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人員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筑人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1
一、所有服裝、鞋帽、床上用品必須定時清洗,保持整潔。
二、蚊帳必須掛之有形,起床后收起,嚴禁在上面掛任何飾物。
三、被子不用時,要按四方塊疊成形,枕頭應放在被子的靠里位置。
四、鞋子應擺放在鞋架上,鞋頭向內,工作鞋與其它鞋分開擺放。
五、毛巾折疊成長方形,擺置在統一的位置,漱口缸、牙刷、牙膏、香皂盒、洗頭水、沐浴露等應在規定的`位置擺放成一條線。
六、衣物要放置在規定的箱柜里或掛在統一指定位置。
七、個人物品不準放在公共設施上;禁止私自挪動、占用公共物品。
八、禁止男女混住,非經批準不得留宿外人。
九、要愛護公物,損壞東西要賠償。
十、除值班隊員外,隊員應在11:00前休息,并保持宿舍安靜。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亂接開關、燈泡和使用電爐等。
十二、嚴禁黃、賭、毒等非法活動,更不得在宿舍打架鬧事。
十三、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不得出現長明燈或長流水,必須做到隨手關燈、關水閥。
十四、員工在下班時間必須注意自身形象,不得隨意外穿背心、短褲及拖鞋等在小區及公共區域走動、打鬧或閑逛。
十五、隊員外出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十六、宿舍值班員應在11:00前將電視機關閉并鎖好門(節假日按管理處安排執行)。
十七、不隨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場所亂丟、拋垃圾,請將垃圾裝袋并扎口,置于指定收集地點分類投放。
十八、全體員工按值日表安排值日,各房間由班長負責督促本班隊員搞好個人內務;當天宿舍值班員有義務督促全體隊員搞好個人內務,并做好公共衛生的清潔、清掃和檢查保持。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2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工、起重機司機、起重司索指揮作業人員、外用電梯司機、卷揚機司機、廠機司機、壓力容器鍋爐工等),必須經當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作業。
2、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崗位作業。
4、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3
建筑公司人員培訓及資格評定管理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項目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并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并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鑒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準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干部、專業干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信息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托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準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項目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周后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后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后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參加相應的技能鑒定后,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后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項目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后準予上崗操作。干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4
為了健全工地管理,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隨便進入工地,使該退場的人員及時而正常的退場,特制訂以下制度:
1、未經門衛許可,任何人不得進行工地和宿舍區。
2、經批準在工地錄用人員,由接收班組長先帶到門衛登記,并上交本人身份證和一寸脫帽照片六張,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未辦理好有關手續的`,不作為本項目部的職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3、錄用人員進場后7天內必須與接收班組簽訂勞務協議書,并上報工程部備案,否則將不予錄用。
4、錄用人員必須聽從工地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指揮,服從領導,自覺地嚴格執行本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
5、持他人證件進場者,一經查實,視情節罰款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處理。
6、經組織批準的退場人員,由所屬班組的班組長申請,項目安全員簽字,在門衛處領取本人身份證和本人在此工地應得的實領工資。
7、任何人退場時或持行包出門,門衛都必須在門房履行行包檢查手續。
8、凡與門衛無理取鬧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理,情節惡劣者送派出所處理。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5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客觀公正的評定過去的一段時間內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兩部分:
◆基本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所在崗位的基本業務能力及工作態度;
◆關鍵績效考核:考核崗位職責及日常管理行為的具體工作內容;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00分,各項考核標準具體分值詳見績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項目經理直接由公司進行考評,包括基本績效考核和關鍵績效考核;
2、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基本績效考核由項目經理考評,關鍵績效考核由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考評;
3、各級考核人必須嚴格執行考評程序;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第三條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指從事送電、變電、配電和電器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繼電保護、高壓試驗、電氣儀表及維修等作業的人員。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指電焊及氣焊的金屬焊接(切割)人員。
3、起重作業:指起重機械司機、掛鉤和指揮人員及天車工。
4、廠內機動車輛的`駕駛:指在企業內部范圍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
5、根據特種作業的定義,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確定的其他作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
第五條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分公司報公司安環科審查同意后,報常州市建設局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復審。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于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三章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八條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涂改、轉借,操作證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公司安環科報告,聲明作廢,補發證等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全國通用,本省內調動工作的操作證繼續使用,外省市調入的特種作業人員,憑操作證和檔案由公司安全科上報溫州市建設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外單位來公司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服從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條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應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科負責解釋并監督實施。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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