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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管理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異動管理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異動管理管理制度1
一個企業的員工異動,包括多個方面的內容,調崗,辭職等,每一次的異動都有相關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員工異動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并報人事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準。
2、批準后,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準。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后報總裁批準。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異動管理管理制度2
為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管理,確保設備安全經濟運行,減少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制定風電場設備異動管理制度。
1、生產設備異動管理范圍
1.1本制度描述的設備范圍包括:
風電場直接與生產有關的設備及系統:包括風力發電機組、35kv集電線路、變電站設備等;
風場內輔助生產設備:生活用水系統、消防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等;
場內主要建筑物:圍墻、護坡、綜合樓、控制樓、車庫、泵房、污水處理站等;
1.2設備異動包括:
設備或系統的功能性或結構性改變;
設備或系統采用與原配置不同的材料或備品;
新設備投運;
設備或系統永久性退出運行
電氣系統、控制系統接線、邏輯、定值改變;
公司規定的納入異動管理的.其他情形;
2、生產設備異動申請
所有設備異動均應填報《設備異動申請表》,經公司審查批準后實施。
異動申請內容及格式見附件1。
3、生產設備異動報告
凡屬生產設備的異動,在異動后設備投運后7日內,填報《設備異動報告》,格式見附件2。
3.1異動設備的名稱、數量、規范、技術說明書等;
3.2有關系統圖、竣工圖等;
3.3運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3.4說明運行規程、檢修規程是否需要修編完善;
3.5異動前后對比及效果分析等;
3.6其他與異動有關的技術資料。
4、規程、系統圖的修編:設備異動完成后后,及時修訂相應部分的規程及系統圖,經審查批準后執行。
5、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生產部。
異動管理管理制度3
為加強企業管理,促進員工合理流動,使公司員工調配制度化,規范化,有效地發揮公司人力資源,特制定本規定,望各部(車間)遵照執行。
一.公司各部(車間)因工作生產量變化,工藝改進,新增設備等原因,需增減本部(車間)職數的,必須填報《員工異動審批表》交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二.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異動審批表》所報增減職數,崗位及要求,須進行必要的`審核。對需增崗增員的,通過內部協調和外部聘用的辦法給予解決。
三.增崗屬外部招聘解決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招聘制度辦理。
四.增崗屬內部協調解決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申請部門要求,進行考核確定合適人選。
五.人力資源部確定合適人選后,必須與異崗的雙方部門交換意見后由主管人事領導或總經理簽批,方可辦理異崗手續。
六.對未按上述規定辦理異崗手續的(含借調)而異動崗位的,公司不予結算工資。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異動管理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人事異動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人事異動是指員工崗位變動和終止,其中包括新進、調動、升遷和離職。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分(子)公司。
第四條各分(子)公司必須于每月5日之前報人事異動情況到集團公司總部人力資源中心
二、新進
第五條新進是指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過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購企業原有員工等形式引進人員。
第六條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條新進員工管理
(一)除人力資源中心和經集團公司總裁直接批準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門未經授權不得自行招聘員工。
(二)新員工進入公司后,人力資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負責人將新員工簡歷、身份證復印件、照片、體檢表、面試評價表等收集齊全,及時輸入人事信息系統。
(三)各部門應積極配合人力資源中心檢查冒名頂替和二次入司員工,一經查出立即辭退。
(四)集團公司總部所招新員工分到相應分(子)公司或部門的,各分(子)公司、部門須憑借人力資源中心開具的調令接受新員工。
(五)由人力資源中心出具調令之日起,部門正式對員工進行日?记,前期新員工工資由人力資源中心督促各部門按培訓期工資核發。
三、調動(包括遷調和借調)
第八條本規定遷調是指對員工工作部門、崗位、職務或工作地點的變遷,但不包含職務級別的升降。
第九條以下情況準予遷調
(一)調出和調往部門(單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確實不適合原工作崗位,且調往部門(單位)愿意接收。
(三)調往崗位確實能更好的發揮申調者特長,且不影響原工作崗位工作。
(四)為了解決員工實際生活困難。
(五)其它確實需要遷調的或總裁特批的。
第十條員工在部門內部的遷調
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部門需要或員工的能力、學識及個人愛好等情況對部門內部的人事遷調做出安排,但對科級(含)以上人員的遷調必須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必要時人力資源中心將組織公開競聘。
第十一條員工在部門之間的遷調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因參加競聘產生的人事遷調,按《競聘管理制度》辦理。
(二)人力資源中心安排的人事遷調,其程序為:
第一,用人部門向人力資源中心遞交遷調申請,申請中必須詳細說明遷調何人、遷調原因等,或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規劃需要,提出人員遷調議項。
第二,科級(含)人員遷調按《干部管理工作條例》規定執行,其他人員經人力資源中心對其資格審核后批準。
第三,人力資源中心開具遷調調令。
第四,自調令開具之日起,調入部門正式對員工進行考勤。
(三)因遷調者本人意愿的人事遷調,程序為:
第一,申調人向人力資源中心出具書面調動申請,在人力資源中心填寫《員工調動申請表》。
第二,人力資源中心一周內審查申調人申調資格合格后,與其所在部門(公司)和接收部門(公司)進行協調。
第三,調出和調入部門(公司)都簽字同意后,人力資源中心開具遷調調令。
第十二條本規定中借調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時間內,員工在不同部門間或同一部門不同科室間的暫時性工作變動,但其職務級別不變,部門或科室隸屬關系不變。
第十三條借調程序
(一)由用人部門(公司)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借調申請,申請中必須詳細說明借調何人、借調原因、借調時間等。
(二)人力資源中心對是否需要借調進行審核。
(三)調出部門(公司)負責人同意后,人力資源中心開具借調調令。
第十四條借調管理
(一)借調人員借調期未滿返回原部門(公司),應持借調部門(公司)書面證明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注銷手續;被借調人員借調期滿返回原部門(公司),原部門(公司)人事負責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借調注銷手續。
(二)借調期間,被借調人服從借調部門(公司)的管理。
(三)借調人員的工資管理:
管理人員的借調:在借調期間,基礎工資與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級別待遇不變(特殊情況除外),績效工資由借調部門(公司)按其所從事崗位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
普通員工的借調:由借調部門(公司)按其所從事崗位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
借調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工作暫時無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況下需要續借時,借用部門(公司)應提交文字說明給人力資源中心,并得到調出部門(公司)的同意。續借程序參照'借調程序',但延續時間不得超過10天。
員工調動流程:
四、升遷
第十五條升遷分為實授、代理和見習三種
(一)實授指通過正常競聘程序或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批準,正式擔任某一職務,行使相應職權,承擔相應責任,并享受相應待遇的升遷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經過競聘或競聘未產生合適人選,指定某人暫時代理行使某一職務的職責,享受該職務的職務津貼與績效考核工資,但不享受其相應的`基本工資與福利待遇的升遷方式。
(三)見習是指通過正常的競聘程序或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批準,行使某一職務職權,享受低一級別的工資與待遇的升遷方式。
第十六條升遷程序
(一)通過競聘的升遷必須按照《競聘管理制度》進行。
(二)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任命的升遷,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各方面的協調工作,并發文任命、開出調令。
(三)代理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
代理職務與原職務同屬于一個部門的,可保留原職務不變;不同屬一個部門的,必須辭去原職務。
代理職務經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轉為實授,并由人力資源中心發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時間滿6個月的轉為實授后需試用三個月,考核合格后轉正。
見習期6個月,見習職務經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轉正。人力資源中心將該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報財務部審核備案。
五、離職
第十七條本公司離職包括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等四種情況。
第十八條辭退
下列情況之解除合同屬辭退:
(一)員工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發生非公司或員工個人意愿,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之重大客觀事件。
辭退權限:
員工員的辭退,由各部門、分(子)公司總經理提交辭退書面申請,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后執行。
辭退管理:
(一)合同期內,人力資源中心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并督促所在部門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的辭退,由人力資源中心在全公司發文通告;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的辭退,人力資源中心和各公司負責在小范圍內發文通告。
(三)公司辭退人員,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助。
第十九條辭職
提交辭職申請時間:
(一)新進員工在試用內可隨時向所在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二)試用期后的合同期內員工應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辭職程序:
(一)辭職人員提交辭職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
(二)辭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三)辭職人員按照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后,辦理離職手續。
結算工資:
辭職人員可結算工資,但應按公司相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和支付罰款,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開除
開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條例》、《懲罰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對責任員工進行的最嚴厲處罰。被開除人員可結算工資,公司與員工都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員工應按公司相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和經濟處罰。
開除程序:
(一)構成開除條件的員工,由所在公司、部門或有考核權的部門提交事實報告與初步處理意見,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經所在公司、部門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后執行。科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的開除按《干部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二)科級(含)以上人員的開除由人力資源中心在全公司發文通告;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的開除由人力資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圍內發文通告。
(三)督促被開除人員辦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開除人員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一條自動離職
員工無故離開公司,連續曠工3日的、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公司連續3日的均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的員工不得結算工資,并承擔一切違約責任。如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還將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離職人員都要填寫《離職工作移交清單》和《離職手續清單》,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經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簽字確認后,交接完成。
六、考核辦法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及各公司不經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或總裁授權招入新員工,扣除該公司、部門總經理績效獎金100元/個人。
第二十四條異動人員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遠距離調動應按照《出差管理規定》執行出差與考勤管理工作。否則,考勤人員與員工本人都要承擔責任。
異動管理管理制度5
1總則
1.1為加強設備變更異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設備變更異動工作的出發點是通過對系統、設備的變動、改造,提高風電的安全經濟運行水平,全面衡量設備系統異動的合理性、使有關制度、技術資料符合現場安全生產。
1.2本制度對設備異動管理的責任、管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規范。
2職責
2.1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是設備及系統異動工程的主要領導者,負責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組織實施及審查,有權批準各類設備及系統的異動。負責主持召開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資料審查會;對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負責,組織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專題總結會;對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2.2設備維護人員:組織編寫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施工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審核二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對二類設備及系統的可行性負責,審核二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組織整理異動竣工資料、修改異動竣工圖紙,參加異動竣工驗收,對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工期和質量負責。負責本專業范圍內的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具體實施,負責編制二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審核三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對三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負責,負責組織設備及系統異動過程中的質量驗收。
3管理要求
3.1設備變更異動的分類
3.1.1一類設備及系統,凡是影響主設備或主要附屬設備效率、出力、安全運行或涉及兩個專業以上的設備或系統異動屬一類。
a)電氣一次接線變動。
b)廠用電系統接線的改變及廠用變壓器的增減或更換。
c)防雷接地系統、保安電源系統、直流系統及主要分支網絡的改變。
d)發電機、主變壓器、升壓站、輸電線路主要設備、部件的變更改進。
e)重大的二次結線和繼電保護的變更。
f)主要廠用電動機的更換。
g)拆除或遷移備用設備,如設備保護裝置等。
g)380v電源開關、35kv及以上開關機構的改型、主要改進等。
h)35kv及以上保護、定值、接線回路、原理改動等。
i)光纖、通訊、載波、微波、遠動裝置的增減更改等。
3.1.2二類設備及系統,只涉及一個專業,且不影響主設備或主要附屬設備的效率、出力、安全運行的異動屬二類異動。
a)一般附屬設備的改進。
b)一般電纜、二次接線的改變不影響保護原則的改變以及臨時接線等。
c)廠用低壓動力盤及以下分支系統的改變、照明系統的接線改變等。
3.1.3三類設備及系統,除一、二類以外的設備系統、變更時影響到有關圖紙、技術資料需改動的均屬三類。
3.2要求
3.2.1異動申請報告由專責填寫,主管領導批準。
3.2.2異動申請報告應附相應的圖紙及文字說明,系統變動項目還應附異動前系統圖。
3.2.3異動后影響運行操作方式或運行方法時,應附異動后運行方式與操作規程。
3.2.4列入大修、小修、更改工程項目而未辦理申請的異動項目,執行后仍然需要辦理“異動執行報告”。
3.2.5一、二類設備異動,均應在異動一周內由設備系統所在部門填寫設備系統異動竣工報告一式四份,分別交由運行、檔案室各一份,設備維護人員自存一份。
3.2.6對異動后的設備、系統的圖紙變更,各班組均應按照要求在臺帳和微機中及時登錄,一般設備由班組技術員負責記錄,主要設備和主要輔助設備由檢修專工負責記錄。
3.3工作程序(見附錄5)
3.3.1設備及異動工作開工前,由設備或系統的所轄單位提出異動申請,填寫設備及系統異動申請單,履行審批簽字手續,同時提供有關的設計資料、圖紙、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擬更換設備的近期技術鑒定、工期安排、費用預算及來源等技術資料。
--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由設備或系統的所轄單位主管填寫設備及系統異動申請單(附錄1),征求設備及系統使用單位認可、簽字,交生產副總經理(總工)審核批準;重大的設備及系統異動項目需報上級電力集團風電場審批。
--二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由設備或系統的所轄單位的值長或技術員填寫設備及系統異動申請單(附錄2),經專業主管或主任助理審核簽字后,交發電運行部專業主管認可、對異動方案組織確認,由生產副總經理(總工)審核批準。
--三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由設備或系統的設備負責人填寫設備及系統異動申請單(附錄3),經班組技術員或值長審核簽字后,交專業主管或主任助理審定,征求設備及系統使用單位認可、簽字,由生產副總經理(總工)審核批準。
3.3.2設備及系統異動批準后,由發電運行部專業主管編制質量監督計劃,報生產副總經理(總工)審核批準,然后下發至相關單位。
3.3.3所有技術資料準備齊全,審批完畢,所需物資已驗收出庫后,由設備或系統所轄單位組織異動工程的實施。
3.3.4異動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驗收,按照《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3.3.5異動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辦理設備(系統)異動竣工報告(附錄4),履行巡簽手續,同時提供竣工資料,竣工資料要求按照《項目管理制度》執行;巡簽程序為:班組填寫,部門審核,設備及系統使用單位認可簽字,運行主管確認各種資料齊全,資料室確認圖紙已修改完畢,經生產副總經理(總工)審核批準。
3.3.6異動工程竣工驗收后,由設備維護人員組織項目所在部門在竣工后一個月內,將竣工資料移交檔案室。
3.3.7設備異動工作完成后,設備有需報廢的,應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4報告記錄
異動管理管理制度6
為加強企業管理,促進員工合理流動,使公司員工調配制度化,規范化,有效地發揮公司人力資源,特制定本規定,望各部(車間)遵照執行。
一.公司各部(車間)因工作生產量變化,工藝改進,新增設備等原因,需增減本部(車間)職數的,必須填報《員工異動審批表》交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二.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異動審批表》所報增減職數,崗位及要求,須進行必要的審核。對需增崗增員的,通過內部協調和外部聘用的辦法給予解決。
三.增崗屬外部招聘解決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招聘制度辦理。
四.增崗屬內部協調解決的,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申請部門要求,進行考核確定合適人選。
五.人力資源部確定合適人選后,必須與異崗的雙方部門交換意見后由主管人事領導或總經理簽批,方可辦理異崗手續。
六.對未按上述規定辦理異崗手續的.(含借調)而異動崗位的,公司不予結算工資。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異動管理管理制度7
1總則
1.1為加強設備變更異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設備變更異動工作的出發點是通過對系統、設備的變動、改造,提高風電的安全經濟運行水平,全面衡量設備系統異動的合理性、使有關制度、技術資料符合現場安全生產。
1.2本制度對設備異動管理的責任、管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規范。
2職責
2.1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是設備及系統異動工程的主要領導者,負責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組織實施及審查,有權批準各類設備及系統的異動。負責主持召開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資料審查會;對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負責,組織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專題總結會;對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2.2設備維護人員:組織編寫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一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施工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審核二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對二類設備及系統的可行性負責,審核二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組織整理異動竣工資料、修改異動竣工圖紙,參加異動竣工驗收,對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工期和質量負責。負責本專業范圍內的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具體實施,負責編制二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審核三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對三類設備及系統異動的可行性負責,負責組織設備及系統異動過程中的質量驗收。
3管理要求
3.1設備變更異動的分類
3.1.1一類設備及系統,凡是影響主設備或主要附屬設備效率、出力、安全運行或涉及兩個專業以上的設備或系統異動屬一類。
a)電氣一次接線變動。
b)廠用電系統接線的改變及廠用變壓器的增減或更換。
c)防雷接地系統、保安電源系統、直流系統及主要分支網絡的改變。
d)發電機、主變壓器、升壓站、輸電線路主要設備、部件的變更改進。
e)重大的二次結線和繼電保護的變更。
f)主要廠用電動機的更換。
g)拆除或遷移備用設備,如設備保護裝置等。
g)380v電源開關、35kv及以上開關機構的改型、主要改進等。
h)35kv及以上保護、定值、接線回路、原理改動等。
i)光纖、通訊、載波、微波、遠動裝置的增減更改等。
3.1.2二類設備及系統,只涉及一個專業,且不影響主設備或主要附屬設備的效率、出力、安全運行的異動屬二類異動。
a)一般附屬設備的改進。
b)一般電纜、二次接線的改變不影響保護原則的改變以及臨時接線等。
c)廠用低壓動力盤及以下分支系統的改變、照明系統的接線改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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