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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26 11:16:4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根據集團公司對物業公司各小區實行指標管理、獨立核算的要求,結合公司業務管理的需要,為了做好各小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

          1、各小區物業部所有收支以預算管理為基礎,沒有預算不得開支。

          2、每月末各小區物業部根據年度經濟指標及下月預計情況,編制、上報下月收支預算。

          3、收支預算由小區會計負責編制,經小區物業經理初審后,報物業公司、集團財務部審核,總裁批準后執行。

          4、各月度支出計劃的編制應以各小區年度經濟指標為依據,可在各月之間調節,但各月總和不得超過年度指標。

          5、每月初各小區物業會計對上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制上月收支預算與執行情況比較表,報物業公司匯總后報公司相關領導。

          6、預算內支出按公司規定流程由小區物業部審核支付,超預算支出報物業公司、總裁審批后各小區支付。

          二、收支規定

          1、收據、發票及公章使用規定:

          1)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由物業公司統一印制(或購買)、統一管理,設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及號碼。

          2)物業各小區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后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并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3)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財務部交回收據并結清核銷。

          4)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于管理,應到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發票,所換發票的內容應與收據項目、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統一保管。對于需要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業主,出納(或物業管理員)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并在物業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后核銷。

          5)收據填寫要求:

          ①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②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樣,再另行開具。

          ③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金額一致。

          6)各小區的收費通知專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區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規定

          1)各小區收款必須使用從物業公司領用、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統一票據。其他任何票據或未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不得使用。

          2)已收現金款項必須在當天交由出納核對、辦理相關手續妥善保管,并及時入賬。

          3)以轉帳方式收款應及時與物業公司財務、集團財務辦理進帳、轉帳相關手續,并及時做帳務處理。

          4)物業公司財務部可隨時檢查使用票據的人員是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并定期對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據核查是否交納入賬,并進行核銷。

          3、支出規定

          1)工資費用。各小區財務人員根據本小區當月考勤表,計算本月員工的應付工資,填制工資卡,交小區經理簽字后,報物業總公司人事部門審核,人事部門在對員工的出勤及人員變動核對無誤后,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發放。

          2)員工福利費。對于員工福利品的發放,如:防暑降溫品、節日禮品等,各小區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本著節約原則,自行擬定方案及所需資金等情況呈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實施。

          3)維修費用。小區工程維修費用,審批程序是:物業公司總經理→預算部→總工辦→總裁。

          4)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社會保險費等以各小區所報支出預算為依據,預算內的此類費用由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小區經理批準即可報銷。會計人員應在原始票據審核方面嚴格把關,用于報銷的原始票據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是發票,單據項目必須填寫齊全,特別是本公司全稱、地點、費用項目等必須準確無誤,票據應整潔,無涂抹修改。對于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票據,財務人員應拒收。對于超出預算的上述費用項目,應呈報物業公司,說明情況,闡明超支原因,經物業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報總裁批準,總裁同意后方可實施。

          5)水電費。水電費屬于小區的代收代繳項目,應遵循?顚S迷瓌t,即本月收取的水電費必須首先用于保證該期水電費的支付。小區不得以此類收款支付日常的費用開支,以免影響水電費的正常支付。

          6)對于各小區需要轉賬結算的各項支出,經小區經理核準簽字,送物業公司財務審核后,在支票簽發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進行支付。

          4、資金報表:

          1)每天由各小區出納報資金表給物業公司財務,由物業公司財務匯總后報公司領導。

          2)報表需注明當天款項的增加、減少情況說明。

          三、會計核算

          1、統一設置以下會計科目:

          1)主營業務收入:主要核算物業小區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物業管理費;

          2)其他業務收入:主要核算小區收取的停車費、裝修管理費、寬網費、攤位費、特約維修費等;

          3)主營業務成本:主要核算物業水電維修、保潔及綠化等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福利費、維修費、電話費、保潔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社保費及其他。

          4)管理費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業務招待費、社會保險費及其他;

          5)其他應收(應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繳款項及裝修期間的保證金等。

          2、會計報表

          1)各小區財務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區會計人員應于次月的3日以前將各小區的.會計報表經小區經理簽字后報物業總公司財務部,有個人所得稅的小區應將其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的明細單附后,以便總公司統一申報。

          3)小區會計每月25日前根據年度指標上報下月費用預算,次月10日前編報上月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四、檔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據記帳聯由各小區財務保管,存根聯繳銷后交由物業公司財務進行保管。

          2、小區財務檔案應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范要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

          3、當年會計檔案由小區會計負責保管,次年建立新帳后應將上年全部財務檔案移交物業公司財務人員負責保管。

          五、檢查控制

          1、各小區會計每月須對小區出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包括收據的填開、領用、繳銷;原始單據的歸檔、保管;賬簿登記、賬證相符情況;現場盤點庫存現金,賬實相符情況。并對檢查內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后上報物業公司財務。

          2、各小區出納應對物業管理員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于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3、各小區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并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4、物業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物業公司財務和集團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聯合檢查或抽查。

          6、根據公司領導安排,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物業公司各小區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

          六、相關責任

          1、物業小區各出納對現金的收支負有直接責任,小區會計負有監管責任,小區物業經理負有管理責任。

          2、禁止私設帳外帳、收款不入帳等,禁止不使用統一規定票據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則一經發現直接上報總裁嚴肅處理。

          3、會計檔案滅失追究保管會計責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辦法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辦法由公司由公司財務部和物業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于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down. 資料下載)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刂坪贸杀举M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于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于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于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于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 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 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偨Y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x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后,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二)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準,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00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七條 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200%)×加班天數

          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準。加班只限于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準。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后,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

          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審核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 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 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范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著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抵觸,并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或備案后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準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于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偣局饕逻_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并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并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周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偣矩攧毡静砍峁┩度胭Y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于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

          第十一條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于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核批準后,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

          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十二條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各企業要制訂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并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占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核批準。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并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四章稅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稅收征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稅,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稅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稅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稅款上繳總公司。

          第二十二條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稅后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法定公積金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余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并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并報表的企業,應于當月終了后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于當月10日出匯總合并報表。

          第二十五條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說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于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說明。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ee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偣矩攧毡静繉⒃谟萌朔矫娼⒁惶卓茖W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ee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一、借款條件: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采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總經理簽批后,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則:

          實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單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款項支付。

          四、還款期限

          1、經辦人的結算時間為五天(從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順延)。

          2、借款人處理完業務回公司后五天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沖抵借款。

          3、差旅費報銷應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內辦理。

          4、備用金借款結算時間為一月。

          五、借款定額

          各部門因業務往來或采購物資所需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該項業務預算的10%;出差或參加會議所需的借款不得超過預算的20%;各部門備用金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工資總額。

          六、沖銷原借款的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應在填制憑證時注明“沖銷借款”.財務人員應認真核對開支內容與原借款單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權拒絕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財務監督

          財務部每月底應根據員工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并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仍未報銷者,則由財務部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計算罰息,并在工資中扣繳。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四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五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六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七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八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九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二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三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四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五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梢詫⒅贫群娃k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并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2.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并上報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

          3.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完后,要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并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4.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5.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點,年中年末與各部門科室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6.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并移交檔案部門。

          7.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8.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二、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5W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壑庇行跒槭欤瑢τ谝烟詈玫闹,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四、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經營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要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5條

          公司的財務機構:財務科,是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

          第6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資金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監督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4、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5、監督本部門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并向總經理報告。

          6、對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負責本部門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7條

          計劃財務科科長領導計劃財務科的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8條

          財務科科長的職責:

          1、主持計劃財務科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按期(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資金的籌措工作。

          4、編制審核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5、參與公司的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協調處理對內對外的關系。

          第9條

          財務部門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項目的登記工作。

          第10條

          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11條

          公司領導要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2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報銷或執行,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嚴禁任何人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13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也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具體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必須進行監交,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計劃財務科科長進行監交;計劃財務科科長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

          第14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項的規定。

          第15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16條

          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17條

          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的各種文字記錄必須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18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

          第四節

          資金管理

          第19條

          計劃財務科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合理運用,提高效益。

          第20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取現金。

          第21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22條

          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條

          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

          第24條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收付有憑據。

          第25條

          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存入私人賬戶,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26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及獎勵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計劃財務科執行。

          第六節

          庫存物資管理

          第28條

          倉庫部門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計劃財務科報送一份庫存報表。

          第29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與賬面結存數進行核對。

          第30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進行處理,必須查明原因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處理。

          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管理

          第31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保管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虛開發票。違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32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必須由經辦人員負責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

          第33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保管時間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保管。

          第34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等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八節

          其他

          第35條

          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原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 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 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 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 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 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 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 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 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 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 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 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 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 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 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 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 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 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 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 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 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 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 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 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 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 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 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 凡單項價值在xx元以下或價值在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 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 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 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1.公司為對外的獨立核算單位,法人代表在財務管理上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財政、稅務、監事會的監督,完成所有者權益的保值、增值和資本的安全營運;具體確定公司財務管理機構設置;組織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根據各項收支預算,組織經營生產,審批公司重大財務事項等。

          2.公司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領導人,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全公司的財務管理、經濟核算、指導各項財務活動,審查各項經濟活動分析報告,協助公司領導進行重大事項的決策。

          3.公司財務結算部門,在總會計師及部門主管的領導下,按照部門的崗位職責、行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編寫各項經濟活動分析報告和實施職能監督。

          4.公司設置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1名。同時設置財務結算部,配備正、副部長各1名。

          5.部門設總賬、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資產核算、往來結算、工資結算、出納等崗位,可實行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往來結算。根據各內部核算單位工程規模等具體情況,由公司財務結算部統一委派財務人員。

          6.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根據總經理的提議,由董事會任免。財務結算部部長由公司總經理任免,其他會計人員由公司財務結算部及人力資源部共同進行考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錄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項目,承包給公司直屬的分公司或項目經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員單位或抵押承包的個人,必須服從公司駐地辦事機構的統一管理,由公司駐外辦事機構財務人員,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進行各項稅金、建立行業管理費及經營管理費的統一征收。

          8.內部核算單位負責人,按照公司與其簽訂的內部經營承包責任制協議中的'責權、公司各項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項目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動態管理原則,組織經營、生產,確保各項經濟指標的全面完成。

          9.會計人員因工作不稱職、失職、違紀處罰下崗、因故調動工作、離職、機構合并、撤銷等情況的,部門主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由財務結算部委派人員辦理移交、接收、監交工作。財務結算部將移、接交清冊,按年度裝訂成冊隨會計檔案歸檔。

          10.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事務中,應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要堅持原則,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應拒絕辦理,同時及時向其單位領導及部門主管提出書面意見,請求制止、糾正;單位及部門領導收到報告后,應在十日內作出書面決定,并對其決定承擔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單位和部門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的,也應當承擔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現金管理制度,熟練掌握收付辦法和手續。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正確和完整性,保證內容真實、手續完備。

          3、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準確反映經濟內容的主體,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和記賬規則,做到摘要簡明扼要,數字準確,內容完整。

          4、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辦理收付款業務。對于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或領導同意方可辦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憑證上加蓋收、付訖戳記或出納人員名章。

          5、根據辦理完畢的記賬憑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并結出當日余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6、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庫存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保證安全。不得以“白條子”充抵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庫存現金與賬不相符時,應及時報告領導查明原因。

          7、不準“坐收坐支”現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則提取”,不套取現金。

          8、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對各項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報,對同一人的現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時發放獎金福利及學生的獎學金、生活補貼、勤工儉學等費用

          10、做好學生的收費及欠費管理工作。

          11、認真做好基建總賬的記賬、報賬工作,按時編制和報送報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 務 基 礎 工 作 規 范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 票據

          1、 票據的種類: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 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陜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后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于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附 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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