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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1 21:40:37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5篇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定行駛。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贌o照駕駛。

         、谖唇浽S可將校車交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車輛如在接送幼兒途中遇到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幼兒園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三、車輛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接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四、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幼兒園操場。

          2、除早、晚接送幼兒外,司機不得將校車駛出幼兒園,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幼兒園老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定懲罰。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車管理條例。

          2、司機應愛惜校車,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園長,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車門。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

          七、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園長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

          8、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9、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八、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對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經調查屬實將按相關制度處罰。

          3、 司機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及家長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并向幼兒證實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長來電說明,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九、隨車人員規定

          1、隨車人員必須是本園教師或幼兒園負責人,要建立上下車點名制度。

          2、隨車人員要對定點人員的紀律、衛生、精神狀態等給予高度關注,及時處理偶發事情。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2

          幼兒園娃娃車是接送孩子專用交通工具,關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加強對園車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師:

          1、接送車都要帶學生花名冊,并進行點名上下車。

          2、要組織幼兒排隊上下車,注意乘車紀律和安全。

          3、上車后給每位幼兒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學生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車要接送老師親自開門,要等車停穩了才能讓幼兒上下車。

          5、在接和送的過程中,接送老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應把學生送到指定地點。

          6、接送老師應先開門下車后再組織幼兒有序下車,和家長實現交接(早晚:從家長手中接過孩子,將孩子交到家長手中。)

          7、對沒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師要打電話聯系家長,并告訴班主任。

          二、駕駛員: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交通法規,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中速行駛,禮讓三先,安全正點。

          2、駕駛員要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準時到崗,協助跟車教師維持好學生上車時的秩序,做到正點發車。

          3、校車返校后,駕駛員必須有序地將車停到指定的地點,然后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校車的整潔。

          4、注重車輛的保養,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每周六要對車輛進行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檢修。

          5、校車應做到專人專車,駕駛員不得隨意將校車給他人學車與駕駛。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如當班司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事先告知學校管理人員。學校經查驗有關證照后,方能讓替班者試車,駕駛技術不熟練的不準出車。

          6、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要經常教育學生,做到有序乘車,文明乘車。維護好車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機在指定地點停車。車停穩后,才能讓學生上、下車。

          7、駕駛員不得酒后開車,不得開疲勞車,不得開有“病”的.車。

          8、駕駛員必須接受學校后勤管理人員的管理,每學期由總務處按本制度擬定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狀。

          9、考勤管理:遲到一次10元;請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闖紅燈除交警部門罰款外,學校另扣20元;

          2)違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條規的按交警的處理:①按交警裁決的責任大小,依比例修復校車;②人身傷害原則上按交警裁決的比例支付,極其特殊的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乙方必須支付一定的底數(半年的工資)。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曙光星城陽光幼兒園

          早上接車流程

          1、校車到點在固定地點等候。

          2、同家長幼兒打招呼,并從家長手中接過幼兒,進行簡單交流。

          3、安排幼兒座位。教育幼兒頭、手不伸出車外。

          4、相同站點人到齊后點名關車門,發車。

          5、行駛到另一站點同上程序,有到點未到幼兒,接車教師應與家長取得聯系,請其自己送往。(請假幼兒應主動同接車老師聯系)

          6、車子到達幼兒園,司機鳴笛,提醒班級教師接車。

          7、接車老師組織幼兒下車,接車老師一定將孩子送到本班級老師手中。并轉告家長交代相關事項。

          8、接車老師上車,檢查有無遺漏幼兒、物品。方可下車。

          下午送車流程

          1、下午4;20/5:00,班級教師將幼兒親自送到相關接車老師手中。

          2、接車老師組織幼兒站隊。

          3、車子在園門口停穩后,接車老師組織幼兒有序上車。

          4、安排幼兒坐好,清點人數。教育幼兒頭手不伸出車外。

          5、車子在行駛過程中,老師應站起巡視幼兒情況,避免幼兒間爭吵。

          6、車子到點停穩后,教師先下車,將孩子親手教到家長手中。并交代相關事項。

          7、超時家長還沒有到,應聯系家長,并將幼兒帶會園里,交到本班級老師手中。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3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虼蚣。接送老師給每一位學生系好安全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一、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4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時間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5

          一、出車時間

          1.每輛校車早晚出車時間由司機根據校車寶寶人數、路線按照幼兒園的作息時間確定。

          2.執行時間標準參照中央一臺的北京時間。

          3.確定的時間和中途調整的時間先報主管領導通知到各部門之后方可執行。如未經批準私自變更出車時間造成后果的,從嚴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出車登記

          校車出入由保衛科傳達室值班工作人員進行登記,如未到出車時間打開大門讓校車提前出車的或出車(包括校車其它外出)未進行登記的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三、寶寶上車時間

          1.班級教師必須在出車時間5分鐘之前將寶寶送上校車。

          2.因特殊原因未及時送校車寶寶上車的.班級,司機和隨車教師在出車前5分鐘內通知班級。

          3.未及時在出車時間前將寶寶送上校車的班級追究班級教師責任,出車前五分鐘之內未通知班級教師及時送寶寶上校車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四、交接記錄

          隨車教師、班級教師早接和晚送寶寶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凡未進行辦理交接手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因未進行交接手續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接送卡證

          1.接送校車寶寶時要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時要向家長發放校車接送卡;晚送時,家長必須提供家長證、校車接送卡,否則一概不予接走幼兒。

          2.早上不坐校車而晚上坐校車的寶寶由班級老師向家長發放校園接送卡,隨車老師晚送時要向家長收取校園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衛科傳達室值班人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第二天由班級老師到保衛科領取校園接送卡。

          3.早上坐校車而晚上不坐校車的寶寶,隨車教師要向家長發放校車接送卡,家長晚接時班級老師要向家長收取校車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衛科傳達室值班人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第二天由隨車老師到保衛科領取校車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六、其它規定

          1.校車司機與隨車教師必須遵守幼兒園相關管理制度,確保自身與幼兒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車寶寶由班級教師接進班級,第二批校車寶寶由隨車教師送進班級,不得讓寶寶私自進教室。

          3.隨車教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家長提前通知幼兒園并得到許可的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隨車教師與班級教師必須做好交接,隨車教師要做好記錄以免遺漏。

          4.隨車組長要落實隨車教師的責任,在跟車過程中要時刻關注幼兒在車內的狀況,發現幼兒有異常舉動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隱患。

          5.隨車教師在寶寶入園上車時要對寶寶進行晨檢,發現狀況時要及時與家長溝通,不宜上車的寶寶應要求家長帶回。在跟車結束時,隨車教師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幼兒或物品被遺留在車上。

          6.司機與隨車教師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要及時并準確的做好工作記錄,以便隨時接受主管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檢查。

          7.隨車教師有責任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有責任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8.校車司機必須在隨車教師檢查幼兒上車坐穩后,由隨車教師示意開車,方可啟動車輛前行,在行駛過車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9.校車司機有責任督促隨車教師時刻關注車內的狀況,必要時要停止行駛,排除安全隱患后再開車。

          10.校車司機在出車前必須試車,保證車輛一切正常方可出車,如發現問題時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匯報并進行搶修。

          11.校車司機要定期對車輛進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車輛的整潔衛生。

          12.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工作人員,幼兒園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6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車隨車制度

          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

         、谖唇浽S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人,由園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園長、另安排檢修。

          6、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幼兒園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3)除學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5)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6)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按應急預案處理。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園長。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園長。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ㄒ唬閷ξ覅^范圍內所有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幼兒園因教育、教學需要用于運載學生的9座以上機動車(含學校、幼兒園自有和租用的車輛,以下簡稱校車)加強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和《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特擬定《寶安區學校、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內容包括《寶安區校車安全管理規范》、《寶安區校車檔案管理規范》、《寶安區校車安全考核、獎懲規范》、《寶安區校車安全監督規范》、《寶安區校車駕駛員培訓規范》和《責任與處罰》等六個部分。

          (二)根據《關于規范管理街道社區居委會接送學生車輛的通知》(深寶府辦[xxxx]94號)的精神,街道社區居委會接送學生車輛參照本制度執行。

         。ㄈ﹨^教育局、街道教育辦和各學校、幼兒園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學校應安排專項的交通安全經費,用于校車安全檢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事故預防和駕駛員培訓等開支。

          第二章寶安區校車安全管理規范

          (一)學校、幼兒園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并按規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不符合該辦法的車輛一律不準用作校車,不符合該辦法的駕駛人一律不準聘為校車駕駛人。

         。ǘ⿲W校租用車輛作為校車的,學校必須與車主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確安全責任的條款;學校要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學生、車主單位等各方責任。

         。ㄈ⿲W校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或者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予以制止;在運載學生時,校車要配備一名以上專職管理人員,負責車內學生乘車秩序和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對固定接送學生的校車,要根據核載人數編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發給每位乘車學生及家長,以便接受監督;校車司乘人員要對照座位表進行安全管理,嚴禁超載、超速。

         。ㄎ澹⿲W校聘用自有校車駕駛員時,要嚴格把好駕駛員的資格關,建立完善包括駕駛員個人資料的管理檔案。

         。⿲W校租用的校車在非服務于學校的時間內學校必須將《校車許可證》和《校車駕駛人證》收回。

         。ㄆ撸⿲W校自有的校車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客貨運輸,并不得租給他人。

         。ò耍⿲W校要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重點內容是實行人車分流,具體內容包括:明確車輛出入口與人出入口,并在實際地點做警示標志;車輛在校內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并在實際地點畫出行駛線路和停車位;制定上放學時段校內和校門維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緊急情況下的報告和處理程序。

         。ň牛⿲W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車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駕駛員培訓,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定期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專題教育,切實增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第三章寶安區校車檔案管理規范

         。ㄒ唬⿲W校、幼兒園應當對使用校車情況建立檔案。街道轄管學校報街道教育辦備案,直屬學校報區教育局備案。

         。ǘ┬\嚢踩芾頇n案目錄

          1、校車管理規章制度;

          2、學校與區教育局或街道教育辦簽訂的交通安全責任書;

          3、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與校車管理員、校車駕駛員、跟車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4、學校與校車承租方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ㄈ⿲毎矃^接送師生的車輛管理檔案目錄(見附件一)

          1、校車許可證;

          2、經轄區交警部門查驗的校車安全檢測表;

          3、45°現用校車彩照及經交警部門現場查驗證明;

          4、校車行駛證復印件(驗原件);

          5、“大三小六”性能檢測證明;

          6、校車座位安排表;

          7、校車購買保險票據;

          8、租用的車輛客運資質證明;

          9、交警、車管部門規定的有關資料;

          (四)寶安區校車駕駛員管理檔案目錄(見附件二)

          1、校車駕駛人證;

          2、駕駛員三年以上無不良行駛記錄證明(附近期脫帽彩色照片);

          2、駕駛證復印件(經交警部門查驗,驗原件存復印件);

          3、當地區級公辦醫院體檢證明;

          4、駕駛員、司乘管理人員與校方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5、交警、車管部門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資料。

         。ㄎ澹┟寇嚸刻吮仨毺顚憽秾毎矃^接送學生往返路線安全記錄表》,該表格式見附件三。

         。┍仨殗栏駡绦卸▽W生定座位制度,《每趟校車搭乘學生名單》表格見附件四。

          (七)寶安區校車安全專項檢查表,表格見附件五。

          第四章寶安區校車安全考核、獎懲規范

         。ㄒ唬﹨^教育局對學校校車管理實行獎懲制度,對校車管理混亂的學校提出批評,并限期整改;對未整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學校全區通報批評;對發生校車安全事故的學校做出教育行政處罰。

         。ǘ﹨^教育局年終對各學校全年校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通報表揚;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不達標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由于工作失職,不履行領導責任,導致發生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校車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有關領導責任。

          (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較大安全事故的學校、幼兒園不得參加當年的規范化、優質化督導評估。

          第五章寶安區校車安全監督規范

         。ㄒ唬﹨^教育局或街道教育辦應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與公安交警部門聯合的校車安全檢查;每月應與公安交警部門溝通了解交警部門查處的校車信息,并做出相應處理。

          (二)區教育局應對社會公布校車安全監督投訴電話,廣泛接聽和處理來自社會有關校車安全的投訴。

          (三)各學校應將交警部門、教育部門、學校的校車投訴電話張貼在校車的后方玻璃上,廣泛接受群眾的監督。

          (四)區教育局在全區統一聘任100名兼職校車安全監督員,街道教育辦在街道范圍內聘請10名兼職校車安全監督員,各學校根據需要聘任兼職校車監督員。校車監督員直接向街道教育辦或區教育局報告校車違規情況。

         。ㄎ澹﹨^教育局、街道教育辦應在接到有關校車違規投訴的三日內就投訴進行調查并將結果向局分管領導匯報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交警部門和校車安全監督員。

         。┙⑿\嚢踩O督獎勵制度,設立專用經費對工作出色的校車安全監督員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規定。

          第六章寶安區校車駕駛員培訓規范

         。ㄒ唬┬\囻{駛員平時應自覺加強車輛業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熟悉交通安全法規。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硬,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學校必須定期召開校車駕駛員工作例會,通報校車安全駕駛情況,組織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和技術的學習,切實加強校車行駛的安全管理和駕駛員隊伍的建設。

         。ㄈ┟繉W期開學前請交警部門派出民警對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和駕駛技能培訓。此項工作可由學校單獨進行或由街道教育辦統一組織進行。

         。ㄋ模┙值澜逃k每年可組織對校車駕駛員安全知識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通知學校不再續聘。

          第七章責任與處罰

          (一)學校、幼兒園未將使用校車情況按規定進行備案或者未按規定查驗校車的,由區教育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給予行政處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學校,責令停辦。

          (二)學校、幼兒園使用未取得《校車許可證》的機動車運載學生的,由區教育局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以及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民辦學校、幼兒園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舉辦人、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2年內不得在寶安從事學校、幼兒園管理事務。

          (三)學校、幼兒園未按規定對校車履行安全管理和保護職責,造成重、特大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以及其他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公職處分;民辦學校、幼兒園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舉辦人、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在寶安從事學校、幼兒園管理事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ㄋ模┬\嚦d20%、超速50%以上等交通違法行為被查獲1次的,區教育局責令學校辭退校車駕駛員并對該校、該園的校長、園長給予警告處分;被查獲2次的,區教育局對該校、該園的校長、園長給予撤職處分。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8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9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進一步規范校車和構建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駕駛技能,應變能力,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規范校車管理。

          二、按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按規定駕駛員必須參加交通管理培訓,以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學習活動。

          四、加強專人隨車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學!敖铀陀變呵闆r記錄”的確認。

          2、隨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要對照校車幼兒名冊,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安全接送幼兒的上下車。

          3、做好來園離園幼兒的迎護送工作。

          (1)來園:要做好每個幼兒上車前的晨撿,簡潔向家長了解孩子身體狀況,并填寫

          (2)隨車教師在接幼兒來園后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后,組織幼兒洗手接受晨檢,并負責把幼兒送到所在班級老師手中。

          (3)離園:去各班接幼兒集中。上車前的'檢查:服裝的整理,書包物品的檢查、家園聯系冊有否遺忘等。做好出發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

          4、隨車教工提醒校車司機在幼兒上車坐穩后,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5、來園離園行車過程中,隨車教工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不把頭、手伸出車窗外,不在車內嬉戲玩耍,保證幼兒行車過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

          6、家長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須熟悉接送幼兒家長,如遇陌生家長接幼兒須要向家長打電話詢問清楚經家長同意后做好筆錄,再出示接送卡。

          7、下車后仔細檢查車廂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

          五、認真執行每日校車出車前的安撿制度:

          1、安檢:駕駛員每日校車出發前需嚴格全面檢查車輛狀況,必檢內容有:剎車、輪胎、座位、窗門、兩水三油、雨刷、反光鏡、檢查正常后作好書面記錄。

          2、衛生消毒:按時做好校車衛生清潔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傳染病流行期間加強)并做好書面記錄。

          六、駕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必須繃緊安全之弦,抓住預防之鋼,安全駕車,文明行車,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馬達一響,集中思想”“車輪一動,幼兒的安全高于一切”。每天有教師隨車護接送幼兒,要求隨車教師本著對幼兒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兒安全。嚴格按規定維護行車過程中幼兒的秩序與安全。

          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日常檢修制度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0

          為創建平安校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確保學校正常秩序,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對校園內各種車輛的管理作出以下規定(20xx年3月31日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一、總則

          所有車輛進入校園內,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二、機動車的管理

          校園道路以行人為主,機動車應主動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一)車輛出入

          1.無牌無證的機動車嚴禁入校。

          2.機動車(含摩托車)按指定的大門進出。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

          3.本校機動車輛進出校門,盡量避開上學、課間、放學高峰時間。

          4.凡來學校參加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辦,安全辦通知門衛放行,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5.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應主動疏導通道,以確保通行。

          6.其它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的查詢,經被訪問者同意后登記放行,按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7.車輛載物出門時,必須接受檢查,得到確認后放行。

          8.原則上不是校園施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各種機動車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超車。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

          3.基建、擴建、改建、裝修、維修等工程用車須經校長同意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4.各種機動車輛不得在禁行區域內行駛。

          (三)車輛停放

          1.車輛應按指定地點或區域停放。(1)本校教職工車輛上下班時間嚴禁進入校園停放。(2)外來車輛停放地點為:南操場。

          2.車輛停放時,須停放整齊,并拉剎、關電路、鎖門窗以確保安全。

          3.外來車輛停放過夜須經批準,一律停放在南操場。

          三、非機動車的管理

          1.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2.進入校門時,須下車推行,校園內禁止騎車。

          3.載物出門時經校警檢查后放行。

          4.所有非機動車應在劃定的停車區域有序停放并上鎖,嚴禁亂停亂放。

          四、管理辦法

          1.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有關規定或在校園內造成交通事故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本校教職工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外,學校將給予行政處分。

          2.機動車有下列違規情況之一的,送交相關部門處理。

          (1)無證、無照機動車擅自入校的;

          (2)未經門衛人員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3.機動車有下列違規情況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

          (1)不按規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園內練車、鳴笛、試剎車的;

          (3)在校園內超速行駛及超車的;

          (4)在禁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

          3.非機動車無證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如與相關規章制度相沖突,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教職工(車主)簽字: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1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校警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2

          為確保幼兒園校車的行車安全,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對幼兒園校車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校警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4、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無規矩不成方圓”,制定規章制度,并按制度去操作,盡量將事故發生率降到最低,保證孩子們的安全。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3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校車駕駛員、看護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不疲勞駕車。

          4、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按規定行車路線和?空军c行車。

          6、接送完幼兒后,在教師檢查車輛后再一次檢查車輛有沒有遺漏幼兒及門窗。

          7、接車教師提前10分鐘做好接送幼兒準備工作,認真清點接送幼兒數量。

          8、接送教師認真填寫乘車幼兒花名冊(上下車一一點名需家長確認簽字)九、接送教師定期對幼兒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杜絕在車內玩耍嬉戲。

          9、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10、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11、接送完幼兒做好車內衛生,并仔細查看車內有無遺漏幼兒或物件。

          12、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4

          一、校車安全各崗位職責

          1、校車駕駛員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 通知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1)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1)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2)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3)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4)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6)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7)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9)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0)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3、GPS監控人員的職責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監控系統的各項功能和具體操作。

          2、隨時關注GPS系統使用情況,并在車輛出現超速、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時對駕駛員進行及時提醒,防范和控制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的各類違章行為。在上班過程中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和游戲。

          3、在車輛發出劫警報告時,進行報警確認,并進行相應的處理;有問題無法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4、對于監控中發現GPS系統有故障的車輛,及時上報并下發維修單,保證GPS系統的正常運轉。

          5、監控中發現車輛駕駛員有違章行為的,按公司GPS管理規定處理并及時上報。

          6、按規定采集車輛行駛記錄數據,并確保數據的安全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對違規車輛月度明細,應交相應管理部門審核處理,重要監控信息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GPS管理不得越權使用,也不得將使用權私自賦予他人。管

          理員嚴格按管理權限使用,如須授權相應人員使用,應經領導簽字同意方可授權。

          二、校車駕駛員等從業人員的學習、培訓、教育制度;

          1、組織從業人員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的各種安全培訓,制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考核計劃。

          2、每月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訓、業務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幼兒園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召開,

          參加的人員為駕駛員、跟車人員。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及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以及道路危險貨物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2)幼兒園概況、行業特點、操作規程,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應急預案等各種管理制度;

         。3)預防事故的一般知識以及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

          5、駕駛員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不得少于2次。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會的需向幼兒園領導請假,3日內自覺把學習內容補上。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超過三天以上不補課學習的從業人員,第一次扣風險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參加學習的,停車1天集中學習或取消駕駛員資格。

          6、缺席人員由公司采取發放學習資料,單獨召集進行學習教育培訓等方式進行補課,學習內容不變;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到位,確保培訓教育面達100%。

          7、駕駛員必須切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警鐘長鳴,警示高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三、校車安全運行操作標準和細則要求;

          1、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5

          為規范我園校車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管理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行駛過程中嚴禁超速超載。駕駛員需參加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培訓。

          二、跟車教師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識。

          三、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幼兒名單,確認核實無誤后,方可上車。確保乘車幼兒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接、送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跟車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應制止幼兒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門窗要關好,嚴禁幼兒把頭、手伸出窗外。幼兒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五、行駛過程中,跟車教師應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俊

          六、家長應到站點接送幼兒,嚴禁讓幼兒獨自過公路,否則后果自負。跟車老師應將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方可離開。

          七、跟車老師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幼兒缺席要及時與家長聯系。

          八、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各班教師提前通知到跟車老師及司機。

          十、跟車老師在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幼兒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后勤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行政后勤處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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