳、執行黨和國家、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宣教為先”的方針,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技術培訓和特殊工種的培訓。
2、在公司安委會及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安排主持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執行安全運輸生產規程和文明生產、衛生情況,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運輸生產先進經驗,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3、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察分析、處理結案工作,擬寫事故責任處理報告,建立事故檔案,按時填報安全事故報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賠手續。
4、負責駕駛員的建檔管理和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不定期上路檢查,糾正各種違章行為,做好路檢記錄,嚴格加強考核。
5、組織召開出車前例檢會、安全活動例會和事故分析,做好會議記錄,建立駕駛員檔案。
6、辦理駕駛員、車輛的年度檢審工作和肇事駕駛員的處理工作,保證運輸生產安全順利進行。
7、協助運調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技術檢驗和日常管理工作。
8、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一條運調車管員安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制定的運輸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制定的有關運輸法規,實施行政指揮調度、平衡運輸生產。
2、據公司的運輸生產計劃,制定實現計劃的措施和運輸質量安全保障措施,統一調度公司運力,做好車輛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3、加強運輸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查,不斷提高運輸生產質量和服務質量,為旅客排憂解難,并受理有關運輸業務問題。
4、調查、處理服務質量事件,建立服務質量事件檔案。
5、制定公司客運旅游包車規定,并嚴格把關實施,確保包車營運安全。
6、根據客運市場變化情況,適時提出班線新增計劃,并實施考查、新增申辦工作。
7、根據客運線路通行條件,適時優化客運線路,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8、執行上級部門及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做好車輛的技術建檔和使用管理,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車輛運行、保修、肇事等有關資料。
9、教育和督促駕駛員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愛車例保工作,管好、用好、養護好車輛,組織和開展群眾性的愛車、節油、節胎等專業技術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10、按期組織安排車輛、機械保養和維修,并會同安全員定期做好車輛例保質量檢查及技術等級鑒定工作。
11、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運調、車管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第二十二條內勤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公司宣傳網絡,根據運輸生產和各項中心任務,經常向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制度教育及職業道德規范教育。
2、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向公司領導提供駕駛員、修理人員和增駕人員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實施。
3、搞好宣傳報道工作,對安全運輸生產中出現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報道,護正除邪。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駕駛員安心工作、專心開車、無后顧之憂,確保安全無事故。
5、做好辦公區域保潔、防盜及消防安全工作。
6、做好公司文件收發及安全資料歸檔工作。
7、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
第二十三駕駛員安全工作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肮ぷ,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確保行車安全。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7、遵守勞動紀律,樹立優良的行車作風,維護社會公德,向一切歪風邪氣作斗爭。
8、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公司安全行車規定,切實做到“十堅持“、“九不準“。十堅持: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斗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幸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九不準: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與駕駛記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后開車;
7、不準動用營動車輛私帶學徒學車;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貨混裝。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節駕駛員管理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參加有關培訓部門的培訓學習,經公安車管機關考試合格,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然后由公司技安部門或專職安全員審查考核認為能勝任駕駛工作,簽出意見并辦理公司資格審查證后,才能上崗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相符的車輛。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考聘程序如下:
1、由駕駛員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并按要求填寫“駕駛員上崗資質審查表”;
2、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年齡、履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情況進行初審;
3、初審合格后,由專職安全員或公司指派的其它安全勤務人員到重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網(www.cqjg.gov.cn)查詢其違法計分及事故情況;
4、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或指派的.專職安全員對其進行路面駕駛考核;
5、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辦理公司“駕駛資質審查合格證”并實施上崗安全培訓后方能上崗駕駛。
第二十六條凡有下列情況的駕駛員一律不得駕駛員本公司車輛:
1、年齡或身體健康不適合從事營業性駕駛工作的;
2、三年內發生過重大以上責任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3、駕駛證及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不符合實際駕駛車輛要求的;
4、在一個計分周期內計分滿12分未消除的;
5、累計有三次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的;
6、被計入行業或其它運輸企業黑名單的;
7、其它原因不適合駕駛本公司營運車輛的;
8、對勞改或勞教釋放人員慎重錄用。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資審證”、月檢卡及其他有關證件。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凡培訓駕駛員,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公司專職安全人員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一經查出,責令其換駕轉乘、書面檢查、扣車停運或開除處理。
4、嚴禁酒后駕車,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開帶病車。
5、駕車時不準打手機、吸煙、閑談和吃東西,不準穿拖鞋駕車,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病或疲勞時不準駕車。
6、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起步行車。
7、駕駛員駕車靠站時必須減速慢行,并依次進出車站,不準賴站、滯站。
8、嚴格按照核定線路運行,不準越線、繞線運行和中途調頭運行。
9、認真學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檢審。
10、嚴格遵守公司駕駛員的崗位規范,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交通運輸管理條例》及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凡屬下列情形,由公司專職安全員作出停駕、開除決定,報公司領導批準:
1、發生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3、滿足本管理規定第三條的條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駕駛條件。
第二節車輛管理
第二十九條未實施完全公司化經營前,公司暫采取單車承包經營模式。即:由公司自籌資金,統一確定車型,統一購買車輛,辦齊營運手續后將一定期限內的經營權發包給承包者經營的一種模式。
第三十條為降低安全風險,司屬各營運車輛必須按公司要求購買保險。最低保險項目及保額為:車身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50萬元)、乘座及承運人責任險(不低于30萬元/座)、新增設備險。車輛保險由公司統一辦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司屬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其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應符合所運行線路要求。
第三十二條運調車管員應認真詳細的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車輛技術檔案,負責車輛及其證照的審驗工作、類型等級、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協助并督促修理廠、駕駛員定期按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三條所有營運車輛每月必須強制停運一天實施車輛保養;車輛“保養日”計劃由運調車管員負責擬定并監督實施;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按公司《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司屬營運車輛外出包車按公司《包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節車證管理
第三十五條車輛的牌照、線路牌及各種車證是車輛行駛、營運的法律證書,車輛上路行駛(營運)時隨車攜帶,以便有關執法機關隨時檢查。
第三十六條車輛的有效證、照,駕駛員應妥善保管,不得污損和任意涂改,如有損壞或遺失,由當事人向公司提出書面報告,填寫補證申請,專職運調車管員向有關方面辦理補證手續,補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第三十七條申請補證要說明補證原因,不得弄虛作假,如因肇事或違章扣證,當事人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要求專職運調車管員協助補證,被有關單位查出,將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第三十八條承包人領取車輛證照時應向公司繳納線路牌押金1000元。
第四節安全行車規定
第三十九條出車前做到:
1、了解任務、道路、現場和氣候情況,根據本車技術狀況和各種不利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2、檢查汽、柴油、機油、輪胎氣壓是否適當,各部安全件、轉向系統、制動、燈光、喇叭、雨刷、倒車鏡裝置、行駛證、駕駛證、養路費發票、車輛牌照、保險證、票據等是否安全有效。
3、起步前繞車一周,查看車前、車后、車上、車下有無障礙,鳴號低檔起步,按順序增檔。嚴寒季節,發動車輛時應慢轉緩加油息速運轉3~5分鐘,低檔運行500米左右,再逐步增加檔行駛。
第四十條行駛中途做到:
1、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如遇持長下坡,需中途休息,使制動部件不致產生高溫二失效。
2、不開“英雄”車,不強行超車,不客貨混裝,不僥幸繞道通過,不帶思想包袱開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
3、堅持中速行車,堅持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堅持各行其道,合理操作,堅持文明生產,團結協作。
4、轉彎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狹路、陡坡及繁華地區,行人稠密地點慢行;遇有人、畜牧和其他障礙物慢行;進出車站、車場、下客慢;情況不明、視線不良慢;讓車、超車、會車慢。
5、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交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通過沒有欄枰和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6、駕駛員不準穿拖鞋開車,女駕駛員不準穿高根鞋開車。
第四十一條車輛收車后做到:
1、完成營運收車后,應服從安全員的檢查,如實反映車輛的技術狀況,認真排除機件故障。
2、保養、清潔車輛,加足汽(柴)油、機油、水,堅固各部螺絲,潤滑轉動機件,嚴寒季節需將冷卻水放盡,才能離開車輛,防止凍壞發動機。
3、停車后,應拉緊手制動,掛上一檔或倒檔,關好車門,放好三角木,檢查好車輛位子是否牢固,做好保衛工作。
第五節交通違章與違章肇事處理
第四十二條司屬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強化交通安全意識,下大力氣杜絕違章行為,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三條凡計分滿12分或三次違章未接受處罰的,一律強制停運七天,待消除計分或接受處理后方可重新上車。
第四十四條凡在三年內有兩次計分滿12分或多次違章不聽勸阻的駕駛員,一律進入“黑名單”,嚴禁再次進入營運駕駛員了隊伍。
第四十五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責任明確、經濟損失小、無人員傷亡可適用交警隊簡易程序處理的輕微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盡快恢復交通;若不能協商一致或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公司領導,由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接到駕駛員事故報案后應根據事故情況,第一時間通知交警隊、醫院、相關保險公司,并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第四十七條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司相關管理人員在接到事故報案立即(三分鐘內)通知公司領導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并在十分鐘內通知交通局及相關部門。
第四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在當日內寫出事故經過上報集團公司安保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由公司領導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
第四十九條事故結案后,負責事故處理的人員須將所有索賠依據整理好,交給分公司安全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內勤人員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有索賠資料均須備份存檔。
第五十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按下列標準收取車輛事故管理費:
1、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8%收取;
2、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6%收;
3、駕駛員負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收;
4、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收取。
第六節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一條公司依照各崗位安全、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獎勵與處罰。
第五十二條分公司專職安全管理崗及專職運調車管崗納入集團公司績效考核重點崗位,其績效值比一般崗位高。
第五十三條集團公司每年撥付?钣糜诎踩己思鞍踩劷鸢l放,其發放標準按集團公司與各崗位簽訂的安全目標考核責任書確定。
第五十四條對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財物或形象損失的員工,由集團公司依照公司相關規定給予其警告、記過、降薪、除名等處分。
第四章生產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是公司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政策及規定,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五十六條凡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有嚴重危險性的車輛、車庫和其他辦公、作業場地,員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到嚴重危及生命的情況,員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新員工以及到公司學習、培訓、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未經安全教育,不準參加客運營運或單獨操作。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員屬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
第五十九條工作前,必須按規定和技術要求備好安全防護用品;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交由他人操作。
第六十條公司運輸生產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員工應與一切違反《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作斗爭。
第六十一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置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第六十二條發生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向領導報告。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條消防工作的職權:
1、安委會消防專干有權對本公司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及防火工作進行安排、檢查督促、提出隱患整改意見。
2、有權對本公司內各部門及任何人的違章生產和違章作業及違章經營帶來的消防隱患提出及采取停產停業整頓和給予處罰。
第六十四條消防工作的任務:
1、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法規,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和消防條例,辦好消防宣傳欄,每年不少于六期。
2、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生產用火,冬季烤火的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公司重點部門的防火檔案,對重點防火部門要做到人、責、職管理分明,落實防火措施。
3、應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全公司的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節假日全面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見,落實好整改措施。
4、組建好公司各部門及駕駛員義務消防隊伍,應每年組織好義務消防隊員的學習和集訓。
5、每年應開展二次消防實踐學習,讓每個義務消防員都能全面掌握消防滅火知識和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第六十五條消防管理與防范消防工作
1、消防工作突出在一個“防“字,而”防“落實在管理上,故應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
2、公司成立黨政一把手負責,有主管領導分工的消防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布置和安排,加大消防工作的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消防違章行為以及火災事故責任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的各項工作安排,扎扎實實的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要把一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加強保衛執勤人員工作責任心。
4、加強對消防經費和消防設施的落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按時更換維修消防滅火器,保證消防器材的良好性,以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安全管理監控措施
第六十六條堅持安全例會制度:
1、分公司每周一下午組織分公司管理人員召開一次安全周會。
2、分公司每月定期(26、27日)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及駕駛員參加的安全月會。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
第六十七條堅持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運輸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門必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必須做到:
2、研究工作時,研究安全工作;布置工作時,布置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時,總結安全工作。
3、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駕駛員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職業道德、技術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傳欄、墻報、黑板報1~2期。
第六十八條堅持事故分析會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必須經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召開事故分析會議進行分析、定性、處理。
2、事故分析會議,必須有發生事故駕駛員如實填寫的事故經過報告單,專職安全員出示的事故現場示意圖和處理意見,方能參加會議。
3、事故分析會議,由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統一召開,各專職安全員必須參加。
第六十九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駕駛員在每次出車前,運行中和收車后對車輛進行例保作業,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屬于駕駛員作業范圍的,應由駕駛員立即排除方可運行。屬于修理范圍的應限時修復,不許帶病行駛。
2、公司專職安全員每天必須上路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車輛技術狀況檢查,每月至少與每臺車見面兩次以上,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
3、分公司領導每月至少上路抽檢一次,重大節假日必須上路檢查。
4、公司按上級部門要求實施“人盯車”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包線包車安全管理員每月至少要對所包車輛檢查一遍。
第七十條堅持交通、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和上級有關工傷事故管理規定,及時準確掌握已、未遂事故情況,總結教訓,研究事故發生規律,必須加強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統計分析和處理,采取預防措施,實現安全運輸生產,提高經濟效益。
2、公司員工在辦公區域內,從事工作有關的勞動,發生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稱工傷事故。
3、工傷事故分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等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傷害。
4、工傷事故報告:如發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安全部。輕傷者在三日內填寫“事故登記表”上報,重傷以上事故要拍照上報、存檔。
5、發生重傷、死亡、多人事故,特別重在傷亡事故,在當天內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市勞動局、檢察院和市總工會。
6、員工受傷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個工作日,應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報車管部進行分析,不作工傷處理。
7、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并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檔案。
8、發生事故必須進行調查、分析;重傷、重大未遂事故由車管部組織調查、分析;死亡、重大傷亡,特別是重大傷亡事故由公司組織調查分析,并請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部門參加。
9、傷亡事故一般應在二個月內結案,特別情況不得超過三個月;重傷、多人事故由上級部門批準結案;死傷事故由勞動局、檢察院批準結案。
10、凡發生責任工傷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除不作工傷處理外,并應對隱瞞事故者予以經濟制裁。
第七十一條堅持駕駛員、車輛年檢年審制度
1、思想統一,政令統一,標準統一。人員要集中學習,車要逐輛上臺,做到情況明,底子清,合格者上路,偽劣者淘汰。
2、駕駛員必須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合格后才能年審,尚未換證的駕駛員,待其換證后才能審驗、年審簽證。
第七十二條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度
1、實施“安全一票否決”能強化領導和全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制止“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的發生,促進生產安全。
2、安全一票否決為運輸生產過程的否決和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否決兩大類。
3、運輸生產過程中安全一票否決,原則上由專職安全監督人員負責實施否決權,對(三違)現象,凡本公司員工都有權予以現場制止,制止無效時,可報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或進行舉報。
4、評先表彰,晉升晉級時的安全一票否決由公司安委會實施否決權。
5、安全一票否決的范圍:
。1)、運輸生產過程中必須制止和否決的范圍:
A、超重超長運行、客貨混裝。
B、酒后開車或駕駛帶“病”汽車運行。
C、疲勞駕駛汽車。
D、不堅守工作崗位,擅離職守。
E、上班作業不按勞保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F、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法令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2)、評先表彰、晉升晉級安全一票否決的范圍:
A、一般事故全責,主要責任者,大事故以上的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內不評先表彰,不作為獎勵晉級的對象。
B、大事故的責任者,重大事故以上所有責任者在考核期被不能晉級獎勵。
C、發生一般事故以上的責任小組,發生大事故以上的部門不能評先進集體。
D、凡因事故受到行政處分的,根據所受處分的結果,按有關規定結合本辦法處理。
6、安全一票否決方式:
。1)、運輸生產過程中違章作業、違紀行為予以現場制止,停止作業,進行現場整改,直到符合安全為止。
。2)、對運輸生產過程中的違章指揮拒絕執行。
(3)、對事故有關責任者,嚴重的“三違”行為,不評先表彰、不晉升晉級。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由XX集團有限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有抵觸之處,以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為準。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路客運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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