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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9 14:09:17 制度 我要投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篇[必備]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篇[必備]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機制,完善應急救援裝備的監管、儲備及維護。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適用性與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水上項目部各崗位、各區域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應急裝備、物資的配置與類別

          3.1消防裝備(消防器材、照明器材、防護器材)。

          3.2防洪類(救生器材、搶險機具、搶險物資等)。

          3.3醫療器械、藥品類

          3.4救生裝備(救生艇、救生桿、救生繩、救生圈等)。

          3.5通信器材(對講機)。

          4、設置要求

          4.1各主管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保養、檢查工作,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4.2碼頭設置專區,保存救援裝備、物資,設定專人管理,并進行登記造冊。

          4.3碼頭專區應有足夠的空間,保證應急設施的自由移動。

          4.4碼頭專區的'設置應告之相關人員,并張貼標示以指導應急人員。

          5、日常管理

          5.1加強實物儲備管理,實物儲備需分類定位存放,做到標記分明、材質不混、數量準確、與此無關的任何物品禁止存放。

          5.2各主管應每月不少于兩次對應急裝備和物資進行專項檢查,對裝備和物資進行核對,確保完好并記錄。

          6、處罰

          6.1應急裝備和物資保管不善,造成丟失,照價賠償。

          6.2未進行定期檢查,每次扣罰100元。

          6.3應急裝備和物資管理不善,造成物資臟、亂、差,或未按規定分類定位擺放,每次扣罰50元。

          6.4因管理不善,造成緊急情況無法正常使用,使事故升級,依據事故大小進行處罰,發生重特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附則本制度由水上項目部編制、解釋。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礦井安全生產災難事故的應急處臵能力,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礦井的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維護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礦區穩定,結合礦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職急救援隊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第二章 應急管理方針

          第三條 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及時排查,消除各類隱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產。

          第四條 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切實做好礦井災變預防和搶險救災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戰備值班訓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第五條 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廣大煤礦干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災難事故對廣大職工的危害。

          第六條 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第七條 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

          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三章 專職應急隊伍管理

          第八條 服從礦應急指揮部及礦應急管理部門指揮調動,參加礦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 堅持理論武裝、作風錘煉,加強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經驗總結評估工作,不斷提高救援的科學性、失效性,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條 堅持專人24小時值班,其它人員24小時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十一條 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

         。ㄒ唬┲蛋喙ぷ髦贫;

          (二)待機工作制度;

         。ㄈ┙唤影嘀贫;

         。ㄋ模┘夹g裝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ㄎ澹⿲W習訓練制度;

         。┛记谥贫龋

         。ㄆ撸⿷鸷罂偨Y講評制度;

          (八)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ň牛┎牧涎b備庫管理制度;

         。ㄊ┚茸o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ㄊ唬┯媱澟c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搶救事故遇險遇難人員,控制危險源。

          第十三條 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通風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時事故現場的安全。

          第四章 兼職應急隊伍管理

          第十四條 組建兼職救援隊伍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C照齊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許可;

          (二)具備針對某一類或某幾類災害事故的救援裝備、器材、物資和專業技術人員;

         。ㄈ┭b備、器材、物資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行業相關規定,特種設備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

          第十五條 救援隊伍組建后,應設立隊伍負責人,明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并上報礦調度室備案。

          第十六條 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ǘ┞爮拿睿䦶闹笓],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ㄋ模┳杂X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ㄎ澹┘訌姂本仍b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瓿筛黜棏本仍蝿铡

          第十七條 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 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第十八條 應急管理專家隊伍按照煤礦生產事故類別、自然災害類型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劃分救援類型,確保應急救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條 制定本礦應急預案,部署各項防治措施和應急處臵工作。

          第二十條 對突發事件分級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議,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條 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

          第六章 應急醫療隊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應急醫療隊伍應配備醫療救治和現場處臵設備,承擔安全生產事故和其它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傳染病、食物中毒和記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臵,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第二十三條 應急醫療救援專用設備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維護、保養和報廢更換。

          第二十四條 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條 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臵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臵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第七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六條 保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確保應急設備、裝備和車輛運行正常。將應急裝備建設、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救援設施建設和應急通訊等經費納入安全生產費用,優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七條 規范應急救援裝備采購、儲存、管理、維護和調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范配備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第八章 附錄

          第二十八條 在綜合應急隊伍管理和搶險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調度未履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相關職責或因處臵不力導致突發事件危害擴大造成嚴重后果或造成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追究相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3

          1目的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2.1 本程序適用于項目部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 原則

          3.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3.2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3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3.4 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3.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4 管理機構

          4.1領導機構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在項目經理領導下,由項目相關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4.2辦事機構

          項目部設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3工作機構

          項目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項目部有關決定事項。

          5 運行機制

          5.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5.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項目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有線廣播、有線電視、信息網絡、警報器;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大聲呼叫、敲擊能發出較強聲音的器物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5.2應急處置

          5.2.1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2.2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5.2.3應急響應

          5.2.3.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2.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F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2.3.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5.2.3.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消防等。

          5.2.4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5.3恢復與重建

          5.3.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3.3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5.4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6 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6.1 人力資源

          項目部領導及員工是應急救援的專(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6.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6.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4 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5 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6 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7 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二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7.2培訓教育

          由總包項目部牽頭,項目部總工協助組織,進行對分包單位負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7.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3.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5

          1目的

          加強企業安全事故防范,及時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是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3.1.1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廠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3.1.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3.1.2.1負責發生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3.1.2.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1.2.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1.2.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3.2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車間)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廠部及相關部門報告;廠部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凼鹿试颉⑿再|的初步判斷;

         、苁鹿蕮尵忍幚淼那闆r和采取的措施;

         、菪枰嘘P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奚蠄笕诵彰⒙撓惦娫。

          3.2.2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2.3各部門(車間)及相關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3.3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門(車間)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廠安環科備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廠部及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3.3.2各部門(車間)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3.3.3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應急救援人員等。

          3.4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3.4.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內至少有1名廠部負責人、部門(車間)負責人和生產調度,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4.1.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4.1.3例會制度:每月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召開一次領導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月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3.4.1.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3.4.2培訓和演練

          3.4.2.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圩跃群突ハ嗑茸o的能力。

          3.4.2.2對專業隊的培訓

         、俑鞣N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叟c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4.2.3對一般員工的培訓

         、傥kU隱患類型識別;

         、诟鞣N信號的含義識別;

          ③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芫o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3.4.2.4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3.5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3.5.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3.5.2對危險源和企業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5.3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實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方針

          (一)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及時排查,消除各類隱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產。

          (二)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切實做好企業災變預防和搶險救災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戰備值班訓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三)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廣大企業干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災難事故對廣大職工的危害。

          (四)采用《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五)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職急救援隊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一)專職應急隊伍管理

          1、服從企業應急指揮部及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指揮調動,參加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2、堅持理論武裝、作風錘煉,加強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經驗總結評估工作,不斷提高救援的科學性、失效性,按年度演練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救援能力。

          3、堅持專人24小時值班,其它人員24小時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4、建立各項管理制度。

          5、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搶救事故遇險遇難人員,控制危險源。

          6、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疏通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時事故現場的安全。

          (二)兼職應急隊伍管理

          1、組建兼職救援隊伍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證照齊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許可;

          (2)具備針對某一類或某幾類災害事故的救援裝備、器材、物資和專業技術人員;

          2、救援隊伍組建后,應設立隊伍負責人,明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并上報企業調度室備案。

          3、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4、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三)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1、應急管理專家隊伍按照企業生產事故類別、自然災害類型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劃分救援類型,確保應急救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制定本企業應急預案,部署各項防治措施和應急處臵工作。

          3、對突發事件分級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議,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4、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

          (四)應急醫療隊伍管理規定

          1、應急醫療隊伍應配備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安全生產事故和其它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傳染病、食物中毒和記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臵,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2、應急醫療救援專用設備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維護、保養和報廢更換。

          3、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4、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臵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臵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保證6人以上值班。小隊長必須參與上崗值班,有事時和小隊一起出動。

          (二)值班期間,上裝備前,小隊長要進行個人及小隊裝備全面檢查,符合規定后方可上車!氨仨毐WC氧氣呼吸器完好,氧氣壓力不低于18MPa,小隊裝備必須根據小隊人員進行分工保管,嚴格按規定檢查、登記,個人和小隊裝備必須經常保持全、亮、準、尖、利、穩,不得短缺,保證100%合格和完整好用”。值班小隊人員聽到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做好出動的準備,保證1分鐘內出動。

          (三)值班人員作息時間,嚴格按小隊規定的《作息時間表》執行,任何人不得違反。

          (四)值班人員負責看守好隊內的裝備和設施,若值班期間發生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五)值班期間,室內衛生由各小隊宿舍執勤人員輪流打掃,室內必須保持清潔、整齊。

          (六)值班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若有重要特殊情況外出需請假的,必須向隊長匯報,礦長審批。

          (七)電話值班員不得請他人代替,必須聽清、記清事故電話,及時、準確傳達上級領導的指示精神,并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杜絕誤傳誤報事故電話或上級指示精神導致救護工作失誤。

          四、學習和訓練制度

          (一)學習和訓練做到年有計劃,季有安排,并有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做到學習和訓練相結合。

          (二)業務理論的學習和體質訓練作為兼職礦山救護隊日常工作來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學習和訓練嚴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執行。

          (三)集體項目、演習訓練的項目,由兼職礦山救護隊根據每月計劃安排組織實施。

          (四)學習、訓練由小隊長組織實施,由兼職礦山救護隊隊長負責督促,訓練從基礎開始,結合實際,從難從嚴,從實戰出發,嚴肅認真,并具有實用性,要求紀律嚴明,認真做好記錄。

          (五)每次學習訓練課,課前課后要集合,認真安排工作任務和課后總結。訓練期間一定要嚴肅認真地完成安排的各項訓練項目。學習

          和訓練時,不得私自外出辦私事或遲到、早退、缺席,否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根據學習和訓練計劃,兼職礦山救護隊對各科目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獎罰。

          (七)小隊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理論、體能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時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違反紀律者,由煤礦領導研究決定補考或參照上次考核執行。

          五、預防性安全檢查制度

          (一)按照主動預防、安全救援的原則,有計劃地安排小隊下井進行熟悉巷道,以及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工作中必須按照小隊的布置,認真完成任務。

          (二)救護小隊下井預防檢查、熟悉巷道時,必須認真、仔細,做到有巷必知,發現事故隱患果斷處理,無能力處理要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處理。

          (三)預檢、熟巷的小隊下井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各項規定,身著戰斗服,呼吸器和檢測儀器儀表,在井巷中行進和工作面檢查時必須注意安全。

          (四)下井中,必須認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況,熟悉礦井通風系統,以及井下各設施、主要硐室的位置。

          (五)預防檢查要做到“四勤、一堅持、一果斷”。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堅持: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一果斷:發現危及礦井和礦工生命安全隱患時,應當機立斷,果斷處理。

          (六)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線路對所有工作面、工作點進行認真檢查;對下井檢查不認真,走形式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預防檢查結束后,必須填寫隱患檢查記錄,由檢查人員簽字認可;不填寫的,按未檢查處理;弄虛作假的,加重處罰。

          (八)隊員每周下井檢查不得少于4次,少一次對小隊長進行處罰;隊員拒絕不執行下井任務者,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九)在下井搞預防檢查時,下井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十)預防檢查、熟悉巷道應注意以下情況:

          1、了解礦井巷道、采據工作面采空區的分布;

          2、了解礦井通風、排水、運輸、配電、壓縮空氣、消防管路系統;

          3、檢查礦井有害氣體情況;

          4、了解礦井各硐室分布和防火措施;

          5、掌握礦井重大隱患以及礦井火區分布;

          6、了解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執行情況;

          7、熟悉井下消防器材庫的地點,了解設備數量和儲存。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7

          一、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主要體現在:

          1.生命保障:面對可能發生的礦難,有效的應急救援制度能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社會穩定:快速、有序的救援行動有助于維護社會穩定,減輕社會恐慌。

          3.資源保護:減少事故損失,保護煤礦資源和生產設備。

          4.法規遵從:符合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規要求,防止因應急不力導致的法律責任。

          二、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可以提高礦工的安全意識,降低事故發生率;另一方面,一旦發生事故,能夠迅速有效地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此外,良好的應急救援機制也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公眾形象。

          三、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夠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的社會聲譽。另一方面,良好的應急救援能力也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符合國家的法規要求。

          四、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夠降低災難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提升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有效的應急救援機制也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的必要舉措。

          五、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關系到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在面對潛在的危險時,一個完善的應急體系可以快速啟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良好的應急響應能力也能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和公眾信任度,對于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具有積極影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8

          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能夠:

          1. 減少事故損失:通過提前規劃和準備,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提升企業形象:展示企業對員工安全的重視,提升社會對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認可。

          3. 遵守法規: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要求,避免因不合規導致的法律風險。

          4. 保障生產連續性:快速恢復生產秩序,減少事故對企業運營的影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9

          目錄

          1、值班工作制度

          2、待機工作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技術裝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5、學習訓練制度

          6、考勤制度

          7、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8、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9、材料裝備庫管理制度

          10、救護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11、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時刻堅守工作崗位,一律不準脫離本隊范圍,不遲到、不早退、儀器要保持完好狀態。在值班期間迅速完成各自的任務。

          2、值班人員嚴禁飲酒,發現飲酒上崗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責令檢查,按管理制度進行處理,酗酒鬧事,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3、擔任電話值班的人員按照《煤礦救護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電話值班室嚴禁閑雜人員入內,違者按中隊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4、值班裝備必須時刻處于完好的戰斗狀態,并保持清潔,處理事故迅即出動。

          5、每次轉入值班前,要按時檢修各種儀器、裝備,使各種儀器、裝備達到戰斗準備的完好狀態,救護隊值班期間不定期抽查,一項不合格,除即刻整改外,扣除當月績效考核100分。

          6、值班小隊須24小時堅守崗位(就餐時間按照作息時間表進行);電話值班員輪流就餐,其任務根據《軍事化礦山救護隊戰斗行動準則》對隊員特殊職責的規定執行。

          7、值班小隊職責是擔任井下排放瓦斯、啟封密閉、外出救災、反風演習、處理礦井突發事件等工作。

          待機工作制度

          1、待機小隊負責本周的井下預防檢查、熟悉巷道、演習訓練、業務考核、礦臨時性任務等。

          2、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事件,如需要待機小隊,待機小隊應立即出發,完成搶險救災及其他任務。

          3、待機小隊分組下井預防檢查時間應不少于2小時,檢查地點按照中隊安排,不得隨意改變檢查地點,嚴格遵守上下井管理制度,違者按礦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待機期間,嚴禁請假,特殊情況須經值班領導同意。

          6、待機人員不得飲酒,發現飲酒停止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嚴重后果的嚴肅處理。

          7、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待機小隊上班時,待機小隊隊員接到命令后,應按時到位,聽從指揮、服從命令,協同值班小隊共同完成任務。

          交接班制度

          1、救護中隊實行5天待機、5天值班、5天休班制度,3個小隊輪流待機、值班、休班。交接班時待機小隊轉入值班,值班小隊休班,休班小隊轉入待機,法定節假日由值班小隊來擔任值班工作。

          2、各小隊長履行交接班手續,交班小隊必須保證共用裝備、值班電話、電視、床、桌子、椅子等設施及各種表格完好、記錄齊全。

          3、交接班時間為1小時,交接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交接班,無故不到者責令做檢查,根據情節輕重按中隊有關規定制度予以處理,有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

          4、救護隊的電話值班室、會議室、各小隊的設施、物品如有損壞、丟失由電話值班員、小隊長負責賠償或修理。

          5、交接班時,救護中隊室內外衛生必須保持清潔,室內外衛生做到共用設施完好,窗明地凈無雜物,否則接班小隊不予接班。

          6、值班小隊在交接班后,聽到事故電鈴實驗響聲后,方可離開中隊。

          技術裝備維修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救護技術裝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隊員個人使用的儀器實行專責制,小隊裝備保管和使用實行定人、定物制,大型救護裝備實行副中隊長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2、救護儀器裝備的使用隊員和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

          3、救護隊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儀器裝備,通過日常學習、專業培訓,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4、救護隊小隊長及隊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⑴正確使用儀器裝備,嚴格遵守操作程序,按標準規定對儀器進行校驗,對裝備進行檢查。

         、凭木S護、嚴格執行個人自保、小隊長聯保、隊分管領導全保制度。

          ⑶儀器裝備的拆裝按相關說明及程序,嚴謹、細致按順序進行拆裝。

          ⑷認真填寫個人儀器、小隊裝備及中隊大型救護裝備檢查運行記錄。

         、山洺13盅b備儀器和環境清潔衛生,達到“全、亮、準、尖、利、穩”六字要求。

          5、小隊共用裝備必須認真執行完好交接班制度。

          6、中隊指揮員、小隊長,應定時、不定時的進行儀器裝備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

          學習和訓練制度

          1、業務理論學習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學習與礦山救護工作有關的煤礦專業理論知識及救護業務基本知識,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完成作戰任務。

          2、業務學習為“礦山救護理論知識500題”及救護相關專業知識;儀器裝備為八大儀器和救護裝備;救護技能為模擬人心肺復蘇、包扎止血搬運、風帳等救護基本技術;體質訓練為8項體育;戰術訓練為高溫演習、急行軍耐力訓練;軍事訓練為軍事隊列演練。

          3、在業務學習時間內,中隊值班指揮員進行監督,小隊長組織,隊員不準遲到、早退、不準交頭接耳、大聲喧嘩,要認真做好記錄。

          4、定期對所學內容進行考核,業務考核及格分數定為90分,90分以下為不合格,達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方進行計分。

          5、礦山救護隊必須進行嚴格的軍事化訓練,軍事訓練必須做為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6、儀器裝備的訓練值班期間每天正常不少于2h,并進行月度綜合操作考核。

          7、戰術及相關技能訓練,按要求進行月度集中訓練,并進行小隊集體及個人操作考核,進行評比,與獎罰制度相掛鉤。

          8、全體指戰員必須每天堅持規定的體質訓練,通過訓練應達到資質認證驗收最低標準要求,并進行月度綜合考核。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我隊的勞動紀律,規范職工工作行為,促使職工嚴格遵守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工作時間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隊值班領導為全隊的考勤員。考勤員應堅持原則、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全體職工要支持點名、考勤人員的工作,提前到規定的考勤點,端坐在自己的位臵上,保持嚴肅的紀律,點名時必須答“到” 。

          三、點名、考勤的具體規定:

          1、待機、值班期間為24h工作制,實行每天3次點名,上午1次、下午1次,晚上1次;

          2、點名具體時間為:上午上班8:00點名;下午上班2:00點名;晚上為7:30點名(作息、點名時間根據礦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中隊管理人員、事務員、材料員實行一天四簽名制度,遲簽或漏簽每次給予績效考核50分的處罰。

          3、救護隊職工,每遲到一次扣月度績效考核50分;早退一次扣100分;超過半小時不到崗也不請假視為脫崗扣績效考核500分;

          4、因工作性質特殊,中隊值班領導可在值班期間實行不定期的.“合事故電鈴”進行點名:值班人員聽到事故鈴聲后,必須在1min內趕到車庫內列隊點名,遲到或不到者分別扣除績效考核100分和200分。

          四、下列情況視同出勤:

          1、礦或單位因工作需要,外出短期崗位培訓或學習;

          2、因工外出或在外執行上級領導安排的任務外出;

          3、實行補休制度的職工在補休期間;

          4、職工經組織批準外出療養期間。

          五、請假和銷假:值班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果卻有特殊事由,可在保證隊員6人值班的情況下,向中隊值班領導和小隊長請假,并辦理外出請假手續,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值班期間請假必須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凡請假超過1天的必須向中隊長請示,不允許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確因急事需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時,過后本人必須補填請假單申明理由;

          2、休病假、事假,每休1天,扣除月度績效考核200分,扣除部分分給本小隊其他上班人員;

          3、1次請假超過4小時(包括晚上),均按1天事假計算;月度請假的核算實行請假時間累計,全月請假時間累計4小時者按1天處理;不足1h,按1h處理;不足0.5h,按0.5h計算,每小時扣個人績效考核50分。

          4、病假:必須有曠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方可進行請假;

          5、年休假:職工根據年初排定的休假日期休年休假,但必須經中隊長批準,工資科核實并簽字,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上班,沒有請假不按時上班的均按曠班處理。

          七、因工作特殊需要,職工必須在制度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包括法定節假日、休班期間)加班時,盡量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職工在因工外出、學習、集訓期間遇有法定節日、公休假日,按正常工作處理,回單位后不再補休,也不按加班考勤。

          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一、戰后總結講評工作必須在歸隊后48小時內召開。

          二、總結講評要實事求是,勇于開展自我批評,對救災工作、技術性出動中出現的違章行為,敢于指出、揭露。

          三、對救災及技術性出動當中的違章行為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即:有違章行為不指出不放過;違章者不接受教訓不放過;對違章者沒有處理不放過。

          四、總結出的好的經驗教訓要求全體指戰員共同學習,遵守在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指戰員要進行表揚、獎勵。

          五、講評工作要求每個指戰人員都踴躍發言,以認真、嚴肅的態度來對待此項工作。

          六、每次總結講工作必須有專人做好記錄,并保存。

          七、所有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的指戰員必須按規定參加戰后總結講評制度,無故不參加者扣考評1分。

          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一、每周必須下井檢查礦主要采掘工作面,由待機小隊擔任預防檢查工作。

          二、下井預防檢查的人員為待機小隊全體人員,并由中隊指揮員帶隊,安排預防檢查地點,并對檢查點所經的封閉巷道和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

          三、巡回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四、預防檢查工作必須認真,嚴格做到有巷必查,不得漏檢、假檢、如果違返上報中隊進行處理。

          五、預防檢查必須按時下井,按時出井,如提前升井,發現一次扣當月績效考核200分。

          六、每天預防檢查要作好記錄,升井后繪制好檢查路線圖井,并由小隊長向中隊詳細匯報檢查存在的情況。

          材料裝備庫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供應日常救護所需物資,合理儲備和節約使用物資,保證物資質量,減少浪費,提高救護中隊的經濟效益。

          二、物資保管

          1、根據不同類別、形狀、特點、用途分區存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齊”,“四號定位”擺放。(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清;二齊:擺放整齊、庫容整齊;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資應做到“十不”,即不銹、不潮、不凍、不霉、不腐、不變質、不揮發、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資保管技術要求,適當進行加墊、通風、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裝,存放不當應及時改進;

          3、實行一料一單,先進先出,后進后出,庫存情況及時反映領導,并按計劃定時向礦供應科領取;

          4、發料應對保質負責,嚴禁發不合格物資;嚴格注意防火、防盜。

          三、帳務處理

          1、保管員應建立材料帳,并按規定項目仔細記好帳目。

          2、記帳要認真,帳、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與結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號前填報收支結存月報表,報有關領導和內部市場。

          四、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管理

          1、及時對廢舊材料、儀器、裝備進行回收;

          2、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為保證礦山救護隊正常戰備值班,充分合理用好車,管好車,厲行節約,嚴格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救護隊車輛管理工作由中隊長專管、司機班具體負責,非事故性出動由調度室或礦分管領導負責派車,嚴格執行派車記錄制度。

          二、戰備救護車在非事故出動情況下,任何人無權動用;礦特殊用車情況下由分管礦領導安排方可動用。

          三、救護值班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和齊全的救護應急裝備,要做到聞警即出。如有故障,要立即報告中隊值班領導,經救護中隊長同意后,及時修復,否則影響救災出動,要從嚴處理。

          四、救護車輛出車必須堅持專人安排、及時返回、準確記錄,司機若未經派車或允許將車開出,按開私車、脫崗進行處理,發生一次扣除當月全額獎金。若發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負,并進行下崗學習三個月。

          五、調度室安排非戰備車輛進行巡檢或長途用車,值班司機要按時發車、收車,如不能按時返回,跟車司機應向救護隊長講明原因。

          六、嚴禁將車輛私自交給非值班救護車輛駕駛員動用,違者扣除績效考核200分。隨車工具駕駛員要認真保管,無故丟失照價賠償。

          七、除正常出車檢查、日檢查外,每星期

          二、六司機必須對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檢查和保養,并對車輛進行清洗,達到安全,整潔,隨時保證出動。

          八、救護車輛需要修理(值班司機無法修理)時,先由救護隊長、技術主管組織值班司機制定修理方案,報告礦主管領導,批準后送礦修理廠修理。

          九、車庫的一切設施由駕駛員保管,個人不準私自換車庫,不準私自給外單位借用車庫,車庫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十、救護隊車輛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嚴禁車輛帶病、裝備不全交接班,出現問題一次,追究交接班當事人責任。

          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本隊的計劃與財務工作,發揮計劃與財務在本隊經營管理和提高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中隊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礦各項財務計劃規定;

          2、建立健全計劃與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年度財務計劃收支進行科學預測;

          3、在合理安排經費的基礎上,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編制內容詳盡的財務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

          4、財務及管理人員要嚴格控制本隊的日常經費的使用,對本隊的各小隊及司機班使用經費進行嚴格的監督,及時糾正各種鋪張浪費現象。

          5、固定資產的移動、報廢,必須有主管領導同意和財務部門的監督。

          6、使用現金辦理報銷及外出學習結帳時,必須要有正式的發票和詳細的購貨單,一并報呈隊主管審批后,再交至財務人員辦理。

          7、辦理各項業務的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好現金和支票,如沒有使用,必須立即交回礦財務部門。若因丟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由經辦人承擔。辦理業務的人員,必須遵守財務制度,領取現金和支票,必須簽字并及時辦理報銷事宜。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0

          總則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應急隊伍建設與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學;鶎討惫芾硪幏痘ㄔO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針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成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小組及成員。

          三、按照“統一指揮、紀律嚴明、反應迅速、處置高效、布局合理”的原則,根據金瑞二中突發事件特點,統籌建設和管理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

          一、根據金瑞二中能更好的處理突發事件的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建立正規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隊伍。

          二、納入應急救援隊伍的成員,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里素質。

          應急救援隊員條件

          一、熱愛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團結合作精神。

          二、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三、接受過應急培訓和處理過突發事件者優先。

          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職責

          一、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編造理由不參加。

          二、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聽從指揮,不能擅自做決定去救援,嚴格規范自己的`救援行為。

          三、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積極向上級匯報更好的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四、時刻準備、隨時待命。

          應急救援隊隊員享有的權利

          一、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二、配備應急救援中必備的裝備,如果沒有應急救援裝備可能危及生命,可以拒絕作業。

          獎懲制度

          一、在突發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應急隊伍和個人,由上級相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應急救援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1.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2.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的。

          xx第二中學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應急醫療設施和器具。

          三、職責:

          1、物管科、通風隊、機電隊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

          2、安管部及工會負責應急醫療器材和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醫務所為具體負責單位。

          四、檢查、維護及保養管理

          1、物管科、通風隊、機電隊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狀態確認,每月將確認表格報送安管部備案。

          2、由安管部會同其他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督導各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3、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

          五、應急調用管理

          1、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

          2、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不能立即歸還的,必須經礦領導同意簽字后三日內補齊。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2

          緊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關乎到組織的生命安全和運營穩定性。良好的應急管理體系可以:

          1. 減少人員傷亡,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2. 快速控制事態,防止損失擴大。

          3. 提高組織的'危機應對能力,增強公眾信任。

          4. 保持業務連續性,降低對企業運營的影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1.5發布息爭除環境應急救濟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濟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濟行動。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濟情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3.2安全員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3.2.2編制;窇鳖A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濟裝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3.5站長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4.1.2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濟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積極參加應急救濟培訓和應急救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4.2.3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濟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研究。

          4.3.2當短少應急救濟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濟作業。 4.4應急救濟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4.2救濟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裝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濟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應在應急救濟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濟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濟工作。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濟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濟物資和職員的及時、安全投遞。4.6.4職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濟職員要認真做好救濟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4.6.6醫療保障

          會同XXX,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濟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職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4

          第一條工區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制定,有發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風險時,必須制定應急預案:

          1.觸電、火災及爆炸;

          2.地震、洪水、臺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

          3.施工中挖斷水管、熱能管道、電纜等市政、鐵路設施;

          4.鐵路營業線施工;

          5.坍塌、倒塌、高墜事故;

          6.急性作業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業淹溺事故等。

          第二條應急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后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由工區經理組織、工區安全部門牽頭,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范圍、嚴重后果等分等級地制訂相應的預案。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能迅速應用,一般要制訂出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一個項目的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救援力量要統籌安排。

          第四條工區應急預案要根據現場實際制訂,使預案便于操作。工區編制的應急預案必須上報工區項目部備案,工區項目部在各工區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線突發事故(事件)點和內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況,編制綜合性預案,做為工區預案的支撐和保障,兩級應急救援組織應職責明確,通力協作。

          第五條兩級預案由工區項目部、工區分管安全副指揮或安全總監組織定期演練,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檢查和修正,保存相關記錄。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要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培訓考核,要有培訓記錄和檔案。應急救援人員要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后,才能上崗。

          第七條各應急救援專職隊平時就要組建落實并配有相應器材。應急救援的器材工區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進行定期檢查(也可納入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九條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第一條為及時有效地控制、減少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規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保障社會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等應急管理活動。第三條本省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屬地管理為主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體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指揮、協調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應急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設立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具體承擔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以及應急值守、應急救援培訓、應急演練、應急信息化建設、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關部門設立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具體承擔本行業或者本領域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明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指揮、應急值守、應急演練、應急信息化建設、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和相關管理制度,保障與本單位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人員、資金、裝備和物資,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第六條鼓勵、支持生產經營單位、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裝備自主開發,引進先進救援裝備和先進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并對救援過程中傷亡的人員,給予妥善救治、撫恤。

          第二章預防與應急準備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所屬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行政區域、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依照有關規定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相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并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及時修訂。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落實應急組織、人員、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應急資源,開展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情況進行記錄,對演練效果進行總結和評估。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的需要,成立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

          第十二條煤礦和非煤礦山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成立礦山救護隊,并實行資質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單位、交通運輸單位以及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成立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單位、交通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的經營使用單位,具備條件的可以成立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成立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并與鄰近同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簽訂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與本單位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應急救援人員,根據有關規定與鄰近的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簽訂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

          鼓勵社會力量成立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服務。

          第十三條專業和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專項培訓并達到國家或者本省規定的條件,實行備案管理。

          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經相應培訓并達到本省規定的條件。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結合實戰需要,制定訓練計劃,開展相應訓練,提高救援能力,并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五條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定期對服務范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預防性安全檢查,熟悉應急預案內容、周邊環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險源危害因素等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按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可以依照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樣式和規范內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應當優先保障用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和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運行保障、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演練等工作,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形勢和生產安全事故特點,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事故預防和避險、自救、互救、應急處置等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提高公眾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能力。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宣傳和培訓。

          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完善救援隊伍、救援物資、救援專家等相關數據庫,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測。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要求,建立健全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的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保障監測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其中,礦山、建筑施工單位、交通運輸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使用、運輸和儲存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要求將相關信息傳輸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第二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應急信息平臺應當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并確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與氣象、海洋、防汛、國土資源、地震等部門和機構建立預警聯動工作機制,及時掌握相關自然災害的預警信息,研判可能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發出相應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對可能波及鄰近行政區域的生產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鄰近地區人民政府發出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接到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后,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章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按有關規定上報,并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條生產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邊公眾人身安全時,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疏散、撤離和安置相關人員,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的指揮和安排,積極配合疏散行動。

          第二十五條執行生產安全事故救援任務的車輛,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情況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相關車輛迅速通行。

          應急救援專業車輛的外觀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聯合設定。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過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救援物資、設施和裝備。

          第二十七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調用應急救援隊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資、設施和裝備等產生的費用,由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確實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第二十八條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礎設施損壞的,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盡快修復,保障正常的生產、生活需要。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不依照有關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

          (二)未及時發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的;

          (三)未及時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窗匆幎ń踩a應急救援隊伍、或者未按規定與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的;

          (二)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未經專項培訓擅自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業務收取費用的;

         。ㄈ┎话匆蠼踩a監測監控系統、將監測監控信息傳輸到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應急指揮機構的。

          第三十一條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經規定法律責任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核事故和輻射事故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活動不適用本規定。

          煤礦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產中大公用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境防范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物產環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物產環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相關規定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物產環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三章管理內容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節、危險生產與作業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并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審核備案等管理制度。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持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并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于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后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信息后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并做好事態跟蹤工作和后續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突發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指令、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企業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控錄像、工藝設備運行參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一指揮,并持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條物產環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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