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總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4、對于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接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二、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系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三、建設項目安全 “三同時”制度
1、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項目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并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設備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并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運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數據,存在問題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四、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顚S。
2、費用的提。喊凑沼嘘P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設備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并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檢查,包括日常檢查,本部門檢查,專業檢查和月度檢查以及季節性檢查,每次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
。ǘ┕窘⒂煞止茴I導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體系,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檢查工作。
(三)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領導負責,結合月度生產特點,在全公司內進行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四查為主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各部門的負責人,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
。ㄋ模⿲Σ槌龅腵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并定出計劃,按期完成。
。ㄎ澹┤粘z查是指各部門和生產班組在日常工作中進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規性檢查,此項檢查應做到隨查隨改,無法整改的問題立即上報整改。本部門檢查是指各部門和生產單位在組織日常工作過程中進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此項檢查每周至少應進行一次,由部門主管負責組織。
。┟磕陮﹀佄kU物品、廠房建筑、運輸車輛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七)公司和各部門視氣候特點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防凍、保溫等工作,可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ò耍⿲I檢查和月度檢查,日常檢查和部門檢查可分別結合進行。
(九)公司對重大項目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辦法。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內設部門和下屬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督促落實。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及時檢查并督促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現場安全檢查,切實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至少組織1次演練。
6、督促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督促有關人員嚴格落實持證上崗規定。
7、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處理有關工作。
8、保證本單位生產經營合法性,并組織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9、督促落實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要求,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程、標準。
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4、組織對設施、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測檢驗。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6、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7、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情況。
8、督促企業與車間(部門)、車間(部門)與班組、班組與員工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臺帳記錄。
三、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并認真落實執行,協助上級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職工做好交接班制度,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3、對新工人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4、制止違章行為并及時上報。
5、檢查督促班組人員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學習安全技術知識,遵守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2、對操作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3、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4、加強對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在安全隱患未排除危及自身安全時有權撤離作業現場。
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勞動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7、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并有權制止組內的違章作業行為。
8、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員工,包括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召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專題會議,確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等進行論證、建議;
3.制定方案并討論通過;
4.公示并聽取意見,對制度內容進行修改;
5.經過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審定,由法律顧問進行審核,最終頒布和實施。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勞動合同法》;
4. 《勞動法》;
5.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6.公司內部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7.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
五、各項制度內容
1.體系建設
。1)安全生產責任方針制度
目的:明確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的總體方針和指導方向;
內容:規定公司對安全項目實施最高控制的責任,要求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始終關注安全,量力而行,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員工。
執行程序:公司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和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檢查機制,對未被及時發現和整改的不安全隱患追責。
。2)安全生產目標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能夠按照既定目標開展;
內容:設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為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供動力。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部門。
執行程序:定期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考核制度,通過考核結果反饋對目標制度進行優化。
(3)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
目的:確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施的具體職責;
內容:規定各職責部門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職責分工,建立專業、標準、化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職責部門。
執行程序:定期開展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評估和人員培訓,實現責任分工的有效協作,推動整個業務流程的集成化和標準化。
2.生產過程安全管理
。1)安全生產標準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產標準,規范操作規程,并對違規情況進行處理;
內容:明確操作規程,對安全生產操作流程進行規范。
責任主體: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開展人機工程審核、應急預案演練等活動,根據安全標準嚴格要求操作,并進行培訓。
(2)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及時上報和處理;
內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規定,包括事故上報、調查、鑒定等流程。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建立健全的急救、搶救、救援體系,確保事故現場得到及時救援,進行事故報告、調查和鑒定。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落實和安全生產隱患的及時整改;
內容:規定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檢查和整改流程,包括檢查主體、時間、內容等方面。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每周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清單,確保隱患及早發現,及時整改。
3.安全文化建設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目的: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內容:包括新員工安全培訓和定期安全教育的開展。
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規定新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公司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
(2)安全文化建設制度
目的:培養公司員工安全文化意識和安全生活習慣;
內容:建立安全文化的宣傳和培育制度,對提高員工安全文化進行培訓。
責任主體:企業文化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根據行業要求,定期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和安全思想引導工作,并加強員工之間的學習交流。
六、責任追究
對于不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或行為不良的,按照公司內部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因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不善或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損失的,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保證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得到有效實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領導。
2.2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管理內容
3.1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組織機構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2公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監督管理。
3.3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單位對其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3.4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在履行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同時,應積極探索和推廣科學、先進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產技術。
3.5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職責
3.5.1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各單位的從業人數超過300人的也應設置相對獨立的二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不足300人的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3.5.2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從事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任職資格證,人員數量必須按照國家和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配備;
b)專業搭配合理,分工明確,并有各崗位職責規定;
3.5.3公司的安全監督機構由公司行政正職或行政正職委托的行政副職主管。
3.5.4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正職領導人員的任命或者免職,必須及時報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
3.6安全監督機構職責:
3.6.1監督各部門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預防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貫徹執行,及時反饋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見;
3.6.2監督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3.6.3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6.4組織編制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監督勞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和使用;
3.6.5監督所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
3.6.6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原則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
3.6.7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者,提出給予表揚和獎勵的建議或意見;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提出批評和處罰的建議或意見;
3.6.8參與公司規劃、工程和技改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3.6.9對發現的重大安全問題,應提出整改要求。
3.6.10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問題,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向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職能部門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3.7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7.1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b)熟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制度等,熟悉本企業的生產過程;
c)身體健康。
3.7.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7.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職權:
a)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了解安全情況;
b)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
c)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向企業內任何人員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提取、查閱有關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照相、錄音、錄像等;
d)對事故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程、規定、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
3.7.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具有以下義務:
a)在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有維護正常生產秩序的義務;
b)在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時有解釋理由的義務;
c)因事故調查需要向有關人員了解事故情況時,有為當事人保密的義務;
d)對涉及事故單位或部門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時,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e)對隱瞞事故或事故處理不當的行為,有深入調查的義務。
3.8安全生產措施與保障
3.8.1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8.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8.3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圍:
a)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b)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c)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d)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體檢;
e)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f)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g)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3.9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10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11公司各單位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12勞動者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做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13工會發現單位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和改進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3.14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統稱“三同時”)。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3.15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3.16建設項目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篇。安全專篇應當包括有關安全預評價報告的內容,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3.1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3.1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作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1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3.20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1公司和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并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2公司和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23計量、檢測用的放射源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許可證。
3.24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暫時不能整改完畢的,應當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檢查及整改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25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3.26公司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3.27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3.28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3.29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3.30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31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設備,及時予以報廢。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3.32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逐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
3.3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3.34公司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3.35檢查依據“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實施。檢查分為:
3.35.1經常性檢查:
a)公司各單位的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每天對本班組進行檢查,并填寫《班組安全檢查記錄》。利用班前會、班后會等多種形式,發動群眾進行互查。發現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b)公司各單位的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本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c)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檢,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3.35.2專項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針對公司特種設備、勞保用品、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等進行專門檢查。
b)安全監督部門根據季節特點組織防火、防暑降溫、防寒、防汛等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3定期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配合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b)由公司辦牽頭,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參與,對所屬單位以及重點防范部位進行節假日前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4檢查內容
a)查思想:檢查各級人員對安全的認識,有無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即檢查全體員工的意識和素質。
b)查制度: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在生產活動中是否得到了貫徹執行。
c)查紀律:檢查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和各級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d)查領導:檢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情況。
e)查隱患:檢查在用設備設施、工藝裝備、廠房建筑以及生產作業環境等的隱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3.36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檢查。
3.37當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管理能力。
4、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
GB/T 24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20xx]29號)
文書制度文件制度文體制度
文化局制度文化館制度文印室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良性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級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建立健全以駕駛員管理為重點的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機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安全生產第一、二、三責任人及工作職責,設立安全專職機構、人員和安全工作專項經費,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
三、抓好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每年初制定出全年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計劃,并報送運管部門接受監督。計劃中應含有學習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行業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安全行車知識等內容。
四、嚴格車輛技術管理。按照“視情修理,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車輛技術檔案。
五、從營運證照,車輛技術狀況,從業人員資格,車輛保險等方面把好參營車輛準入關,定期對車輛和駕駛員檔案進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營運。
六、開展經常性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隱患整改資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含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等),完善一般事故處置方案。按規定以及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情況,對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八、按照國家規定并結合實際對營運車輛進行足額、齊全保險、不脫保、漏保。
九、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安全統計報表及有關安全工作資料
十、完成行業主管部門在一定時間內規定的其它專項安全工作。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ㄒ唬┥a崗位安全檢查。由操作人員每天使用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ǘ┤粘0踩a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檢測人員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檢測人員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一)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三)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部門,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五)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 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二)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三)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辦公司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四)整改后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公司負責人以及各安全責任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職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二)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三)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四)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五)公司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六)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三)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到廠區各處巡查。
(四)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二)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10米。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
(三)安全組在批準危險作業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批準危險作業。
(四)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器等,以備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五)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六)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七)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八)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九)對未批準危險作業而進行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三)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四)現場排水要有前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五)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六)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八)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九)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十)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二)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三)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四)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五)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六)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七)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八)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九)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十)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十一)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十二)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一)公司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二)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四)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五)年終結束,匯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裝訂成冊入檔。
十一、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二)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三)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的防雷檢測所,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五)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十二、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應提前申請報公司辦公室,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二)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三)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四)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五)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六)臨時用人部門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辦公室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臨時工工資內扣除。
(七)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三、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一)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發生所在部門負責人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三)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公司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四、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二)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三)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四)對于事故責任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各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工作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十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申請。
2、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備好滅火器材,結束作業后即時放回原處,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裝費用,如若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四)在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五)節假日現場加班時的動火作業,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六)未向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申請動火作業,擅自動火作業者,公司人員予以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施工單位則處以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后再施工。
十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十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安全生產小組對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二十、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設備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雷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二十一、公司勞動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一)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勞動保護用品是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對塵毒有害物質的防護。
2、職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
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4、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二)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
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
(三)賠償辦法
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 賠償費
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后,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補發。
二十二、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備檢修安全等工作程序的規范,特制定本制度,該制度適用于公司儀器設備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二)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三)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四)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五)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六)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七)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八)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九)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十)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十一)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設備帶壓不拆;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設備高溫過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四)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十五)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十六)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十七)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職責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管理部門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培訓
6.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6.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6.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評審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總及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4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各施工隊在施工場地尤其是在交通路口要配齊各種醒目安全標志,如有損壞,及時報告綜合辦公室。如安全標志不齊,對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二、上班前,嚴禁喝酒。違者責令退出工地,處以20元的罰款并扣發當天工資、獎金。
三、上班時,必須帶安全帽,佩帶上崗證及統一服飾,高空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違者處以20元罰款,并責令其按要求佩帶整齊后再上班。
四、各隊、處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有違反者,罰款20元,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人身傷亡,責任自負,并對負責人處以100—500元罰款。對直接現任責任者扣發全年獎金,并給予行政處罰,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五、汽油及氧氣、乙炔的倉庫必須配好滅火器(且必須保證正常使用),嚴禁在操作現場吸煙,如因吸煙或電器焊操作不當引起火災,對當事人和隊、處負責人處以火災損失的'20%罰款,并給予行政處分。
六、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非專業電工不得私自接電;電纜必須埋在地面70cm以下或高出地面3m以上,配電盤要安全可靠,如有違者,扣發該隊、處20元/次;統一配置的配電盤必須愛惜使用,不用時隨手關閉,如不關閉扣發使用者20元/次。
七、機械操作人員根據《機械管理規定》定期對機械進行保養、檢修和維護。如因操作不當,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失,對操作人員處以損失的50%的罰款。
八、本規定自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確保安全費用能夠維護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費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圍
第三條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四條公司應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做到?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條專項資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項目、職業衛生改善項目、安全教育宣傳、科研方面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晟、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ㄈ┌踩a檢查與評價支出。
。ㄋ模┲卮笪kU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ㄎ澹┌踩寄芘嘤柤斑M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六)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校驗。(七)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三章安全費用提取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國家規定每年應提取安全費用。第七條企業是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逐月進行提取,公司按規定提取比例為3%(根據實際情況定),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并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八條財務部負責每月月初向安環部報送安全費用的提取數額,安監部長負責人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審批,凡包括上述范圍內的所有支出均可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費用時必須經安環部負責人審查并加蓋“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專用章”方可交財務部辦理使用手續。
第九條安環部負責對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臺帳,并同時負責向上級部門報送安全費用統計報表及其他要求報送的資料。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十條各部門將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匯總后報至安環部,主管項目安全生產副經理根據各部門的意見召集總工程師、質檢部、安環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舉行專門會議討論編制安全資金投入計劃。編制安全資金投入計劃時應考慮利用現有的設備和設施,挖掘潛力,講究實效,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與工程進度同步,避免安全生產資金脫節現象。
第十一條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報財務部,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分管副經理、經理審批。專項資金根據不同階段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實行分階段使用,原則上由安環部按計劃支配使用,或根據需要,由各部門、施工班組提出申請,經安環部批準后使用。
第十二條屬于專項資金范圍內費用的使用與報銷,按財務規定要求,經安環部負責人審核,經公司分管副經理、經理審批簽字確認后,方可向財務部報銷,項目部財務部每季度予以匯總,并同安環部對賬,發現差錯,及時整改。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項目部對財務部與安監部專項資金投入與使用的情況,由項目部分管領導、安監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每季度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ㄒ唬z查安監部安全費用使用的臺賬、報表等。(二)實物與賬冊是否相符。
。ㄈ﹫箐N手續是否齊全,報銷憑證是否有效。
。ㄋ模┴攧詹吭O置科目與列入科目、記帳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相關責任人及時予以調整整改,如屢次違反,項目部將對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五條編制的專項資金不足有缺額時,應及時追加投入資金額,新增的計劃仍按上述審批的要求執行;在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完成后,若其專項資金尚有盈余,累計到下一個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作為專項資金的積累。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廠房、生產線、設備、設施等,職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操作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氣、起重、車輛的駕駛、鍋爐、壓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許可證操作。
(4)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把發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趾及腳跟外露涼鞋、拖掛;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
(5)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連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工作場所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酗酒者進入工作崗位。
(7)凡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件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才準離崗。
(8)檢修機械、電氣設備前,必須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電源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9)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配用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并戴好絕緣手套后操作。行燈和機床、鉗臺局部照明應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不得超過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貪近道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過或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許騎自行車。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記,,夜間設紅標燈。
(11)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的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必須向安技部門和有關部門申報和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2)安全、防護、監測、信號、照明、警戒標志、防雷接地等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具不準隨便挪動,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13)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不得在有毒、粉塵作業場所進餐、飲水。
(14)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液化氣站、乙炔站、空壓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班、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產過程產生有毒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啟防護裝置、設施,運轉有效方能進行工作。
(16)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保持廠區、車間、庫房的安全通道暢通;現場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垃圾。
(17)新安裝的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造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
(18)嚴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隱患必須記入記錄;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汽)源,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1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20)各類操作人員除遵守以上內容外,還必須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一、現場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操作工人必須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工種“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否則,不得參加施工。
三、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四、新入場及變換工種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按時復審,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帶,高空作業必須系牢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七、施工現場內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腳作業;嚴禁穿裙子和喇叭褲;嚴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盤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沿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斜料臺的'外側邊)必須有嚴密、牢固的安全防護措施,任何人不許改動和破壞。
九、現場的機電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施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非電工操作。
十、一切機械和垂直運輸機械、起重機械的安全防護及保險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非機械人員隨意開動機械設備。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龍門架)的安裝和拆卸,安全網的支掛,供電設施的安裝,線路架設,必須有拆裝或安裝拆除方案,嚴格驗收,并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現場道路要暢通,料具堆放要整齊、安全。危險部位和場所應設圍欄及設置安全標志牌。
十四、現場內的鍋爐及壓力容器要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理。
十五、非施工人員不的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筑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在建筑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并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于6人;一級資質不少于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于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于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第十五條、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準上增加。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準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ㄒ唬┥a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ǘ┤粘0踩a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本企業總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生產場所的噪聲強度應符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的規定》;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崇光電器制品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要有前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9、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0、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7、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10、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1、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2、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XX部門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工程部門向縣或市級特種設備監察科辦理注銷手續。
十一、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產生麻痹思想,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12學時。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5、未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要求其接受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提高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確保在事故發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實施救援,使事故產生的影響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損失或損害降到最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的.所有安全生產預警預報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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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極端天氣預警;
2、保證值班人員在崗。
三、管理內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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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汛辦獲取預警信息,向各科室、各所發布;
2、各科室各所根據預警信息,開展安全檢查,采取相應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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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警信息獲取渠道主要包括:天氣預報、水文站、上級主管部門發布預報等。
2、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包括:干旱、洪澇、臺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及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預警信息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咨詢電話等內容。
預警信息等級分為紅、橙、黃、藍四級。
3、預警信息由防汛辦公室通過管理處內部平臺發布預警信息
4、應急處置
。1)各所接到預警信息通知后,首先確保值班人員的值班情況;立即制定相應應急措施,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并上報。
。2)各所安全生產預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并做好記錄備查。
5、預警通報將作為各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對于三次受到預警通報、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部門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四、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防汛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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