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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作社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8 15:47:45 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合作社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社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集】合作社管理制度15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1

          1、協助領導做好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

          2、模范遵守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車組遵章作業。

          3、經常檢查車組安全生產,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4、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5、指令車組做好安全生聲工作。

          6、督促領導按時給職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指導、檢查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7、協助領導制訂預防事故及防止職業中毒措施,并在生產中落實。

          8、協助領導總結車組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合作社管理制度2

          合作社議事規則制度

          一、合作社由全體成員(代表)組成,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監事會成員;

          3、決定社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4、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5、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7、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8、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9、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10、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和任期;

          11、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2、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二、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社員(代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社員(代表)大會選舉或者作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章程對表決權數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社員(代表)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出資額或者與本社交易量(額)較大的社員按照章程規定,可以享有附加表決權。本社的附加表決權總票數,不得超過本社社員基本表決權總票數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決權的社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應當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社員。

          四、社員(代表)大會的召集由章程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例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代表)大會: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員(代表)大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社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六、本社社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可以按照章程規定設立社員代表大會。社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可以行使成員大會的部分(或者全部職權)。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

          二、理事會由5—7名理事組成,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理事3—5名。理事會成員由社員(代表)大會從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社員(代表)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社員(代表)大會審議;

          3、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社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社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6、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7、決定社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9、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理事會表決制度

          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會所議事項要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理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應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執行監事(或者監事長)和經理列席理事會會議,理事會會議可以邀請3至5名社員代表列席,列席者無表決權。

          五、理事會接到監事會質詢或建議的書面通知后,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六、本社理事長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職責:

          1、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按章程主持社員(代表)大會;

          2、簽署本社社員出資證明;

          3、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4、組織實施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5、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6、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工作制度

          一、監事會(執行監事)是合作社的監督機構,代表全體社員監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務執行情況。

          二、監事會由3人組成(或設1名執行監事),設監事長1人。監事會成員(執行監事)由社員(代表)大會在本社社員中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三、監事會(執行監事)職責。

          1、監督理事會對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3、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4、向社員(代表)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

          5、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7、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8、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四、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監事召集。

          五、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監事會所議事項要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也要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議事規則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員(代表)大會決策、理事會執行、監事會監督、成員團結合作”的民主管理機制運行。

          二、成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召集和主持召開,其選舉、決議、表決必須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根據其內容,按照充分發揚民主的原則,采取舉手通過、舉手表決、票選票決方式民主進行。

          三、理事會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民主集中制;理事會由理事長主持在其職權范圍內研究決定事務,制訂提請成員(代表)審議事項的方案;決定事務需表決的一律采取票決方式進行。

          四、監事會由監事長主持(執行監事負責本社的監督),按照章程規定的職責,研究制訂對理事會及其成員、經營管理人員、合作社成員進行監督檢查的辦法和方案,提出質詢建議內容、方式和答復要求。監事會(執行監事)書面提出質疑問題的同時,有權書面通知停止所質疑對象的此類行為,當答復通過后方才解除;質疑對象答復解釋說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據質疑問題的大小和質疑對象的不同,通過提請理事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表決解決。

          五、根據全社社員居住分布狀況和生產狀況,實行每個理事、監事、社員代表分工聯系社員制度,進行社情員意上傳下達,開展生產經營指導服務,確保信息暢通,運作有序。

          社員管理聯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條件和程序。凡是從事與本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公民,以及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符合理事會規定的入社條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認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書面向本社提出申請,填寫《入社申請書》,經本社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在社員花名冊上登記,頒發社員證,即成為本社社員。

          2、社員比例規定。本社社員中,農民必須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社員義務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2、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3、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4、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社員共有財產;

          5、不從事損害本社社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6、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消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的債務;

          7、承擔本社的虧損;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三、社員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團體社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填寫《社退社申請書》,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社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在本會計年度決算后一個月內,辦理退社財務結算。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本社規定退還記載在該社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并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社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本社已訂立的業務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2、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2)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3)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本社對被除名成員,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結清其應承擔的債務,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因第(2)項被除名的,須對本社給予相應賠償。

          3、社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規定的條件的,在一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填寫《入社申請書》,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入社手續,并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退社處理。

          4、合作社要對退社、死亡、除名成員的《社員證》及時收回,按規定注銷社員資格。

          四、社員聯系制度

          根據全社社員居住分布狀況和生產經營狀況,實行每個理事、監事(或者社員代表)分工聯系社員制度,進行社情員意上傳下達,開展生產經營指導服務,確保信息暢通,運作有序。

          生產銷售管理制度

          一、統一生產計劃

          合作社根據市場需求和本社產品實際,統一制訂年度生產計劃和各個階段生產計劃,由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按生產計劃落實生產,與合作社簽訂生產合同,計劃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積產量、質量規格、定農資農械需求、定技術服務、定安全生產責任、定產品交售辦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員工資報酬獎懲。

          二、統一供應農資

          合作社根據生產需要和技術要求,統一組織為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采購、供應生產資料和設備。實行規模采購,努力減少社員的生產成本。合作社統一采購供應的農資必須保證質量,適合本社各種生產和質量安全技術標準。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負責采購的當事人賠償。

          三、統一技術標準

          合作社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統一組織制訂、實施生產技術規程,按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逐步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檢測監督等制度。

          四、統一產品認證

          合作社統一認證認定無公害基地、無公害農產品、有機產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標等,提升產品品牌和檔次。

          五、統一指導服務

          合作社實行管理人員(或者社員代表)分生產區域、分產業產品品種負責制,統一對社員(或者生產場、加工廠)進行產前、產中、產后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合作社對管理人員的報酬或補助按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發放。因指導服務不到位,造成損失的由負責人負責賠償。

          六、統一加工銷售

          1、合作社統一生產加工,統一商標品牌,統一包裝銷售。積極開拓市場,擴大銷售網絡,尋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銷售費用,提高產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購社員產品環節上,要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收購質量、價格、數量,對待社員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員要維護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約守信,不貪小利;社員要聽從統一指揮,服從統一調度,保證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的交售產品,使產品能及時加工、包裝、調運,進入市場。

          3、在產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確保信息暢通,按市場行情,隨時公布交售產品的品種、質量、價格以及交售辦法和要求,使社員及時組織采收、整理、分級、包裝,使產品適時進入市場。合作社要確定專人,定期對收購、儲存、調運的產品以及待交售的產品,分社員、分生產場,分產品種類、分質量規格,分客戶、分市場建立臺賬,做好統計分析,以指導、調度好加工、儲存和銷售。

          資產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動資產、農業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本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節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計劃與審批、審批與采購、采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專門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浪費,又不能補救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根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事人負責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_______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_______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_______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計劃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事會在每月財務軋賬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糾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開辦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月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情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詳細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分配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分配依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社員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對象。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持有本社《社員證》的社員。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財務人員要做好財物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財務核算結束后,向理事會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順序和辦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積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若累計有虧損,首先彌補虧損,抵虧后的公積金余額再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2、向社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按照交易量(額)向社員返還,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和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確定為社員的份額向社員進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過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滿一年的社員,根據社員實際出資和入社時間,按時間段按比例進行分配。

          四、審批程序。理事會接到合作社財務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組織召開有監事會成員、管理人員、社員代表參加的理事會擴大會,聽取意見,進一步完善方案,經理事會審核后,提請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記載登記。按交易量(額)比例分配盈余金額及平均量化到社員的資金份額要記載到《社員證》中。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

          一、項目投資范圍

          本制度所指的項目投資是指與本社生產經營有關項目的內部投資。

          二、投資項目的立項

          理事會接受投資項目建議后,確定專人組成項目論證小組進行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提出項目是否建設建議。論證小組認為項目可行的,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程序及權限審核和審批。理事會對報送的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經審核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核并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項目可行性論證內容包括:市場狀況分析、投資額度、投資資金籌措、投資回報率、投資風險、投資占用時間、政策優惠條件、收益分配等。

          三、投資項目審批和實施

          凡超過理事長個人在本社股金額度2倍以上的投資屬于重大投資。本社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理事會審核,社員(代表)大會批準,理事會組織實施。一般投資由監事會審核,理事會審批,組建項目部實施。

          四、項目投資資金的籌措管理

          1、投資項目資金籌措以實現本社最廣泛的社員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為原則,來確定資金籌措渠道和范圍。

          2、在國家部分投資,合作社有能力配套投資項目建設情況下,不得動員社員再入股投資和貸款投資。

          3、項目投資優先本社社員在規定時間內入股投資。部分社員不愿入股投資的,其它社員個人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20%,理事長個人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30%,團體社員入股投資最高不得超過總投資的40%。

          4、項目投資額度在社員入社出資總額30%以內的,合作社經理事會決定,可以直接利用貸款投資。使用政府貼息貸款和農業擔保公司擔保貸款的項目投資,理事會審批投資權限額度可提高到社員在合作社入股出資總額的80%。

          5、采用合作社貸款投資項目的額度最高不得超過社員入社總出資額的80%,并要經過社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參會人員同意。

          五、投資項目的建設監督管理

          監事會負責投資項目建設的質量、進度、安全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項目建設結束后,要組織項目建設驗收和項目建設資金內部審計。

          六、建成項目的經營管理

          項目建成驗收后,由理事會負責將該項目納入合作社一體化經營管理,屬社員與合作社共同投資建設的項目(即本制度第七條第3款類型)要單獨核算。

          七、投資項目收益分配

          1、項目投資收益按投資股份分配。

          2、本社使用國家扶持資金、其它捐贈資金、合作社公積金、社員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貸款投資項目的,均屬合作社對項目的投資,其投資收益記入合作社收入,社員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

          3、由社員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資入股的基礎上,又直接投資入股與合作社共同投資建設的項目收益,按投資股份分配。社員的再投資收益分配給投資的社員,合作社投資所分得的項目收益記入合作社收入。

          八、該制度由本設理事會負責解釋。

          檔案管理制度

          一、歸檔范圍。凡是反映本社活動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員情況、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情況、會議記錄、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均屬歸檔范圍。

          二、檔案管理由檔案管理員負責。保證本社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歸檔立卷”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為檔案資料歸檔立卷期。在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和歸檔立卷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部門應積支持極配合。凡涉及商業機密的文件必須按規定另外歸檔存放。檔案管理員根據有關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四、資料的分類與歸檔。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范圍內。

          五、檔案的借閱。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的,本人提出申請,非密級的由理事會成員審批;借閱密級檔案的由理事長審批,原則上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員借閱檔案,一律由理事長審批。借閱者要保持整潔完整,不得涂改遺失;要注意安全保密,未經允許,不得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六、檔案的銷毀。任何個人或部門未經允許不得銷毀檔案資料。檔案到了銷毀期,由檔案管理員進行清理,寫出書面銷毀報告報理事會批準后執行。經批準銷毀的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檔案資料銷毀審批報告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銷毀登記表永久保存。在銷毀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監事會成員監督銷毀并在銷毀登記表上簽字。

          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培訓內容

          主要學習培訓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合作社法律法規政策、合作社生產經營管理知識、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關的生產技術等。

          二、學習培訓時間

          每年全體社員集中學習培訓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管理人員、社員代表每月集中學習不少于一次。有重要、緊急的學習內容隨時安排集體學習。

          三、學習培訓方式

          學習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自我組織培訓與接受其它組織培訓相結合,專題學習培訓與以會代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學習培訓要求

          1、學習培訓要做到“六有”。即有組織、有計劃、有考勤、有筆記、有測試、有獎懲。

          2、理事會負責社員學習培訓的組織和領導,每年制訂符合本社實際的學習培訓計劃,為社員統一免費配置筆記本。

          3、加強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為重點的入社人員學習培訓,經測試通過后方可入社。

          4、社員要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培訓教育活動,凡無故缺席1次(或者遲到早退3次),扣除相當于農民純收入2天額度的盈余分配(用于學習培訓獎勵),一年內連數3次(或者累計5次)無故缺席的,理事會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學習培訓測試,對成績優秀的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社務公開制度

          一、社務公開的內容

          1、本社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討論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理事會年度工作目標執行情況;監事會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2、合作社年度財務計劃、財務決算和債權債務情況。

          3、社員的入社、退社、除名情況;社員在合作社入股情況,公積金、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其它捐贈量化到社員個人賬戶份額情況;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額(量)情況;社員盈余分配、投資收益分配等情況。

          4、國家對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贈收支、使用、管理情況。

          5、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聘請、解聘及其工資、獎金、補貼和福利情況,公務活動方面的開支情況,工作業績情況。

          6、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等管理情況以及收益情況;本社建設項目的投資、管理和收益情況。

          7、本社辦公費、旅差費、招待費等、宣傳費等非生產性支出情況。

          8、涉及本社社員利益,社員普遍關心和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

          二、社務公開的形式

          1、公開欄公開。在合作社辦公地點設置社務公開欄,將公開事項逐條予以公布,并設置意見箱。

          2、會議和公開信公開。通過召開社員(代表)會議,發放社務公開內容資料,宣讀公開內容進行公開。合作社定期印發社員公開信公開社員應知內容。

          3、填寫發放社員證公開。設計制作集注明社員身份、股金證明、社員個人賬卡、社情員意、明白卡等于一體的社員證,適時填寫發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開欄。

          三、社務公開的時間

          基本社務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開四次。財務公開內容每月公開一次。填發社員證公開,一般一年一次。應當及時公開的事項隨時公布。

          四、社務公開的程序

          1、監事會根據本社的實際情況,依照政策法規和社員的要求,提出社務公開的具體方案;

          2、理事會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后,根據公開的內容采取多種不同形式,安排相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公布;

          3、監事會建立社公開檔案備查。

          四、意見反饋

          每次村務公開后,理事會負責收集、聽取、接受社員反映的詢問、意見和投訴,并及時予以解釋和答復。理事會能夠當場答復的,要當場給予答復;不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于7日內作出答復。半數以上的社員對社務公開的事項不同意的,應當堅決予以糾正,并重新公布。對反映的突出問題要組織專門人員調查、核實、糾正,督促整改落實。

          五、監督管理

          對不按規定進行社務公開的,監事會可以責令其限期公開;對弄虛作假、欺瞞社員的,給予有關責任人員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以及有打擊報復行為的,可以建議理事會按程序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罷免職務和除名;對社務公開中發現有揮霍、侵占、挪用、合作社財物及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處理,對其中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合作社管理制度3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六、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十、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它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合作社管理制度4

          1、零件物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按規定及時編制零件、材料計劃。做好訂貨、領件、供應等工作。

          2、庫內要通氣良好,地面干燥,一切零件、材料、附件都要定區,定位、定架、定箱。清潔整齊擺放.要鐵離地,鏈離墻,橡膠物品避陽光;精密零件裝柜箱。零件要上放輕,下放重,中間放常用。

          3、各種零件、材料都要根據保管技術要求合理保管。定期維修,做到勤檢查,勤整理、勤涂油,不潮濕,不腐蝕、不生銹,不變形,不丟失.

          4、建立貼目、零件器材卡片。嚴格執行領發、登記手續,做到賬物相符

        合作社管理制度5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一定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機械,一定實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禁止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養護、緊固、調試,達到優秀技術狀態,禁止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五、禁止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禁止年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六、禁止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七、拖沓機經過村鎮要低速慢行,要防備行人和少兒追車、扒車。

          八、拖沓機上道路行駛時,禁止超速和違章載人,一定恪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九、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余作業時,一定恪守有關安全規定,確實增強防備舉措。

        合作社管理制度6

          1、為了維護好保養間的設備完好,一切人員不得隨意動用室內設施。

          2、進入保養間內的`機具必須聽從修理工的指揮。

          3、入庫的機具進行修理,在入庫前與修理工辦理好交接手續。

          4、進入保養間的任何人員要保持室內衛生,并做到安全防火。

        合作社管理制度7

          一、自覺遵守各項安全防火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勸阻他人的違章行為。

          二、加強對防火設備的.保養,搞好作業場所的安全防火工作.滅火工具齊全有效(滅火器、沙箱、鐵鍬、掃帚),不準隨意亂動,保持完好狀態。 經常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三、不準私接、亂接電線,禁止使用明火烤車

          四、修理人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有無火災隱患,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五、安全責任人要時刻注意安全,消滅各類隱患,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合作社管理制度8

         一、合作社機構設置

          合作社除《章程》設置社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外,還在理事會下設辦公室、財會科、技術信息科。

          二、合作社運作機制

          (一)本社實行理事會會議制度。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礎上,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對所議事項作出決策。

          (二)理事會除履行《章程》規定職責外,對下列事項作出決策:

          1、合作社工作和產業發展規劃;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請人員勞動報酬標準;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ㄈ├硎聲掠衫硎麻L負責保管,以理事會名義形成的、文件等文書資料,應加蓋合作社公章。

         。ㄋ模┢赣萌藛T除履行理事會《章程》規定的職責外,實施崗位目標管理。

         。ㄎ澹┍O事會除履行理事會《章程》規定的職責外,應對理事會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及理事會決策執行情況等實施監督。

          (六)理事會實行“權、責、利”相統一的目標管理責任制。目標責任制由理事會按年制定并負責考核,對違反《章程》、內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標任務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標制度規定的標準承擔經濟責任;對工作業績佳、完成目標任務好的,按制度及目標制度規定的標準給予經濟獎勵。

          三、財務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h洋溪鎮順生中藥材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四、人員聘用制度

          會計、出納、技術員的聘用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查同意后,由理事長聘用,實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員在理事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五、所聘人員崗位責任制

         。ㄒ唬、會計員職責

          1、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按規定使用印章;

          2、負責按《會計法》和國家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財務核算,并確保其真實和完整;

          3、負責編制合作社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狀況說明書和利潤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會計信息,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4、負責保存、管理財務檔案,并確保財務檔案的安全和完整;

          5、負責定期核查帳表及財務明細,盤查合作社物資、貨幣資金等,確保帳款、帳實、帳據、帳帳和帳表“五相符”;

          6、按《會計法》及合作社規章制度的.規定,對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財務檔案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7、對不按規定使用合作社《財務專用章》而造成的損失,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ǘ、出納員職責

          1、負責協會財務收支、款項的劃轉和存。

          2、負責建立、登記現金、存款日記帳;

          3、定期核對現金、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確!皫た睢毕喾

          4、負責保管、使用合作社現金、存款支票,管理合作社有價證券,確保其真實、安全和完整;

          5、負責審核合作社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對不合法規的財務收支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工作人員職責

          1、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管理及中藥材營銷;

          2、技術信息科負責技術指導、技術推廣、技術培訓和相關自信傳達等。

          六、合作社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

          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具備良好的素質、加強學習、堅持學習制度,做到學有所長、學有所得,創建學習型機關。

          1、實行每個星期一學習的制度。安排政治和業務學習,并匯報各自一個星期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星期工作打算,對各工作進行周調度;

          2、每月30日為月例會日,主要是對當月工作進行小結,提出下一月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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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合作社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出差、下鄉、請假人員均由辦公室負責人在《考勤表》上注明;

          2、上下班簽到時間為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15分鐘內(即每天上班后15分鐘內和下班前15分鐘內),在規定時間內未簽到的,視為曠工;

          3、簽到結束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及時收回考勤表,并將《考勤表》存放好,每月公布一次;

          4、嚴禁簽到后從事工作之外的家務和娛樂活動等;

          5、工作人員臨時外出辦事,應向單位領導或辦公室說明去向,一時不能按時簽到的要向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6、每月曠工三次扣除全勤費,一年內曠工十次扣除全年考勤費。

         。ㄈ⒄埣僦贫

          1、請假半天以上者,均要履行請假手續,并填寫書面請假條,報領導批準;

          2、請假者必須在準假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者或超假者,均按曠工處理;

          3、假條統一由辦公室保管,并由辦公室按制度進行管理,請假必須履行銷假手續,假滿的第二天即應銷假,未銷假的一律視為超假。因特殊情況超假的,應及時向單位主要領導報告理由,經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

          (四)、值班制度

          1、值班分工作日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實行8小時制。工作日值班人員必須提前到崗,負責做好每日的小掃和人員簽到,保證8:15前燒好開水,打掃好衛生;

          2、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

          3、值班人員要認真接好電話,承接上級部門的指示,通知等,做好值班記錄,有重要或緊要事情,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意見妥善處理。值班人員在值班時一律不能關手機。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因違反紀律造成的影響和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合作社社員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對象。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本社社員。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財務人員要做好財物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財務核算結束后,向理事會提交盈余分配。

          三、盈余分配順序和辦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積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若累計有虧損,首先彌補虧損,抵虧后的公積金余額再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2.向社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可按照出資額比例進行分配,也可按交易量(額)向社員返還。

          四、審批程序。理事會接到合作社財務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組織召開有監事會成員、管理人員、社員代表參加的理事擴大會,聽取意見,進一步完善方案,經理事會審核后,提請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登記造冊。財務部及時按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盈余分配方案,登記造冊,及時發放到社員手中。

        合作社管理制度9

          合作社財務管理是合作社運營的核心環節,它涵蓋了資金籌集、預算編制、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財務報告等多個方面。有效的財務管理能夠確保合作社的'經濟活動有序進行,為合作社的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內容概述:

          1.資金管理:包括資金的籌集、使用和回收,需要合理規劃資金流動,確保資金的高效利用。

          2.預算管理:通過制定詳細的年度預算,控制各項支出,防止超支現象。

          3.成本控制:分析并降低生產和服務的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4.收入管理:規范收入確認原則,確保收入的準確記錄和及時入賬。

          5.財務報告: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如實反映合作社的經營狀況。

          6.內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防范財務風險。

        合作社管理制度10

          一、凡是反映本合作社生產經營活動的章程、管理制度、成員情況、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情況、會議記錄、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均屬歸檔范圍。

          二、檔案管理由相關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證本合作社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檔案資料實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歸檔立卷”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為檔案資料歸檔立卷期。在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和歸檔立卷期,由檔案管理人員分別向各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部門應積支持極配合。凡涉及商業機密的文件必須按規定另外歸檔存放。檔案管理員根據有關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四、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范圍內。

          五、檔案的借閱。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的,本人提出申請,非密級的由理事會成員審批;

          借閱密級檔案的由理事長審批,原則上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再外借;

          本社外的人員借閱檔案,一律由理事長審批。借閱者要保持整潔完整,不得涂改遺失;

          要注意安全保密,未經允許,不得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六、任何個人或部門未經允許不得銷毀檔案資料。檔案到了銷毀期,由檔案管理員進行清理,寫出書面銷毀報告報理事會批準后執行。經批準銷毀的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檔案資料銷毀審批報告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銷毀登記表永久保存。在銷毀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監事會成員監督銷毀并在銷毀登記表上簽字。

        合作社管理制度11

          一、統一制定生產計劃。合作社根據市場需求和本社生產實際,統一制訂年度生產計劃和階段生產計劃,由社員按生產計劃落實生產,可與合作社簽訂生產合同。

          二、統一供應農資。合作社根據生產需要和技術要求,統一組織為成員采購、供應所需生產資料和設備。實行規模采購,努力減少成員的生產成本。合作社統一采購供應的農資必須保證質量,符合本社生產和質量安全技術標準。因采購農資質量問題造成的.成員生產損失,采購人員負有責任。

          三、統一技術標準。合作社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統一組織制訂、實施生產技術規程,按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逐步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檢測監督等制度。

          四、統一產品認證。合作社積極按照相關規定,統一申報認證認定無公害基地、無公害農產品、有機產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標等,提升產品品牌和檔次。

          五、統一指導服務。合作社實行生產管理人員分區域、分產業、分產品負責制,統一對成員進行產前、產中、產后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合作社對管理人員的報酬或補助按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發放。因指導服務不到位,造成損失的由負責人負責賠償。

        合作社管理制度12

          一、為了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社員會費、社員股金、經營收益、專項撥款、社會捐助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元以上,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重大項目建設及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手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帳。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要優先計提積累,并按以下順序分配:

          (1)提取公積公益金;

          (2)提取風險金;

          (3)向投資者分紅;

          (4)向社員分配。

          八、合作社設會計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帳和明細分類帳,作好資金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及負責建立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以及合作社財務收支、帳款劃轉和支取。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帳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未經理事會批準,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年元月底前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收益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合作社管理制度13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淌資產、農業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安排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農夫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本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節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方案與審批、審批與選購、選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特地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鋪張,又不能補救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依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

          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定妥當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供應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

          事人負責準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緣由,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省”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需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xx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xx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xx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爭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方案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需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事會在每月財務扎帳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訂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開方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月將財務收支狀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狀況、盈余安排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忱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亮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假如有變化,緣由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具體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安排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安排依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管理制度14

          成員大會制度

          一、為了保護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民主管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

          三、成員大會職責:

          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3、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4、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5、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6、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8、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9、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10、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做出決議;

          11、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12、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成員大會由理事會(理事長)負責召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五、合作社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成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七、遇下列情況,可以臨時召開成員(代表)大會: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2、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

          八、成員大會對有關議案進行表決時,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時,可書面委托成員代理,一個成員最多只能代理兩個成員。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為了規范理事會的行為,促進合作社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成員大會負責。

          三、理事會由6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四、理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3、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6、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7、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9、履行成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理事會的召開次數,每年召開4次以上。

          六、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七、成員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1名理事長,依照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八、理事長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職責:

         。ㄒ唬┲鞒殖蓡T(代表)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ǘ┖炇鸨旧绯蓡T出資證明;

         。ㄈ┖炇鹌溉位蛘呓馄副旧缃浝怼⒇攧諘嬋藛T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六)履行成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理事會接到監事會質詢或建議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監事會工作制度

          一、為了規范監事會行為,促進合作社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監事會是合作社的監督機構,代表全體成員監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務執行情況。

          三、監事會由5人組成,設監事長一人。監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監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監事會職責:

          1、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3、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4、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

          5、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7、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五、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監事召集;監事會每年召開2次以上。

          六、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

          社員入社管理

         。ㄒ唬┤肷缡掷m

          1、凡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能夠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書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長(或理事會)提出申請,填寫《專業合作社入社申請書》。

          2、提出書面申請后,經社員(代表)大會核查討論通過后,即成為本社社員。

          3、自提出書面申請后,一周內理事長(或理事會)應做出答復。

          4、本社社員統一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證》。

         。ǘ┥鐔T權利

          1、參加社員(代表)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3、按照本社章程規定或者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余;

          4、查閱本社章程、社員名冊、社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5、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7、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社章程規定退出本社;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

          (三)社員義務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2、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3、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4、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社員共有財產;

          5、不從事損害本社社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6、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消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的債務;

          7、承擔本社的虧損;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社員退社管理

          1、社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填寫《合作社退社申請表》,方可辦理退社手續。

          2、團體社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并填寫《xxxxxx專業合作社退社申請表》。

          3、退社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社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4、社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后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社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本章程規定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5、社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本社已訂立的業務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6、退社社員需要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證》上繳收回,進行社員資格注銷。

          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了規范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10000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10000-100000元,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100000元以上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

         。1)彌補上年度虧損;

         。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定;

         。3)向成員進行盈余返還;

         。4)向投資者分利。

          八、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1月底前向成員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的價格確定,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成員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成員賬戶,詳細記載成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成員與非成員要單獨核算。十三、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行監事(監事會)的監督指導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

          盈余分配制度

          一、為了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合作社的本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持有本社《成員證》的成員。

          三、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財產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積。盈余公積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取。用于發展生產,可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

          2、提取風險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

          3、向成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按照交易量(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份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超過40%。入社不滿一年的成員,根據成員實際出資、入社時間,按比例按時間段進行分配。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經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五、按交易量(額)比例返還金額及平均量化到成員的資金份額要記載到《成員證》中。

          學習培訓制度

          一、為了給合作社成員提供良好的服務,提高成員的生產經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參加學習培訓的為本社持有《成員證》的成員。

          三、定期組織成員學習培訓,提供技術指導、信息服務及相關知識的傳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術、學習培訓等服務不少于5次;每次培訓成員人數60%以上。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檔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計劃、發展規劃、會議紀錄、往來函件、購銷合同及協議等各種文書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各種會計檔案。

          二、合作社會計負責對各種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的統一管理。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柜存放。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會計人員必須按季度對會計憑證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終了,對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和文書檔案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按年度分類編制檔案目錄。

          四、查閱或調用檔案資料,必須經合作社負責人同意,并建立檔案查閱或調用登記簿,對查閱時間、內容、歸還時間等作好記載。

          五、銷毀檔案資料要嚴格按程序進行,屬銷毀范圍的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登記造冊并報縣有關部門批準后才能銷毀。

          民主管理制度

          一、組建民主監督小組,其小組成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非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本社管理人員;

          2、政治思想較好、為人正直、熱心為群眾服務、甘于奉獻的本社成員;

          3、具有較好的種植技術,在合作社有較好的群眾基礎。

          4、關心合作社發展,有一定經濟頭腦。

          二、本社民主監督小組由3人組建,由成員大會選舉產生,與理事會、監事會任期一致。

          三、民主監督小組的職責是:

          1、對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2、對社務公開、財務公開、資金審批等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

          3、對本社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督,對財務收支票據,每季度進行一次審核,并蓋上本合作社專用章,會計人員據此入賬;

          4、如實反映成員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監督小組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因工作需要,理事會提出召開的應隨時召開。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公室文件管理、物資管理工作;

          二、負責公司電話、電腦維修工作;

          三、負責文具采購及發放工作;

          四、負責訂購出差人員火車票、飛機票;

          五、負責飯堂、宿舍管理工作;

          六、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工作;

          七、負責與經營有關的互聯網信息收集、上報各項報表及資料工作。

          營業部工作職責

          營業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按理事會制定的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時掌握市場動態,謀劃營銷策略,實施營銷宣傳,拓展銷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產品收購價格和銷售價格,并報理事會批準;

          三、對內與合作社成員簽訂本社產品收購合同,對外與銷售商簽訂本社產品銷售合同;

          四、按合同約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兌現;

          五、負責對經濟合同糾紛的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社產品的加工,創優本社產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門管理制度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財務部工作職責

          財務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搞好會計核算,按照《會計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賬目,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二、負責管理好貨幣資金,督促管理好財產物資、產成品,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三、負責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員、出納員崗位責任制、資金管理及費用開支制度、社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四、管理好各種檔案資料,包括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等資料。

          五、負責制定、實施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庫管員崗位職責

          1、每天按指定時間完成填寫庫存報表及采購申請工作,要求標明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規格、庫存量、申購量等內容。

          2、嚴格檢驗入庫貨物,根據有效到貨清單,核準物品的數量、質量等,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并在采購發票及清單上簽字確認。

          3、根據使用部門需要量及物料性質,選擇適當的擺放方式,輕拿輕放,分類明細,避免人為損壞及堆放雜亂帶來的不便,科學安排庫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齊、美觀、方便。

          4、物品入庫后要馬上入賬,準確登記。

          5、物品出庫時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全不得發貨。有特殊情況,需有關領導簽字批準。發貨時按出庫單辦理出庫手續,削減賬卡。

          6、做好月盤點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賬物相等,賬賬相符。

          7、主動與使用部門聯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況,防止因缺少溝通造成的物品短缺。

        合作社管理制度15

          一、機務區管理員負責場、庫設施的管理工作,保持整潔,使之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二、指導車組人員,使農業機械達到制度要求的'停放保管狀態,并有權制止未達到要求的機具進入場庫。

          三、農業機械入場、庫長期停放和離場、庫,參加作業時機務區管理員要同車組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四、對場、庫內長期停放保管的農業機械,機務區管理員要保證安全的責任。

          五、管理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并及時向機務隊長報告情況,提出建議意見,由于玩忽職守造成責任事故導致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賠償損失直至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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