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副職分管。
2學校、處室、班級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分析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徹底消除。
5每月對學生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級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開設安全宣傳教育專欄,每月更換一次內容,校內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標牌7制定校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每學期開展兩次應急疏散演練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梁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維修,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生。
5、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教師、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為認真落實“四姿三聲兩操一活動”,積極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培養學生健康體魄,強化師生健康第一的意識,讓校園充滿生機和活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校上午課間活動規章制度。
一、活動時間:
上午兩節課后9:4510:10
二、活動地點:
本校操場
三、參加人員:
全體師生
四、活動內容:
隊列隊形、第三套廣播操《七彩陽光》、自編搏擊操
五、活動要求:
1、課間活動列入學校課程計劃,全體師生必須按時參加。
2、進退場時,各班分別排成兩路縱隊,靠樓梯右邊安靜、依次地走。
3、學生保持正確的站姿和走姿,口號要響亮。
4、做操動作規范、整齊、到位、協調,體現班級精神面貌。
5、學校將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督查小組,每天對各班課間活動表現進行檢查評比,一周公布一次成績,并記入班級績效考核。
6、遇雨雪天氣,活動要求學校將另行通知。
六、體育教師職責:
1、按時組織課間活動,并保證廣播系統的正常使用。
2、正確指導學生的隊列隊形和做操動作,對不規范動作及時提醒和糾正。
3、保證活動場地的.安全使用。
4、負責學生課間活動的安全。
5、激發學生參與興趣,保證課間活動質量。
七、班主任、副班主任職責:
1、按時有序地組織本班學生參加課間活動。
2、教育和鼓勵全班學生積極參與課間活動,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
3、負責本班學生的活動安全。
4、和學生一起完成課間活動內容,在活動中積極起模范帶頭作用,做學生的`表率,影響和促進學生積極完成動作。
5、及時檢查、了解、監督、管理本班課間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活動質量。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學校的建筑物(如教學樓、辦公樓、科技樓、田徑場、學生食堂、學生,教師宿舍等);構筑物。
三、學校校舍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
四、管理常規
1、總務處安全管理員、維修管理員要堅持每日巡查學校校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排維修,并作好記錄。
2、總務處接到報告,必須到現場,查明情況。涉及安全的項目立即作出處理,一般問題及時安排維修。
3、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報告主管校長,再報成都市教育局,同時采取保護措施。
4、全校教職工,特別是處(室)班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發現所轄范圍校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五、學校應根據校舍的特點,每學期組織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前檢查全校排水,檢查辦公樓屋面,檢查圍墻。同時嚴格按上級的安排,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六、學校對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墻、網架、辦公樓的屋架、避雷設施等重點校舍,擬定定期檢測計劃,委托國家認定資質的機構檢測。
七、學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換室外的.體育設施、塑膠場地、室外欄桿、屋面防水,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八、學校每年要根據校舍安全情況,制定維修計劃,重點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維修項目。校舍重大維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規定,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質量優的公司施工。一般維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證質量。
九、總務處應建立全校校舍檔案,詳盡記載校舍以下基本情況
1.安全檢查(或檢測)的情況;
2.重大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維修改造事項;
4.發生校舍安全事故和處理情況。
十、校舍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黃金橋中學校舍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一、使用校舍舉行各種集體活動(超過300人以上),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事先必須制定并熟悉相應的安全預案,正確使用校舍;顒訒r,主辦活動的負責人應當在場,(必要時應通知總務處、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到場監護)。如果發生問題,要負責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二、校舍發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臺、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臺、護攔和窗戶。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臺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臺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摸、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干凈、衛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后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衛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后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偶瘯⒄n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后,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衛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浦蛋嗳藛T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侵攸c管理時間,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葘W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后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伤揶k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蕩е蛋囝I導和保衛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6
一、學校應在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標準配備好各種消防設施,各種基建項目,應充分考慮消防設計要求。
二、定期組織教職員工、學生經常進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學習《消防法》、《消防條列》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不斷提高防火意識和防火責任心。
三、學校內部各個重要部門、部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要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學校內任何地點和部門配置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龍頭、消防水管、水帶、黃沙、水桶等,不能隨便移作他用。不發生火警和火災,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任何時候不準使用,更不得破壞。如有人破壞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在每學期定期對學校配置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標志,組織檢驗、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鞭炮;嚴禁帶危險品進入學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不準在宿舍內點蠟燭,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學生不準在宿舍區內燃燒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七、來校建筑的人員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經濟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產,不準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場抽煙,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人員在場內或周圍5米內不準使用明火。同時在工場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設施,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的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教學樓、宿舍樓、辦公樓、走廊、門口及各公共場所的通道不準停放車輛堆放雜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周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
學生宿舍供電由專人專閘控制,學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電熱梳、電吹風、床頭燈等電熱器具及其他不準使用的電器,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將衣物掛在運轉的風扇上晾衣,學生宿舍不準拉接亂拉亂接用電線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凡有違反者一律收繳,并另作處理。凡破壞用電設施,割開電線絕緣包皮、亂拉、亂接、亂改電器者,每次罰款20至50元。造成人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各辦公室、教學樓、實驗樓、圖書室、檔案室、倉庫、飯堂由各責任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嚴格控制火源,定期進行檢查。
十一、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且監督教育家屬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員、保安人員要會使用滅火設備,發現火情要積極撲救,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
1、撥打119報警或校內的報警玻璃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2、組織人員救人,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3、滅火;
4、保護現場。
十三、學校每學年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時組織消防演練。
十四、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 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7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8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松、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轉喧嘩,不隨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干凈,把講臺整理好。
3、課間休息不追趕打鬧、起哄、搬動桌椅、亂寫亂畫。
4、上下樓梯靠右慢行,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下樓道和上廁所不滑欄桿、不擁擠,不做其它各種危險性游戲。禁止學生扔石子、攀爬花壇、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
6、課間應抓緊做好下節課的準備工作,預備鈴響后迅速進入教室。
7、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出校園必須有班主任批條,否則門衛不得放行。
8、值周領導、執行校長、值周班級、班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并做好記錄。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加強教育。
9、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10、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11、課間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學,不罵人,說臟話。
12、課間活動不聲喧嘩,輕生細語,說普通話。
13、課間活動同學間不相互打鬧,不相互推來推去。
14、學校舉行型校內活動,各班任課老師要認真組織,消除安全隱患。
15、開展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老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品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不受損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對全校各方面進行安全檢查。根據學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一、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平時月月檢查不少于1次,主要領導每學期不少于2次,分管領導每月不少于1次,四季各季隨時檢查。
二、檢查范圍:校屋頂舍門窗、安全用電、操場上的體育器械,各班學生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
三、各班責任人認真晨檢查學生帶入校園物品,嚴格控制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學校,每月不少于2次。
四、每次檢查要有記錄,發現問題要采取果斷措施及時解決。
五、各安全責任人要認真履行檢查職責,防患未然。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倓仗幗y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學期全校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師生如有外出活動,必須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學期末學校集中教育,采取校會形式。平時教育利用校會、周會、晨會、主題班會、黑板報、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4.對學生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自行車、乘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
5.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ㄒ唬┻M行校內、校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師生杜絕在校內騎自行車,校內機動車限速行駛,在規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學、放學時,校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學、放學時,校門口兩側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校園內試車、練車。
。ǘ⿲搪毠C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職工有正式駕駛執照的,要在校保衛干部處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學校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教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測和保養。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校園內。
。ㄈ、對學生周末步行或乘車離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4、未滿十六周歲,不準騎電動車上學;一律不許學生自己騎摩托車上學。
5、選擇乘坐的車輛必須是證件齊全的合格車輛。
6、所乘的車輛裝載人數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絕乘坐超員、超載車輛。
7、上下車時一定要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
8、下車時一定要注意觀察,以免被其它車輛撞傷。
9、聽從值班教師勸阻,安全往返家校。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2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并設立若干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學校安全實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制。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班級學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值日負責人為值日日安全第一責任人,值日教師為值日區安全第一責任人。
3、學校制定教室、專用教室、資料儀器室、圖書室等專用室財產管理制度和校園設施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每學期期初登記,期末檢查考核或簽訂有關責任狀。
4、加強值日工作,明確值日職責,定人定崗定時,確保校內學生安全。校內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加強學生活動安全、學習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6、學生安全、財產安全納入教職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7、嚴格學校財物購進、借用、維修、損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關臺帳。嚴格執行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8、嚴格《門衛制度》,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學生出校門。
9、加強校舍、設施、設備、器材、等安全檢查,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檢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10、加強節假日值班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加強與公安、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系,確保校園安寧和師生人身安全。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學校備案存檔,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日、值宿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人?。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朱家小學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于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準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脫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說明情況,報學校批準,并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
二、小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蜻M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自行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里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桿和窗臺;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摸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后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后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安排未成年人參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占、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四、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權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內容;
5.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校長授權分管該項工作的校級領導,對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三、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組織師生開展滅火自救。
四、教師 “誰在崗,誰負責”,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2.及時宣傳并模范地執行《行人交通行為規范》、《騎車人交通行為規范》、《機動車駕駛員行為規范》。
3.如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4.學校內不準騎車,自行車必須放在指定位置。
5.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把安全當作頭等大事抓好。
六、教學活動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以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師生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必須按操作規范去做,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3.學校組織的有學生參加的勞動或者集會、文化娛樂、體育、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進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關設備設施時,要先看說明書,并且檢查教學設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實施。
7.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許私自動用。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做好指導,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帶電、帶毒、用明火的設施、設備嚴禁學生動用。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倓仗幓螂姽,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八、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1.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的安全隱患負有盡力排除并及時上報責任。
2.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發現人要立即報告校長和其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學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對隱患作出整改,發生事故要立即進行保護現場、搶救人員、并且立即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ㄒ唬┗馂氖鹿省W校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ǘ┲伟玻ㄐ淌拢┦鹿省W校發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中心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ㄈ┲靥卮笫鹿省W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療要上報。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⑥小學六年級畢業后,未到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不受意外傷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學校領導的批準,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5.冬季取暖,教師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相關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門衛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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