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精】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考勤管理制度1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各職能部門。
2、考勤方式
2.1行政部進行考勤管理登記,截止至每月月底
3、工作時間
3.1公司實行單休雙休輪休制,法定節假日無特殊情況按國家規定執行.
3.2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冬時制10/1-次年4/30);夏時制(5/1-9/30)上班時間根據具體情況待定。
4、請假流程
4.1員工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未在辦公室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4.2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辦公室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辦公室備案。
5、缺勤處理
5.1遲到、早退者,1-15分鐘以后每次罰款10元交給出納做備用金,遲到0.5-1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一小時后按曠工一天處理。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5此以上者,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5.2無故不上班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1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的兩倍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6、其他
6.1本制度解釋權歸辦公室。
6.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6.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考勤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規范酒店的考勤、請休假管理,充分體現酒店“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使員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內容,并促進員工自覺遵守工作紀律,保證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酒店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其中勞動紀律相關條款也適用于建立勞務關系及勞務派遣關系的員工,個別條款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3.職責
3.1 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修訂及完善工作;負責制度的宣貫工作及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假期的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考勤請休假資料的保存工作。
3.2 酒店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度在本部門的宣貫工作;并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權限給予各類假期審批。
4.工時制度及工作時間
4.1 工時制度
4.1.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級別、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要求等因素,對不同崗位的員工依法選擇適用工時制度, 每個員工具體實行的工時制度,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
4.1.2 工作時間
4.1.2.1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時間)餐飲部、客房部等相關部門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時間。
4.1.2.2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應以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為前提,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并確保與酒店保持順暢的聯系。
4.1.2.3 綜合計算工時應根據酒店工作需要統一安排時間。
4.1.2.4就餐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4.2休假及休假期間的待遇
酒店員工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 休假的類別
4.2.1.1 所有員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體的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歷除夕、初一、初二);清明節一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一天(5月1日);端午節一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一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 部分員工可以享受的特殊節假日:三八婦女節,根據工作安排女員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適逢公休日,不補假,不支付加班費。
4.2.2 帶薪或部分帶薪休假
員工在酒店工作期間,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哺乳假、工傷假、喪假等帶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喪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計算。
4.2.2.1 年休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體天數如下:員工累計工作(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工齡)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酒店根據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部門總監(經理)應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合理安排下屬員工輪流休年假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年休假可以在1個年度內集中一段時間安排,也可以分開安排,以整天為最小的休假單位。年休假必須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休完,不可順延。
4)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工作已滿12個月,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如果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5)為便于計算,員工當年應休假天數,根據上年考勤結果及實際連續工齡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定。
6)工齡計算:
a)以全日制大中專畢業時間為依據;
b)以參軍入伍時間為依據;
c)以參加社會保險時間為依據;
d)以加入酒店時間為依據。
4.2.2.2 婚假:員工進入酒店后登記結婚的,在入職三個月后,憑結婚證可以享受婚假�;榧傩柙陬I取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休完。逾期未休的,視為自愿放棄,酒店不予補休,亦不折現補償。員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獎勵15天)婚假。在離職手續辦理前一個月內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處理。
4.2.2.3 女員工特殊假期:產前檢查假,懷孕女員工應醫務部門的要求,需要進行產前檢查的,可以申請產前檢查假。
4.2.2.4 產假: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員工生育可以享受產假九十八天,產假時間按自然天數計算。產假自產前十五天開始計算。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158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產假。員工休產假前或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處理。符合生育保險條件人員,產假期間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男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陪護假.
4.2.2.5 計劃生育假:員工實行計劃生育節育、絕育手術的,可以依法享受計劃生育假。
4.2.2.6 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可以享受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員工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含)以上、哺育嬰兒不滿一年的職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 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經醫院診斷證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可享受工傷假。工傷假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2.2.8 喪假: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喪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去醫院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時間為病假。 員工請病假超過3天(含),須持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
2)事假: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業余時間而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的,建議優先使用年休假。
4.2.4 休假期間的待遇:員工在本制度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特殊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員工帶薪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如下標準執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員工年休假出現應休逾期未休的情況,酒店不予補償;
2)婚假、喪假待遇:婚假、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女員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檢假、哺乳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
4)產假: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5)計劃生育假:發放員工基本工資;
6)工傷假:員工工傷核準范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傷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勞動部有關規定執行。
7)病假期間的待遇:月累計病假7個工作日以內的(含),按天數扣發日基本工資的20%,績效獎金相應扣發;月累計病假超過7個工作日,扣發日基本工資的20%,停發全月績效獎金,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病假超過1個月者,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8)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時,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不等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為9個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為24個月。
C、 (1)、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4)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6)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滿,如仍不能繼續從事本崗位工作時,又無法調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崗位者,酒店將解除勞動合同。
9)事假期間的待遇,事假期間不發放薪資。當月累計事假超過3天者,月績效獎金全部扣發。
10)市場銷售類員工如采用按業績發放提成獎金的,提成獎金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4.3超時工作及補償
4.3.1 超時工作
1)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超時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時工作不適用于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
2)酒店不提倡超時工作。各部門應當合理安排,盡量避免或減少超時工作,以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若確因經營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員工超時工作。員工因工作需要并經酒店批準,可以超時工作。
3)以下情形不視為超時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動;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培訓;員工出差在途時間;未經酒店安排或批準的超時工作;員工在非工作時間自愿來酒店。
4.3.2 超時工作審批
1)除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外,員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時工作的,應提前履行審批手續,填寫《超時工作審批表》,經部門總監(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時內為就餐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加班,應進行考勤刷卡,如無刷卡記錄,則不視為加班。
2)超時工作補償:平時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法定節日加班,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注:倒休時限為三個月)。
5.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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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統計:酒店的考勤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人力資源部于每個考勤周期結束時,統計匯總員工當月的考勤情況,作為計發工資、考核等的依據。各部門每月考勤記錄必須在當月29日前報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實行刷卡記錄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結合管理制度。
5.1.2.2實行刷卡考勤的員工應于早于上班10分鐘、晚于下班10分鐘使用考勤機,以考勤系統導出數據作為正常出勤憑證。未能正常出勤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填寫相應表單辦理相應手續,做到缺勤有證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屬于嚴重違紀,一經發現解除勞動合同
5.1.2.4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門手工考勤必須有出勤記錄,并應及時填寫《異常刷卡申請表》按流程審批,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5.1.2.5部門考勤員在上報考勤時應認真核實員工出勤記錄,記錄加班、倒休時需準確無誤。部門人員變動及班次變動時,部門考勤員應該在2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報備。
5.1.2.6遲到、早退及曠工:
1)未履行請假手續,晚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30分鐘內離崗為早退。
2)曠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缺勤的為曠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曠工計: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不足四小時的,計曠工半日;四小時以上(含)的,計曠工一日; 騙取、偽造、篡改、涂改休假證明的,休假期間計曠工; 未在酒店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崗位從事指定的工作的計曠工半日;
3)遲到、早退,除在《行為規范考評標準》進行績效扣分外,每次罰款50元;曠工扣罰曠工時長的雙倍工資(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嚴格、不及時、疏漏、甚至作弊等,視情節嚴重追部門總監/經理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100元/人.次。
5.1.2.8員工離職未辦理相關手續,部門應及時以紙質版的形式報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資暫緩發放。未提前30天申請離職的員工、離職30天未及時辦理手續的員工,都將扣除5天工資。
5.1.3請、銷假程序
5.1.3.1請假:員工休假,須履行逐級審批手續,事前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持本制度規定的證明材料履行請假程序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能休假。否則,請假無效。
5.1.3.2批準權限:
1)員工請假2天之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總監、經理)批準,報送人事部備案;2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經理、總經理審批,總監(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報總經理批準,所有請假需于審批后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超期無效,視為曠工。
2)員工年休假最少以一個整天為單位,由部門總監、經理視工作安排而定。員工請假時限,應以《員工請假審批單》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酒店組織的休假安排,以及節假日延長超出國家法定的天數,則相應沖減員工年假天數。請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時以內,按半天假處理;超過4小時〈含〉少于8小時按一天假處理。除國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員工休假須提前1天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突發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的,應當以電話等形式通知審批權人,獲得批準后方能休假,并且應在事中或事后5天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如有員工因工作需要,實際休假日期及天數與申請之內容不符,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作變更,逾期不予補休。
5.1.3.3銷假:員工請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崗,應在返崗后第一時間辦理銷假審批手續。
5.1.3.4請假所需的證明材料:
婚假:結婚證原件;
產前檢查假:員工懷孕后,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
產假:生產后,持醫院開具的證明原件;
計劃生育假、工傷假:合法醫療機構的證明(經酒店同意,可假后補交);
病假: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病假證明。
6.附則
1)本制度的內容與國家及當地政府將來頒布的政策、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規定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關文件同時廢止。
考勤管理制度3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4、業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評就地免職,下崗待崗;普通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考勤管理制度4
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考勤范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2、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3、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4、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7、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8、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9、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考勤管理制度5
為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規范員工的作息時間,嚴格工作紀律和辦公秩序;以規范化、人性化管理為原則,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考勤管理方針,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鄭州黃旗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旗山文化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僅適用于釘釘考勤軟件。
二、名詞解釋
1、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后到崗為遲到;
2、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
3、離崗:工作時間內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離崗;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未向上級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新的工作崗位報到者;
三、權限管理
1、行政人事部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及核算工作;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3、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行政人事部門考勤監察;
4、行政人事部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對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行政人事部核實。
四、考勤方式、激勵獎金
1、實施釘釘考勤打卡,員工入職第一天起開始打卡;
2、如遇在上班前停電或斷網無法打卡的,行政人事部以GPRS(個人手機流量)打卡作為考勤依據;否則按相關考勤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內要求所有在崗員工施行2次釘釘打卡(早上上班8:30之前、下午下班17:00之后;夏季為17:30之后),未按時打卡的及時提交補卡申請,補卡申請說明情況及證明人,按正常出勤,反之將按照相關考勤規定處理。
4、公司為了激勵大家積極主動工作,每月不請假,不遲到、早退,積極主動工作,設立每月100元考勤獎勵。個人考勤與績效獎勵、年終獎勵均有直接關聯,請假、遲到、早退請各位員工慎重考慮,嚴格準守公司考勤規定。
五、考勤時間
上班時間規定:周一至周五,冬季、夏季具體調整時間另行通知。
考勤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制度化管理,提高員工管理意識,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加快數字化制度化管理進程,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蒙城華飛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各級員工的基本職責
全體員工必須模范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如需加班,希望各部門及員工積極配合,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員工每月最低出勤26天
夏季:9小時/天7:00——11:30 14:00——18:30
冬季:9小時/天7:00——11:30 13:00——17:30
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
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員工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現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員工月出勤天數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
�、俟俨挥浟P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
�、趩T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員工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筛鶕䥺T工需要及生產協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4.病假:員工在出勤總天數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員工在出勤總天數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員工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保留員工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員工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儆惺虏徽埣伲谎a假
�、跓o故曠工
③捎假、口頭請假
④未準不來
�、菸窗匆幎ǔ绦蜣k理手續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注:公司統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公司統一放假外允許員工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員工請假天數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規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月績效工資20%,扣發年績效工資÷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月績效工資30%,扣發年績效工資÷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月績效工資40%,扣發年績效工資÷12×40%。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月績效工資100%,扣發年績效工資÷12×100%
6.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7.缺勤天數大于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扣發。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現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行。
3.本制度自20xx年06月26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7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x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照其他規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六、產假制度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他規定。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xxxxxxx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xxxxxxx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xxxxxxx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xxxxxxx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xxxxxxx天,共計xxxxxxx天帶薪假期。
5、女職工享有xxxxxxx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xxxxxxx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xxxxxxx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xxxxx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xxx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8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夸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并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復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考勤管理制度9
1、目的:為提高工作效率,以確保餐廳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西番紅全體員工。
3、術語或縮略語:無
1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種假期的申請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凡未經批準的,缺勤,遲到,早退等都將受到公司的'處分。
2打卡或簽到,本店所有員工上下班應打卡或簽到。
3主管以下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和簽到,未按規定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4當月上班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之內不予處罰,超出10分鐘(無全勤獎)
5遲到30分鐘以下按每分鐘一元計算、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處罰60元,遲到超過1小時不足4小時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6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罰工資10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按60元處理,早退超過30分鐘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7病假必須出示假條最多請假兩天,醫院證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獎)否則按事假處理,(事假無全勤獎)。
8一個月內三次忘記打卡必須由領班簽名方可生效,領班卡必須由主管簽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內有全勤獎,三次以上無全勤獎)。
9每月簽卡不得超過三次(未打卡,事假,都在三次內,三次以上者視為無效)休息屬于正常簽卡
10不得偽造指紋打卡,如非本人指紋打卡違者:罰300元。
11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門領導統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則上不予連休,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12請假權限:每月請假超過兩天者,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生效。
13事假:原則上先排公休后請事假,當月不在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當月公休。
14曠工:員工無故曠工不上班或遲到,曠工超過四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一日按平均工資三倍扣發,(當月無全勤獎)
15當月連續曠工三天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工作天數清零)。
考勤管理制度10
1、實行長白班制的員工每天必須準時在考勤機上刷4次指紋,上午上班前刷一次,上午下班后刷一次,下午上班前刷一次,下午下班后刷一次。
2、白班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因公出差、臨時有事外出等不能按時刷指紋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考勤員。各部門部長經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公司人力資源處備案。各部門副書紀經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公司人力資源處備案。其他人員經各部門相關負責人簽字后交各部門考勤員備案。
3、白班員工每天(公司領導、各部門部長及副書紀)的`請假條最遲于次日上午9點前交公司人力資源處,由人力資源處負責在考勤系統中及時進行處理,并于9:30將出勤情況發給公司領導、各部門部長及副書紀。每天的請假條超過次日9點之后將不予接收及處理。請長假的人員及時將請假單交人力資源處審核,并在考勤系統中處理。
4、各部門考勤機必須時時聯網考勤系統,非停電、考勤機損壞原因導致考勤機脫機的,考核各部門副書紀100元/次。臺。
5、人力資源處每周周四匯總上周周四至本周周三的指紋打卡情況,并將公司領導、各部門部長及書紀指紋打卡情況進行通報。對于未按時刷指紋也未請假者(停電、考勤機損壞原因導致不能刷指紋情況除外),按曠工處理,未刷指紋情況與工資掛鉤,半天未刷指紋則扣除半天工資。
每周周三將上周周四至本周周二的指紋打卡情況統計匯總,上傳至平臺,各部門及時進行反饋,最遲于周三下班之前反饋完畢。
每周周四將上周周四至本周周三的指紋打卡情況統計匯總,上傳至平臺,各部門再次進行反饋,最遲于周四9:00之前反饋完畢。
反饋完畢后,上傳至行政經理簽批,由考核主管下發。
考勤管理制度11
考勤管理制度的基本結構與主要內容
考勤管理制度一般包括總則、作息時間制度、節假日制度、考勤辦法、請假制度、加班制度、獎懲制度、附則等部分。但是,當企業規模較小時,考勤管理制度就相對簡單,不一定進行總則、附則等大類的劃分,而僅以一個層次的條項式來編排內容。
1.總則
總則的內容主要是交代制定本制度的依據、目的和意義等。
2.作息時間制度
作息時間制度主要規定企業正常的周工作時間、日工作時間,以及季節工作時間的變化情況等。
3.節假日制度
節假日制度具體規定員工節假日如何休息的具體安排。企業一般應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規定執行,如有變通及其補償情況應該在制度中詳細加以說明。
4.考勤辦法
考勤辦法是該制度的主要內容�?记谵k法主要明確考勤范圍、考勤種類設置及其標識符號、考勤具體記錄方法等方面內容的規定。
5.請假制度
請假制度也是考勤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請假制度主要規定請假的條件、程序、批準人及假期待遇等內容。6.加班制度加班制度主要是預先規定需要加班的條件、要求,以及加班的補償待遇等內容。
7.獎懲制度
獎懲制度是考勤管理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也是考勤制度貫徹執行的必要保證。獎懲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對于在考勤中表現良好人員和表現不佳人員分別給予一定獎勵與懲處。8.附則附則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對制度的補充解釋,制度的執行時間、執行部門等。
考勤管理制度擬寫的注意事項
有關人員擬寫考勤管理制度,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管理制度都是組織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普遍約束力。因此,擬寫管理制度的態度要嚴肅認真,語言表述要鄭重、正式,避免口語化,以免降低制度的權威性。
�。�2)考勤制度是一個非常具體的執行性管理制度,內容一定要切實可執行,否則就會造成制度形同虛設,不能執行。
�。�3)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是制度制定的最基本前提,如加班待遇問題、法定節假日的安排問題等。
�。�4)制度的內容要符合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
(5)制度設計要合理、周延,既不能引起多數人不滿或抵制,更不能出現漏洞。
考勤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管理,加強組織性、紀律性,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區教體局“三大機制”資料匯編》,結合我校實際,對教職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訂如下:
一、請假程序及批準權限
(1)教職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所有請假,必須由本人填寫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單,履行請假銷假手續。
�。�2)教職工請假,所有請假都包含法定節假日。不超過1天由年級主任在請假條上簽字審批,1天以上7天以內由校長在請假條上簽字審批,7天以上由校長在請假條上簽字,報中心學校審批。
二、病假期間的有關待遇
(1)對不履行請病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按無故曠工處理。
�。�2)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兩個月以內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扣發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的工資: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②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5)因公負傷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學校召開班子會研究決定,報中心學校審批后,工資全額計發。
�。�6)請病假兩個月以上的的教職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員對待。病假期間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在崗位聘用中不參加高一層級崗位的競聘,不參加各級各類的評先、表彰和獎勵活動。
三、請事假有關待遇
月累計未超過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計7天及以上,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
四、曠工、考勤待遇
�。�1)曠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2)辦公考勤:
時間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計未考勤次數,不在同一半天累計12次以內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簽到簽走視為曠工半天,曠一節課視為曠工半天,月累計未考勤從第13次開始,每次扣0.2分。
�。�3)開會考勤:凡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會議,曠會一次扣0.2分。
�。�4)當月全勤獎0.5分。
五、學校聘用工作人員參照此制度執行。
六、本辦法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七、本辦法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適時調整。
考勤管理制度13
為了貫徹落實神木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嚴格管理、嚴明勞動紀律,根據《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工作特點,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違者按《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相應條款對應處理。
教職工上下班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若有事不能按時上班,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一、請假審批權限
1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2天教務主任同意報分管副校長批準,1個月以內病事假由校長批準,請假都要提前辦理審批手續。一個月以上的報請教育局審批、備案;“三查”女工須同時提供計生干職辦審批手續。會假(例會、教研活動等)由主持人或負責人批準,升旗請假(與會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長批準。
二、請假時限:
1、教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禮在假期舉行。
2、育齡女教職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產假90天,24周歲以上女職工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增產假20天。
3、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間,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時間)
三、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事假:開學時、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這誰先到按誰執行)、工作緊張時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療的教職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續,病歷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公療手續等證明材料到單位和教育局銷假。請病假后未住院治療或雖住院治療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續或手續不全的按事假對待,門診病假按事假對待。
3、教職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期間的工資照發,但不計工作量,不發獎金,績效考核中不計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對待。
4、教職工請假期間,績效工資,工作量獎勵、獎金、福利不予發放。
四、考勤獎罰:
1、學校實行出勤獎金,每學期每人500元,請假(包括婚嫁、產假、計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發放。
2、遲到、早退、脫崗
從打預備鈴后10分鐘之內進入校園為遲到。
從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鈴前10分鐘之內離開校園為早退。
進入、離開工作場所(課堂、會場等)遲到、早退的.時限為2分鐘。
脫崗為中途離開工作場所或無課出校外辦事。
遲到、早退、脫崗一次扣50元,查崗一次不在崗扣100元,因特殊情況提前向校長請假者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脫崗每學期累計15次以上者不予發放出勤獎。
3、曠工:距上班(課)超過10分鐘,進入校園(課堂)視為曠工(課),職工曠課1節(含升旗、各種會議)扣款50元,曠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績效獎,實行待崗。
五、本制度從XX年2月開始執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會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 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并經行政部門審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
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考勤管理制度15
考勤是加強管理、嚴肅公司紀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的重要保障。
1考勤工作設定和請假審批權限。
1.1各分店選派人員擔任考勤員,并將名單報人力資源部。
1.2考勤員負責逐日如實登記本店或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準確詳細地記錄員工到、離崗時間和休假日期。月底逐日做出考勤匯總,填寫考勤匯總表,將各種假條核準單附后,并附本月班次情況、考勤卡,經考勤員簽字、分店經理審核簽字后與每月21日準時送交人力資源部,員工到崗時間以打卡時間為準。
1.3對員工的加班各分店應嚴格控制,對于節假日確需加班的應如實、準確地做好記錄,并月末隨考勤匯總上報。
1.4凡申請輪休的人員,需提前一天向分店店長提出申請,公司辦公區員工經理級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經理級以上人員申請輪休,由經貿部副總批準。
1.5員工輪休原則上為1天,特殊情況需連續輪休超過1天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特批。
1.6月末各分店部門上交的考勤表應明確記錄員工輪休日,并如實沖抵加班。
1.7未提前申請或未經批準而休假的',一概視為曠工。
1.8人力資源部負責全公司所有員工考勤的審核、匯總工作,并有權隨時對各分店、部門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核對,并負責考勤管理的監督管理。
1.9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凡有謊報、虛報、漏報、錯報、遲報或不報的,一經查出,扣減考勤員5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1.10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1.11駐外機構或門店如無經理級領導,可由主管級負責熱鬧代行審批權。
2考勤規定
2.1遲到或早退:一小時內視為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本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2.2事假:員工因私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一天按批假審批權限向領導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算準假。如來不及請假,應以電話形式向有權限的領導請假,經批準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3曠工:凡未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或未準假而私自休假者;請假過期而未續假者;不服從調配或辭職未經批準而不出勤者,因打架斗毆導致受傷而影響出勤者均視為曠工。
2.4病假:員工到醫院就醫,須事先按批假權限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崗就醫,事后應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及處方或急診證明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2.5工傷:員工因工負傷,不能加班,持醫院證明,領導確認可視傷情給予工傷假。
2.6公假:公假指國家法定的休假日,共計十天,即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公假出勤的日薪按300%發放。
2.7婚假、產假:
2.7.1婚假:未到晚婚年齡者,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男25歲,女23歲)婚假10天。
2.7.2產假:產假90天,多一胎增加15天假期。此兩種假為不帶薪假期。
2.8喪假:直系親屬亡故(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喪假3天;非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喪假2天。
3打卡規定
3.1員工無論因公、因私外出,無論何時到崗均應打卡。
3.2如外出不能返回時,應在外出時打下班卡,如能夠及時返回,應按正常打卡。
3.3因公外出而不能正常打卡的,應由部門、分店經理簽字證明。
3.4無故不打卡者,部門經理或分店經理不得簽字。
3.5公司辦公區所有員工,必須按規定打卡,副總級以上人員要由總經理簽字證明。
3.6各部門、各分店考勤員必須做好考勤記錄,每月上報考勤時以考勤卡為準,不得有誤。
3.7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抽查或檢查,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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