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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變電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8 20:03:2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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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電站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變電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變電站管理制度

        變電站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新、擴建各光伏電站順利投產,一次送電成功,公司在光伏電站投產前組成檢查組對是否具備送電條件進行驗收,故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檢查組主要職責

          2.1.1負責對變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檢查。

          2.1.2負責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2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2.2.1負責參加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

          2.2.2負責督促工程部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2.2.3負責參加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對整改證據進行存檔。

          2.3工程部主要職責

          2.3.1負責向公司提出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申請。

          2.3.2負責參與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

          2.3.3負責督促缺陷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2.3.4負責協助檢查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3.1.1變電站項目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和規定標準全部施工完畢,驗收合格。

          3.1.2全站電氣設備及其系統已按設計要求和規定標準全部施工完畢,并驗收合格。

          3.1.3設備投運前的電氣試驗,繼電保護、遠動、自動化和通信系統調試完畢,并驗收合格。

          3.1.4消防系統已按設計的要求和規定標準施工完畢,經地方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書面文件。

          3.1.5電力質檢中心站已按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所提出的需整改的問題已全部處理完畢。

          3.1.6經地方電業部門按相關規定,對全部送電工程進行檢查,并驗收合格,出具同意投運的書面文件。

          3.1.7工程現場平整、清理完畢。

          3.1.8工程技術文件、資料整理完畢。

          3.2驗收申請

          第3.1條款規定的條件均具備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申請,填寫附表13“驗收申請表”。

          3.3驗收檢查

          依據工程部提出驗收的申請,公司組成檢查組,經理擔任組長,組織相關人員對變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檢查,填寫附表7“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表”。

          3.4缺陷整改

          3.3.1依據檢查結果,檢查小組填寫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

          3.3.2工程部將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發送給相關的供應商,并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3.3.3整改時間節點到期后,檢查小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填寫附表9“缺陷整改完成情況驗證表”,并將整改證據存檔。

          3.5電網公司驗收

          公司內部完成送電前驗收并將相關問題整改完成后,向電網公司提出送電前驗收申請,電網公司對光伏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

          4檢查與考核

          4.1本制度由公司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4.2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基建工程部檢查與考核。

        變電站管理制度2

        目的

          為了規范電力管理,促進變電站的運行管理水平提高,保證供電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各高、低壓配電房安全管理工作。

          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據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有關法規、規程、制度等,并結合變電運行管理的實際而定。

          術語和定義

          電力行業的有關法規、規程、制度等術語和定義。

          一次設備:指運行的高壓部分設備。

          二次設備:指控制、信號、計量、測量等設備。

          滅火器:電器滅火器應該選用co2滅火器。

          兩措:運行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

          職責

          站長職責

          1、站長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站工作。

          2、組織本站的政治、業務學習,編制本站年、季、月工作計劃,值班輪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實全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3、組織本站安全活動,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工作。參與本站事故調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礙、異常和運行分析會。

          4、定期巡視設備,掌握設備運行狀況,核實設備缺陷,督促消缺。并按時提報各種報表。

          5、做好新、擴、改建工程的準備工作,組織或參與驗收。

          6、檢查、督促兩票、兩措、設備維護和文明生產等工作。

          7、主持較大的'停電工作和復雜操作的準備工作,并現場把關。

          技術管理職責

          1、監督檢查現場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參加較大范圍的停電工作和復雜操作的監督把關,組織處理技術問題。

          2、監督修試計劃的執行,掌握設備的運行狀況。

          3、負責站內各種設備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和設備臺帳。

          4、負責組織編寫、修改現場運行規程。編制培訓計劃、完成站內值班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5、制定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

          值長職責

          1、值長是本值的負責人,負責當值的各項工作:完成當值的設備維護、資料的收集工作:參與新、擴、改建設備的驗收。

          2、領導全值接受、執行調度命令,正確迅速地組織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并監督執行倒閘操作。

          3、及時發現和匯報設備缺陷。

          4、審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參加驗收工作。

          5、組織做好設備巡視、日常維護工作、審查本值記錄。

          6、組織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動、按規定組織好交接班工作。

          副值職責

          1、在值長的領導下對設備的事故、障礙及異常運行進行處理。

          2、按本單位規定受理調度命令,向值長匯報,并填寫倒閘操作票,經審查后在值長的監護下正確執行操作。

          3、做好設備的巡視、日常維護、監盤和缺陷處理工作。

          4、受理工作票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5、做好運行記錄,保管好工具、儀表、鑰匙、備件等。

          6、參加設備驗收、站內安全活動,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管理內容

          a、安全管理制度

          b、交接班制度

          c、巡回檢查制度

          d、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e、運行分析制度

          f、場地環境管理制度

          g、技術管理制度

          h、操作規程

          維修人員及干部上崗均應遵守要害場所的管理制度。維修人員工作完畢后,應填寫好檢修記錄,值班員簽字后方可離去。

          以上規定必須認真執行,對不負責和造成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變電站管理制度3

          1、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用電的有關安全運行規程,施工用電設施設專人管理,并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鉛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桿。

          3、電纜線沿地面鋪設時,不得架用老化脫皮的電纜線,中間接頭牢固可靠,保持絕緣強度;過路處穿管保護,電源端設漏電保護裝置。

          4、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使用橡膠套電纜。

          5、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6、使用自備電源或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根據當地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7、手持電動工具和單機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照明燈具的金屬殼必須做接零保護。

          8、各種型號的電動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接地或接零,傳動部位按設計要求安裝防護裝置。

          9、維修、組裝和拆卸電動設備時,斷電掛牌,防止其他人私接電動開關發生傷亡事故,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一閘多用”。

          10、現場的配電箱堅固、完整、嚴密、有門、有鎖、有防雨裝置;同一配電箱超過三個開關時,設總開關;熔絲及熱元件按技術規定嚴格選用,禁止用鐵絲、鋁絲、銅絲等非專用熔絲代替。

          11、室內、工棚配電盤和配電柜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定期進行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并進行防雷保護;移動式電動設備、潮濕環境和水下電氣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對檢查不合格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1、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高機械作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操作維修技能。

          2、定人、定機,保證機械作業人員的相對穩定,使各個環節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3、使用機械必須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保保養。操作人員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4、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機械作業人員交接班時要有機械運轉記錄,包括完成任務和生產情況,設備技術情況,維修保養情況,備件、附件工具情況等。

          施工現場安全措施

          1、針對工程特點,重點對車輛班組、隊、施工管理人員及從事特種作業的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未經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參加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及技術難度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才準執證上崗。

          3、特種工種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執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根據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要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值班。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必須立即停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上崗,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腳或赤背上班作業。

          7、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或在一根安全繩上拴上幾個人。禁止在高處作業平臺上追拉推打開玩笑,嚴禁有間發性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惡性貧血患者進行高空作業。

          8、嚴禁特種機械車輛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駕駛,嚴禁機動車輛無駕駛證人員在施工現場駕駛作業,嚴禁各種車輛超坐載人。

          9、施工各班組、車隊間,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將本班組、車隊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班記錄薄內,施工現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0、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分析安全動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變電站管理制度4

          1、變電站系電力生產重地,為確保安全運行,應經常與本公司保衛部門聯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衛和消防工作。

          2、應按照國家頒布的消防法規,制定相應的消防措施并認真落實。

          3、變電站消防器具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定期檢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況并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

          4、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和夾層應有消防設施,控制屏、高壓柜和開關場區的端子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

          5、變電站設備室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設備區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加強管理,并按規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運走。

          6、站內易燃易爆區域禁止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到主管部門辦理動火手續,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檢查、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時處理。

          8、運行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進行消防演習,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9、變電站圍墻的高度應符合規定,大門正常應上鎖。

          10、嚴格出入制度。外來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出示有關證件,經變電站人員核實后方可進入,并做好登記。

          11、臨時工作人員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須經站長同意,工作前應指定工作負責人,并由值班人員做好監護工作。

          12、來站訪友,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并不得將來人留宿在站內。

          13、值班運行人員在巡視設備時,應兼顧安全保衛設施的巡視。

          14、變電站圍墻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盜、防破壞措施后方可拆改。

          15、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準向外單位人員提供變電站圖紙和有關資料。除工作需要外,不準在站內攝影、攝像。

          16、發現火災或破壞性事故,應迅速處理,并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衛、公安部門和有關領導匯報。

        變電站管理制度5

          一、運用中的變電設備及建筑物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設備缺陷。

          二、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脅安全運行,若不及時處理,隨時會造成設備或建筑的損壞,發生人身事故及停電事故。危急缺陷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

          2.嚴重缺陷:嚴重威脅安全,不及時處理,暫時可以運行,但在一定時間內不消除,可能造成設備損壞和發展成危急缺陷。嚴重缺陷處理不得超過7天。

          3.一般缺陷: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較長時間堅持運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年度消除率應在85%以上。

          三、設備缺陷的鑒定、登記及報表:

          1.運行、檢修、試驗及各級管理人員發現缺陷,均由運行人員在“缺陷記錄簿”內進行登記。

          2.運行人員發現的危急和嚴重缺陷,要經站長(值長)鑒定定性,由發現人進行登記。

          3.嚴重、危急性缺陷,應用電話立即通知上級供電部門鑒定后,組織人員檢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報中填報。

          4.上級供電部門得到各類缺陷報告后,應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并填寫“缺陷通知單(表)”交檢修、試驗等有關單位處理。

          5.修試單位在試驗中發現的缺陷,也應通知運行人員或填寫“缺陷通知單”交變電站和有關單位,由運行人員登記。

          四、處理后的`缺陷,應經當值長驗收,確認缺陷消除后,在“設備缺陷記錄簿”驗收欄內簽注意見并簽名。各單位處理缺陷后,應將“通知單”的“回執”在規定時間內返回通知單位。

          五、變電站缺陷應進行閉環管理(附流程圖):

          發現缺陷—-缺陷記錄本—-缺陷月報—-工作票(操作票)—-運行記錄本—-設備檢修試驗記錄(報護及自動化裝置工作記錄)—-消除缺陷

        變電站管理制度6

          1為確保變電站工程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國家電監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施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安全,保證設備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特制訂本規定。

          2管理目標,無重傷、無死亡、無坍塌、無高空墜落、無火災、無重大設備損壞事故(變電站設備)等。

          3發包人權利和義務

          3.1審查承包人資質,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核后監督實施。

          3.2監督檢查承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制止違章作業,遇有危險緊急情況可令其停止作業施工。檢查承包人作業人員持證情況,有權制止無證操作、違章操作。

          3.3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并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3.4發包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各類違章作業,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3.5工程項目完工后應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3.6發包方負責派出現場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進站手續。

          4承包人義務

          4.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要做好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對進場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2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對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種作業方法的工程,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嚴格防范措施,配備搶險救援的有關器材。

          4.3施工單位現場作業人員應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4.4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車輛、機具設備要配備齊全并符合安全要求。

          4.5要堅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單位,危險作業區域應設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負責現場施工作業。

          4.6承包人必須對其施工人員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雇員因本工程而遭受意外導致受傷、死亡或患病負責。

          4.7承包人應履行法律的規定,給予其施工人員勞動保險、工傷事故保險。承包人必須為施工人員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雇員購買以上保險,保險期須由本工程合同生效日或進場開工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5安全措施

          5.1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的要求,嚴格管理各項施工設施。在基礎施工階段,將所有基坑周邊圍蔽,設立防護欄,并在道路旁邊的基坑裝設安全警示燈,帶電設備設防護圍欄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邊坡豎立“嚴禁攀爬、防止墜落”的警示牌。確保電焊機電源電纜與鋼筋隔離。

          5.2設備機具的安全性和維修管理上要嚴格設備進場的性能檢查,嚴抓安裝就位后的安全調試,并建立設備卡及時記錄使用過程的故障、維修、保養情況,以保障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轉。

          5.2按照有關消防管理制度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設置消防水管,合理設置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個消防系統配置完善、消防通道暢通,特別是倉庫、腳手架、模板堆場和易燃易爆物品臨時存放點等重點監控部位,消防措施應得力有效。

          5.3要始終嚴格執行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臨時用電針對不同施工階段和不同專業特點,均應編制有關專項設計方案,配電箱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照明、動力分別設置,采用接零保護系統。吊裝作業時,重點監督吊裝施工臨時用電方案的實施,合理架設用電線路。裝修期間重點對電源箱加裝漏電保護器,嚴厲查處使用“拖板”和亂接亂拉線行為。

          5.4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5.5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5.6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5.7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電纜線或防水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8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5.9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5.10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5.11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5.12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6安全施工保證金

          經承發包單位協商一致,本工程收取一定數量的質保金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由發包單位運維部門代為管理。

          6.1 1000萬元以下工程,在施工前繳納工程總額2%的安全保證金。

          6.2 1000萬元及以上工程,在施工前繳納20萬元安全保證金。

          6.3發生人身死亡事故、設備事故(發包方設備),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6.4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6.5發生人身輕傷或嚴重未遂事故,扣除30%安全保證金;

          6.6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擅自調換人員,又未經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安全保證金。

          6.7按上述條款執行后,仍可追究其它責任。

          7事故處理

          因施工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變電站設備)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施工方承擔,并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8現場文明施工

          8.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8.2施工現場不允許隨便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

          8.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8.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8.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8.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8.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9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9.1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9.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9.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9.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9.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9.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9.7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路和安全梯。

          9.8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9.9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9.10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9.11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9.12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9.13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9.14嚴禁夜間施工,夜間裝卸材料。

          10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若違反該管理規定,我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于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若屢教不改者,將禁止其在本站進行作業。

          10.1違章行為及其處罰:

          10.1.1施工中不戴安全帽,衣服亂搭。罰款100元

          10.1.2使用不合格的用電工具。罰款300元

          10.1.3未按要求執行工作票制度。罰款300元

          10.1.4對新增加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罰款200元

          10.1.5對新增加施工人員未進行工作票、危險點確認簽字。罰款300元

          10.1.6超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圍工作,或破壞現場安全措施。罰款200元

          10.1.7不按規定施工路線行走。罰款200元

          10.1.8工作結束后,現場不清理或設備有遺留物。罰款200元

          10.1.9破壞站內設施者。罰款100-500元

          10.1.10在崗期間喝酒。罰款200元

          10.1.11隨地大小便。罰款200元

          10.1.12在站內吸煙煙者。罰款200元

          10.1.13臨時用電不符合規定。罰款200元

          10.1.14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200元

          10.1.15未經允許進入帶電設備區罰款300元

          10.1.16特種工種無證上崗罰款300元

        變電站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管理總公司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和管理,促進承包商及運行單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員和運用中變電站設備的安全,根據管理局、總公司有關制度標準,特制定本規定。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1、參與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施工的承包商應取得勝利油田地面建設工程市場準入證和辦理《承包商安全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并建立健全hse管理體系。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承包商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必須認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和掌握《中石化安全生產禁令》、《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以及本規定,并嚴格遵守。工程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程考試,持證上崗。

          3、工程承包商必須根據工程設計,按照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中應包含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要考慮運用中電力設備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經有關部門(計劃、基建、預算、安全、技術、運行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已交底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擅自變更。

          4、施工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以及工器具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合格,施工期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佩戴個人安全用具。

          5、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前,應按照《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施工開始前承包商還應分別與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和運行單位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承包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電力管理總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扣除部分安全風險抵押金,發生電網跳閘事故及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6、工程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向所有工作人員交待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及相關規定。

          7、對運用中的變電站設備進行擴建、改造、維修,必須按規定提出工作申請,簽發工作票,向運行單位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并遵守運行單位的有關規定。

          8、工作人員必須在安全措施范圍內工作,嚴禁進入非工作區域,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9、承包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以及危及電力設備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落實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10、承包商為保證自身安全或設備安全在變電站內自行增設的`安全措施,應通過運行單位的審批,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拆除。

          11、施工過程中,承包商應服從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及運行單位的安全管理。

          12、工作結束后,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把使用的工具、材料從作業設備上清理干凈,將設備恢復至工作前狀態。檢查無誤后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工作負責人必須復查。

          13、變電站內施工所有臨時電源,應辦理臨時用電手續,布設要規范,并有漏電保護措施。

          14、工程施工完畢后,承包商應向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基建部門組織總公司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新設備方可投入運行。

          15、新投產的設備,投運前要經過調度部門的參數計算。

          16、新投產變電所及大型設備投產送電的第一次操作,由施工人員負責操作,運行人員監護,運行72小時后方可交運行單位管理。

          二、運行單位安全管理要求

          1、在工程開工前要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

          2、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核無誤并符合現場實際后,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并按照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

          3、在工程開工前對承包商的工作負責人交待安全措施、帶電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1)國家、集團公司、油田和總公司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規定,變電站安全生產特點、重點要害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勞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3)針對電力生產特點提出具體施工安全要求,以及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專業安全要求等。

          4、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影響人身安全和電力安全設備運行的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制止,必要時可以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頓。對于施工單位的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有權利提請有關部門扣除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

          5、工程結束后負責對工程進行初步驗收,并配合總公司相關部門的驗收工作。確認施工單位已將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6、負責新投產變電所或大型設備操作的監護工作,負責對部分停電設備恢復送電操作等工作。

          三、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要求

          1、負責對承包商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對于無安全資質的承包商,堅決不予簽訂施工合同。

          2、組織承包商負責人與運行單位接洽,通知運行單位施工任務,到工作現場進行工程內容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3、認真履行對承包商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等安全文件規定,定期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作業現場、設備、器材和車輛等)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確定承包商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會同運行單位向承包商進行技術方案交底,詳細介紹施工現場環境、帶電設備、地下工程等與項目實施有關的現場情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和承包商應遵守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組織安全等業務主管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確認。

          6、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做好記錄。

          7、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備投產送電前的驗收工作。

          8、配合安全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行為進行評價。

        變電站管理制度8

          1.變電站是保證小區范圍全部用電的供電樞紐部位,屬于重要部位,必須保證24小時間斷的雙人值班,嚴格遵守國家電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運行操作規范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主管部門、主管負責人、崗位值班人員的各級責任,做好巡視檢查、運行、交接班、事故隱患排除等各項文字記錄。

          2.變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政治可靠、無劣跡、作風正派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法制觀念、技術過硬、持有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上崗證,具備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意識,掌握應急故障處置方案,保安部要建立要害部位檔案,一經發現不適合該崗位工作應立即調離。

          3.變電站崗位值班員要保證24小時有人留守值班,密切注視設備運行狀況,不準指使非崗位人員替班看守,因工作需要在暫時一人留守時要使用對講機與因公離崗人時刻保持通訊聯系。

          4.因個人特殊情況造成缺崗,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安排好本崗位其他班次值班員上崗替班,嚴禁私自脫崗,一經發現既追糾在崗雙方責任。

          5.變電站所屬各部位門窗依照技術要求保證安全牢固,各班必須認真檢查交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采取可靠措施整改,不得拖延,各部位鑰匙要登記備案存放安全可靠,嚴禁私自配制,交接班時清點登記。

          6.變電站所屬各部位嚴禁無關人員出入,接待來訪參觀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指定專人陪同,非崗位任何人員進入必須遵守登記簽字制度。

          7.變電站所屬部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強酸強堿、腐蝕物品,嚴禁存放與供電系統無關的雜物,嚴禁在機房從事與本供電設備無關的維修裝配工作,嚴禁使用機房電源在機房內從事各類充電。

          8.變電站各部位配備的消防滅火器要妥善保管,放置在明顯易使用的部位,保持清潔排列整齊,經常檢查有效狀況,發現失效及時向保安部報告更換。

          9.變電站值班崗位不準設立床鋪,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嚴禁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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