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懲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懲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行,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懲罰。
八、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懲罰員工的雙倍予以懲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冻霾钌暾埍怼方恍姓總洳。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3
一、每位員工必需仔細執行考勤制度,以加強部門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部門各項工作有序進行。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二、考勤制度由部門領導直接監督,考勤人員仔細記錄、實施。
三、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時應自覺排隊、遵守紀律。員工上班按規定時間打卡,超過上班時間打卡按遲處處理;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即為早退。遺忘打卡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出差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中礦集團出差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后,由部門人員交至綜合辦。因公事當天未正常打卡者,須當日至次日填寫《未打卡證明》。嚴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員工和未打卡員工一律扣罰雙倍工資。
五、遲到、早退不超過三非常鐘者,每次扣20元;三非常鐘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過三小時且沒有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六、病事假由員工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條交由考勤人員記錄后方可休假。病假兩日以上者需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
七、曠工雙倍扣除工資,一月內曠工超過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罰雙倍工資。特別狀況須由總經理批示。
八、一般狀況下部門擔心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或于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并上報綜合辦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門考勤人員做好加班記錄,事后由部門領導支配當月內補休,日工資人員發放加班費。
九、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樂觀協作公司各項工作順當開展。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4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冻霾钌暾埍怼方恍姓總洳椤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5
規章制度是一個公司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考勤規章制度有利于規范員工考勤明細,規范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6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 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 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 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 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 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 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 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經濟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 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 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 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 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 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 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 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 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 突發經濟、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 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 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經濟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 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 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 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 他
8.1 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 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7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別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平等權利和義務,十分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平等、規范,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勤辦法
自六月一日開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業務)必須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后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辦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殊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須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于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殊情況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辦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辦法適應于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六、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二○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8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處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處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可,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處罰。
八、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9
一、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7:30至11:30,下午為1:00至5:00,須提前10分鐘到達。每月帶薪輪休一天。
2、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月底;每日上下班須打卡,每日規定打卡4次。
4、全部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別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遲到10分鐘到班者扣半天工資;超過30分鐘者扣一天工資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全天論處。
6、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緣由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賜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賜予除名處理。
三、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
2、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2次,超2次者則視為曠工。
3、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4、公司業務繁忙期間,不予輪休(特別狀況提前找主管申請) 。對于整月無休者,輪休補做一天工資。
四、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0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XXX一人出資設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制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范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注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出資方式:______出資額:______出資時間:______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4)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有權查閱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叁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并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
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2
宗旨
立足文化領域,尋求生存空間;放眼各行各業,盡享傳媒服務;
紀律
遵守紀律,忠于職守;保守機密,講究信用,誠信為本;不謀私利,不損人利已,守法經營,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東會決議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負責召集。
2、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50%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普通決議,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資、減資、變更股東,修改章程時要形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65%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決議。
崗位責任制度
一、總經理經股東會選舉產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和基本規章制度,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有關文件,主管公司財務和人事,在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經營事務行使特別裁決和處置權。
二、公司總監、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并由本公司股東出任,全面監督、審計公司財務、人事及經營行為,其職責是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經理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三、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批準聘任,其職責是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某一項目的實施,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代表,參與其它公司的管理時,必須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四、公司總部會計、出納員由董事長直接決定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現金收付、銀行匯兌業務,兼職負責公司的接待和辦公室文秘檔案等工作。各分支機構及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財務人員由其負責人直接聘任,但必須報公司總部備案和核準后方可上崗。駕駛員由副總經理提名考察,董事長批準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負責保管和駕駛車輛。公司總部員工、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員工應一視同仁,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各司其職,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利,如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標準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票印分離、帳物分離。
一、出納員:負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和支票、匯票等銀行匯總業務;做好收款、付款的記帳憑證;分管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須上繳公司財務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業務時發票內容與合同款額必須相符,同時所有款項一律進入公司基本帳戶,公司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
二、會計員: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分管現金總帳和銀行存款總帳;擔負各種往來帳戶及各種年、月、季度報表、財務分析以及成本、盈虧核算業務;核實出納員收款、付款憑證;管理收款、付款原始發票的領用以及支票、匯票的領用保管工作。
三、出納與會計之間的業務關系:出納員每月月末將記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收、付款記帳憑證統一交會計處,由會計分類記帳、結帳和做報表,報表一式兩份,報稅務機關一份,送股東傳閱審核一份。出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余額必須與會計的總帳金額以及實際現金、銀行存款額三者之間必須相符,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長和總監、監事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帳。政府審計機關或稅務部門需要查閱財務會計帳時,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準查閱公司帳務。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同時必須按本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帳務,每季度或每年年終必須接受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計。
五、公司總部或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支出條據要有經手人簽字,注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得報帳和入帳,已報帳或已入帳的,由經管人承擔。公司總部每筆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董事長批準,每筆5000元以上的開支,經股東會同意后董事長簽字批準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調動資金。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每筆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經公司核準,并經董事長簽批后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機構每筆20xx元(DM及書刊印制費除外)以上的開支須報公司備案核準后方可開支,其負責運營的DM及書刊的印制費開支應控制在該項目的廣告收入及發行收入之內,并可憑印制合同、印制單位發票和印制數量支出,但最多每筆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須報公司總部核準后再支出。上述標準以下的開支由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房租、水電費、DM印刷費和投遞費、書刊印刷編輯費、員工工資、招待費、辦公費項目內開支,除此之外,各部門或各分支機構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亂花。一切未經按上述權限和支出范圍核準簽字審批的支出,公司在審計其財務時不予認可其該筆支出帳務。
六、公司總部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一切開支應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反對鋪張浪費,開支要有計劃,末經股東會、董事長及各授權負責人按權限審批同意,一律不準提前擅自支出。公司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必須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線和公司規定的標準,辦事招待,必須征得董事長的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開支必須要有發票,白頭條據不得入帳。如確實沒有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證明簽字,說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及公司各授權負責人同意并換取正式發票后方可入帳。
七、房費按租房協議和租房單位開據的發票報帳處理,人員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執行,如需調整,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八、公司收付款時20xx元以上的現金一律實行轉帳。
九、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的所有收入必須按時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機構的基本帳戶,任何人不得挪用,若發現現金挪用現象,按挪用金額的20%予以罰款處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公司原則上不得給外單位和公司員工借款,如員工確實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但必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并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還清。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員工借款不得超過500元,并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在各個項目運做時,涉及到收付帳業務的,業務經辦或財務人員自開發票之日起,一般在當月收回現金,最遲不能超過項目結束時間。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公司總部分管經理或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承擔。
十二、公司必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鑒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財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機構亦同樣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鑒為分公司財務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私章、會計私章。
十三、公司總部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或公司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必須按照此制度進行管理,若出現不遵從此財務管理制度行為,可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續經營中仍出現違規現象,公司有權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其負責人承擔。
十四、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為其所配備的專柜,不得私自帶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發票、支票、匯票由會計負責領取,存放于公司為其配備的專柜,專門由其保管,并將發票、支票、匯票編號后統一造冊登記,同時將登記冊交行財部主任保管存檔。
項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報是投資的前提條件。在投資前,必須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對方的身份、實際財務、物力、信譽以及實實在在的能夠實際得到利潤的第一手資料。特別是重大投資項目,必須慎重并熟知市場運作手段。
二、投資項目,必須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后,才能指定專人進行市場調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須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確表示考察的意見,然后報公司確定,重大投資項目由董事長提交公司股東會討論決定。
三、未經考察和市場調查的項目不得進行投資;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項,其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委托的經營范圍與期限內經營,未經公司授權和核準,不得以公司名義開展其它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終止其運營合同,撤銷授權委托,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分公司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承擔。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除董事長、總經理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以外,其余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公司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
二、公司的中層人員是否聘任,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提名,總經理批準聘任,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聘任,各分支機構員工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考察并直接批準聘任。
三、公司員工在聘任前經過提名-考察-試用三個階段才能正式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一般為兩個月。
四、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專門設計制作人員及編輯人員除外)的工資分為三部分,底薪+傭金+獎金,底薪根據本人的業績進行確定,提成工資(傭金)按本人的業績比例進行傭金提成,獎金按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發放,除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實行無業績無底薪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具體員工工資標準和差旅費報銷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五、公司被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必須簽訂公司統一印制的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訂,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代表公司簽約。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往或者到場,可以授權公司管理人員對外簽約,對外簽約的被授權人必須持有“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不屬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定的各類合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對外簽約,必須在公司授權委托簽約的范圍和期限內進行簽約,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其負責人承擔。
四、簽訂重大合同必須經過詳細認真考察,并提交股東會研究,未經股東會研究批準的合同,不得對外簽約。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在運作項目時與所有業務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款額與發票款額必須相符,嚴禁票據不符,否則公司終止該筆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各負責人和當事人承擔。
六、公司的《廣告業發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書一律由行財管理中心專人專柜保管,統一編號,并予以造冊登記,領用時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機構員工領用時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書和合同一律不準事先蓋章。
七、公司各分支機構使用公司統一印制的各類合同,并由其負責人統一保管,并以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名義在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對外簽約。公司證章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一律由董事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使用公司證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專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法律后果或經濟損失,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自行承擔。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每月(季)財務結算后,會計應將檔案(包括各類財務報表、驗資文件、會計帳薄)一律存入專柜,裝訂成冊,交于行財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檔案:《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及各類管理考核細則一律單列存放。
三、員工檔案:公司員工檔案一律裝訂好單列存放。
四、合同檔案:(包括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存根、勞動合同、各類協議、廣告業發布合同)單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
五、文件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有關文件一律單列存放。
六、來文檔案:其它單位來文由分管經理、總監閱后一律單行存放。
七、項目檔案:一律按機密文件處理,單行存放,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公司各分支機構的檔案管理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處理程序
公司對內部行文時,一律以“甘大傳字”加文號出現。公司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公司內外行文,各分支機構若由于項目運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須按程序并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向公司總部上報項目運作請示文件,待公司總部同意后予以下發文件后再執行。公司委托各分支機構運作的圖書編輯或文化賽事推廣項目需要成立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的由公司協調成立該機構,各分支機構可以編輯委員會XX分會或賽事組委會XX分會的名義開展該項目運作。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不具備法人資格,項目運作中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各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處理和承擔。股東會決議不能以文件形式出現,過半數股東簽字認可后,再以公司名義行文通過或告示,并按國家標準格式行文,使股東意志合法地變為公司的決定。
所有者權益
一、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必須提取資本公積金和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法定公積金):每年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這部分資金用于公司的再發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稅后利潤的5%提取,這部分資金,用于公司的福利事業及抗風險能力。
三、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必須扣除資本公積金和盈余公積金,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本規章制度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執行。
________傳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公司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總經辦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店長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九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7時4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40分。
第七條遲到、早退
1、1.超過5分鐘至15分鐘為遲到;
2.超過15分鐘至l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
3.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日論;
4.提前5分鐘至15分鐘為早退;
5.提前15分鐘以上以曠工論處;
6.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10元,第三次扣罰15元,以此類推;
第八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或因考勤機故障、停電等原因無法打卡者,須經部門
主管簽卡證明,否則一律以未上班論處(當天無工資);
第九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事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工資。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條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三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四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十五條全勤獎:為鼓勵員工出滿勤、干滿點,特設立全勤獎,員工每月出勤率達100%者(壹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等)?色@當月全勤獎30元,未達100%者當月無全勤獎。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
1.主管:部門主管因已領有職務津貼,故不再另支付加班費;
2.周日值班
第十六條員工考核:為充分了解每個員工的工作執行情況,達到通過工作本身來培訓和教育員工,公正確定員工工資和提薪資格,正確按職能資格等級提升員工的目的;依據不同的職務等級確定相應的考核要素與考核項目,考核分為業績考核、能力考核和工作態度考核:
1.業績考核:工作是否認真細致;工作是否有效;工作是否迅速;工作的完成進度;
2.能力考核:是否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需的基礎知識和實務知識;處理工作和業務的經驗和技能;相應語言文字表達力;能否正確理解上司的的指示;
3.工作態度考核:是否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是否能夠團隊員工,有效溝通;是否具有效率和成本意識,減少浪費。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15
為保證工作秩序的正常開展,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員工(指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人員)必需簽到。
二、按時簽到:上午上班8:30以前簽到,下班12:00以后簽退;下午上班13:30以前簽到,下班6:00以后簽退。(簽到、簽退時間隨公司作息制度相應調整)
三、如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簽退者,由本人外出歸來次日寫出狀況說明,交本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后,報總臺或考勤管理員備案。如無簽到又無緣由說明者,按公司相關規定賜予處理。
四、因私事請假或請病假(有醫院證明)的員工,必需寫出書面申請,按請假規定程序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禁止代他人簽到。發覺代他人簽到者,公司將對代簽到者進行懲罰,第一次違紀扣1分,其次次違紀扣2分,第三次違紀扣3分,依次類推。違紀三次以上者,除作以上懲罰外,取消本年度評先及加薪資格。嚴峻者賜予開除處分。
六、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每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者,每次扣2分;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七、無故不上班或有意不簽到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發當月薪金的10%,曠工1天扣發當月薪金的.20%,曠工2天扣發當月薪金的40%,曠工3天或以上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當月連續曠工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公司將按規定做除名處理。
八、品質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對考勤狀況跟蹤監督。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開頭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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