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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0 17:39:0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為加強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公務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審驗年檢、保險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司主任負責車輛調度。車班班長負責車輛維修、保養、審驗年檢、臺賬登記指導與督促以及費用報銷確認等工作。油料管理員負責車輛油料管理工作。

          2、每輛公務車均責任到人,由指定司機負責該車輛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驗車年檢、規費繳納、臺帳登記、費用報銷工作,原則上不得由他人代理。上述責任列入司機崗位及辦公室相關管理崗位績效考核目標,并嚴格執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獎懲。

          3、按照大隊《關于加強公務用車有關紀律的通知》規定,公司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所有車輛停放在地下車場指定車位。出差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節假日、冬休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車輛,其他車輛一律停用歸庫。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大隊主管領導、大隊安全科同意方可啟用。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統籌安排,保證工作需的原則。

          2、公務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公司領導或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統一進行安排、調度。出野外、出差的填寫派車單并報大隊安全科備案。市內短途用車不開派車單。

          3、嚴格執行車輛路單制度。由司機登記車輛運行時間、目的地、公里數等信息,出車任務完成后由用車人簽字確認。缺少用車人簽字、行駛里程與派車任務明顯不一致的,需由司機進行文字說明。

          4、司機必須按辦公室通知的派車任務、路線出車,不得擅自改變,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5、駕駛員駕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責任,除保險理賠部分外,他人或公司還有損失的,由駕車人員全額賠償,且駕駛人當月考核不合格。

          6、司機因自身保管、保養不當等造成公務車輛被損或機械故障的,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且當月考核不合格。

          7、駕駛員擅自將公務車交給他人駕駛,當月考核不合格;若交他人駕駛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時,還應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及時、足額投保。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待命,不得隨意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的大隊、公司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每周司機進行一次自檢,并填寫檢查表,當月與行車路單一同交公司安全部門進行統計;公司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5、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公司領導及辦公室報告。

          6、因駕駛行為不當發生的交通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7、修車時間由車班班長向辦公室主任報告后,由辦公室主任協調安排好修理時間。

          8、司機應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并將保養、維修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維護保養登記表》中。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公司統一辦理加油卡,采取先申請后加油、一次一申請的方式。市內加油指定在建國北路加油站。

          2、司機加油時需先到油料管理員或辦公室主任處申請并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填寫《加油登記表》,領取油卡加油。

          3、加完油后,駕駛員務必將加油小票及審批單、加油卡一同交回;如加油小票、審批單遺失,按照績效指標進行扣分。

          4、司機因公出差、出野外途中,現金加油前需告知公司辦公室,回公司后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審核后報銷;如未提前告知辦公室,需提供書面說明并經隨車人員簽字,否則不予入賬報銷。

          第五條、車輛臺賬與信息公開

          1、車輛臺帳應一車一帳,真實反映車輛費用支出和使用情況,包括:燃油費、維修費、保養費、路橋/停車費、洗車費,公路數、交通事故次數、驗車年檢等。車輛臺帳應每月公布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整體評估,并形成一定的費用控制參照標準。

          2、發生虛報、多報費用或謊報車費的,不論金額大小,一律按照相關金額兩倍予以處罰。

          3、每個月初,由公司辦公室統計每輛車上個月因公出差出野外時間、運行公里數、維修更換的配件及費用、保養的次數及副油更換數量、百公里油耗等運行數據,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六條、獎勵制度

          安全月度行駛無責任事故、無違章,年底一次性給予獎勵500元,全年百公里油耗最低獎勵1000元。

          第七條、考核制度:

          對于工作態度差、不服從調度;路單執行情況;工作時間擅離職守耽誤出車;出車辦私事或私自將車交與別人駕駛;安全意識強弱、酒后駕車;車輛故障頻繁;個人責任造成車輛損壞;交通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按照駕駛員考核指標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調離崗位或內部待崗,聘用的辭退。

          第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二、車輛管理

          1、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管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和安排,保證公司合理有效用車。

          2、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者私用,違者將給予辭退。

          3、車輛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車輛使用完畢后,專職司機應把車輛停回指定存放點,并鎖好車把鎖,關好車門車窗。

          三、車輛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項

          1、用車流程

          1.1內部人員(專職司機駕駛)

          1.1.1用車部門經理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后填寫《用車登記表》,信息要填寫完整、準確,包括用車人、出車日期、目的地、事由、出車起止時間、出車司機、車牌號碼、起止公里數。

          1.1.2綜合管理部批準后,方可出車。

          1.1.3出車結束后,專職司機要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把車鑰匙交由綜合管理部經理保管。

          1.2內部人員(非專職司機駕駛)

          1.2.1用車人員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后填寫《公司用車登記表》,信息填寫完整,包括出車日期、出車起止時間、事由、用車人、司機、車牌號碼、公里起止數。

          1.2.2綜合管理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

          1.2.3用車結束后,用車人員要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把車鑰匙交由綜合管理部經理保管。

          1.3外部人員

          1.3.1外部人員用車須報公司領導同意,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方可用車。

          1.3.2用車結束后,綜合部工作人員填寫《公司用車登記表》,詳細記錄出車情況。

          2、注意事項

          2.1車輛使用過程中,嚴禁非公使用車輛,一經發現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在需要停車時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者適當、合法的位置。

          2.2車輛駕駛者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嚴禁司機酒后駕駛。由于違反交通規則(包括不按要求停車)導致的交通事故、違章處罰、損毀、失竊等,應由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車輛用油進行規劃、監督和控制;財務部輔助監督管理。

          1.2綜合管理部加強車輛用油管理,保證車輛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正常運行。

          2、車輛用油管理

          2.1公司車輛統一使用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

          2.2公司車輛禁止使用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車攜帶油卡;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用現金進行加油,需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和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

          2.3禁止車輛油卡之間交叉使用,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后可以使用。

          2.4車輛油卡實行定時定點充值。每月月末由綜合管理部在中國石化充值點統一對公司車輛進行油卡充值,并索要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2.5車輛油卡充值前,財務部向中國石化轉帳匯款,綜合管理部攜帶相應轉帳手續去中國石化統一辦理油卡充值。

          五、車輛保險管理

          1、公司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檔、查閱以及保險購置。

          2、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車輛保險一覽表》,實時監控車輛保險情況。

          3、綜合管理部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兩周,做好車輛保險市場調研,并把調研結果向公司領導匯報,根據領導安排統一購置。

          4、車輛檔案由專人管理,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完稅憑證、保險單、行車證復印件等,對于車輛信息的變更要及時存檔,保證車輛檔案完整性。

          六、車輛保養、維修和年審

          1、職責

          1.1車輛保養、維修由綜合管理部指派專人進行負責管理。

          1.2管理人員對車輛保養、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建立車輛保養、維修檔案。

          1.3駕駛員負責及時檢查、發現故障,簡單的故障做到隨時排除;駕駛員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時上報公司。

          2、日常檢查、保養和維修

          2.1駕駛員做好出、收車檢查,保持車況完好和車輛內、外衛生整潔。

          2.2駕駛員每周檢查車輛發動機、油路管線等重要部件以及機油、汽油和潤滑油使用情況。

          2.3行駛過程中駕駛員要注意車輛的.異常情況,發現異常,安全停車。

          2.4每月駕駛員檢查車輛的消防設備,每臺車配備干粉滅火器一臺。

          3、定期保養、維修。

          3.1駕駛員按照保養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3.2車輛需要保養前一個星期,駕駛員要告知綜合部管理人員,得到公司領導批準后對車輛進行保養。

          3.3車輛保養和維修要到指定的維修站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維修站。

          3.4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要及時檢查,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以及對安全行駛的影響,積極主動排除。

          3.5如果無法處理的故障,駕駛員及時向領導請示,征得領導同意后按照就近原則到附近修理廠維修,并對故障產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進行匯報。

          3.6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部件交由公司驗審,不得私自處理。

          4、年檢

          4.1綜合管理部派專人對公司車輛進行年檢。

          七、車輛罰款管理

          1、車輛違章罰款

          1.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法規和交通標示,不能違章行車,若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2駕駛員熟知車輛停車相關規定,不得把車輛停放在不允許停放車輛的位置,否則后果自己承擔。

          1.3以上違章罰款若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和相關責任人處理。

          八、駕駛員管理(安全、方便快捷和保密)

          1、儀容儀表

          1.1駕駛員著裝整潔大方,語言文明,舉止得體。

          1.2駕駛員出車過程中不吸煙、不喝酒,不開情緒車;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瀏覽手機內容。

          2、安全管理

          2.1駕駛車輛時必須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

          2.2駕駛員要熟知路況,方便快捷到達目的地。

          2.3駕駛員安全行車,愛護公司財產,保障人車安全。

          2.4駕駛員本著“節約”的原則駕駛車輛,長期停車等人過程中,車輛要熄火。

          2.5駕駛員陪同財務人員出車時有保護財務人員的義務,特別是攜帶現金時,駕駛員不離其左右,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3、保密管理

          3.1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傳播乘車人之間談話內容。

          3.2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公司領導專職司機還須保守知悉的領導私人信息。

          4、其他事項

          4.1綜合管理部定期組織司機學習,學習車輛性能、安全駕駛以及車輛保養方面的知識。

          4.2駕駛員要保持車內外衛生,保證每周洗車2-3次;大雨過后要對車輛及時清洗。

          4.3駕駛員在車輛使用方面有監督的義務,嚴禁公車私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貨運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輛主管審核并預算費用簽字后報綜合辦進行審核,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由車輛主管報請綜合辦主任批準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項目的,由綜合辦對車輛進行現場驗證,報請總經理批準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和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書面維修項目申請,由綜合辦主任組織人員現場驗證,并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后,報總經理批準,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綜合辦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后,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簽字,中修、大修項目必須由綜合辦參與驗收簽字,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批。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并出具查證。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并交綜合辦辦簽字驗收,登記入庫。若進行處理或再利用時,經履行有關手續,經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14條 車輛替換的配件由綜合辦指定專人專庫進行統一保管。

          第15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記造冊。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制定修

          理廠點每月25日前到公司統一結算,當月可開具正規稅票的當月給付,當月不能開具正規稅票的,可先行請公司領導簽字確認,待正規發票到位后再行換票給付,每月超過25號以后的沒有確認前的費用不予報銷。其中制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綜合辦主任及財務部部長共同確定。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查,車輛主管報綜合辦主任審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征得車輛主管同意,經200元以上車輛主管經綜合辦主任同意后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并經車輛主管進行登記核查,同意交由綜合辦審核、登記、驗收保管。

          第21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說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綜合辦主任審批;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綜合辦主任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綜合辦主任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22條 駕駛人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輪胎總價30%。

          第四章 附則

          第23條 本規定由綜合辦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5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沖突者,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為合理有效使用車輛,最大限度節約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確保車輛安全、良好地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車輛:xxx

          二、車輛管理

          1 、機負責維修、檢驗、保養、清潔等。

          3、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4、駕駛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車輛管理員說明原因。

          三、車輛使用

          1.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以外人員使用、不得將車輛給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2.單位員工借用他人車輛或自帶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費用后果均有責任人自行承擔,與公司無任何關系。

          3、駕駛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8.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四、車輛使用費用管理

          1、每次出車產生費用時,司機應及時附上報相關的憑證交給車輛管理員審核整理。

          2、車輛管理員應認真審核并保管司機的行車記錄。

          3、由于司機違章造成的.費用,由司機全額承擔。

          4、車輛管理員應每月核對車輛的實際行駛里程與《車輛行駛記錄表》的總里程,將誤差控制在5%以內。否則,應徹查原因并予以糾正。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車輛管理員負責對公司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數必須相符。

          2、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人從公司借支現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墊付,再憑相關票據到公司報銷。

          3、駕駛員在加油后,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順序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登記;否則造成加油數據無法確認的,車輛管理員有權對該駕駛員批評或處罰。

          五、車輛保養

          1.車輛應建立保養手冊錄保養時間、地點、保養內容、保養里程。

          2.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負擔。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應與車輛管理員聯系請求批示。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1.目的

          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和行政用車。

          3.職責

          3.1行政辦主任負責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評定和選擇,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3.2車隊負責人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2維修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3.3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4.工作流程

          4.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4.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4.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4.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4.1.4駕駛員每周一進行檢查保養。

          4.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4.1.7車隊負責人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4.1.8定期保養內容

          4.1.8.1行駛5000公里,檢查調整制動片間隙,更換機油濾芯、柴油濾芯、機油,緊固各部件連接螺栓,檢查、保養電路系統。

          4.8.1.2行駛20000公里,更換空氣濾芯。

          4.2具體實施

          4.2.1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4.2.2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車隊負責人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4.2.3一般情況:由駕駛員將所需修理的項目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行政辦主任檢查---審批---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行政辦主任確認維修---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支付費用----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當實際維修與申報內容存在較大差異時,必須重新填寫報批。

          4.2.4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口頭向主管進行維修申請(陳述例外性)---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

          4.2.5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車隊負責人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出廠。

          4.2.6行駛途中發生的修理,修理工時費、材料費必須有正式發票方可報賬。

          4.2.7維修費用預估超過3000元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3建立車輛檔案,所有車輛的事故、故障和相應的保養維修必須進行記錄并進行存檔。

          4.4易損件和易耗品的采購和領用

          4.4.1公司負責統一購買車輛維修的易損件。

          4.4.2易損件和易耗品的領取需填寫領料單,經上級批準后方可領用。未經批準不允許在外自行補購。

          4.4.3隨車工具由駕駛員領用,定期清點;如報廢必須經主管同意后,以舊換新,遺失全額賠償;

          4.5 油料的補充

          4.5.1 燃油的補給應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需請示行政辦主任。

          4.5.2 每天行車回來后應將油箱加滿,并記錄加油量和加油時的公里數。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節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為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司機當月填寫及審核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四、車輛使用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權限批準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五、出車流程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后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后,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一調度。綜合管理部門根據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行政人員簽字后的派車單出車,門衛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序,或未經批準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核準后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由相關部門事后補辦。

          六、車輛維護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為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后,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余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采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核準,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于核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票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并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分攤費用。

          如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地方道路交通規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于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督與協助,執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核、確認并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范作業;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并及時加油,需盡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執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域和其他生產區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不允許借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于事后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并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并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復電,事后要及時回復,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準后方可派車。

          九、津貼及獎懲規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并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為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生等。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1)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為: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煙;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

          2)消極怠工之行為: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為: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或生產生活區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口頭警告的行為。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準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嚴重警告的行為。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于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附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一、概述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嚴格車輛使用程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綜合業務部是公司車輛使用的管理部門。

          二、用車范圍

          1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綜合業務管理部申請用

          車。

          2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業務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調度權限

          辦公室負責人指定本部門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調度,辦公室為車輛管理指定部門。

          四、派車程序

          1、市區內用車,用車人應填寫《用車申請單》交辦公室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并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車的,應合并用車。

          4、凡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用車申請單》的,必須于事后一天內補辦有關派車單據。(申請單見附表)

          5、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

          6、駕駛員應掌握并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車況和車輛使用情況,以便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五、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六、節油管理:

          1車輛用油臺賬,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郵票的須報公司批準。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5辦公室應按時辦理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有駕駛員妥善保管。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規范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車輛,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公司所使用的車輛。

          2、公司車輛用于公司人員業務外出辦事使用。

          二、用車責權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調度,主管人員管理。業務用車應向領導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差用車需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車船稅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三、駕駛人責權

          1、駕駛人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駕車。

          2、公司車輛駕駛人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出車時一定要檢查駕駛證、行車證等有效證件是否齊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區路況,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降低車輛的費用。

          3、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禁止在車內吸煙,吃零食,亂扔垃圾。平時用車要注意洗車保養,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駕駛人應提前咨詢維修價格。維修時,必須要有公司人員在場,換零部件時,可自己購買,維修完畢,方可繼續用車。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仔細檢查是否鎖好門窗,防止車輛被盜。

          7、晚間駕駛人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8、駕駛人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首先應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

          3、每次出車時,駕駛人必須到行政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外出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數、油量等內容,并簽字確認,表示鑰匙已收到;氐焦竞,駕駛人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填寫歸來時間、返回公里數,并簽字確認,表明車輛已返回。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4、駕駛人應相互監督,用車前后應環車一周,認真檢查車體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損壞,車胎癟陷等問題,車輛內部是否干凈整潔,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數是否屬實,如發現車況異;蛱顚憯祿徽鎸崙皶r上報,并有權拒絕接車使用,責任由前一位駕駛人承擔。

          5、駕駛人在離開公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需告知總經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私自外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車體損壞,由外借人承擔所有責任并負責賠償。

          7、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總經理批準。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8、公司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無照駕車,酒后駕車,若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私闖紅燈、未佩戴安全帶、違規駕駛、違規停車等現象產生違章罰款時,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9、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范開車,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所有責任均由駕駛人承擔。

          五、附則

          1、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1、 為加強對集團車輛維修的管理,降低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2、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3、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要定期保養或者維修,需經得主管部門同意后,送到修理廠維修。

          4、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點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集團辦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6、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7、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并出具查證。

          8、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9、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須電話征得車輛主管同意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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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xx石油hb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公務車輛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省車輛費用開支,確保行車安全和工作正常運轉,參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結合hb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務車輛是指公司配備的用于履行工作職責的交通車輛,主要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和商務車。

          第三條 駕駛員與車輛相對固定,實行責任制。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全體駕駛員和所有公務車輛統一管理;綜合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車輛管理員)負責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及車輛調度、維護、交通事故處理和保險業務的辦理等工作。

          第四條 公司公務車輛采用'一統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公務車輛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度、維修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駕駛員管理;負責車輛費用預算的申報;負責對駕駛員違規違章行為進行監督,對車輛安全事故組織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條 財務部是車輛費用的管理部門;車輛費用必須納入全面預算管理,實行總額控制。

          第三章 駕駛員的管理

          第七條 駕駛員出車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所填路線行車,駕駛員有權拒絕乘車人員隨意變更路線的行為,車輛管理員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統的對車輛進行監督管理,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第八條 嚴格按規定人數乘車,不得超員,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隨意捎載無關人員;出車任務結束后,應及時將車輛駛入制定場所。

          第九條 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隨意駕車外出,不得將車輛交由其他人駕駛。駕駛員私自外出或私自將車交由他人駕駛,出現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承擔。

          第十條 駕駛員不得利用公務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若從事非法活動,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駕駛員對自己相對固定的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十二條 對于外聘駕駛員試行擔保人制度。外聘駕駛員如有違反操作規程,不聽從指揮、調配,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等行為,一經查處證實,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 公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公務車輛用于保障公司公務活動的正常運轉。車輛調配調度遵循先急后緩、同方向拼車、合理安排、優先保障領導公務的原則。

          第十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公務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公司領導不帶車輛出差時,其車輛由綜合辦公室統一調度使用。公司領導帶車出差時,駕駛員需到綜合辦公室辦理因公出差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統一組織的公務活動、重要會議和重要接待用車由綜合辦公室對車輛進行統籌安排,統一調度。

          第十七條 根據車型的技術參數比對,由綜合辦公室制定油耗標準、輪胎更換標準。

          第十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車輛在交接時,交接人員必須將車輛證件、配件、工具、備胎、違章記錄等列出書面清單,雙方簽名,交由綜合辦公室抄錄里程計數后方可進行交接。

          第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公務用車登記統計工作,建立單車檔案,建立車輛運行費用統計臺帳,臺帳中必須統計當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標準、修理費、過橋費、洗停車費等內容。

          第二十條 節假日、雙休日綜合辦公室要對公務車輛進行封存,綜合辦公室要建立車輛封存登記臺賬,封存車輛由車輛管理員在節假日、雙休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班時間進行,,封存后車輛鑰匙交由值班司機統一保管。

          第五章 公務車輛調度及派車程序

          第二十一條 車輛調度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用車需填寫派車單。市內公務用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外公務用車由各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則上不派車,特殊情況下要帶車時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第二十三條 為保障雙休日、節假日和夜間公務用車,辦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駕駛員值班;各部門若在此期間用車,應提前同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預約。

          第二十四條 各部室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安排申請公務用車,應盡量避免申請二車次(含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五條 車輛調度原則

          (一)申請原則。公司公務用車實行填單申請或電話申請,填單即填寫《派車單》,經審批后,方可派車;公司領導用車,由出車司機負責填寫;如遇特殊情況,當時不能填寫《派車單》時,事后必需補填;電話申請即通過電話向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用車申請。

          (二)統籌原則。公司機關車輛統一由車輛管理員負責調度。

          (三)公平原則。車輛管理人員按《派車單》審批的時間,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時原則。車輛管理員接到審批后的《派車單》,應在15分鐘內安排好出行車輛,并通知司機與用車人員聯系。

          (五)優先原則。車輛調度緊張時,優先安排重要或緊急事務的職工用車。

          (六)效率原則。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不同部門用車,合并派一輛車

          第二十六條 車輛使用審批程序

          (一)出差用車

          1.省內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2.省外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3.機場接送用車。用車部門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二)市內公務用車

          1.市內用車:用車人員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不在時應聯系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2.職工加班用車:加班職工應在下午6點前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申請公務用車,盡量避免同時申請二車次或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八條 車輛調度緊張時,車輛管理部門應積極協調解決用車,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第二十九條 市外用車應提前一天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市內用車應提前20分鐘提出電話申請,未按要求辦理

          用車審批手續的,車輛管理員不予派車。

          第三十條 駕駛員憑《派車單》報銷差旅費;公司領導用車,司機報銷差旅費時應由用車領導簽字確認。

          第六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所有車輛全部使用加油卡,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定卡、定車號加油;綜合辦公室要根據車輛狀況核定公里油耗標準,實行單車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對公務用車油耗情況進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據,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報銷。

          第三十二條 車輛過橋費按派車正常行駛路線司機據實報銷。

          第三十三條 正常出勤車輛每月每車停車費、洗車費、安全公里補助費標準由綜合辦公室參照上級單位管理標準,按照具體情況制定。在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不予報銷。小車洗、停費標準不超過320元/月x輛。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員(除為公司領導定向服務的駕駛員)原則上不得發生住宿費,住宿費由車輛使用人員統一結算,確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發生的住宿費必須由車輛管理員確認,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銷;公司領導因公外出發生的住宿由駕駛員統一結算,報銷時先由使用車輛的公司領導確認簽字,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按報賬程序報銷。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的補助

          (一)駕駛員差旅費補助按上級單位及hb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二) 駕駛員出車按0.15元/公里提取補助費,每季度考核兌現一次。

          第三十六條 公務車輛的實際報銷里程數原則上以車輛里程表的里程數確定,超出油耗標準的不予報銷燃油費和公里補助。

          第三十七條 所有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因違章等原因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第七章 公務車輛保養和維修

          第三十八條 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實行定點保養維修。

          第三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對車輛平時的維護保養工作,小修、清潔一般由駕駛員自己動手,須進修理廠維修的車輛,駕駛員必須在現場監督,嚴把修理質量關。

          第四十條 車輛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應在指定維修點先進行車輛維修鑒定,確定概算費用后,按下列程序辦理手續,再進行車輛的維修。

          第四十一條 車輛維修(保養)的申報審批程序

          維修點出具相關費用憑證并公章--駕駛員書寫《公務車輛維修(保養)申請》--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車輛管理員審核--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公司領導審核--修理廠維修(保養)。

          第四十二條 車輛維修(保養)的內容及標準。

          (一)公司機關車輛維修保養執行統一標準。(附件一)

          (二)新車首次保養必須到新車制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

          (三)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維修費用。

          (四)車輛需進4s店或汽車廠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及時向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具體情況。

          (五)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經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請示處理方案。

          (六)維修更換部件時,須由車輛管理員進行驗審。

          (七)車輛維修(保養)嚴格按審批的項目進行,修理廠、駕駛員不得擅自增加維修(保養)項目;確需增加維修(保養)項目時,電話請示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維修,否則超項目的費用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在實際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現超出所列范圍的事項時,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經車輛管理員直接向公司領導確認后,方可維修;維修完畢后,應及時補辦新增維修項目手續。否則,對超出《公務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范圍的維修事項費用不予報銷。任何形式的'維修、保養、裝飾等一次性總費用達到4000元的,必須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三條 車輛維修費用由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結算。《車輛派修單》一式三份,由修理廠、車輛管理員和駕駛員分別留存。結算修理費時,由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進行結算。

          第八章 公務車輛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安全管理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1-2次安全教育培訓學習。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停、先讓),嚴禁遮牌套牌,魯莽駕駛,違章行車。

          (二)駕駛員必須做到'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件連接緊固情況)、'四清'(即保持空氣、機油、燃油濾清器、蓄電池的清潔)、'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氣、漏電)。

          (三)駕駛員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狀態,檢查剎車及轉向系統,檢查車輛的油(汽油和機油)、氣(輪胎氣)、水是否充足,滅火器是否完好,不開帶病車,確保車況及設施完好。

          (四)駕駛員在行車時要系好安全帶,時刻關注路面情況,安全駕駛。開車時嚴禁接打電話,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五)駕駛員在長途出車前要確保充足睡眠,嚴禁出車前酗酒賭博等行為。長途連續駕駛超過2個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嚴禁疲勞駕駛。

          (六)駕駛員在出車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點停放好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的安全技術性能,要將鑰匙交給值班人員管理,并做好交接記錄。

          (七)駕駛員在車輛外出停放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管理規范、設備齊全的停車場,要做好車輛防盜搶工作,駕駛員遠離車輛時,必須使用安全鎖及報警器,如車內有貴重物品,司乘人員要隨身攜帶,防止丟失。

          (八)遇到雨雪霧、道路結冰等特殊天氣時,小車班應盡量避免安排出車,確因需要出車時,要有應急預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裝防滑鏈、開啟防霧燈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風險,遇特殊天氣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

          (九)嚴禁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時(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時,按限速要求行駛),市區公路不得超過該區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闖紅燈、不疲勞駕駛、不超速、不超載、不占用應急車道、不強超強會、不違章變道、不違規使用燈光、不亂停放車輛。發現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工資,只發生活費)。因酒后駕駛車輛造成事故者,責任全部自負,追究相關責任并解除勞動合同。嚴禁超速行駛,發現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工資,只發生活費)。

          (十)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等證件,遇到交警檢查時應主動配合,嚴禁逃避各類檢查。駕駛員不得隨意將自己駕駛的車輛交予其他人

          員駕駛,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十一)駕駛員24小時手機開機,不得隨意關機。造成無法聯系者,發現一次批評教育,兩次及兩次以上停車學習。

          (十二)駕駛員丟失車輛,保險公司賠付后損失差額由駕駛員承擔,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財務,并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 乘車人員安全管理

          (一)乘車人員要尊重駕駛員,聽從駕駛員的提醒,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二)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嚴禁將頭、手和身體其它部位伸出車窗外。

          (三)乘車人員要文明乘車,不準在車上吸煙、大聲喧嘩,嚴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

          (四)乘車人員在行車過程中,不得與駕駛員閑談,不得有任何妨礙駕駛員操作的行為。

          (五)乘車人員不準給駕駛員提出違章、超速等無理要求,對于乘車人員的違規要求,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 車輛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培訓,強化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使駕駛員熟知交通法規,遵章守紀、安全駕駛,并建立培訓記錄和臺賬。

          (二)聘用駕駛員時,要求駕齡必須達到3年以上,身體健康,駕駛技術熟練,否則不予聘用;對一個計分周期內累計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駕駛員必需有擔保人,擔保人要簽訂擔保書,駕駛員要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三)要嚴格駕駛員值班制度,加強值班人員管理,嚴禁值班人員擅離職守。

          (四)加強車輛安全管理,車輛要安裝gps定位系統,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臺賬,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車輛安全性能檢查,使車輛處于良好狀態;注意車輛衛生,保持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五)公司人員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盡量選乘火車,動車,飛機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況確需派車的,按規定進行審批。

          (六)原則上不安排職工因私用車,特殊情況確需派車時,按規定進行審批。

          (七)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將車輛交予專職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嚴禁使用公務車輛學駕,禁止公車私用。

          (八)下班后、雙休日以及節假日非業務用車一律統一停放,鑰匙上交,車輛封存。

          (九)綜合辦公室應隨時掌握駕駛員思想、身體、家庭等情況,預防駕駛員帶不良情緒開車。

          第四十七條 職能部門安全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車輛安全出行、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二)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的調度工作,并按規定辦理出車手續。

          (三)公司依據以上要求,要定期對駕駛員的出車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于考評結果極差的駕駛人員要及時辭退。

          (四)安全管理部門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考核范圍,定期掌握車輛違章駕駛等情況,實行獎優罰劣,駕駛員的年度安全獎要與安全行車記錄掛鉤,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兌現。

          第四十八條 車輛管理員要隨時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嚴禁駕駛員或相關者隨意處理,否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其本人負責。

          第五十條 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乘車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交警、車輛管理員和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污損車輛的物品乘車。

          第五十二條 駕駛員因人為原因造成機械過度磨損或其它損失,根據損失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并停職學習。造成機械重大損失的,除承擔相應費用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三條 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對造成人員重大傷亡事故的人身賠償處理由產品經銷公司研究決定。

          第五十五條 對駕駛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發現,所有費用全部自理,并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九章 獎罰

          第五十六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發現一次扣發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條 對實現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駕駛員年終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0元。無責任事故,是指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無責任。

          第五十八條 車輛調度處罰

          (一)公司機關各級領導或職工不得私自安排駕駛員出車,未經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否則,對駕駛員按違紀處理。

          (二)司機應堅守崗位,不得離崗脫崗,否則,一經發現,單次扣除績效工資100元。

          第五十九條 全年行車費用節余,按比例提獎。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一:公務車輛維修(保養)標準

          附件二:車輛派修單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第一條公司小車由行政部公室負責調度,以滿足公司接送客戶及公司各部負責人外出辦事需要。

          第二條小車的使用申請需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方有效。申請單須提前2小時報行政部,以利于同地點合并用車,否則不予派車。以下情況一般不得審批用小車:

          1、一般人員出差辦事;

          2、采購員外出采購;

          3、各類人員因私外出。

          第三條以下情況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期間,由行政部經理代簽):

          1、當本公司車輛調用不夠,需借車用時;

          2、長途用車(杭州、杭州地區以外);

          3、在不影響公用前提下,各類私人用車;

          4、公司試用合同工以上員工結婚用車;(每人1輛,半天內)

          5、公司員工喪事送花圈用車;

          6、公司員工傷、病、孕去醫院用車(原則上優先考慮用車)。

          第四條小車的簽發使用:

          1、小車出門一律憑小車出車單;

          2、小車單應為一式三聯,一聯為出門聯;二聯為結算聯(平時存司機處);三聯為行政部存檔務查聯。

          3、用車時間、里程必須控制在出車單允許范圍內,無故超出用車時間和范圍必須說明經過,視情況處理;

          4、公司嚴厲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用。

          第五條小車駕駛員的考核:

          1、駕駛員須在上班后在小車內待命,遲到一次扣10-50元;

          2、在無出車任務的`情況下,必須在車內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駕駛員在車單開出5分鐘以內需出車,延誤一次扣10-50元;

          4、嚴禁無單駕車出門,發現一次罰款50-200元;

          5、出車回來后須馬上與調度員取得聯系,以利安排用車,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車費用(過橋費、油費等)報支時應附上結算聯,由使用者簽字,以便憑結算聯復核費用,加強費用的控制;

          7、駕駛員要做好小車保養工作,故障須及時修復。因故障影響出車一次扣10-50元;

          第六條各類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正大門:上午8時至下午5時準許一切載貨用的機動車輛(包括貨用汽車、三卡、手扶拖拉機、鏟車等)和人力車的進出,但需填寫進出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一切人員進出。

          第七條經警人員有權對所有進出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企業公車公營持續、穩步發展,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駕駛員,是指在我司從事公營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其定員經公司人事部門核準,各單位具體負責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駕駛員招聘

          第三條年齡在45周歲以下,思想道德品質好,身體狀況符合就業要求。

          第四條有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持有相應執業證件。

          第五條無重大特大責任事故記錄及信譽質量不良記錄,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

          第六條交納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依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可扣罰違反規定者的信譽質量保證金,并應及時補足。

          第七條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發放內部準駕證。

          第八條聘用駕駛員實行試用期半個月,試用期滿,無不良記錄者,簽訂聘用合同。繼續工作的,一年續簽一次;續簽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第三章行車安全管理違規處罰規定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除自行承擔依法處罰外,公司另行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元/次: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合法、文明駕駛。

          2、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上述證件,不準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3、嚴禁穿拖鞋、酒后駕車、吃東西、閑談,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觀看電視。

          4、嚴禁駕駛帶病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行駛,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嚴禁疲勞駕車。

          5、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上下旅客,門未關好不得運行。

          6、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

          7、車輛進庫加油時,駕駛員應向旅客宣傳不準吸煙和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8、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好標志,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

          9、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公司的安排和處理。

          10、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出車會、安全活動及會議等,不得無故缺席。

          第四章駕駛員工作規范與要求

          第十條駕駛員工作規范及要求:

          一、車輛發車前

          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著裝整潔,不留胡須,佩戴證章),檢查各項運行證件。

          2、檢查車輛狀況是否良好、有效,符合應班條件。

          3、按規定提前30分鐘到調度室應班,聽取道路運行條件介紹。

          4、按時進入發車位,上車前5分鐘開啟空調,迎候旅客上車。

          二、旅客上車時

          1、協助旅客、行包員裝好行包,協查“三品”。

          2、協助站務員維持旅客上車秩序及驗票,扶老攜幼。

          3、協助乘務員清點旅客人數,行包件數。

          三、發車時

          1、關好行李倉和車門,檢查車內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觀察旅客是否坐好,發動車輛,觀察車輛周邊環境,聽候發車命令和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鳴號起步。

          四、車輛運行中:

          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規定速度和營運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開車,不開斗氣車、“英雄車。

          2、不得與人閑談,不得吸煙,喝飲料、吃零食,不準與乘客爭吵。

          3、嚴禁私帶旅客、貨物,嚴禁自己親屬、朋友無票乘車,違者,視同違約,按規定扣繳信譽質量保證金直至辭退。

          4、如遇車輛發生故障、路阻或出險時,應協助乘務員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積極組織搶險和救護傷員,并及時與車站聯系接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和處理。

          5、如遇旅客急病,應協助乘務員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醫。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應會同乘務員發動旅客,巧妙周旋,就近報警,不得莽撞蠻干。

          五、車輛到站后:

          1、協助旅客領取行李并與乘務員核對品名票號,辦好托運物品交接手續,檢查車內有無遺失物品。

          2、完成行車任務后,應將車輛進行回場后的清洗例檢工作,完畢后將車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第二天該車輛的完好運行。

          3、向運調部門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路單、班線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寫班車運行日志,參加班后會,接受次日工作任務。

          4、如當天已完成行車任務,盡快對車輛各系統、部件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盡快排除,盡早通知調度室另行安排車輛頂班,嚴禁病車行駛。

          第五章駕駛員的工作與紀律

          第十一條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熟悉道路客運規章制度和班線里程、車況路況,班次時序、?空军c,以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要求和標準。

          第十二條服從車站現場調度,認真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正點安全運行,不得脫班誤點。

          第十三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私,不得敲詐勒索旅客,不得私帶旅客和貨物。

          第十四條主動為旅客排擾解難,不得講粗話、臟話和旅客爭執。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規定,無條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條注重個人儀表,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敢于與車匪路霸等不良現象作斗爭。

          第六章駕駛員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駕駛員的'工資薪酬由底薪、計件工資及獎勵的工資組成。

          1、底薪標準:社會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按出車班次計算,具體標準各單位制定后報公司批準執行。

          3、駕駛員實行強制輪休制度。

          4、工作中違反安全、運輸有關管理規定,按市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5、受到報紙、電臺、電視臺表揚的,每次獎50元。

          第十八條人為原因,造成機損事故的,扣罰信譽保證金20__元,情節嚴重的,其保證金作違約金予以全額扣繳:

          第十九條發生行車事故的,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外,其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50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條月度內安全違規處罰達到3次,年度內發生同責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輕微事故兩起以上的給予解聘。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客運公營駕駛員選聘條件

          一、客運公營駕駛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聘。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年滿25周歲以上,51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營運駕駛從業資格證書,有內部準駕證,在我司從事駕駛工作三年以上,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駕駛員。

          二、雙眼裸視達1.2以上,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前科,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經審查合格者。

          四、所聘駕駛員按組織人事部規定的人數,經安全處會同交警部門進行樁考、路車考試合格,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簽訂聘用合同經培訓后方可上崗,所有聘用駕駛員的編仍放在原單位。

          五、聘用駕駛員須交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不計息)。

          六、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公司《客運公營駕駛員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ǘ┸囕v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ㄈ{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ㄒ唬└黝愜囕v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ǘ┕拒囕v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ㄈ┸囕v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ㄎ澹┸囕v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ㄆ撸┤缫蝰{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ㄒ唬┸囕v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ǘ┸囕v出省外出公干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ㄒ唬┪曳杰囕v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ǘ┪曳杰囕v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ㄋ模┪曳杰囕v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ㄎ澹┪曳杰囕v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ㄒ唬┮淮问鹿蕛魮p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ǘ┮淮问鹿蕛魮p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ㄈ┮淮问鹿蕛魮p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ㄋ模┌l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二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ㄒ唬┳龅蕉Y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ǘ┎坏么蛱筋I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ㄒ唬┌踩珶o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ㄈ┢陂g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ㄒ唬┪唇浥鷾食鲕囌,處罰100元。

         。ǘ┪唇浥鷾蕦④嚱挥伤笋{駛者,處罰100元。

         。ㄈ┚坪篑{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ㄋ模┪唇浥鷾蕦④囃7乓幎c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ㄒ唬┮蚬珓沼密嚨那闆r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小車及中巴車輛。

          二、車輛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的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調度;公司勞務輸出項目車輛由輸出項目的管理處統一管理,具體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司機(或自駕者)攜帶外,其余均由專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車輛移交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者,應將經部門核準的《公務外出單》交專人簽字,專人依公務的重要性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專人不予派車。接送公司領導及員工上下班、定時接送業主或看樓客人,不填外出單。其它符合規定的用車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業主舉辦各種活動等),由專人填寫外出單。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置《出車日志》,供司機每次出車時填寫(用車人配合簽字)。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表中各項內容,每周呈專人核對,如專人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批評。行政人事部也將不定時予以抽查,對不聽勸誡屢教不改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負責核準一切車輛費用的繳納(包括:停車費、過路費、油費、維修保養費及違規費等)。

          三、車輛使用

          第八條車輛應由專職司機駕駛(經公司許可自駕者,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出車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駕車人應對可能出現的后果負責。

          第九條車輛行車途中應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人承擔。

          第十條司機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交給他人駕駛或學車,違者受罰。

          第十一條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然后要求執勤保安簽字確認。特殊情況(如返回時已逾晚上十二點,或早上6:00以前須外出公務)經專人特許可以停放在司機居住的公司物業小區。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將追究司機的`責任。

          第十二條沒有正常的調車手續,任何時候不準擅自將自己保管的車輛借予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更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私自動車。

          四、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三條司機負責每周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四條車輛的維修、保養應由特約修護廠維修,填寫《車輛請修表》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否則修護費用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公司安排司機人員每月將車輛開至修護廠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維護、清洗、打蠟等保養工作。

          第十五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與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第十六條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五、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公司將追究責任司機的責任。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第十八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專人聯絡,專人除即刻前往處理外,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九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各負擔一半。

          六、費用報銷

          第二十條公務用車停車費、過路費、油料及維修費憑票證經審核后實報實銷。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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